浙江奇宇铝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米铝合金模板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年产20万平米铝合金模板项且建设单位:浙江奇宇铝模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二O一八年十一月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7三、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2四、评价适用标准15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9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4七、环境影响分析25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32九、结论与建议37附件:1、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变更通知书2、营业执照3、土地成交确认书及规划条件设计书4、污水入网意见书5、检测报告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大气监测点及水质监测断面布置图2、项目卫星定位图、周围环境示意及噪声监测布点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4、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现状图5、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图6、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图QoII-2020)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20万平米铝合金模板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奇宇铝模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绍兴市袍江启圣路以南2号楼1楼101室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2000建设地点绍兴市袍江新区启圣路3-1号地块立项审批部门绍兴越城区发改局项目代码2018-330602-33-03-067534-000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口技改口行业类别及代码3311金属结构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4135.1绿化面积(平方米)1413.5总投资(万元)200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90.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45%评价经费(万元)1.0预期投产日期2019.101.1项目由来浙江奇宇铝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决定投资20000.0万元,依法竞得袍江新区启圣路3-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通过新建厂房,实施年产20万平米铝合金模板项目。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中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为铝合金模板的生产,属于“二十二、金属制品业”第67项“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中的“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因此本项目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浙江奇宇铝模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对项目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环评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1.2 编制依据1.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18年1月I口起施行);1.1.1 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2016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1997年3月1口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6年9月1日起施行);(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2012年7月1日起施行);(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2016年4月25日起施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2010年10月13日起施行);(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1.1.2 地方有关法规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修订)(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30日起实施);(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2015年12月28日起施行);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年12月28日起施行);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2013年11月4日起实施;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2018年11月1日实施);(9)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绍政办发(2011)135号);(10)绍兴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32015年)(绍政办发(2012)166号,2012年12月14日起施行);(三)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2018年1月1日起实施);(14)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2010.1;(15)绍兴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3-2015年)(绍政办发2012166号)2012.12.1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绍政办发201836号,2018年6月27日发布并实施)。1.1.3 有关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总纲(HJ212O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3号,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67号,2009年4月1日起实施);(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面水环境(HJ"2393)(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网年4月1日起实施);(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1号,2016年1月7日起实施);(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声环境(HJ2.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2号,2010年4月1日起实施);(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生态影响(HJl9-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8号,2011年9月1日起实施);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5年5月1日起实施);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1.1.4 区域相关资料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年版)(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12071号,2015年6月29日起实施);绍兴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方案1997年版,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2016.7.5«1.1.5 其它依据浙江奇宇铝模科技有限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浙江奇宇铝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基础资料。1.3 工程内容及规模131项目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项目名称:年产20万平米铝合金模板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奇宇铝模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绍兴市袍江新区启圣路3-1号地块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20000.0万元表1-1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序号名称指标1用地面积1413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54平方米2其中地上面积17221.2平方米地下面积32.8平方米3建筑占地面积5535.2平方米4建筑密度39.2%5容积率1.226绿地率10.2%7停车位52个1.3.2项目主要设备、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项目主要设备见表1-2,原辅材料消耗见表l-3o表12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单位数量1数字脉冲全自动机械手臂台202数字脉冲铝焊机台103全自动数控送料切割锯台104高精度数显定位单头切割锯台55长矩台全自动液压冲孔机公56液压铝模板调制整形机57全自动数控打磨机条2表1-3项目原N徜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单位用量16061-T6铝合金成品型材吨/年50002铝焊丝吨/年203螺帽吨/年54销钉、销片吨/年505螺丝吨/年56顶杆根/年10万7镀锌方管吨/年2008电万KWH/年509水吨/年22501.3.4项目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项目需员工150人,昼间单班制,工作8小时/天,年工作日300天,项目不设食堂及住宿。1.3.5公用工程给排水:本项目给水由绍兴袍江新区供水系统供给。本工程在排水系统中,实行雨、污分流制。厂房和道路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接入城市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供电:本项目供电由绍兴袍江新区供电系统提供,可以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用电。1.4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项目为新建,依法竞得袍江新区启圣路3-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通过新建厂房实施生产,该地块目前处于未开发状态,因此无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物及主要环境问题。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2.1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2.1.1 地理位置项目所在地东面为河流,隔河为空地;南面为空地;西面为海南路,隔路为绍兴美诺针纺有限公司;北面为启圣路,隔路为空地。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图一、附图二以及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三。2.1.2 气象气候项目所在地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受季风影响明显。据市气象站多年观测资料统计,该区多年平均气温16.5C,极端最高气温39.5,极端最低气温-1S2°C;平均气压17.2mb,年平均相对湿度81%;多年平均降水量1435.2mm,多年平均蒸发量1143mm,平均风速2.2ms°全年风向频率在各方位分布较为均匀,风频最高为NNW和ENE风,分别为9.05%和8.98%,各风向全年平均风速在1.18232ms之间。区域受季风影响较为明显,春季盛行ENE风,夏季盛行SSW风,而秋季和冬季则盛行NNW风。区域内灾害性天气集中每年4月中旬和7月中旬的梅汛暴雨、7月中旬至10月上旬的台风暴雨。夏秋季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天气晴热,蒸发量大,若台风影响较小,则易造成全区性旱灾;主要气象灾害是洪涝、干旱、台风、低温、连阴雨、冰雹、高温、霜冻。2.1.3 水文概况绍兴市地处绍虞平原水网地带,河网纵横,河湖相连,水位变化缓慢,测得正常控制水位为3.8m,历史最高水位5.3m(1962年),历史最低水位1.73m(1967年),水源补给主要是地表径流和降水,其水文特征受天然降水过程影响,又受沿海堰闸调节控制,内河在新三江闸、马山闸等排海闸的控制下,基本为一封闭水域,水流自西南流向东北,流量甚小。曹娥江是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发源于天台山脉,流经新昌、蝶州、上虞,至柯桥区新三江闸后,汇入钱塘江,全长193km,其中流经绍兴境内的河段长度为30kmo2.1.4 地形地貌绍兴市境内地形特点为南高北低,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境内自南而北呈现低山丘陵一平原一海岸梯阶式地貌。绍兴市、县境西南部为低山丘陵河谷区,有崎岖低山、丘陵、河谷地构成,面积757.70kn?,区内群山连绵,山势险要,山体抬升强烈,地形深切、破碎,水系源短流急。一般海拔在300TOOm之间。东北部为滨海平原区,属于淤涨型滩涂,地势平坦,人工水系纵横交错,海拔5m左右,区域总面积162.65km2O项目所在地地形以平原水网为主,地势低平,平均黄海高程4.74.8米,是滨海河湖综合作用而成的冲积平原,它既有一般冲积平原平坦而低缓的特征,又有人为长期围垦改造的痕迹,河网分布较杂乱,宽处成湖,窄处成河。2.1.5 土壤、地质项目所在区沉积、火山岩交替分布,地貌复杂多样,主要有下古生代碎屑岩和碳酸盐岩,中生代的火山岩、侵入岩、江层岩以及第四系的松散岩类。土壤类型为酸性黄壤和红壤。但由于第四纪河泥堆积,平原水网土壤类型复杂,土种繁多,主要以青紫泥、腐心青紫泥为代表的富肥缺气型土壤及黄化青紫泥、小粉泥、粉泥为代表的肥气协调型土壤为主。项目厂区工程地质属粘土,地质情况良好,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2.2 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摘要)根据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地属于“越城区袍江新区环境优化准入区0602-VQro基本概况总面积22.69平方公里。位置:位于袍江工业区南部,北至杭甬高速公路,西至越兴路。主导功能及目标主导功能与保护目标:提供安全、环保、绿色的产业发展环境。环境质量目标:地表水达到HI类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应评价标准。管控措施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环境功能目标实现情况,编制实施重点污染物减排计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和现有企业必须进行纳管处理。对已建工业区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改造。禁止畜禽养殖;优化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布局,在居住区和工业功能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负面清单: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允许新建扩建二类工业项目,但凡属国家、省、市、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一律不得准入,现存企业应限期整改或关停。项目主要从事铝合金模板的生产,属于环评行业中“二十二、金属制品业”第67项“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为二类工业,本项目不涉及喷漆和电镀,不属于该区块负面清单中的项目,符合该区产业及主导功能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2.3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概况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股份制污水处理企业,主要承担绍兴市区、柯桥区域内污水集中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任务,现有总资产近17亿元,占地面积约2000亩,职工310余人。经过7年多的有效运作,已发展成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污水处理厂之一,为水环境的保护、为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努力。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和一、二期挖潜改造工程分别于2001年6月、2003年12月和2006年4月完工并全面发挥作用,达到日处理污水70万吨。按照市县政府要求,公司在总结污水处理一、二期工程经验的基础上,于2006年下半年正式启动污水处理三期工程,具体工程包括:续建工程:在污水处理厂一期厂区预留地扩建设计规模为20万t/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即把现有的污水处理能力从70万t/d扩大到90万td0三期钱塘江工程:在滨海袍江新区靠近钱塘江地块新建设计规模为20万t/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永久性污水排放口工程:现有厂区的90万t/d(内含续建的20万t/d)污水处理尾水用管道输送到钱塘江边,和钱塘江工程的20万t/d污水尾水在钱塘江边高位井经排海泵加压后,输送到钱塘江污水排放口集中排放。其中,位于厂区内的20万吨/日三期续建工程于2006年12月开工,于2008年元月建成通水。目前已达到日处理能力90万吨/日的规模。2.3 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摘要根据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2018年1月1日实施)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绍兴市行政区域内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本条例所称的曹娥江流域,是指曹娥江干流和支流汇集、流经的新昌县、竦州市、上虞市、绍兴县和越城区范围内的区域。镜岭大桥以下的澄潭江及其堤岸每侧一般不少于五十米、竦州市南津桥到曹娥江大闸的曹娥江干流及其堤岸每侧一般不少于一百米的区域,为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具体范围由绍兴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条例第八条:绍兴市及流域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产业布局,调整经济结构,根据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和应当达到的水质标准,规定禁止或者限制建设的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绍兴市及流域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排放生产性污染物的工业企业进入经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内进行生产和治污,严格控制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企业。条例第九条:曹娥江流域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实施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根据流域生态保护目标和水环境容量分配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其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指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经过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等措施削减依法核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指标的排污单位,绍兴市及流域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助。在曹娥江流域依法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偿使用和转让制度。具体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条例第十三条: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向水体或者岸坡倾倒、抛撒、堆放、排放、掩埋工业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动物尸体、泥浆等废弃物;(二)新建、扩建排放生产性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三)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四)新建、扩建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偷排污染物;(五)在河道内洗砂、种植农作物、进行投饵式水产养殖;(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内已建成的化工、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印染、电镀、造纸等工业类重污染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转型改造或者关闭、搬迁;其他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企业限期纳管。已建的排污口应当限期整治。已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限期搬迁或者关闭。项目所在地距离曹娥江1800米,满足曹娥江流域100米的防护距离要求。2.4 周围污染源调查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周边主要污染源见表2-1,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袍江新区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表2-1项目周围污染源情况汇总单位:t/a序号企业名称主要污染物废水进管情况1绍兴美诺针纺有限公司废水、噪声、固废已进管2圆通速递绍兴分公司废水、噪声、固废已进管三、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3.1 环境质量现状3.1.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绍兴市三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了2018年6月20日至6月26日对群英小学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监测点位置见附图一,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1。表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及评价站位名称采样日期采样时间监测分析结果(mg)SO2NO2PMio群英小学2018.6.2002:00-03:0008:00-09:0014:00-15:0020:00-21:000.0260.0290.0340.0310.0280.0290.0330.0320.0542018.6.2102:00-03:0008:00-09:0014:00-15:0020:00-21:000.0250.0260.0330.0300.0290.0320.0350.0350.0482018.6.2202:00-03:0008:00-09:0014:00-15:0020:00-21:000.0270.0260.0340.0340.0290.0300.0330.0330.0612018.6.2302:00-03:0008:00-09:0014:00-15:0020:00-21:000.0260.0300.0370.0350.0310.0330.0370.0370.0472018.6.2402:00-03:0008:00-09:0014:00-15:0020:00-21:000.0240.0260.0350.0330.0310.0310.0360.0350.0342018.6.2502:00-03:0008:00-09:0014:00-15:0020:00-21:000.0310.0330.0380.0380.0330.0320.0360.0350.0372018.6.2602:00-03:0008:00-09:0014:00-15:0020:00-21:000.0270.0300.0370.0380.0310.0300.0340.0350.033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地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和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满足功能要求。3.1.2 地表水环境为反映项目所在地水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绍兴市三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于2018年8月30日和8月31日对项目地附近宜港村上游和下游水域的监测数据,监测断面位置见附图一,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2。表3-2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单位:mgL(pH除外)名称采样时间PH氨氮高钵酸盐指数总磷溶解氧BOD5石油类宜港村上游2018.8.307.280.3124.60.115.483.20.017.340.3674.80.135.163.50.022018.8.317.340.2594.90.125.483.80.027.300.4075.10.125.293.60.02宜港村下游2018.8.307.300.4455.20.105.113.6<0.017.290.5145.30.145.263.40.012018.8.317.360.4595.30.125.343.90.017.410.3935.50.145.533.2<0.01/In类标准6-91.060.22540.05单项类别IIlIIIIIIIIIIIIII综合评价III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附近宜港村上游和下游水环境监测断面监测的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O2)中山类水标准,满足山类水功能要求。3.1.3 声环境为了解项目地四周声环境现状情况,本项目于2018年10月30日委托绍兴市三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厂界四周的昼间声环境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见表3-3,监测点位见附图2。表33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测点编号检测点检测日期昼间LeqdB(八)测量值1#东2018-10-3051.02#南52.33#西60.44#北52.2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四面昼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满足3类功能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对夜间噪声未进行监测。3.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4。表3-4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序号保护目标方位与项目厂界距离规模敏感程度功能类别1裘家岸头住宅S53Om约646人一般环境空气:二级标准声环境:2类标准2直乐施社区N146m约1020人一般3西洋法公寓SW560m约1500人一般4河道E相邻/一般地表水:HI类标准5曹娥江N1800mZ一般四、评价适用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故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见表4-1。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单位浓度限值引用标准年平均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SO2gm60150500GB3095-2012NO24080200PM1070150/TSP200300/环境质量标准2地表水项目地附近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类水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4-2。表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除外)污染因子PH氨氮溶解氯高锦酸盐指数总磷BOD5石油类In类标准69.o560.240.053声环境根据绍兴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项目地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保护目标处执行2类区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4-3。表43声环境质量标准采用标准标准值(dB)昼间夜间2类<60<503类<65<551废气项目打磨粉尘和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4-4。污染物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 (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 度(m)二级 (kgh)监控点浓度(mg/n?)颗粒物120153.5周界外浓 度最高点1.0表4-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废水污染物 排 放 标 准项目生活污水经适当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纳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排放污水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根据绍兴市环保局关于明确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废水排放适用标准的函(绍市环函(2016)259)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废水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一级A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4-5o表4L5污水综合力F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污染因子PHCODcrSS氨氮一级A标准6-950105三级标准6-950040035*污水进管中NH3-N浓度参照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3噪声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065dB,夜间55dB;保护目标处执行2类标准,即昼间060dB,夜间W50dB04固体废物本项目无危险固废产生。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废在厂内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1总量控制原则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则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废水量、CODcr>NH3-N和烟(粉)尘。2总量控制建议值(1)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913t/a、CoDCr量0.574t/a、NH3-N量0.067ta作为项目实施后企业水污染物纳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的总量控制建议值。(2)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913taCODcrM0.096taNH3-N量0.0IOtZa作为项目实施后企业水污染物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总(3)环评建议以烟(粉)尘量0.113ta作为项目大气污染物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量3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控项目属新建,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出I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指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新建,仅排放标生活污水,因此,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根据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中的主要任务,绍兴地区新建项目涉及烟(粉)尘排放的,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因此,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与削减替代量的比例为1:2,即烟(粉)尘量0.226t/a。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均属净增量,具体排污容量由建设单位报请绍兴市环保局核准,获得核准后,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1 施工期主要污染因素分析5.1.1 施工期主要污染因子在施工建设中,各种建筑施工机械在运转中产生噪声,其噪声强度与施工设备的种类及施工队伍的管理等有关。建筑施工过程和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引起的扬尘将使周围空气中的TSP浓度升高。建筑施工中还会产生一定量的建设泥浆污水和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如管理或处理不当,将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施工期还将产生开挖土方、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5.1.2 施工期污染因素分析噪声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施工期间的主要噪声源如表5-1所示,主要建筑机械施工噪声源强见表5-2o表5-1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施工阶段噪声源场地平整挖掘机、推土机、卡车建筑施工搅拌机、打桩机、起重机、电锯路面施工压路机、搅拌机表52建筑施工机械噪声声级(单位:dB)序号设备名称距离声源IOm等效A声级1推土机78.02搅拌机84.03挖掘机82.04打桩机105.05起重机82.06压路机82.07卡车85.08电锯84.0建筑施工多采用大型车辆,其噪声级较高,如大型货运卡车的声功率级可达90.0dB,自卸卡车在装卸石料等建筑材料时的声功率级可高达80.OdB以上。装修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装修建材的切割、包以磨、钉等过程,其源强在70.095.0dB之间,产生的噪声为间歇性,装修在昼间进行,夜间禁止装修,因此装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O粉尘及废气粉尘是指建筑施工过程和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大量含沙尘埃。废气包括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等。建筑阶段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建筑垃圾搬运、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道路扬尘及汽车尾气。粉尘本项目的粉尘主要表现在交通沿线和工地附近,尤其是天气干燥及风速较大时影响更为明显,使该区块及周围近地区大气中总悬浮颗粒(TSP)浓度增大。具体粉尘产生环节主要为场地平整、土地运输、施工材料装卸和运输,混凝土泥砂浆配置等,施工场地道路与砂石堆场遇风亦会产生扬尘,另外粉尘排放量的大小与施工管理有关,因此较难进行估算,据调查,施工作.业场地近地面粉尘浓度可达1.530mg/Nm八汽车尾气尾气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交通运输车辆,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Ox、CO和碳氢化合物等。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系数见表5-3O表5-3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系数污染物汽油为燃料(gL)轻柴油为燃料(gL)小汽车载重车机车CO169.027.08.4NOx21.144.49.0碳氢化合物33.14.446.0以黄河重型车为例,其额定燃油量为30.19L100km,按上表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系数测算,单车污染物平均排放量分别为:一氧化碳815.13g100km,氮氧化物1340.44g/100km,碳氢化合物134.0g1OOkmo废水建设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