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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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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浙江海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海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6六、结论58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59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3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5长兴县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6长兴县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图8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9省际示范区(林城)开发边界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原项目审批、验收文件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监测报告附件5浸渗剂MSDS附件6铝屑销售合同附件7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8公众参与说明附件9危废处置承诺附件10环评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1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请书附件12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13委托处置协议书(废乳化液、废包装桶)附件1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海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01-330522-07-02-50716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地理坐标(119度46分22.735秒,30度56分34.08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Cr建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1.l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长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1-330522-07-02-507161总投资(万元)400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无是否开工建设区否是:_用地面积(m2)0(不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无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建设应强化“三线一单”的约束作用。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V湖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行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中心坐标:东经119度46分22.735秒,北纬30度56分34.087秒),根据长兴生态保护红线区划方案,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7。(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大气环境:2021年长兴县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本项目废气环保设施净化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工业烟粉尘以1:2的比例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后,可以降低区域内工业烟粉尘排放总量。水环境:2021年林城断面水质各因子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n类水质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由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后外排,则本项目废水均能达标排放,对附近水体基本无影响。声环境:噪声达标排放,声环境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土壤环境:本项目实施后做好生产场地防渗漏措施对项目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本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采用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可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总体上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电能由市政电网提供,用电量不会对区域能源利用上线产生较大影响;新鲜水用量不会对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产生较大影响。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详见附图4),本项目所在地块位于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9),属重点管控单元。单元面积13.85平方公里,主要行政区划包括林城镇。管控单元分类:2-重点管控。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9)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1所示。表1”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9)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管控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区域内的人口聚集区内禁止新建二类三类工业,禁止扩建三类工业。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技改二类工业项目(根据湖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稿)(2020年9月)中附件1工业项目分类表“94、汽车制造(除属于一类工业项目外的)”为二类工业项目判断);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调整和优化工业产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将按1:2的比例进行替代削减;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厂区内符合业结构,逐步提高产业准入条件,对区内纺织装备制造行业和纺织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由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企业根据自身环境风险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送相关单位备案并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主要能源为电及水;企业运营过程中将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根据表1-1分析,本项目符合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O5222OOO9)的准入清单,符合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四性五不批”要求,具体见表1-2。表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根据本环评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建设和运营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但是通过实施本环评提出的所有环保措施后,各类型污染均能达标,不会对现有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具有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环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相关要求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使用技术和方法均较为成熟,同时对数据和预测过程进行多重审核,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较为可靠。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固废可实现零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符合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根据监测数据,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现状均已达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能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预计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上。(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由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本环评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生态产生破坏。(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目前已针对现有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详见表2-14。(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不在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及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9)准入清单要求。(2)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由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可知,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技改后新增总量控制指标(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的值)为:工业烟粉尘0232ta0本项目新增工业烟粉尘排放量按1:2的比例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所需替代削减量可由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区域平衡核准分配后给予,符合总量控制要求。(3)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位于省际示范区(林城)开发边界(林城工业园),符合该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项目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加工生产,主要生产车用干燥器、真空泵,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产业导向。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涉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所述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禁止行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不涉及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项目生产要求满足清洁生产要求,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所述第二十八条要求。因此,本项目总体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5、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符合性分析表13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以保护和恢复地力为主要目标,加强水和土壤污染的统筹防控。提高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石油开采及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环境准入要求,避免重金属、有机污染物与面源污染叠加,加剧水质改善难度。水库、灌溉、排涝等水利建设应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降低对水生态和水环境的影响。不得进行自然生态系统的开荒以及侵占水面、湿地、林地、草地,控制化肥施用量,严格控制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新增人工养殖,防范水质富营养化。其他优先保护耕地集中区域可参照本区域要求强化准入管理。本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石油开采及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不占用自然生态系统,不侵占水面、湿地、林地、草地;项目符合环环评(2016)190号要求。符合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染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不涉及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符合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表1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部分)符合性分析否负清内是在面单第十三条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且所在位置不属于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本项目不涉及建设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且所在位置不属于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否第十四条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否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项目。否第十六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否第十七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涉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涉及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否第十八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本项目不涉及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否第十九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否7、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0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注塑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排放,要求颗粒状活性炭的碘值2800,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注塑废气通过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可实现以新带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少。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0号)中的相关要求。8、相关治气文件及整治方案符合性分析表15相关治气文件及整治方案符合性分析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节选)符合性分析否合是符鼓励回收利用VoCS废气,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宜对浓度和性状差异大的废气分类收集,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净化处理率不低于90%,其他行业总净化处理率原则上不低于75%。废气处理的工艺路线应根据废气产生量、污染物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综合分析后合理选择:3.对于IooOPPm以下的低浓度VOCS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处理,无回收价值时优先采用吸附浓缩一燃烧技术处理,也可采用低温等离子体技术或生物处理技术等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的总净化效率原则上不低于75%,环境敏感的区域应提高净化效率要求。注塑机密闭并配备密闭管道,挤出机密闭并配备集气罩,由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2个吸附箱体)进行处理,总收集效率不低于90%(不涉及溶剂浸胶工艺),处理效率90%。符合其他塑料制品企业应对工艺温度高、易产生VoCS废气的岗位进行抽风排气,废气可采用活性炭吸附或低温等离子技术处理。符合湖州市”迎亚运、保优良”2021年2022年度臭氧治理攻坚计划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严控VC)CS行业准入。严格涉NOx、VoCS排放项目的环境准入,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确需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新建项目,使用VOCS含量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并配套高效治理设施。严控新建、扩建化工、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含VoCS排放项目,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需按湖州市大气源头治理涉气项目总量调剂实施办法实施倍量替代和项目预审,项目未经预审而审批的,暂停区县同类项目审批半年。启动全市机械涂装、化工、化纤、木业及漆包线等五大行业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本项目不涉及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实现以新带老,排放量减少。符合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对含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敞开液面无组织逸散、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等薄弱环节加强整治力度。提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效率,所有可能产生VoCS的生产区域和工段均应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将废气收集后有效处理。督促化纤、化工、储油库等重点行业企业前完成LDAR检测,并在德清县建立统一的LDAR监管平台。本项目注塑机密闭并配备密闭管道,挤出机密闭并配备集气罩,收集后有机废气由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处理。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总体符合“三线一单”、产业园区规划等要求;符合“四性五不批”的审批要求;符合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及相关治气文件及整治方案;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浙江省实施细则负面清单内。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1项目概况(1)主要建设内容浙江海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7月02日,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主要从事车用干燥器、真空泵的生产销售。2008年,企业委托编制浙江海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车用WD805干燥器系列产品180万套,WD701真空泵系列产品150万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通过长兴县环境保护局(现已更名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长兴分局)审批,文号:长环管2008433号;该项目又于2011年9月28日通过长兴县环境保护局验收,文号:长环许验201169号。建 设 内 容2015年,企业委托编制浙江海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车用干燥器、真空泵50万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通过长兴县环境保护局(现已更名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长兴分局)审批,文号:长环管2015167号;该项目又于2016年9月1日通过长兴县环境保护局验收,文号:长环许验20162065号。浙江海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计划投资4000万元,选址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利用企业现有自建厂房进行技改,计划新购置浸渗罐、清洗槽、塑料注射成型机等生产设备进行生产。预计项目建成后,新增抛丸和金属浸渗工艺,并对现有注塑废气环保处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全厂年产车用干燥器、真空泵380万套的生产能力保持不变。(2)环评类别判定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判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报告表,具体详见下表2-1。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分)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71汽车整车制造361: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汽车整车制造(仅组装的除外);汽车用发动机制造(仅组装的除外);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年剂低含10的I溶S料下,他非Oc涂以外其用型Vo量吨除/2.1.2项目工程方案本技改项目新增及依托的主要工程内容组成详见下表2-2表2-2项目主要工程内容组成表工程类别主要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利用现有厂房1#厂房,新增设备设置在此厂房内,具体详见附图2。依托现有厂房辅助工程办公楼现有1幢办公楼依托现有公用工程给水水源为自来水,由附近管网统一提供。包括生活用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各系统相互独立。依托现有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依托现有供电由工业区电网提供依托现有环保工程废气1、抛丸粉尘:抛丸机设置在密闭空间内,配备滤筒式脉冲除尘器净化除尘,净化废气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2、注塑废气:在新增的注射成型机加工口上方加装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同时把收集管道与现有的注塑废气收集管道相连接入现有一套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净化废气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技改新增废水I、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纳管标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标准)纳管,由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外排后外排。2、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依托现有固体废物1、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金属粉尘、金属粉尘由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滤芯由原材料生产厂家再生利用。2、危险固废暂存仓库:废包装桶、灌渣、废液、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安全处置。技改新增噪声对设备设置基础隔振或壳体阻尼减振,高噪声风机安装消声器;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非正常状态生产噪声。合理布局声源,高噪声设备远离西侧敏感目标;设备设置在车间内,进行车间整体隔声,生产技改新增时保持门窗关闭。储运工程成品仓库车间内预留成品储运区域/原料仓库车间内预留原料储运区域/运输汽运/依托工程污水处理厂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2.1.3 项目产品方案表2-3项目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技改前年产量技改后年产量增减量1车用干燥器万套/年20020002真空泵万套/年18018003合计万套/年38()38()0注:本技改项目在原项目基础上新增抛丸和金属浸渗工艺,并对现有注塑废气处理设备进行改造,技改后产能不变。2.1.4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1)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表24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原审批数量技改后数量变化量1液压冲床流水线600T1条1条02液压冲床流水线400T1条1条03表面喷塑流水线(带电加热烘箱)/1条1条04注塑机200g3台3台05注塑机500g3台3台(1用2备)06电焊机/3台3台07铝网压机/1台1台08加工中心MV-6004.5T70台(车床)1台56台-14台9加工中心GMT400II2.5T1台10加工中心VF-5002.8T3台11加工中心T-5002.5T1台12加工中心T-6002.8T1台13加工中心FMIT-5002.5T1台14加工中心ZMC-V64.5T1台15加工中心FVP-1000A5T2台16加工中心RFMV805.5T2台17加工中心TR-70A3.6T4台18加工中心TD-5003.4T2台19加工中心VMC-8504.5T4台20数控车床CK06401.4T3台21数控车床CK-4001.3T4台22数控车床CK61402.IT6台23数控车床CK6130I.4T10台24钻床z512-20.1IT6台25钻床Z406130.024T1台26钻床LS300.1IT1台27钻床LS200.098T1台28钻床SWJ-6A0.078T1台29J23冲床6.3T70台(精密冲床)8台24台-46台30J23冲床16T1台31J23冲床63T1台32J23冲床80T4台33J21冲床160T3台34J23冲床200T1台35J23冲床40T5台36APM冲床400T1台37YF-AM拉伸机160T30台(拉伸机)3台15台-15台38YF-AM拉伸机80T4台39YF-AM拉伸机65T6台40YF-AM拉伸机I20T2台41液压机160T40台(辅助设备)1台8台-32台42液压机200T4台43液压机400T1台44液压机500T1台45液压机350T1台46检测设备/2()台20台047铳床/20台0-20台48磨床/2()台0-20台49装配线/4条0-4条5()剪板机Q11-6*25(X)/01台+1台51点焊机/01台+1台52攻丝机/02台+2台53钢板网冲剪机JQ25-6.3101台+1台54塑料注射成型机HJLZ5001台+1台55浸渗罐800(0.75m3)01个+1个56脱液罐1300(1.5m3)01个+1个57清洗槽1200(2m3)01个+1个58固化槽1200(2m3)01个+1个59抛丸机Q3262T01台+1台60滤筒式脉通除尘器/01台+1台注:原环评审批时间较早,车床、精密冲床、拉伸机、辅助设备等设备等未按功能、型号进行细化,本次环评对全厂设备进行统计后细化。(2)产能匹配性分析本项目控制产能的关键设备为加工中心、数控车床、冲床及液压机,随着此类设备制造技术的发展,此类设备的加工效率得到极大提升,因此在减少加工设备数量的情况下仍能保证原审批产品产能不变,其产能匹配性分析详见下表2-5所示。表2-5项目主要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一览表产品关键设备设备型号单台设备产能(套h)设备数量(台)设计年加工时间(h)设备最大生产能力(套)设计产能加工中心MV-6(X)4.5T331240079200加工中心GMT400II2.5T33124(M)79200加工中心VF-5002.8T33324(M)237600加工中心T-5002.5T281240067200加工中心T-6002.8T28124(X)67200加工中心FMIT-5002.5T301240072000车不-.E/-加工中心ZMC-V64.5T281240067200加工中心FVP-1000A5T24224(M)1152(X)380万套/年加工中心RFMV805.5T2422400115200击真空泵加工中心TR-70A3.6T24424(M)230400加工中心TD-5003.4T26224(X)1248(X)加工中心VMC-8504.5T2442400230400数控车床CK06401.4T25324(M)18(X)(X)数控车床CK-4001.3T2542400240000数控车床CK61402.IT5062400720000数控车床CK6130L4T201024001200000合计382.56万套/年380万套/年J23冲床6.3T6008240011520000J23冲床16T600124001440(XX)J23冲床63T600124001440(XX)J23冲床80T600424005760000真空泵J21冲床160T50()324003600000J23冲床200T4001240096000038()J23冲床40T600524007200000万套/APM冲床400T100012400240(X)(X)年液压机160T25012400600000液压机200T240424002304000液压机400T24012400576000液压机500T24012400576000液压机350T24012400576000合计389.52万套/年38()万套/年根据上表25可知,本项目产能与设备基本匹配。2.1.5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1)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26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技改前审批用量技改后用量增减量备注I钢板2920吨/年2920吨/年0外购2铝型材1780吨/年1780吨/年0外购3电器配件380万套/年380万套/年0外购4塑粉50吨/年50吨/年02()kg箱5PP粒子塑料粒子:77吨/年51吨/年025kg袋6PA粒子26吨/年025kg袋7无铅焊条1()吨/年10吨/年020kg箱8浸渗液02吨/年+2吨/年25kg桶9不锈钢丸(0.3mm)01吨/年+1吨/年20kg箱10乳化液2吨/年2吨/年0200L/桶或18L/桶11液压油00.5吨/年+0.5吨/年200L/桶或18L/桶12机油00.025吨/年+0.025吨/年1817桶13水2820吨/年2842吨/年+22吨/年/(2)原辅材料说明PP粒子:即聚丙烯,是由丙烯单体聚合产生的一种热塑性材料,俗称PP,熔点为140C以上,热分解温度310°C,且无毒无味、耐酸碱及有机溶剂的腐蚀,具有强度高、韧性好、刚性强、耐热、耐寒等优点,为五大塑料之一,主要用作加工薄膜产品、吹塑、注塑制品,医疗器具,药品和食品包装材料等。PA粒子:即聚酰胺,主要是由二元酸与二元胺或氨基酸经缩聚反应而制得,俗称为尼龙。它包括脂肪族聚酰胺、芳香族聚酰胺及脂肪芳香族聚酰胺。熔点在220C左右,热分解温度350Co浸渗液:本项目所用有机浸渗液主要成分如下表27所示。表浸渗液成分表涉密2.1.6 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本项目建成后劳动人员不变,共计185人,新增设备操作工作人员从现有生产线员工中调派,厂区实行白天一班制(8:0017:00),年生产天数300天,设食堂、宿舍。2.1.7 水平衡图(单位:ta)损耗(蒸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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