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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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1前言11.1 项目由来及特点11.2 环评工作过程11.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21.4 环评主要结论22总则32.1 编制依据32.2 评价目的与原则72.3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72.4 评价内容和重点152.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162.6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和敏感点情况172.7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213原有生产污染源调查263.1 原有企业基本情况263.2 原有生产工艺及设备情况263.3 主要原辅料消耗283.4 污染源强调查293.5 原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落实情况344本期项目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364.1 本期项目工程概况364.2 工程环保设施概况464.3 技改项目工程分析484.4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604.5 煤炭总量平衡方案62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35.1 地理位置635.2 自然环境635.3 环境基础设施情况655.4 周边主要污染源概况725.5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73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46.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84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076.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076.4 声环境影响分析Ill6.5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156.6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1156.7 施工期影响分析1166.8 环境风险评价1187污染防治对策及其可行性分析1287.1 废气污染防治对策及其可行性分析1287.2 水污染防治对策1347.3 噪声治理措施1367.4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377.5 风险事故防范措施1377.6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387.7 工程清洁生产水平分析1387.8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1398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1418.1 环境管理1418.2 环境监测计划1418.3 风险事故应急1428.4 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制度142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439.1 污染治理设施投资1439.2 环保投资比1439.3 环保设施的环境效益143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14410.1 项目建设概况14410.2 环境现状14410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14510.4 公众参与14610.5 审批原则符合性(环境可行性)分析14710.6 总结论14810.7 建议和要求148附件附件1项目联系单及核准批复附件2专家意见及修改清单1前言1.1 项目由来及特点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原为浙江秀舟纸业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主要承担凤桥、余新等区域企业的集中供热。随着周边用热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原有供热蒸汽量已无法满足热负荷增长需要。同时,按照属地政府“提升对外供热能力,延伸供热管网,杜绝区域小锅炉的建设,适度提高锅炉总出力”的要求,企业对原有热电机组进行技改十分迫切。因此,企业于2014年开始技改项目的建设,1台130th和1台1OOtZ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配套1台15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已于2014年底建成投产,2台45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台6MW汽轮发电机组也已拆除,另I台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1台15MW机组尚未建设。根据浙江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浙经信电力(2015)371号)的有关要求,该热电厂属于未批已建地方燃煤热电机组之一,须纳入热电联产规划,补办有关项目核准手续,按要求实施综合改造升级后,再转为公用热电企业,并承担区域供热任务。对于企业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当地环保局作出了相关处罚,目前企业已将自备热电厂改为了公用热电厂,同期进行技术改造,补办有关项目核准手续,在此基础上进行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环保部第3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建设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对项目周边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调查,并对有关资料进行了系统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省、市、区有关环保主管部门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并完成了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于2017年6月22日在嘉兴进行了技术咨询会,根据专家组意见,经认真修改形成报批稿,现上报审批。1.2 环评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总纲(HJ2.1-2016)中的要求,本次环评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具体过程如下图。1.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本项目投运后废气处理设施的达标可行性,并分析污染物总量是否符合控制要求;(2)本项目投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是否能妥善安全处置,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3)风险事故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会产生哪些不利影响,采取合理有效的应急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可以接受。1.4 环评主要结论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公用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积极响应国家的能源政策,贯彻“以大代小、以高代低、以背压代抽凝”的节能、降耗、减污的产业政策,增加高温高压较大容量的CFB锅炉,降低热电厂的供热、发电能耗,提高热电厂供热的稳定性、经济性。同时,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以及其它发展规划,与当地的环境功能区规划也是相符的;该项目工艺设备先进、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并能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本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该项目在拟选场址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2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87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5.8.29);(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4);(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8.29);(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1998.11.29);(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日起施行);(13)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公告2015年第7号);(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15)“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环办(201097号);(17)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1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8.8);(1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51号);(20)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7年第1号,2017年1月10日);(21)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2012年2月29日);(22)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46号)、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9.10);(24)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严格控制重点区域燃煤发电项目规划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411号,2014.3.11);(25)关于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990号)、关于发布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的公告;(26)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27)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环办2015112号);(2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29)关于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617号2016.3.22);(30)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3年1月5日);(31)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2013年2月27日);(32)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发201448号,2014年5月22日);(3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34)关于印发V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2015年12月11日);(35)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36),叶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37)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016.10.27)o2.1.2 地方性法规(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令);(2)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修正本)(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1号,2016.5);(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本);(5)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本);(6)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浙江省人民政府(1998.10);(7)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2015年);(8)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9)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通知(浙环发201428号);(IO)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X)976号);(1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0)27号);(1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35号);(13)关于进一步做好火电企业脱硫脱硝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239号);(1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59号);(15)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4)26号);(16)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号);(17)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等15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环发(2016)12号)。(18)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32号,2010年10月9日);(19)浙江省环保厅关于实施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1引26号,2103年4月17日);(2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61号,2014年5月6日);(21)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7)250号,2017.3.17)o2.1.3 产业政策(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2013.2);(2)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产业2004746号,2004.4.30);(3)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5.23);(4)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第31号公告,2012.7.26);(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07号,2010.2.6);(6)省淘汰办、省经信委、省质量监督局、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12.28)o2.1.4 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2393);(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04);(8)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9)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10)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浙环发200530号);(1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13201-91);(12)国家环保局、原电力工业部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HJ/T13-1996);(13)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14)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L/T5196-2004);(15)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烟气循环流化床法(HJ"178-2005);(16)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石膏法(HJ/T179-2005);(17)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18)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DL/T783-2001);(19)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L/T414-2004);(20)国家发改委2007年第24号公告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号电力(燃煤发电企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22)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2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2.1.5 项目技术文件(1)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受理单(电子1604号);(2)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3)嘉兴市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出具的煤炭消费总量替代方案;(4)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有关环评资料。2.1.6 其他(1)嘉兴市南湖区集中供热规划(2014年2025年);(2)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5年修订);(3)嘉兴市区环境功能区划;(4)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2.2 评价目的与原则2.2.1 评价目的本评价的根本目的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事前预防污染,并为主管部门审批决策、监督管理,为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及日后的生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资料。2.2.2 评价原则(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和法律法规;(2)符合区域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及工业园区规划,布局合理;(3)符合国家土地利用的政策;(4)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5)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6)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7)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功能区的要求;(8)符合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的要求;(9)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2.3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3.1 评价因子对照国家有关的环境标准,结合评价区域现状的环境污染特征及现有监测资料与评价因子筛选结果,确定本项目的评价因子如下:(1)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因子:SOSNO2、TSP>PM10、PM2.5、NH3、氟化物、汞。影响评价因子:So2、No2、TSP、PMl°、NH3、氟化物、汞。(2)水环境地表水现状评价因子:pH、D0、BoD5、高锦酸盐指数、CODtr>氨氮、石油类、总磷、总氮、挥发酚、粪大肠菌群、氨化物。影响评价因子:C0D、氨氮。地下水现状评价因子:pH、挥发酚、溶解性总固体、高锌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CODcr,氨氮、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氟化物、汞、氯化物、总硬度、KNa+、Ca2Mg2CO32>HCO3>CF>SO42O影响评价因子:8D、氨氮。(3)声环境现状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eqdB(八)。影响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eqdB(八)O(4) 土壤现状评价因子:pH、镉、汞、碑、铅、铭、铜、锌、Wo2.3.2 环境功能区划2.3.2.1 水环境地表水: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海盐塘及其支流慎思塘,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窠(2015),属于HI类水质多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图详见图2.3-1。地下水:该区域地下水尚未划分功能区,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地下水质量分类原则,确定项目拟建地地下水环境为In类功能区。2.3.2.2 环境空气根据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2.3.2.3 声环境本项目位于嘉兴工业园区风桥分区,属3类声功能区。2.3.2.4 环境功能根据嘉兴市区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风桥人居环境保障区(0402-IV-0-6)o环境功能区划图详见图2.32。嘉兴市区JhxbvShiqu比例尺1:180000我浙慎根颈就Muh道港镇桂沛I献加律球街道洪合J普懈冰珠镇本项目WA允海街道凤鸣衡道图2.3-1嘉兴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寡2环境功能区划凤桥镇环境功能区划图本项H图例牛毒AH依约IR11三TtinWr1点Q*保"国W卖-女产生保坦Hn烫人Z”保jm7T1V美-A墩代化充KR坏IQA海入M图2.3-2环境功能区划图2.3.3 评价标准2.3.3.1 环境质量标准(1)水环境地表水环境:根据功能区划,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O2)中HI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2.3-1。表2.3-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单位:除PH外均为mg/L水质参数评价标准水质参数评价标准In类In类PH69bod54D0>5氨1.0高镭酸相数6CODcr<20挥发酚W0.005总磷W0.2汞0.0001石油类0.05氟化物S1.0粪大肠菌群10000个/L地下水环境:根据项目拟建地的使用功能,地下水参照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HI类标准,具体见表232。表2.3-2地下水质量标准摘录序号项目In类1PH6.58.52高镉酸盐指数(mg/L)3.03氯化物(mg/L)<2504挥发性酚(mg/L)<0.0025汞(mg/L)0.00l6铅(mg/L)0.057镉(mg/L)0.018氨氮(mg/L)<0.29硝酸盐(mg/L)<2010亚硝酸盐(mg/L)<0.0211总溶解性固体(mg/L)100012硫酸盐(mg/L)25013氟化物(mg/L)1.014细菌总数(个mL)<10015总大肠菌群(个/L)3.0(2)环境空气根据本项目及周围环境特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空气质量标准;特殊污染因子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具体见表2.3-3。表2.3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标准来源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gm31小时平均500gm3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gm324小时乖均80gm3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标准来源1小时平均200gm3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200gm324小时平均300gm3可吸入颗粒物PMo年平均70gm324小时平均150gm3可吸入颗粒物PM25年平均35gm324小时平均75gm3氟化物小时平均20gm3日平均7gm3月平均3.0'zgm3植物生长季平均2.0gm3汞年平均0.05gm3日均值0.3gm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NH3一次最大0.20mgm3注:磁用于城市地区;适用于农业和林业区。(3)声环境项目拟建地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周边敏感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o(4)土壤环境根据评价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功能,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具体见表2.34表2.3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kg(pH无量纲)项目二级土壤PH值<6.56.57.5>7.5镉0.300.300.60汞0.300.501.0碑<-<-田地水旱304025302025铜农田等果园50150100200100200铅250300350铭水田V旱地<250150300200350250锌200250300银405060233.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本项目各类生产及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厂内回用,部分排入临近造纸厂水系统综合利用,部分纳管排放,纳管入网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NHyN、总磷的入网标准执行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废水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标准值,入网废水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后深海排放,现有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提标改造工程即将完成,届时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标准见表2.3-5。其中,脱硫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后全部回用,具体标准见表2.3-6。表2.3-5废水入网、排放标准污染物PHCODcrSSBOD5NH3-NTP一级A标准6-950101050.5二级标准值(mgL)6-91203030251三级标准值(mgL)6-950040030035*8*注:*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2.36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单位:mgL(pH值无量纲)序号监测因子(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DL/T997-20061PH值/692悬浮物/703化学需氧量/1504硫化物/1.05总锌2.02.06总汞0.050.057总镉0.10.18总铭1.51.59总铅1.01.010总碑0.50.511总银1.01.012六价将0.5/13硫酸盐/2000(2)废气燃煤烟气根据浙江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要求,到2017年底,所有地方热电厂实现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U)中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以下简称烟气超低排放),具体见表237。表2.3-7火力发电锅炉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m'污染物烟尘SO2NoX(以NO2i)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限值535500.03(0.01*)注:*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角度出发,本项目汞及其化合物控制标准为0.01mgn企业原有2台45th燃煤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二级11时段排放标准,具体详见表2.3-8。表23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锅炉类别适用区域污染物排放浓度(II时段)备注燃煤锅炉全部区域二氧化硫900mgNm3烟囱高度不得低于45m二类区烟尘200mgNm3林格曼黑度1级氟化物燃煤中一般含有少量的氨,煤粉在锅炉高温燃烧时煤中的氟化物分解,主要形成HF(少量S回、CF4)等气态污染物,项目氟化物(以F计)排放标准参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表4标准,详见表2.39。表2.3-9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污染物适用区域排放浓度氟及其化合物(以F计)二类区6mgNm3粉尘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具体见表2.310。表2.3-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m)二级标准监控点浓度(mgm)颗粒物120153.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05.93023氨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2.3-11。表2.3.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厂界标准值(mgnr)排气筒(m)二级标准NH3154.91.580133.3参照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中的有关要求,氨逃逸浓度v2.5mgn°(3)噪声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详见表2.3-12。表2.3-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八)一_时段厂界外声环境标2昼间夜间3类功能区6555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详见表2.3/3。表2.3/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八)时段昼间夜间噪声限值7055(4)固废危废贮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l8484-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2.4评价内容和重点2.4.1 评价内容(1)收集、监测和调查本项目影响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2)调查和分析项目主要污染因子和污染源强,了解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总量控制要求;(3)对本项目进行工程分析以及类比调研,确定本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和污染源强,评价其工艺技术的先进性、清洁程度及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性分析;(4)预测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分析影响程度,预测影响范围;(5)根据污染物排放的强度、特征和规律,在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拟订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6)针对项目的工程特点,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提出突发性事故防范对策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7)进行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实现工程实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并为环保主管部门决策和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4.2评价重点(1)通过对建设地区社会、经济、生态、自然等环境特征的调研及环境质量的现状调查及监测,摸清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2)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现有企业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现有污染处理设施达标情况;通过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计算建设项目污染物源强,比较建设前后污染物排放量。(3)通过工程分析,明确工艺生产流程中的污染物产生源、污染物种类及其产生量、污染防治措施、最终排放量。(4)评价项目建设期、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重点对厂界噪声、废气的达标可行性进行分析,同时注重清洁生产、产业环境准入条件、风险评价。(5)论证工程中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经济性和可行性。(6)对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提出应急措施。(7)根据当地环保局批给企业的合法总量指标,论证本项目总量来源及平衡方案的可行性。2.5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6).(HJ2,2-2008)>(HJ/T2.3-1993)、(HJ2.4-2009)、(HJ610-2011)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进行确定。2.5.1 评价工作等级(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确定本工程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焚烧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2、烟尘、Hg>NH3、氟化物及粉尘等。依据每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占标率Pmax及第i种污染物的地面达标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Km来确定评价等级。PmaX计算公式为:Pmax=C×lOO%Co式中:PmaX-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O-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小时均值),mgm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见表2.51。表2.5-1大气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lOQ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0%V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根据SCreen3估算模式,估算废气的下风向浓度分布规律见表2.5-2。表2.5-2本项目排放各种污染物大气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污染物排放速率(gs)评价标准(mgm3)下风向最大浓度(mgm3)Pi(%)Do%(m)推荐评价等级有组织锅炉烟气SO22.290.50.013332.67_三NO23.280.20.01919.55三PMm0.330.45*0.0019210.43二Hg0.00070.0009*4.076E-60.45三NH30.160.200.00093160.47三氟化物0.150.020.00087344.37_三无组织煤装卸粉尘TSP0.040.9*0.056486.28二氨水罐区NH30.020.200.147773.85750二盐酸罐区HCl0.00160.050.0118123.62350二注:*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综合上述分析,确定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2)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确定本项目废水排放量约188.64td,废水污染物复杂程度中等,考虑到本项目污水不直接排放环境,通过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