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培训会.docx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培训会2017年11月14日大家上午好!一、起草背景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各类企业中最具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的群体,往往是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商业模式的源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市场新需求、发展经济新业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但由于没有统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标准的规定,导致政策支持对象的边界和范围无法准确界定,影响了政策实施效果。为了实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急需研究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和标准。2015年,北京市制定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确认管理办法(试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工作。此外,一些地方,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等也陆续制定了本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并实行认定(备案)管理,对经认定(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精准支持。地方的探索,为出台全国统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标准提供了实践基础。2015年中央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第9条规定:“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和标准,为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创新政策开辟便捷通道”,明确此项任务由科技部牵头,于2016年完成。根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政策法规与监督司会同火炬中心开展了条件和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二、起草过程2016年年初,政策司会同火炬中心组成起草小组,正式启动了条件和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在总结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实施经验基础上,对国内外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理论进行了研究,对地方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梳理,赴多地开展了实地调研,经过反复讨论、多次修改,形成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及备案管理办法(初稿)。办法初稿形成后,我们邀请北京中关村、天津、上海、江苏、河北、广东、贵州等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研讨,并请已经开展相关工作的地区,根据初稿设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当地已备案(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了测算。根据地方反馈意见和测算数据,我们做了修改完善,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工作层面征求了财政部经建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和部内相关司局的意见。起草小组对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分析,对办法做了进一步完善,于10月中旬报部领导审定。按照万部长批示,在上部务会前又征求了8家部内相关司局意见,其中7家表示无不同意见,合作司提出了具体意见,已采纳。三、文件主要内容办法分为总则、条件与标准、备案管理和附则四章,共十七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和各部门管理职责,提出,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比例科技人员,投入一定比例研发经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主要从事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及提供创新服务,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第二章条件与标准,除对企业的注册地、规模、所属行业和信用条件提出要求之外,主要规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需符合的科技指标评价标准。科技指标评价标准包括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两部分。基础指标包括科技人员占比、研发投入强度、科技成果数量三个方面;加分指标包括获得政府科技项目支持和科技奖励情况、入选政府人才计划或属于以科技成果投资创办的企业等。基础指标得分和加分指标得分相加超过60分的,即符合备案标准。同时办法规定,对已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或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可直接获得备案资格。第三章是备案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备案制,备案依托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采取企业自主申报、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科技部备案的管理模式。火炬中心负责建设服务平台,提供完成的备案流程管理、企业数据收集、后台数据分析等功能。第四章是附则。希望在座同志能够认真学习领会,做好政策传达,把讲话内容融入到具体工作实践中。火炬中心将与在座同志一起努力,携手共进,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开好局。下面,我代表火炬中心,讲三方面建议:第一,深入领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意义中小企业在实体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最具创新活力的群体,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中坚力量,是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商业模式的源头。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各部门、各地方采取多种措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1999年,财政部、科技部联合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的投融资环境。通过连续15年的支持,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65亿元,资助了5万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帮助一大批企业度过“死亡谷”,实现了快速发展,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企业迅速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31家企业在中小板上市,168家在创业板上市,1717家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与此同时,各地方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通过相关政策,形成正向激励,广大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被激发出来,创新能力得到充分释放,不断增加研发投入,持续开展研发活动,或开发出了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参与了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订,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地方科技工作的重要品牌。这些企业在提升自身技术创新能力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社会就业岗位,吸引了一大批高端创新创业人才的加入,带动了本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的形成,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这方面,在座的很多同志都是亲身经历者、直接参与者,大家应该有更深刻更直接的体会。正是在大家的努力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不断壮大、受重视程度不断加强,社会影响和贡献不断显现。可以说,是大家多年的坚持和努力,成就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今天的局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切实履行好国务院赋予我科技部门的这项重要工作职责,继续把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科技部门服务的主要对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第二,认真执行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有关政策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部署的有力推进,全社会各类群体纷纷加入创新创业大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生模式、群体特征、发展环境均出现了显著变化,这些变化对政府管理部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改进服务方式,增强政策供给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务院文件多次提出要更加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李克强总理也多次指示要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广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动能发展壮大,传统动能焕发生机。如何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用什么样政策工具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各部门、各地方都在思考和推动的一项具体任务。这次,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创新政策,恰逢其时。在此,我们要特别感谢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在积极出台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加计扣除有关政策方面作出的努力,特别感谢科技部政策司在牵头制定出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作出的大量工作。同时,地方政府和科技主管部门也推出了大量的区域性政策,在人才培养、研发补贴、科技金融和技术转移等方面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第三,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体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涉及到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和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为了加强组织协调工作,近期我们研究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开发了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重点体现了以下两个特点:建立评价工作管理服务大系统。评价办法建立了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责任主体。评价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可依托省或市或县构建评价工作机构,服务本辖区企业注册、评价信息的审核等工作。这不仅有利于与一些地方前期开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或备案工作衔接,也符合中小企业量大面广的实际情况。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评价工作机构,全国形成评价工作管理服务大系统。实现评价工作全网上便捷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实现了网上注册、评价、审核、公示、查询等全网络化服务功能,充分体现了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凡在网上能办的事要尽可能网上办理的要求。评价工作系统对接了高新技术企业数据库和知识产权数据库,下一步还将对接国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各地方前期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等数据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评价服务与综合服务的有效集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信息服务平台将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为切入点、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为核心,借鉴成熟的电商平台(京东、天猫)理念,积极推出政府公共服务、遴选引入战略合作者的合格第三方服务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政策信息、融资对接(银行、国家级创投子基金)、孵化空间(国家级孵化器)、创业辅导(火炬创业导师)等综合信息服务。我们将统筹规划、分步建设,把平台打造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为此,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要尽快启动评价工作。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对于火炬中心来说,要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录库的建设工作,为评价工作奠定一个良好的工作基础。这方面工作已初步完成,一会儿有关同志会做进一步介绍。对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来说,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体系,启动评价工作。二是要注重加强政策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加大对企业普惠性政策研究和制定,推动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的重要政策创新。从当前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是为落实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制定的一项前期政策。但从长远考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界定是包括税收政策、科技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其他政策落地的基础。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中很多任务的落实都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息息相关。我们也鼓励各地方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差异化需求,积极开展政策创新和试点。三是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一方面是一项科技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也是一项创新服务工作。从工作定位上看,管理内容要少与服务内容,服务任务要重于管理任务。我们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有关精神,切实为工作对象提供便利化、透明化的服务,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效率,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培训等工作力度疏通政策落地堵点,要用活存量政策、加强政策协同为企业提供“政策套餐二同志们!8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考察科技部听取火炬中心汇报时指出:要让创新“火炬”薪火相传、铺天盖地,更好普惠大众普惠社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是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一项新的工作任务,把评价工作做实做好,把优秀企业选出来,让企业享受到政策优惠,是落实总理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让我们以三部委联合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深入联系,不断改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方式,不断创新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供给,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迈上新台阶!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