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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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重庆市璧山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分类组(2023)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践行绿色发展要求,结合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区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分类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要求,以创建为载体,以创促改、以创促升,全面提升我区垃圾分类治理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垃圾分类标志性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作出璧山贡献,交出高分报表。二、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由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主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负责具体创建工作。三、创建对象创建对象包括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小区、单位(含公共机构、生产企业、经营场所等)。创建类别分为垃圾分类先锋单元和垃圾分类先锋细胞,其中垃圾分类先锋单元包括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垃圾分类先锋细胞包括小区、单位。创建工作以每年为1个周期。四、创建目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行动,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人心,源头减量效果明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化回收利用成效显著,分类数字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成功创建垃圾分类先锋区。到2024年底,完成第一批10个镇街的先锋创建工作,培育4个以上垃圾分类先锋典型案例;到2025年底,巩固垃圾分类先锋区创建成果,完成第二批5个镇的先锋创建工作;到2027年底,培育8个以上垃圾分类先锋典型案例,创建150个以上垃圾分类先锋单元和600个以上垃圾分类先锋细胞。五、创建程序(一)组织动员。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开发布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创建要求。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根据创建要求,结合辖区、主管行业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际,组织创建对象申报,各层级创建对象申报资料由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统一收集报送。将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来凤街道、丁家街道、大路街道、正兴镇、福禄镇、七塘镇、三合镇纳入第一批参与垃圾分类先锋创建的10个镇街,其中,创建先锋街道、镇的,先锋社区、行政村占比275%;创建先锋社区的,先锋小区占比285%、先锋单位(含公共机构、生产企业、经营场所等)占比N85%。(二)制定计划。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科学制定本级创建计划和工作方案,对创建任务指标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全面梳理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建立先锋创建工作台账。同时,指导辖区、主管行业领域内创建单位制定创建计划和工作方案。(三)督促指导。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下沉一线开展培育指导,解读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要求和创建评价指标(详见附件),督促创建对象做好自查自改等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先锋创建标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创建进度实行“月考核、季通报”,督促创建单位对标对表推进各项工作进度。(四)评估验收。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共同组成区级评估工作小组,开展全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评估验收工作。对创建先锋镇街的,区级评估工作小组开展全覆盖初评,市级评估工作小组开展全覆盖评估;对创建先锋社区、行政村、小区、单位的,由各镇街、相关区级部门组织开展初评,区级评估工作小组进行复评,市级评估工作小组按比例进行抽查。评估方式包括材料审核、实地核查、民意调查、大数据查验等,对照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评价指标逐项评估验收。(五)组织公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拟通过验收的先锋创建名单,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六)认定公布。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公示的先锋创建名单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命名授牌并向社会公布。(七)经验推广。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及时梳理提炼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打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的典型案例并全面推广,切实提升全区垃圾分类治理水平。六、重要指标及责任分解(一)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1 .推动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下降。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监督指导。(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团区委等,各镇街)2 .倡导低碳出行、绿色办公。加大低碳出行、绿色办公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辖区居民、主管行业领域内员工低碳出行、绿色办公。(牵头单位:各镇街,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等)3 .提高年度入户宣传率。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网格报到职工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有效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积极性。(牵头单位:各镇街)4 .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加强垃圾分类知识科普,深入开展“让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宣传活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转变。(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团区委等,各镇街)5 .提高垃圾分类参与率。加快完善小区、单位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小区居民、单位人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等,各镇街)6 .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员的招聘、管理和培训,积极推广定时定点投放和分类指导员桶边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工作模式,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等,各镇街)7 .提高居民(村民)满意度。充分听取居民(村民)意见,升级小区、村组分类投放设施,增强居民(村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便利性和体验感。(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街)8 .有效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机关”等“九进”活动。扎实推进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窗口单位、进军营、进村组、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等九进活动。(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各镇街)(二)推动垃圾源头减量9 .减少商品过度包装。推进商品包装减量化,督促商品销售、快递、外卖、电商等行业落实减少过度包装措施,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中邮璧山区公司)10 .普遍推行“光盘行动”。推动餐饮网点、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广泛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严格执行绿色饭店、星级农家乐等评审中“吃得文明”“光盘行动”有关推荐要求。(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IL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措施。推动餐饮网点、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12 .落实“限塑令”要求。负责落实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规定,广泛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13 .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加强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指导新型建材、环保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等的认证、研发和应用管理,指导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14 .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设备升级改造,加强全区工业节能监督管理、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15 .加强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管控。加强农业生产中固体废物回收、处置等的监督指导,推进源头减量。(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16 .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推动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建设、认证、管理。(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三)加强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17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厢房建设、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街)18 .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科学配置分类投放设施,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厢房、智能垃圾分类厢房等设施设备,通过积分激励机制为示范小区家庭配置家庭专用厨余垃圾桶、厨余垃圾袋等。加强新建住宅项目配建垃圾分类厢房管理,将垃圾分类收集厢房纳入新建住宅项目统一规划,做到垃圾分类厢房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在开展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对厢房配建情况进行同步验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位的建设、管理、维护,通过积分激励机制为农村居民配置家庭“两分类”垃圾桶、厨余垃圾袋等。(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各镇街)19 .提高城市厨余垃圾分出率。实现城乡厨余垃圾收运全覆盖,与餐饮单位签订协议,规范厨余垃圾收运。加强桶边指导、入户宣传,提高小区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20 .提高全区其他垃圾焚烧占比。将全区其他垃圾全部运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21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建设,以秸秆为原料生产食用菌基质、栽培基质、人造板材、复合材料等,提高秸秆离田利用比例。(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各镇街)22 .提高农膜回收利用率。健全农膜回收处置网络体系,及时回收废弃农膜,提高农膜回收利用率。(牵头单位:区供销社,责任单位:各镇街)23 .开展农村有机废弃物协同处置。推进农村厨余垃圾汹肥池、农作物废弃物讴肥池建设,协同处置农村有机废弃物,变废为宝,促进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24 .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设施。加强建筑垃圾规范运输管理,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场运营管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绿发集团)25 .提高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加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监管,深化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确保危险废物100%安全利用处置。(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26 .提高城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推进城区医院和镇街卫生院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加强小区、单位等医疗废物回收、运输、处置管理,提高城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27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建设。根据收集需求配足、配齐作业人员和分类运输设备。加快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短板。(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绿发集团,各镇街)28 .实行各类垃圾规范运输。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依托现有环卫收运体系,建立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避免装车运输过程中“混收混运”“抛洒滴漏”,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运输。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各镇街)29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等相关规定,做好辖区、主管行业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规范使用。(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四)加快推进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30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确保“两网融合”服务网点、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网点正常运营,加快构建功能完善、高效利用、生态环保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餐饮单位签订厨余垃圾收运协议,统一规范收运至厨余垃圾处理厂,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各镇街)31 .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加强对农村家庭、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管理。(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32 .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推进建筑垃圾处置场加强对建筑垃圾的分类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绿发集团)33 .提高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率。推进工业企业增加工业固废处理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适当发展工业固废处理企业,提高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率。(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34 .合理利用“互联网+回收"智能化平台。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依托“互联网+回收"智能化平台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优化上门回收服务。(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供销社)35 .规范运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服务网点。推进生活垃圾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规范运营“两网融合”服务网点。(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供销社)36 .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废品回收点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供销社,各镇街)(五)提升垃圾分类数字化管理水平37 .完善垃圾分类信息台账和垃圾计量台账。建立健全分类厢房信息、分类指导员信息、可回收物兑换记录等分类信息台账,建立健全小区垃圾分类收运数量、收集厢房分类投放数量、居民投放数量等计量信息台账。(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街)38 .建设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实时监测系统。配合市级部门加强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实时监测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及时通报各类垃圾处理情况。(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六)强化党建统领,提升垃圾分类基层治理能力39 .依托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垃圾分类治理。用好“党建统领家网融治“平台,借助小区党支部、网格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力量,依托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各镇街)(七)强化垃圾分类保障措施40 .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建立“两级组织(区级层面,镇街层面)、三级管理(区、区级有关部门及镇街、村社区)、四级落实(区、区级有关部门及镇街、村社区、小区单位)”的责任体系,加强前端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环节的指导督促,完善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41 .完善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辖区、主管行业领域内垃圾分类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方案,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行政村、小区、单位,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42 .健全资金长效保障机制。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经费,重点保障支持先锋创建工作中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投放设施设备建设、分类投放点位提档升级等工作,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43 .规范管理各类垃圾分类台账。加强“两网融合”服务网点和积分兑换超市积分兑换台账、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台账、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台账管理,加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台账管理,加强各小区、单位垃圾分类台账管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区供销社,各镇街)44 .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和执法监管。定期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检查,综合采用专业检查、第三方考核评价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对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布设、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评体系。常态化开展针对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或将其他垃圾交由违规经营单位的行为和非法营运、混收混运、车辆脏乱差、跑冒滴漏等现象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垃圾转运站、处置场所管理台账的检查。(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城综办,各镇街)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将创建结果作为有关考核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先锋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把垃圾分类治理列为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垃圾分类先锋创建为契机,将先锋创建活动与创文、创“和美乡村”建设有机结合、一体推进。(二)强化基层发动。将垃圾分类治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长、网格员、网格指导员等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作用。以社区、行政村、小区为主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单位、模范家庭评选,引导单位(企业)和个人落实垃圾分类有关要求,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和监督。(三)积极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闻载体,加强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动态及成果,形成“赛马比拼”的良好氛围。(四)落实经费保障。区级财政对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创建过程和结果经得起检验。对在创建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创建资格,并严肃追责。八、结果运用(一)各相关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考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在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评成绩中占比为20%o对在创建工作中积极参与先锋创建,且创建成功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终考核成绩计满分;态度消极、推诿扯皮、进度缓慢、落实不到位以及未创建成功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终考核成绩计0分。(二)将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考评成绩计入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评成绩,纳入区委、区政府相关考核结果运用,考评情况由区城综办定期通报。(三)先锋区创建成功后,根据市级资金补助情况,对于创建成功的镇街给予一定的先锋创建补助资金。九、退出机制已命名授牌的垃圾分类先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程序撤销命名:(一)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命名的。(三)在有关监督检查和回访中发现已达不到创建标准要求的。(四)其他应当撤销命名的情形。附件:L重庆市璧山区垃圾分类先锋区创建评价指标2 .重庆市璧山区垃圾分类先锋街道(镇)创建评价指标3 .重庆市璧山区垃圾分类先锋社区创建评价指标4 .重庆市璧山区垃圾分类先锋行政村创建评价指标5 .重庆市璧山区垃圾分类先锋小区创建评价指标6 .重庆市璧山区垃圾分类先锋单位创建评价指标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垃圾分类先锋区创建评价指标序号评价指标目标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备注1宣传教育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下降是区城市管理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长期坚持2引导辖区居民低碳出行、绿色办公是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长期坚持3年度入户宣传率100%各镇街2024年底并长期坚持4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区城市管理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2024年底并长期坚持5垃圾分类参与率290%区城市管理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2024年底并长期坚持6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280%区城市管理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2024年底7居民(村民)满意度290%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2024年底并长期坚持8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机关”等“九进”活动开展有效是区城市管理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长期坚持9源头减量减少商品过度包装措施有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中邮璧山区公司长期坚持序号评价指标目标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备注10普遍推行“光盘行动”是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长期坚持11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措施有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长期坚持12落实“限塑令”要求符合要求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长期坚持13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100%区住房城乡建委2024年底并长期坚持14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260%区经济信息委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2024年底15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管控符合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长期坚持16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3区经济信息委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2024年底17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率100%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2024年底18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各镇街2024年底并长期坚持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90%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2024年底并长期坚持19城市厨余垃圾分出率230%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2024年底20全区其他垃圾焚烧占比>90%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底序号评价指标目标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备注21秸秆综合利用率>90%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2024年底22农膜回收率295%区供销社各镇街2024年底23开展农村有机废弃物协同处置是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长期坚持24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设施符合要求区城市管理局绿发集团2024年底并长期坚持25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298%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底26城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2024年底并长期坚持27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区城市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绿发集团,各镇街2024年底28各类垃圾规范运输是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各镇街2024年底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29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符合要求区城市管理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2024年底30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245%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各镇街2024年底3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290%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2024年底3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50%区城市管理局绿发集团2024年底33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率>75%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底序号评价指标目标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备注34“互联网+回收"智能化平台21区商务委区供销社2024年底35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点数量>10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供销社2024年底36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达到标准区商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供销社、各镇街2024年底37数字化管理垃圾分类信息台账和垃圾计量信息台账有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2024年底38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实时监测系统有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底39统层建8党领治依托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垃圾分类治理是区委组织部区住房城乡建委,各镇街2024年底40保障措施责任体系健全是区城市管理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2024年底并长期坚持41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完善是区城市管理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2024年底并长期坚持42资金长效保障机制是区财政局各镇街长期坚持13台账完善,管理规范是区城市管理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长期坚持44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和监管是区城市管理局区城综办,各镇街长期坚持附件2重庆市璧山区垃圾分类先锋街道(镇)创建评价指标序号评价指标目标要求备注1源头减量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下降是2引导辖区居民低碳出行、绿色办公是3减少商品过度包装措施有4普遍推行“光盘行动”是5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措施有6落实“限塑令”要求符合要求7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管控符合要求仅用于涉农街道(镇)8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9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290%仅用于涉农街道(镇)10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率100%11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设备符合要求12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符合要求序号评价指标目标要求备注13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280%14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280%仅用于涉农街道(镇)15建成区厨余垃圾分出率30%16各类垃圾规范运输是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17行政村厨余垃圾就近就地处置率280%仅用于涉农街道(镇)18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仅用于涉农街道(镇)19农膜回收率295%仅用于涉农街道(镇)20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符合要求21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业危险废物收运利用处置符合要求22城镇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符合要求23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点数量2224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达到标准25落实垃圾资源化利用措施是26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符合要求仅用于涉农街道(镇)27基层治理强化基层党建引领是28依托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垃圾分类治理是序号评价指标目标要求备注29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社区(行政村)占比275%否决性指标30监督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是31宣传教育垃圾分类知晓率100%32宣传教育垃圾分类参与率290%33年度入户宣传率100%34居民(村民)满意度>90%35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机关”等“九进”活动开展有效是36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是37保障措施责任清晰明确是38垃圾分类机制完善是39资金保障长效充足是40台账完善,管理规范是41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和监管是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垃圾分类先锋社区创建评价指标序号评价指标目标要求备注1源头减量推行“光盘行动”是2引导辖区居民低碳出行、绿色办公是3落实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措施有4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和管理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亭、房、站)设置符合要求6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率100%7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完好率100%S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干净整洁是9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符合要求1()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80%11辖区厨余垃圾分出率230%12桶边值守有序号评价指标目标要求备注13楼层撤桶率100%14大件垃圾分类收运符合要求15建筑垃圾分类收运符合要求指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16医疗废物规范暂存、收运是17各类垃圾规范运输是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18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点数量2119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达到标准20基层治理强化基层党建引领是21依托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垃圾分类治理是22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小区(单位)占比285%否决性指标23监督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是24健全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是25推行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是26推行“门前三包”“五长制”和“一员多岗”是27实行垃圾分类“红黑榜”管理制度是28宣传教育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序号评价指标目标要求备注29垃圾分类参与率290%30年度入户宣传率100%31居民满意度90%32保障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是33多渠道筹措资金是31台账完善,管理规范是35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督促指导是附件4重庆市璧山区垃圾分类先锋行政村创建评价指标序号评价指标目标要求备注1源头减量推行“光盘行动”是2厨余垃圾采取就地就近资源化处置是3农家乐、民宿等经营场所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是4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管控符合要求5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和管理自然村(院落)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295%6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亭、房、站)设置符合要求7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完备、完好是8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干净整洁是9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符合要求10规范建设或提标改造厨余垃圾处置设施是11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280%12大件垃圾规范收运是序号评价指标目标要求备注13秸秆综合利用率>90%14农膜回收率295%15医疗废物规范暂存、收运是16各类垃圾规范运输是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17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点数量>118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达到标准19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符合要求20基层治理强化基层党建引领是21依托基层治理网格推动垃圾分类治理是22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是23实行垃圾分类“红黑榜”“积分制”管理是24将垃圾分类纳入“最美院落”评选和“传统村落”建设等是25监督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是26健全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是27“一员多岗”和公益性岗位参与垃圾分类是28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模范庭院建设是序号评价指标目标要求备注29宣传教育垃圾分类知晓率100%30垃圾分类参与率>90%31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是32村民满意度290%33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是34保障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是35台账完善,管理规范是36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督促指导是附件5重庆市璧山区垃圾分类先锋小区创建评价指标序号评价指标目标要求备注1源头减量引导居民绿色低碳生活是2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设施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亭、房、站)设置符合要求3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率100%4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完好率100%5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设施设备干净整洁是6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符合要求7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80%8小区厨余垃圾分出率230%9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设施建设和管理桶边值守有10覆屋救植率100%11大件垃圾分类投放、收运符合要求序号评价指标目标要求备注12建筑垃圾分类投放、收运符合要求指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13各类垃圾规范运输是指运输单位资质合法、作业规范14小区管理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是15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协调推进垃圾分类是16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