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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鑫鸿精密制造(浙江)有限公司年产新能源LED灯具30万套、精密结构件300万套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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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鑫鸿精密制造(浙江)有限公司年产新能源LED灯具30万套、精密结构件300万套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不稿)项目名称:鑫鸿精密制造(浙江)有限公司年产新能源LED灯具30万套、精密结构件300万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鑫鸿精密制造(浙江)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6六、结论69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0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大气、水环境监测点位图附图2长兴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3长兴县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4建设项目在长兴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中位置示意图附图5建设项目在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内的位置示意图附图6建设项目在洪桥平台开发边界中位置示意图附图7建设项目周围情况图附图8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照片图附图9建设项目厂区总平面布局及环保设施分布图附图10建设项目生产车间平面布局图附件:附件1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厂房购置协议附件5不动产权证附件6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7检测报告附件8关于要求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书附件9承诺书附件10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申报事项)附件11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12授权委托书附件13受托人身份证附件14删除涉密事项的说明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鑫鸿精密制造(浙江)有限公司年产新能源LED灯具30万套、精密结构件300万套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2-330522-04-01-94051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268号7幢1号地理坐标(120度0分6.066秒,30度58分42.23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79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与器材制造业38;77、照明器具制造387”;“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0、电子器件制造397”;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158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3.16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建筑面积1196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无1.1 其他符合性分析1.1.1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三区三线中“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268号7幢1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在生态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且周边无自然生态红线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山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2008)3类。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按环评要求设置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替代削减量可由当地按比例通过现役源调剂予以平衡,不会新增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因此不会加剧环境的恶化,能保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单元管控清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要求,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制定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长政函202083号),作为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于2020年9月2日起实施。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1),本项目与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长政函202083号)中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表I-Io表11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1)的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内容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区域内的人口聚集区内禁止新建二类三类工业,禁止扩建三类工业。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属于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和C3879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为新建二类工业项目,不在人口集聚区,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本项目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新增主要污染物在区域内按比例削减替代,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要求。符合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属于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处理。对危废仓库作防渗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漏处理,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对区内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消除潜在污染风险。本项目不涉及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等项目;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实施后严格控制环境风险,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污染企业。符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项目强化清洁生产,本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较少,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控单;1.1.2议通下。条款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元(ZH33052220011)准入清单要求。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于2011年8月24日经国务院第169次比,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项目与其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表12本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重占管常务会分析如是否符合第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已经设置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本项目气密性检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排放生活污水o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至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第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属于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和C3879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不属于第二十九条所列行为。符合第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卜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行为。本项目属于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和C3879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本项目不涉及第三十条所列行为。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1.1.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浙江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浙长江办20226号,2022年3月31日),选取与本项目相关的条款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13。表1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项目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属于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和C3879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21年10月25日印发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中关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和行业,故不属于高污染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范畴。符合第 十 七 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 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 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 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 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 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 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 订版)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 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不属于外 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 单)(2018年版)中项目。符合第 十 八 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 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 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 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 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 务。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 的项目。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浙江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符合性分析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导意见要求。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1.1.4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属于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和C3879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为二类工业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属于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LL5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四性五不批”符合性汇总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长兴县洪桥镇鸿创路268号7幢1号,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编制,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对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风险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声环境、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均达标。本项目生产工艺具有行业先进性,采取的治理措施先进可靠,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在区域内进行总量替代削减(1:2),因仅排放生活污水,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企业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符合(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问题/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的审批原则和要求。1.1.6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见表l-5o表15本项目与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符合性分析表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否合是符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不在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及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1)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控制要求。由污染防治对策及达标分析可知,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根据当地区域替代削减办法获得指标后,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建设项目还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根据中共长兴县委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工业平台边界划分的实施意见长委发(2018)32号,本项目在洪桥平台开发边界范围内,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属于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和C3879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产业导向,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的相关要求。1.L7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窠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959号),选取与本项目相关的条款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l-6o表16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环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或搬迁至合规工业园。推进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逐步退出。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和C3879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不属于造纸、印染、化工污染较重企业;本项目气密性检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1.1.8相关整治规范符合性分析(1)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断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8月20日)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7。表本项目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一览表内容判定依据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齐h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本项目涉及喷塑工段使用粉末涂料,灌胶工段使用胶水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本体型胶黏剂丙烯酸酯类-其他应用领域的VOC限值要求,不符合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涉及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所列原料,不属于限制类工艺。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本项目位于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洪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1),不属于VOCS排放重点行业。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按照1:2替代削减。符合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辑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本项目喷塑工段采用静电喷涂技术。符合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本项目喷塑工段采用塑粉粉末涂料,属于符合要求的环境友好型涂料。符合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本项目喷塑工段采用塑粉粉末涂料。灌胶工段使用胶水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本体型胶黏剂内烯酸酯类-其他应用领域的VOC限值要求。本项目喷塑工段、固化均在密闭性相对较高的烘道进行。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提出的总体要求。(2)湖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11月11日文件关于印发湖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喷塑工艺,属于整治规范中的“湖州市机械涂装重点行业”。根据整治规范明确的整治要求,本评价就本项目建设与湖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中“湖州市机械涂装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符合性分析见表1-8。表18湖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符合性分析分类内容序号判断依据本项目说明否合是符湖州市机械涂装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加强源头控制1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份、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型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限制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42()gL的涂料,从工艺的源头减少原辅材料的VOCS含量,实现VOCs减排目的。本项目喷塑工段采用塑粉粉末涂料,属于符合要求的环境友好型涂料。符合2金属制品制造行业、工程机械制造行业和钢结构制造行业推广使用水性、粉末和高固体分涂料。船舶制造行业推广使用高固份涂料,机舱内部、上建内部推广使用水性涂料。至2020年6月底,金属制品制造行业、工程机械制造行业和钢结构制造行业环境友好型涂料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本项目为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C3879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喷塑工段使用粉末涂料。符合3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并应提供正规厂家的供货信息、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等材料,建立管理台账。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废气收集系统。本项目喷塑工段采用塑粉粉末涂料。灌胶工段使用胶水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本体型胶黏剂丙烯酸酯类-其他应用领域的VOC限值要求。本项目喷塑工段、固化均在密闭性相对较高的烘道进行。符合提升工艺装备4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较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效率较高、VOCs排放量少的涂装工艺和废气热能回收烘干一体化的清洁生产设备,淘汰空气喷涂等落后喷涂工艺,提高涂料利用率。本项目喷塑工段采用静电喷涂工艺符合5鼓励企业采用密闭型生产成套装置,推广应用自动流水线喷涂与干燥方式,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钢结构、本项目在单独密闭喷塑柜中进行喷塑,采用静电喷涂。一符合造船等大件喷涂可采用组件拆分、分段喷涂方式,兼用滑轨运输、可移动喷涂房等装备。工程机械制造要提高室内涂装比例,鼓励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先进涂装技术和设备。6规范原辅料调配与转运。溶剂型涂料、稀释剂等调配作业宜在设置负压集气的密闭间内进行。溶剂型涂料(包括稀释剂)年使用量大于5吨的企业须配备自动调漆设施。含VOCs的涂料、稀释剂、固化剂等原辅材料应设置独立间堆放,禁止原料桶开盖存放C原辅料转运应采用全密闭容器封存,并缩短转运路径,禁止转运时开盖,禁止调漆间或喷漆房外临时堆放即将施用的涂料。本项目不涉及溶剂型涂料、稀释剂等原材料。符合加强污染物收集7加强废气收集。涂装废气主要包括调配废气、涂装(喷涂)废气和干燥(含烘干、晾干、风干等)废气,严格执行废气分类收集、处理,所有产生废气实现“应收尽收”,减少VOCs排放。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各废气产生点采用密闭隔离、局部排风、就近捕集等措施,尽可能减少排气量,提高浓度。所有产生VOCs污染物的涂装生产工艺装置或区域必须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涂装废气总收集效率不低于90%oVoCS污染气体收集与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要求,集气方向与污染气流运动方向一致,管路应有走向标识。本项目喷塑粉尘经自带转翼式滤芯粉末回收系统收集处理后沿不低于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焊接、灌胶工段废气经收集后沿不低于15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8废气收集后,企业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非甲烷总烧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预计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符合9加强废水收集。企业所在的厂区必须配套污水管网,所有企业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废水符合纳管要求后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本项目所在园区配套污水管网已接通,园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求合要符10加强固废收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建成后要求企业做到。要求符合升染处提污物11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溶剂型涂料喷涂漆雾应优先采用干式过滤或湿式水帘等装置去除漆雾,且后段VOCs治理不得仅本项目采用粉末涂料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符合理水平采用单一水喷淋处理的方式。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低于90%;收集废气中非甲烷总嫌初始排放浓度22kgh时,应配备有效的VOCS治理措施,装置处理效率不低于80%o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和排气筒出口安装符合HJ/T1-92要求的采样固定位装置,VoCS污染物排放满足DB33/2146-2()18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评相关要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产品技术要求(GB38597-2020)表1中限值要求。本项目喷塑粉尘经自带转翼式滤芯粉末回收系统收集处理后沿不低于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焊接、灌胶工段废气经收集后沿不低于15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12低挥发性有机物可豁免。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水性涂料的,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其他水性涂料废气应采用“水喷淋”或更高效工艺去除恶臭气体,臭气浓度总净化效率不低于30%o非水溶性组分的废气不得仅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方式处理。本项目喷塑粉尘经自带转翼式滤芯粉末回收系统收集处理后沿不低于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焊接、灌胶工段废气经收集后沿不低于15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13固废污染防治。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川处置相关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区环保部门备案。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建成后要求企业做到。求合要符加强日常件相14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废气监测制度等。建成后要求企业做到。要求符合15加强监测监控。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重点区域对无组织排放突出的企业,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鼓励企业配备便携式VoCS监测仪器,及时了解掌握排污状况。建成后要求企业做到。要求符合M埋16健全各类台帐并严格管理,包括废气监测台帐、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帐、含有机溶剂原辅料的消耗台帐(包括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危险废物(如吸附剂、催化剂等)的用量和更换及转移处置台账。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企业应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建成后要求企业做到。要求符合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见附件3、附件4),如有在线监控,其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17建立非正常工况申报管理制度,包括出现项目停产、废气处理设施停运、突发环保事故等情况时,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的报告并备案。建成后要求企业做至1。要求符合18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保设计治理单位承担废气治理服务工作。企业根据需要可委托要求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能符合湖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规范中相关规范要求。(3)本项目与浙江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技术指南总则(试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12月)中相关部分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9浙江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技术指南总则(试行)符合性分析内容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管理要求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VoCS末端治理设施。本项目塑粉粉末涂料,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焊接工段使用原材料和灌胶工段使用胶水根据企业提供MSDS及VOC检测报告符合低VOCs量原辅材料,且固化工段、焊接和灌胶工段废气产生量甚少,可满足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符合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无组织排放浓度达标的,可不要求采取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固化、焊接、灌胶工段废气经收集后沿不低于15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企业应提供每一工序使用原辅材料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数据或检测报告,以及产品说明书等,按企业实际配比计算施工状态卜.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企业提供MSDS及VOC检测报告见附件。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浙江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技术指南总则(试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12月)要求。(4)本项目与关于印发湖州市“迎亚运、保优良”2021年2022年度臭氧治理攻坚计划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0湖州市"迎亚运、保优良”20212022年度臭氧治理攻坚计划符合性分析内容工作任务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加快推进铸造、化工、建材、制药、纺织印染、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和绿色专项升级,推动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安全环保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关闭或搬迁入园。本项目不属于铸造、化工、建材、制药、纺织印染、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符合强化工业源污染管控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对含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敞开液面无组织逸散、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等薄弱环节加强整治力度。提升废气收集系统收集效率,所有可能产生VOCS的生产区域和工段均应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将废气收集后有效处理。本项目喷塑粉尘经自带转翼式滤芯粉末回收系统收集处理后沿不低于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焊接、灌胶工段废气经收集后沿不低于15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全面推进重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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