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docx
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海南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建立健全教材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我校教材管理,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突出其思想性、民族性和时代性,同时要注重吸收世界优秀文化成果,形成与学校学科发展、课程体系、教育教学改革需求相适应的教材管理制度。第三条教材管理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注重教材管理顶层设计和建设规划,完善教材管理机制,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提供保障。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学校成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海南省关于教材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学校教材管理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第五条教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教材管理日常工作。第六条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的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材的规划、编写和选用工作。第七条实行教材编写和选用二级审核制度。凡编必审,凡选必审,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教材编写与选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第三章教材编写第八条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优势,整体规划,分类建设。重点支持编写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公共基础课程、新型创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高水平系列教材。第九条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1.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4 .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第十条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教学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5 .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6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7 .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第十一条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主编除符合本细则第十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话语体系。8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第四章教材立项第十二条教材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反映我校高水平科研和教学成果,学校每年开展一次教材建设立项工作,对立项教材的编写出版给予资助,鼓励支持学术造诣深、科研成果显著、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高质量的教材。第十三条教材立项由编者提出教材立项申请,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教材建设立项评审工作,并择优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推荐立项教材进行初审后,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发文。第十四条立项教材的选题原则与范围:1.编写人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9 .教材第一主编由我校教师担任,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10 必须以我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属本校人才培养方案内开课课程,教材内容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11 目前国内尚无同类教材可供选用,或者现有的同类教材在体系、结构、内容等方面,已不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不能满足我校教学和专业建设的需要,或者我校教师有重大教学科研成果需充实到教材中。12 由我校教师主编且已使用的教材,在教学中证明该教材的质量和适用性较好,根据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等要求,需要修订的教材。13 与主要教材相配套的辅助电子教材。14 满足实践教学环节需要的教材,包含实验指导书。15 鼓励教师利用我校课程建设平台开展立体化教材建设,鼓励开展创新创业系列教材建设。16 ,推荐立项教材必须是即将完稿或已完稿将于近期出版的教材,每名教师限报一项。第十五条编者应统筹安排,注重质量,在教材中反映本学科最新科学知识。编写要基于自身学术与教学水平,坚决反对不负责的粗制滥造以及抄袭、剽窃。第十六条编者必须严格贯彻执行著作权法,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避免知识产权纠纷。第十七条学校每年对立项教材进行一次年度检查,对编写进度和质量达不到预期要求的,将撤销立项。未完成立项教材建设任务的教师,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材立项。第十八条学校对立项的教材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立项负责人凭已出版的教材,按财务处相关报销规定办理报销手续。教材出版后,教材编者须交两本样书给教务处存档。第十九条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省部级规划教材或优秀教材,对获批规划教材或优秀教材的给予一定的教学成果奖励。第五章教材选用第二十条教材选用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教材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应与学科发展相适应,有较强的先进性;应符合教学目的,适合学生学习;应坚持质量标准,选用高水平的优秀教材。第二十一条教材选用必须坚持选优、选新原则,应优选国家及省部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以及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课程,必须选用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第二十二条教材选用必须坚持适用原则,符合教育层次和培养人才的要求,确因已出版教材不符合教学实际的,可采用内部讲义。第二十三条选用外文原版教材必须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思想性、意识形态要求,原则上应选用国外知名大学、学院及相关学科使用的教材。同时,教材内容、难度、层次要适合我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需要。第二十四条任课教师不得使用未经审批的教材,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第二十五条按开课计划,所有需要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应以一种教材为主,若不能满足教学需要,可考虑选用辅助教材或补充讲义,须经开课教学单位审批。第二十六条教材选用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教材选用结果在学校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第二十七条教材选用具体工作程序:1.教务处应及时提供教材出版信息、书评、书介等资料,为教师了解教材信息和选用教材提供参考。2.各教学单位的教材选用应坚持集体决策,由主讲教师(课程组)初步选定课程使用教材,报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核,由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汇总并公示后报教务处,最后由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自学考试教材由海南省考试局指定,成人高等教育教材由课程负责教师指定,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教材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更改。3按照教材选用计划审批通过的教材,统一由学校负责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发售教材,不得使用盗版盗印教材。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按照审批通过的教材选用计划由学生自行购买。4.授课教师使用的教材,由学校统一配发。教师授课用书一般使用两年,两年后或教材版本更新可申请领取新教材。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的相关规章制度与本细则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第二十九条本细则由学校教材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