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全员持股协议书(优秀19篇).docx
员工全员持股协议书(优秀19篇)通过签订合同协议,商业双方可以明确合作的内容,避免合作中出现纠纷和误解。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常用的合同协议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公司内部员工持股协议书股权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持有%股权。乙方为甲方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O为更好的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甲方以股权激励形式与乙方签订股权激励协议。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1 甲方同意,待甲方公司上市后,甲方将其持有上市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作为股权激励。乙方无需支付任何价款。1.2 乙方担任职务,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且在协议生效后需持续在公司工作5年,全力保证公司每年业务目标的实现,此作为接受股权激励的条件。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3.1乙方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乙方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3.2乙方有权通过股东会参与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乙方有权参加公司的股东会并就会议事项按其股权比例进行表决。3.3乙方有权按照股权比例分取红利。1. 4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在公司持续工作满5年后,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处分已转让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2. 1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双方应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4. 2因甲方原因未能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乙方股东权利的行使。4. 3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5. 1作为股权转让的条件之一,协议签订后,乙方需要持续在公司工作5年以上,不得自动离职。5. 2协议签订后5年内,乙方不得处分已持有的股权,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5. 3全力保证公司每年业务目标的实现。5. 4乙方应当与公司签订并遵守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所规定的乙方应遵守的内容。5.1 乙方违反上述第5.1条承诺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6. 2乙方违反上述第5.2、5.3、5.4条承诺时,公司有权对乙方进行开除处理,同时甲方除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外,还有权追回乙方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根据股权所收取的一切收益。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7. 3按6.1、6.2,双方应在乙方自动离职、被开除之日或乙方未遵守承诺起30日内办妥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未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甲方股东权利的行使。6.4乙方未按本协议6.1、6.2、6.3条约定及时将上述股权转让给甲方,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每延迟一日,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8.1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8.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8.3本协议签订后,自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上述条款中涉及的“5年”,其起始时间均为一年月日。乙方:O日期:甲方:O日期:员工持股协议书股权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持有%股权。乙方为甲方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O为更好的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甲方以股权激励形式与乙方签订股权激励协议。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股权转让对价。1.1甲方同意,待甲方公司上市后,甲方将其持有上市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作为股权激励。乙方无需支付任何价款。1.2乙方担任职务,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且在协议生效后需持续在公司工作5年,全力保证公司每年业务目标的实现,此作为接受股权激励的条件。二、甲方保证。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三、乙方享有的股东权。1. 1乙方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乙方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3. 2乙方有权通过股东会参与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乙方有权参加公司的股东会并就会议事项按其股权比例进行表决。4. 3乙方有权按照股权比例分取红利。5. 4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在公司持续工作满5年后,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处分已转让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四、股权变更登记。5.1 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双方应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6. 2因甲方原因未能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乙方股东权利的行使。4. 3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五、乙方承诺。5. 1作为股权转让的条件之一,协议签订后,乙方需要持续在公司工作5年以上,不得自动离职。5. 2协议签订后5年内,乙方不得处分已持有的股权,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5. 3全力保证公司每年业务目标的实现。7. 4乙方应当与公司签订并遵守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所规定的乙方应遵守的内容。六、特别约定。7.1 乙方违反上述第5.1条承诺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7.2 乙方违反上述第5.2、5.3、5.4条承诺时,公司有权对乙方进行开除处理,同时甲方除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外,还有权追回乙方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根据股权所收取的一切收益。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8. 3按6.1、6.2,双方应在乙方自动离职、被开除之日或乙方未遵守承诺起30日内办妥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未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甲方股东权利的行使。6.4乙方未按本协议6.1、6.2、6.3条约定及时将上述股权转让给甲方,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每延迟一日,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八、其他。8.1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8.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8.3本协议签订后,自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上述条款中涉及的“5年”,其起始时间均为一年月日。乙方:甲方:日期:日期:员工持股协议书乙方:现任岗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一)实体股份甲方授予乙方:有限责任公司实体股份股。(二)虚拟股份甲方除授予乙方实体股份之外,同时授予乙方:有限责任公司实体虚拟股份(身股)股。(一)实体股份1、乙方需为所获授的实体股份支付转让对价,根据股权激励方案所确定的计算方法,乙方共需为所获授的实体股份支付人民币总计元。年份比例(%)金额(元)1151525353、乙方最迟应于每一年度5月31日之前按照上述约定比例向甲方缴付购买实体股份的费用。4、购股费用全部缴付完毕,乙方即可向甲方董事会申请启动股份转让程序,完成股权激励方案所列示之相关法律手续。5、乙方可视个人具体情况,选择提前缴清购买实体股份的费用。(二)虚拟股份乙方无需为所获授的虚拟股份支付认购费用。1、乙方需签署业绩(利润)指标承诺书。年至年之间的每一年度,乙方必须完成其所签署业绩(利润)指标承诺书上列明的经营指标,方可享受当年度利润分红。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高或调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目标。3、对于乙方在单一年度达成超过利润目标3%以上的情况,甲方将制定专门的一次性奖励方案。4、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常规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两次。连续两次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分红资格。连续两年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5、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购股费用,方能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不能按期缴付的,视作违约。1、甲方认可乙方具有建立在利润指标达成基础上的分红权和股份增值权;2、甲方认可乙方具有参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和调整的表达权和建议权。4、乙方获授的股权不得擅自转让、赠与、设置抵押、质押。乙方对股权的前述处置行为须经甲方董事会批准。5、乙方获授的股权,在完成股权转让及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前仅参与分红,但不具有投票权和表决权。6、乙方自行承担其股权收益、交易所产生的各种税费。(一)股权的变更1、调岗。当乙方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因调岗而发生职务变化,股权应遵循股随岗变的原则,以与新岗位相匹配。2、离职。乙方主动离职,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回购时应先冲销尚未缴付完毕的购买股份费用。3、退休。乙方退休时,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退出,由乙方自行决定,退出实体股份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4、丧失劳动能力。乙方因生病或其他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全部退出,由乙方自行决定,退出的实体股份(银股)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5、死亡。乙方死亡的,虚拟股份取消,其所持实体股份不可继承,应予以一次性全部退出,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二)股权的取消乙方发生下述行为的可取消激励对象已经获授的股权:1、触犯国家法律;2、违反职业道德;3、泄露公司机密;4、违反竞业协议;5、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6、其他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1、经甲方董事会批准,乙方可以转让所持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2、收购的价格,以乙方获授股权时的原始价格为基数。获授股权后,第一年内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原始价格1:1回购。两年到三年之间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1.5倍原始价格回购。四到五年之间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L8倍原始价格回购。五年以上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2倍原始价格回购。(一)股权激励的生效1、甲方对乙方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2、乙方在年1月1日至本协议签署日之前的业绩情况,采用回溯方式计算。(二)股权激励的终止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终止的情况;经营亏损导致甲方被收购、合并、破产或解散;甲方董事会决议提前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2、因甲方终止股权激励计划而造成乙方的实际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乙方的补偿方案。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如发生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将争议提交所在地市级仲裁委员会解决。对仲裁结果不满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本协议内容如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公司章程内容为准。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董事长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0年月0员工持股协议书委托方(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受托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地:1.1甲方出资人民币投资有限公司,占该公司股权比例一%(百分之)0为方便操作,本着自愿的原则,在基于充分信任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代为持有甲方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01. 2委托持股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权、对董事及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罢免权、对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等。乙方保证,在委托持股期间,行使上述股东权利时与甲方保持一致。1.1 乙方应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代为行使甲方对公司、甲方对公司董事及监事的监督权,及时向甲方报告对公司经营有影响的各项事件。1.2 乙方应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代为出席公司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2. 3乙方应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代为签署公司经营过程中与甲方股东权利行使相关的文件。2. 4在委托持股期间,如甲方对其实际拥有的股权设定质押等第三者权利的,则乙方应配合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办理质押等相关登记手续。2.5乙方以代持股权股东名义实施公司管理事项后,应及时将实施结果向甲方反馈。3.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在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的公司股权实际归甲方所有,与代持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也实际归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的受托人,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的委托名义持有代持股权,但不享有代持股权所涉及的任何股东权益。3. 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公司经营所得收益中与代持股权对应的收益均实际归甲方所有;经营产生的亏损中与代持股权对应的亏损均实际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享有公司与代持股权对应的经营收益,也不承担公司与代持股权对应的经营亏损。3. 3针对本协议所述代持股权事项,乙方在工商登记中以股东的名义进行登记,但不改变甲方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持有人和权益享有人的法律事实基础。3. 4委托持股期间,甲方若需将委托乙方持有的股权予以全部或部分收回,则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要求与甲方或其指定方签署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股权转让文件或其他文件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5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持股权期间,对未经甲方许可而做出的任何减损股东权益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且乙方应对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4.1甲、乙双方确认,获得公司股权甲方应缴纳的出资款全部由甲方支付。4. 2若各投资方拟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则按各方商定方式实施。如甲方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仍以乙方名义投入的,则由此增加认缴注册资本所形成的股权,将增加作为本协议项下代持股权的一部分,归甲方实际所有,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由甲方实际享有和承担,相应的股权收益和亏损亦由甲方实际享有和承担,甲方应在公司约定的新增注册资本到位日前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支付给公司。4. 3公司经营收益如按照财务规范分配给乙方后,乙方应及时将与代持股权对应的相关收益依甲方实际的持股比例转移支付给甲方。本协议所述的委托持股期限至代持股权已被甲方收回或已依甲方的指令对外处置完毕后终止。1.1 乙方处理本协议项下所有委托事务支出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6. 2乙方受托处理本协议项下所有委托事务均无需甲方向其支付报酬。6.1 本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书及任何条款内容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或公布(不论以口头、书面或电子形式)。7. 2无论本协议是否履行或终止,前述7.1条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8.1乙方声明并保证,甲方依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的出资款、增资款以及乙方依本协议为甲方代持的股权及对应的股利等均非乙方的财产,乙方将严格将该等资金资产与乙方的自有财产进行隔离管理,并确保该等资金资产不会被视为乙方的自有财产被分配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8. 2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受中国法律管辖。若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其届时有效规则仲裁解决。8.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8.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署日期:_年_月日公司内部员工持股协议书身份证号码:O住所地:O受托方(乙方):O身份证号码:O住所地:O8.1 甲方出资人民币投资有限公司,占该公司股权比例一%(百分之)0为方便操作,本着自愿的原则,在基于充分信任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代为持有甲方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01.2委托持股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权、对董事及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罢免权、对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等。乙方保证,在委托持股期间,行使上述股东权利时与甲方保持一致。2.1乙方应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代为行使甲方对公司、甲方对公司董事及监事的监督权,及时向甲方报告对公司经营有影响的各项事件。2.2乙方应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代为出席公司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2.3乙方应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代为签署公司经营过程中与甲方股东权利行使相关的文件。2.4在委托持股期间,如甲方对其实际拥有的股权设定质押等第三者权利的,则乙方应配合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办理质押等相关登记手续。2.5乙方以代持股权股东名义实施公司管理事项后,应及时将实施结果向甲方反馈。3.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在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的公司股权实际归甲方所有,与代持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也实际归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的受托人,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的委托名义持有代持股权,但不享有代持股权所涉及的任何股东权益。3.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公司经营所得收益中与代持股权对应的收益均实际归甲方所有;经营产生的亏损中与代持股权对应的亏损均实际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享有公司与代持股权对应的经营收益,也不承担公司与代持股权对应的经营亏损。3.3针对本协议所述代持股权事项,乙方在工商登记中以股东的名义进行登记,但不改变甲方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持有人和权益享有人的法律事实基础。3.4委托持股期间,甲方若需将委托乙方持有的股权予以全部或部分收回,则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要求与甲方或其指定方签署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股权转让文件或其他文件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5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持股权期间,对未经甲方许可而做出的任何减损股东权益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且乙方应对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4.1甲乙双方确认,获得公司股权甲方应缴纳的出资款全部由甲方支付。4.2若各投资方拟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则按各方商定方式实施。如甲方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仍以乙方名义投入的,则由此增加认缴注册资本所形成的股权,将增加作为本协议项下代持股权的一部分,归甲方实际所有,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由甲方实际享有和承担,相应的股权收益和亏损亦由甲方实际享有和承担,甲方应在公司约定的新增注册资本到位日前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支付给公司。4.3公司经营收益如按照财务规范分配给乙方后,乙方应及时将与代持股权对应的相关收益依甲方实际的持股比例转移支付给甲方。1.1 本协议所述的委托持股期限至代持股权已被甲方收回或已依甲方的指令对外处置完毕后终止。1.2 乙方处理本协议项下所有委托事务支出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6. 2乙方受托处理本协议项下所有委托事务均无需甲方向其支付报酬。6.1 本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书及任何条款内容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或公布(不论以口头、书面或电子形式)。7. 2无论本协议是否履行或终止,前述7、1条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8.1乙方声明并保证,甲方依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的出资款、增资款以及乙方依本协议为甲方代持的股权及对应的股利等均非乙方的财产,乙方将严格将该等资金资产与乙方的自有财产进行隔离管理,并确保该等资金资产不会被视为乙方的自有财产被分配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8. 2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受中国法律管辖。若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依其届时有效规则仲裁解决。8.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8.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O乙方(签字):O签署日期:_年_月日员工持股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转让双方于年月一日在签署:(转让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o身份证:O地址:O联系电话:O邮箱:O(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O地址:O联系电话:O邮箱:O鉴于:1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为一间在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注册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数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载于其注册证书。2 .截止至本协议签署时,乙方受聘于公司担任职务,为经该公司管理层审核确认符合该公司认购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资格的高级职员。3 .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4.本次股份转让是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规定进行的股份转让交易。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以人民币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2、甲方拟出售的股份连同其附有或应计之所有权利一同转让。3、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将转让价款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账号:收款单位/收款人:O开户银行:O账号:O第二条、保证。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该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份,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份未被任何有权机关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份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份。2、该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3、乙方承认该公司章程、组织大纲以及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并且保证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履行职务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股份转让交易的完成。1、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后3日内通知该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2、该公司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即该公司将乙方的名称记载于股份登记册时即为本协议股份转让交易之完成。3、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乙方即成为该公司之职务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及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有关规定享有该公司职务股股东权利、承担该公司职务股股东责任和义务。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若乙方不再担任该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关联企业范围由该公司董事会确定)董事或高级职员的,则丧失职务股股东身份,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一章规定购入并持有的职务股(即该公司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应当由甲方强制回购。第五条、回购价格按照乙方职务终止时公司上月末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计算。甲方应当于乙方职务终止时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股份回购价款。若乙方或其继承人接甲方通知后未及时向甲方受领股份回购价款的,则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且可以将股份回购价款提存至该公司,提存期间的利息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归乙方所有。第六条、股份回购交易的完成。(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乙方职务终止时,甲方有权通知该公司董事会,由该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有关规定,于30日内办理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即将甲方姓名作为所回购股份的持有人(股东)记载于股份登记册上。上述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即为本协议股权回购交易之完成。(二)乙方及其继承人与甲方之间有关转让价款及其支付的争议不影响该公司及董事会按照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公司董事会仅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作为乙方职务终止事实的确认标准,排除其他一切争议。第七条、乙方在该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终止:1、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任期届满未连任的;。2、乙方辞去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的;。3、该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免去乙方所担任的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的;O4、乙方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离职的;O5、乙方退休的;。6、乙方死亡,或者被有权机关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有本条第一款第1项情形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任期届满之日终止。有本条第一款第2、3项情形之一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相关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终止;若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另有规定的,则以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有本条第一款第4项情形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双方协议生效之日终止。有本条第一款第5、6项情形之一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相关法定手续办理之日终止。第八条、乙方劳动关系终止事实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辞职通知、免职通知、职务终止协议、退休证明及死亡证明、法院判决及裁定书等为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有效组成部分。第九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一方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应当按照日万分之四向对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第十条、税、费。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双方对半分摊。第十一条、修改与放弃。1、本协议未经甲、乙双方书面一致同意,不得修改。2、如任何一方并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协议任何条款时,此并不影响该方要求对方履行该条款之权利;如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确有被某一方违反,而对方放弃对其追究时,不应被视作同时放弃追究任何对该条款之继续或以后之违反,或放弃在本协议下之任何权利。3、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讼争应由地人民法院受理(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裁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三条、协议生效的条件。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起生效。第十四条、文本。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副本贰份,交该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用。正本和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缔约双方签字或盖章:甲方:乙方:O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公司内部员工持股协议书身份证号:身份证号:O住所:住所地:O联系电话:联系电话:O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股份相关事宜,在遵循公正、平等、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信守:第一条。1、甲方是该公司的股东,投资金额,持有该公司%股份,因甲方个人原因,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该公司的名义持股人,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2、该公司的股份实际是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其所有权和分红权益属甲方所有,即甲方是该公司/股权的实际出资人,甲方以隐名股东身份,通过乙方享有该公司股东权利、享有全部投资收益。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2、代甲方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乙方表决权的行使应当在开会前征求甲方意见)、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章程授予该公司股东的其他权利。3、按照甲方要求和授权将全部或部分代持的股份转让、抵押或进行其他处置。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该公司股权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1、甲方作为乙方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该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享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收取、转让、质押、赠与等)。2、在乙方代持股期间,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利转移到自己或者甲方指定的任意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的相关法律程序,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且无条件同意和接收。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1、乙方承诺其所代为持有该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为持有的甲方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列入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和遗产继承范围,更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2、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送股、配股及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在收取后3个工作日内全部转交给甲方。有关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该公司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复印给甲方。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代为持有上述股份及其股东权益。4、当甲方愿意还原为公司股东时,乙方应当无条件将代为持有的股权过户到甲方名下,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5、甲方如转让乙方代持的股份,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第六条。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期间,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协议。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能弥补的,另行赔偿全部损失。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裁决。1、在公司破产或者终止经营时,甲方有权按照投资比例对该公司剩余财产进行分配。2、乙方自愿承诺给予甲方每日流水查看权以及总投资金额流向使用权;若甲方的查看权得不到履行,则甲方可以要求退股,乙方需全额退还甲方的投资金额。3、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O员工持股协议书现任岗位:O身份证号:。联系方式:O家庭住址:O鉴于甲方对于乙方工作能力、岗位贡献的评估和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年月日发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方案)之规定,甲、乙双方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购买、持有、行权、变更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实体股份。甲方授予乙方:有限责任公司实体股份股。(二)虚拟股份。甲方除授予乙方实体股份之外,同时授予乙方:有限责任公司实体虚拟股份(身股)股。(一)实体股份。1、乙方需为所获授的实体股份支付转让对价,根据股权激励方案所确定的计算方法,乙方共需为所获授的实体股份支付人民币总计元。3、乙方最迟应于每一年度月日之前按照上述约定比例向甲方缴付购买实体股份的费用。4、购股费用全部缴付完毕,乙方即可向甲方董事会申请启动股份转让程序,完成股权激励方案所列示之相关法律手续。5、乙方可视个人具体情况,选择提前缴清购买实体股份的费用。(二)虚拟股份。乙方无需为所获授的虚拟股份支付认购费用。1、乙方需签署业绩(利润)指标承诺书。20年至20年之间的每一年度,乙方必须完成其所签署业绩(利润)指标承诺书上列明的经营指标,方可享受当年度利润分红。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高或调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目标。3、对于乙方在单一年度达成超过利润目标30%以上的情况,甲方将制定专门的一次性奖励方案。4、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常规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两次。连续两次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分红资格。连续两年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5、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购股费用,方能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不能按期缴付的,视作违约。1、甲方认可乙方具有建立在利润指标达成基础上的分红权和股份增值权;2、甲方认可乙方具有参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和调整的表达权和建议权。3、乙方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权激励方案的有关规定;4、乙方获授的股权不得擅自转让、赠与、设置抵押、质押。乙方对股权的前述处置行为须经甲方董事会批准。5、乙方获授的股权,在完成股权转让及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前仅参与分红,但不具有投票权和表决权。6、乙方自行承担其股权收益、交易所产生的各种税费。(一)股权的变更。1、调岗。当乙方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因调岗而发生职务变化,股权应遵循股随岗变的原则,以与新岗位相匹配。2、离职。乙方主动离职,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回购时应先冲销尚未缴付完毕的购买股份费用。3、退休。乙方退休时,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退出,由乙方自行决定,退出实体股份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4、丧失劳动能力。乙方因生病或其他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全部退出,由乙方自行决定,退出的实体股份(银股)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5、死亡。乙方死亡的,虚拟股份取消,其所持实体股份不可继承,应予以一次性全部退出,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二)股权的取消。乙方发生下述行为的可取消激励对象已经获授的股权:1、触犯国家法律;2、违反职业道德;3、泄露公司机密;4、违反竞业协议;5、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6、其他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1、经甲方董事会批准,乙方可以转让所持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2、收购的价格,以乙方获授股权时的原始价格为基数。获授股权后,第一年内申请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