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南昌霞坊100MW渔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送审稿)国家能源集团南昌霞坊IOoMW渔光储一体化项目名称:发电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五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项目建设内容15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5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4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57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7七、结论71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图4光伏区组件布置图附图5典型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6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7南昌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8项目与南昌市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附图9地表水水环境环境功能区规划图附图10工程师现场踏勘照片附件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文件附件3相关部门选址意见附件4厚田乡政府支持函附件5项目选址权属及场地租赁协议附件6噪声监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南昌霞坊100MW渔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211-360113-04-01-87279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907915*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地理坐标光伏区中心坐标:东经115。45,12.996,北纬28。26,24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H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太阳能发电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用地面积(hm2)100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Il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南昌市红谷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文号2211-360113-04-01-872792总投资(万元)28435.33环保投资(万元)152环保投资占比(%)0.535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不需设置地表水专题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不需设置地下水专题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项目临时占地、永久占地均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故无需编制生态专题;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不需设置大气专题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不需设置噪声专题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不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题规划情况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暂未开展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暂未开展规划环评。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暂未开展规划及规划环评。1、项目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相符性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五、新能源”中的“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项目,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本项目取得了南昌市红谷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为2211-360113-04-01-872792。因此,本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根据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以及本项目与生态保其他符合性分析护红线位置关系图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敏感点。综上,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现场调查监测数据分析可知,项目所在区域敏感点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的标准要求;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能够保证周边环境不因本工程污染物的排放而超出相应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在区域环境容量范围内,符合区域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等环境功能区规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因此本工程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太阳能等资源,且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生产电能,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且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废物回收利用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性的控制污染,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因此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1)1号),项目所在为“新建区一般管控单元3(ZH36011230003)其准入清单要求具体见表1-2、表1-3。表12本项目与南昌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是否相符禁止建设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现有产业改、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规模和生产工艺。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相符禁止引进产业规划禁止类项目进入园区本项目不位于园区相符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相符限制开发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无燃煤锅炉相符不得新建规模不符合各行业准入条件中的项目。本项目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相符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相符禁止新建采用含泵工艺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不涉及相符禁止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滨湖控制开发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印染、制革、电镀等排放含磷、氮、重金属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排放磷、氮、重金属等污染物项目相符严格限制企业新建自制水煤气发生炉。本项目无制水煤气发生炉相符不得在赣江、抗河保护区范围内进行规模本项目为光伏/化畜禽养殖;不得在赣江和抚河干流及部阳湖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1公里范围内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发电项目,不属于重污染项目禁止在鄱阳湖最高水位线外13公里范围新建、改扩建各类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项目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类污染物和持久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项目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类污染物和持久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相符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内河航道及港口布局规划的码头项目以及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不涉及/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以及因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禁止新建或扩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不涉及/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休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本项目不在饮用水保护区内相符严格限制“三磷”(磷矿、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产业向本区域内转移。不涉及/不得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草、危险废物利用等项目。不涉及/优化调整VoCS排放产业布局,原则上中心区域内不得再新建和扩建VoCS排放量大的有机化工、医药(化学原料药制造)、表面涂装等行业企业。不涉及/严格危化品港口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不得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新建码头工程。不涉及/禁止在禁采区和禁采期内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以省政府批复的采砂规划为依据)。不涉及/不得在各县区划定的禁养区内设置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本项目不属于养殖行业相符现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应逐步淘汰,严格执行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不得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相符现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应逐步淘汰,严格执行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不得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不涉及/现有岸线内的非法采砂活动、非法码头应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规范采砂行为和码头经营活动。不涉及/在重金属污染防控红线区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的总体规模,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投资项目。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禁止新建相关项目。现有的重金属排放企业,要严格执行涉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周边安全防护距离相关规定。不涉及相符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冶炼、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草、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实施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等量或减量置换。不涉及/退出要求现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己有的各类生产设施以及危化品、石油类泊位应逐步拆除。不涉及/现有赣江和抚河南昌段及部阳湖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落后化工产能项目必须依法关闭退出,1公里范围内风险突出、无法实现就地改造的化工企业必须完成搬迁。不涉及/位子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和不符合规划的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限期退出或依法关停。不涉及/“五河一湖”岸线延伸陆域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项目,督促已有化工企业逐步搬迁进入合规园区。不涉及/深入开展非法采砂整治工作.严格采砂管理,全面规范采砂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开采。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目不涉及/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依法实施关停。不涉及/现有主城区或规划为商住、文教的区域的工业企业限期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建材、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或严重影响环境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不涉及/全面取缔河湖水库网箱养殖,禁止湖泊水库投放无机肥、有机肥和生物复合肥养殖。不涉及/有机化工、医药(化学原料药制造)、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行业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要求的污染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整治、限期搬迁或关闭。不涉及/允许排放量要求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温室气体等排放量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温室气体等排放相符300吨级以上规模(含)的货运港口、港区和码头以及所有旅游客运码头废水排放应达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不涉及/重点防控区域要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实行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不涉及/环境风险对于安全利用类农用地,要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不涉及/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特定农产品和建立特定农产品生产基地。不涉及/对于已污染地块,应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不涉及/理与修复活动,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不涉及/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涉及/资源利用效率要求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不涉及/逐年降低全市煤炭消费比重,逐年提高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不涉及/能源消费总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佳能耗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不涉及/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应逐步划定辖区禁燃区范围。不涉及/禁止在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禁燃区内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应分期分批次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改造。不涉及/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洪环发202116号),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为新建区一般管控单元3(ZH36011230003)o本项目与该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1-3。表13本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单元编包ZH36011230003单元名称新建区一般管控单元3备注单元类型一般管控单元单元范围厚田乡、流湖镇、松湖镇、石岗镇、西山镇/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序号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清单本项目是否相符1单元特征1、生态功能定位:赣江抚河下游滨湖平原农业环境保护/与防洪分蓄洪生态功能区。2、单元特征:涉及丰城药湖国家湿地公园部分区域;一般农业开发。2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规章条例中禁止的活动。2、生态保护红线范用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关管理规定。项目不涉及江西省关于河道、湖面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的限值建设区域。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相符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不得在赣江干流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1公里范围内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2、不得在农产品生产区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项目不属于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项目不涉及农药施用。相符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现有饮用水源、河流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活动限期退出或关停。项目不在饮用和备用水源等限值建设区域相符3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可养区现有畜禽养殖场开展升级改造,配套建设类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2、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应逐步提高,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不涉及/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效率交求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强度要求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511不涉及/综上,本项目符合南昌市“三线一单”相应要求。3、与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用地的意见(国土资(2017)8号)国土资规20178号相符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国土资规20178号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本工程符合性1总体要求光伏发电规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可以使用未利用土地,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光伏区占地为坑塘水面,不占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已取得南昌市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等部门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相符2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省级能源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含光伏方阵架设高度)、认定标准,并明确监管措施,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其中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情形,应当从严提出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搭荒。对于符合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本项目光伏区占地为坑塘水面,不占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会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相符准的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塔杆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3强化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利用监管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除桩基用地外,不得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的部分,否则,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按违法用地查处。对于布设后未能并网的光伏方阵,应由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清理。光伏方阵用地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项目退出时,用地单位未恢复原状。未按规定恢复原状的,应由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到位。本项目光伏区占地为坑塘水面,不占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已取得南昌市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等部门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相符4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项目所在地市、县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管中发现项目违反本通知规定,应将相关情况通知同级能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国家能源局,将项目投资主体纳入能源领域失信主体名单,组织实施联合惩戒。国土资源部将根据行业管理需要,适时对各类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开展专项监测。不涉及/4、与江西省“十四五”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赣工信新兴字(2021)236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西省“十四五”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赣工信新兴字(2021)236号)文件中第三章“第二节发展目标”:应用目标。优化新能源产品结构,拓展细分领域,持续推动全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应用,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体系。光伏建筑一体化(BlPV)、源网荷储等相关产品的开发及应用项目建设初具规模,发展多样化“光伏+”特色应用,拓展全省光伏发电市场空间。本项目属于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光伏+”特色应用,与江西省“十四五”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赣工信新兴字(2021)236号)中发展目标一致。5、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相符性分析表15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相符性分析条款条款内容项目情况第十九条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国家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湿地保护项目等除外。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批或者核准时,涉及国家重要湿地的,应当征求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省级重要湿地或者一般湿地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的意见。本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占用湿地性质为一般湿地,未占用重要湿地;项目光伏站无法避让湿地,光伏板的桩基对湿地影响较小,并已采取增大光伏电板的间距、选取合适的养殖品种及混养的措施,较少对湿地生态的影响。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确需临时占用湿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占用湿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湿地面积和生态条件。本项目已取得南昌市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出具的选址意见。第二十一除因防洪、航道、港口或者其他水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及蓄滞洪区内的本项目已取得南昌市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条湿地外,经依法批准占用重要湿地的单位应当根据当地自然条件恢复或者重建与所占用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没有条件恢复、重建的,应当缴纳湿地恢复费。缴纳湿地恢复费的,不再缴纳其他相同性质的恢复费用。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林业草原等有关部门制定。出具的选址意见,目前正在开展湿地占补平衡的相关工作。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人为活动对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加强湿地污染防治,减缓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导致的湿地退化,维护湿地生态功能稳定。在湿地范围内从事旅游、种植、畜牧、水产养殖、航运等利用活动,应当避免改变湿地的自然状况,并采取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国土空间规划、海域使用、养殖、防洪等相关行政许可时,应当加强对有关湿地利用活动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湿地保护措施等内容的审查本项目光伏站占用的一般湿地,已采取增大光伏电板的间距、选取合适的养殖品种及混养的措施,较少对湿地生态的影响。第二十八条禁止下列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一)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二)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三)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湿地的废水、污水,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四)过度放牧或者滥采野生植物,过度捕捞或者灭绝式捕捞,过度施肥、投药、投放饵料等污染湿地的种植养殖行为;(五)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项目不涉及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项目不涉及填埋自然湿地,以及采砂、采矿、取土;项目不往湿地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湿地的废水、污水,不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项目不涉及放牧、采摘野生植物、捕捞、施肥、投药、投放饵料等污染湿地的种植养殖行为;本项目建设后不会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湿地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鸟类和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禁止在以水鸟为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重要栖息地本项目所占湿地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等。项目不涉及引从事捕鱼、挖捕底栖生物、捡拾鸟蛋、破坏鸟巢等危及水鸟生存、繁衍的活动O开展观鸟、科学研究以及科普活动等应当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影响鸟类正常觅食和繁殖。在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等重要栖息地应当实施保护措施。经依法批准在涧游通道建闸、筑坝,可能对水生生物涧游产生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禁止向湿地引进和放生外来物种,确需引进的应当进行科学评估,并依法取得批准。进和放生外来物种。第三十六条国家建立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加大对重要湿地保护的财政投入,加大对重要湿地所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国家鼓励湿地生态保护地区与湿地生态受益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市场机制进行地区间生态保护补偿。因生态保护等公共利益需要,造成湿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本项目已取得南昌市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出具的选址意见,目前正在开展湿地占补平衡的相关工作。地理位置项目组成及规模二、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光伏场区为霞坊湖坑塘水面,场区占地面积约1500亩,光伏区中心坐标:东经115。4512.996,北纬28o26z240%光伏场区中心距南昌市中心直线距离约30km,场区东侧为现状绕城高速G6001,南侧正在新建绕城高速,西北侧和东南侧分别为省道S105和省道S216,其间村村通道路纵横交错,交通条件便利。地理位置见附图一。1、项目概况为促进江西省清洁能源的发展,满足南昌地区电力负荷增长需要,缓解环境保护压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拟在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建设“国家能源集团南昌霞坊IooMW渔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工程利用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共计约1500亩霞坊湖坑塘水面上方空间架设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进行光伏发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太阳能发电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陆地利用地热、太阳能热等发电”,建设项目应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需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国家能源集团南昌霞坊IooMW渔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配套22OkV升压站工程内容另行编制环评,目前环评处于审批中。为此,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蔚然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国家能源集团南昌霞坊I(X)MW渔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周围环境进行了详细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及站址概况本项目场址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利用霞坊湖区域约1500亩霞坊湖坑塘水面上方空间架设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进行太阳能发电,整片区域中心坐标:东经115o4542.996%北纬28。26,240”。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一。根据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出具的选址意见,本项目选址未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不涉及压覆矿产资源。(2)工程规模及主要经济指标本项目采用渔光互补的设计理念,将太阳能发电与渔业养殖有机结合,在保留渔业养殖生产的同时,利用太阳能发电,可以部分满足红谷滩区电网日益增长的电力需要,有效地利用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可节省常规能源、保护环境,同时对当地电网起到电源补充、改善能源结构的积极作用,并可改善当地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本项目利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厚田乡下坊村霞坊湖区域约1500亩霞坊湖坑塘水面安装光伏组件发电,光伏电池板采用固定倾角安装,30块电池组件(660Wp)串联成一个电池组串。20串组件接入一台逆变器,本项目光伏电站以3.15MVA作为一个光伏方阵发电单元,根据总体布置,设置28个光伏阵列,每个3.15MVA光伏方阵配置约10台逆变器,采用交流电缆连接至315OkVA箱变,光伏方阵经逆变升压至35kV,通过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根据光伏电站整体效率计算得出:该项目首年发电量为125575.5MWh,首年利用小时数为1142h,25年平均发电量为118656MWh,25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78ho本项目建设规模100MW,光伏场内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升压站新建2回220kV线路冗接松湖光伏-鸿图线路,两条线路长度均为0.3km,导线型号暂按2X24Omm2考虑。本次评价不含升压站和输电线路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升压箱变、工程安装和土建工程,本次评价的建设内容工程特性见表2-1:注*:本次评价内容不包括升压站的电磁环境影响,电磁环境影响报告另行编制。表表2-1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体程主工光伏阵列太阳能电池组本项目光伏电站以3.15MVA作为一个光伏方阵发电单元,根据总体布置,设置28个光伏阵列,每个3.15MVA光伏方阵配置约10台逆变器,采用交流电缆连接至3150kVA箱变,光伏方阵经逆变升压至35kV,通过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组串式逆变器330kW,278台箱式变压器(美变)315OkVA,28台助程辅工防雷系统光伏组件防雷:太阳电池组件由钢化玻璃与背面底板中间夹太阳电池、四周拼接铝合金框架形成。其电池本身为绝缘体,四周铝合金框架为良好导体。光伏电场汇流箱内设浪涌保护器,防止感应雷和操作过电压。光伏组串内组件间通过铜缆相互连接,形成通路,再于钢支架可靠相连,扁钢一端焊接钢支架,一端从管桩空芯处引下插入地下,将雷电流导入大地。箱变防雷:箱逆变直流侧安装浪涌保护器,35kV侧采用无间隙的氧化锌避雷器作为过电压保护器。站区接地需结合场地地质条件,选用经济合理的接地方案。接地装置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065-2011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临时设施本项目临时性占地主要包括临时办公区及生活区、材料设备堆场、安装加工区,布置在拟建升压站场区内。道路工程本项目进场主道路从西北侧省道S105或者东南侧省道S216,转经村通道路(宽约4m水泥路)可达光伏区,项目不设置施工临时道路,进场道路均利用区域现有的农村道路。公用工程给水工程本项目用水来自红谷滩区市政自来水管网排水工程本项目光伏发电运维人员由升压站工作人员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升压站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微动力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升压站内植物绿化灌溉;项目所在地没有市政雨污水管网,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光伏太阳能板清洁过程主要为去除表面的浮尘,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且浓度低,因此光伏太阳能板清洁废水直接排放至霞坊湖。供电工程就近由市政电网接入保程环工施工期废气施工场地内道路硬化,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废水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远离敏感点,合理布置施工区固废建筑垃圾定期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公司统收集清运处理。营运期废水本项目光伏发电运维人员由升压站工作人员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升压站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微动力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升压站内植物绿化灌溉;光伏太阳能板清洁废水直接排放至霞坊湖。固废光伏发电运维人员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在升压站的危险废物暂存间(30n),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震、绿化等措施。注*:本次评价内容不包3i否升压站的电磁环境影响,电磁环境影响报告另行编制。I2-2本项目电器主要设备材料一览表序号设备材料名称单位数量1光伏组件单晶双面660WP块166682光伏支架(Q355B)(镀锌防腐,平均镀锌厚度65Um)小串按2*15布置,共计380串;大串按2*30布置,共计2588串。光伏支架30tMW。(镀锌防腐,平均镀锌厚度65串29683逆变器支架(Q235B)25kg台,平均镀锌厚度65m台2784组串式逆变器300kW1500V台27853150kW箱变设备Sl1-3150/35,36.75±2*0.250.8kV,Dyll台286光伏电缆HlZ2Z2-K-1×4mm2,DCl500Vkm8007电力PVC管100km48电力PVC管150km59热镀锌钢管150km310桥架(逆变器至箱变)400x100mm,带盖板km911桥架(逆变器至箱变)600x200mm,带盖板km7123kV交流电缆ZC-YJLV22-1.8/3-3x240km501335kV电缆铝芯35kV电缆ZC-YJLY23-26/35-3X95km6.51435kV电缆铝芯35kV电缆ZC-YJLY23-26/35-3X120km10.81535kV电缆铝芯35kV电缆ZeYJLY23-26/35-3X150km1.11635kV电缆铝芯35kV电缆ZC-YJLY23-2635-3x240km0.331735kV电缆铝芯35kV电缆ZC-YJLY23-26/35-3X300km0.318监控光缆直埋光缆GYFTA53-24B1km27.719载波电缆ZC-YJV22-1.8/3-4x10km0.520钢管200km12135kV电缆终端3X95套342235kV电缆终端3X120套122335kV电缆终端3X150套62435kV电缆终端3X240套22535kV电缆终端3X300套42635kV电缆中间接头套2127接地扁钢60x6,热镀锌km38.828垂直接地极L50x50X5L=2.5m镀锌根280029黄绿接地铜纹线Ix4mm2km2530黄绿接地铜绞线IXlOmm2km131发电子方阵系统调试项2832电力电缆交流耐压试验电压35kV元/回路433电缆参数测定元/回路一、光伏发电区总平面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