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国际贸易合同锦集(33篇).docx
有关国际贸易合同锦集(33篇)有关国际贸易合同锦集(精选33篇)有关国际贸易合同锦集篇1合同编号:年一月0(售方)为一方,与(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对象依据年一月一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一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第二条价格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第三条品质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第四条供货期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第五条标记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第六条支付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1.帐单4份;2 .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3 .明细单3份;4 .品质证明书1份。第七条保证和索赔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第八条发货通知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第九条仲裁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有关国际贸易合同锦集篇2(招标者名称)一号招标项下供应(货物名称)的投标保函本保证金在此作为投标者(投标者名称,以下简称投标者)向招标者(招标者名称)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名称)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承诺并保证本行,本行继承人及本行的受让人,在收到你方提出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后,立刻无追索权地向你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百分比),金额为(具体金额)的款项。a)投标者投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书,或b)在得到合同授予通知后,投标者未能和你方签订合同,或c)投标者中标后,未能在合同生效后的日历日内出具可以接受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不言而喻,本保函从出具之日起生效,自该日起的日历日内有效,和在经你方与投标者同意并通知本担保人的任何延长时间内有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并/或解除本保函。19年月日开证行名称开证行的正式授权签字人公章日期:地址:1.6履约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致(买方名称)根据_年_月_日签署的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供方名称)已承诺提供(货物名称)。按照你们所签署合同的规定,供方将向你们提交一份由认可的银行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所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以保证供方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鉴于我行已同意给供方开具履约保函,我们谨在此确认我行为担保方,并代表供方负责提供最高额为(保函全额数)的保证金。我们保证,在第一次收到你方说明供方违约要求赔偿的通知后,我行将毫无争议地,在不超过(保函金额数)的保证金。我们保证,在第一次收到你方说明供方违约要求赔偿的通知后,我行将毫无争议地,在不超过保函最高金额的范围内,立即向你方支付要求赔偿的金额,而不需要你方陈述任何理由或原因。本保函有效期至一年月一日止。(担保方名称)(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地址:* 刊登招标广告* 资格预审(用于贵重货物、技术性要求高的货物)* 发行招标文件* 投标* 开标* 评标* 授予合同* 签订合同L1招标公告(范例)招标公告日期贷款号合同号1 .(借方名称)已经从亚洲开发银行申请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支付的.贷款,准备用项目的建设中,贷款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支付符合合同条款下的货物采购。2 .(买方名称)现邀请亚洲开发银行成员国中合格的投标者就此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进行密封投标。3 .对此投标感兴趣的投标者请按下述地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交清款项后即可买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售款概不退还。(标书发放机构通讯地址)4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时间,于_月_日上午一时前收到,其中必须包括占投标总价2%或标书中规定的比率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兹定于年一月日上午一时在(开标地址)公开开标。5 .(买方名称)对投标者在投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者名称)地址:电传:电报挂号:电话:5.2 投标书(范例)投标书致(招标者名称、地址)敬启者:仔细研究了有关上述合同的招标文件后,我本投标书签署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提供和运送总价为金额的货物(货物名称)。本投标书的签署人被授权代表投标者(投标者名称、地址、邮编),按照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号)的规定,向你们提交下列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复印件一份。投标价格表资格预审材料设备清单、生产厂家名称及技术资料。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收到授标通知后的天内装运货物,并且按合同的规定在天内完成货物的运输。如果你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将提交数额为合同总额的履约保函美元,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受本标的约束。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在投标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得到中标通知后,没能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与招标者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者名称)没收。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签署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的书面授标通知将成为约束我们的合同。我方理解你方有权不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者期它任何你们可能收到的投标。19年月日签字签字人职务授权代表在此投标书签字证人签字(证人地址)5.3 货物价格表(范例)例1买方国内货物报价表投标者名称:招标编号:页页码:I1I2I3I4I5I6II货物名称I规格I产地I数量I单价I总价(第4栏.第5栏)I本标总额投标者签名注意:如果单价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例2进口货物报价表投标者名称:招标编号:页码:I1I2I3I4I5I6I7II货物名称I规格I产地I数量I单价I总价(第4栏.第5栏I进口税I本标总额投标者签名注意:如果单价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1.4合同(范例)合同(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供应方,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于19年一月一日共同签署本合同。鉴于买方希望卖方提供货物(货物简述),并接受卖方以(用阿拉伯数字和书面形式表示的合同价款)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现特此签订合同如下:1 .合同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其中的所有证件、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a)中标通知书;(b)投标书和价格表;(c)合同的特殊条件;(d)合同的一般条件;以及(e)规范本合同制约所有与此供货有关的一切合同和协议。以前曾有过的任何与此供货有关的口头式书面协议一律作废。本合同优越其它任何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2 .鉴于买方要向卖方付货款,故卖方在此向买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提供货物并对任何可能出现的不足进行补偿。3 .鉴于卖方要向买方提供货物并补偿不足,故买方也在此向卖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合同价或任何合同条款下的价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付款。4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信、电传、电报或传真发出。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要以对方所告最新的书面地址为准。如果一方没有接到另一方新的书面地址通知,则应按以下地址通知对方:买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卖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通知一经发出或在通知规定之日内生效,两者中以在后之日为准。买卖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于上述日期签署此合同以资证明买方签字卖方签字买方证人(签字)卖方证人(签字)地址:日期:1.5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致有关国际贸易合同锦集篇3合同编号:年_月_日(售方)为一方,与(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对象依据年月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一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第二条价格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第三条品质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第四条供货期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第五条标记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第六条支付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1.帐单4份;2 .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3 .明细单3份;4 .品质证明书1份。第七条保证和索赔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第八条发货通知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第九条仲裁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第十一条其他条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有关国际贸易合同锦集篇4买方:电传:卖方:电传: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1 .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总价:总金额:2 .原产国别和生产厂:3 .包装: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4 .装运标记: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5 .装运日期:6 .装运港口:7 .卸货港口:8 .保险:装运后由买方投保。9 .支付条件:分下述三种情况:(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Il(D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10.单据:小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7”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公司。(2)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7”运费预付”,寄交买方。(3)航邮: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唆头(若货运唆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公司。11.装运:(I)F.0.B.条款: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电报:),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C.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2)CF条款下: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12 .装运通知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13 .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14 .索赔: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15 .不可抗力: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16 .合同延期和罚款: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虬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17 .仲裁: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18 .附加条款: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卖方:买方:延伸阅读国际贸易合同:国际贸易合同属于社会交往中比较正式的契约文体,具有准确性、直接性和法定效力性等特点。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独特文体特征有助于对其理解和运用。国际贸易合同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套设备进出口合同、包销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寄售合同、易货贸易合同、补偿贸易合同等形式;国际贸易合同的特点:在国际贸易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处于不同的国家,因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1 .国际性即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不管合同当事人的国籍是什么。如果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其签订的合同即为“国际性”合同;反之,合同被称为“国内”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长期居住所在地为“营业地”。2 .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即有形有产,而不是股票、债券、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其他财产,也不包括不动产和提供劳务的交易。3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货物必须由一国境内运往他国境内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完成,也可以在一个国家完成,但履行合同时,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运往他国境内,并在其他境内完成货物交付。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适用的国际贸易公约或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被认为与一个以上的国家有重要的联系,因此在法律的适用性上,各国法律的规定就与国内合同有所不同。概括起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有三种: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条约。有关国际贸易合同锦集篇5一、国际贸易中合同风险的成因造成国际贸易中合同风险的原因,既有客观的贸易环境特殊性影响,也有企业主观的自身因素。经营环境不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通常会面对东道国和国际环境的影响,不同国家的政治体制、科技水平、风俗习惯、法律水平、文化差异差别很大,如果不熟悉这些差别,信息掌握不准确不及时,就会使得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面临风险。有时某种产品存在多种质量标准,诸如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多种标准混杂容易发生差错,比如我国向日本出口家禽,日本的卫生标准高出国际标准的500倍,如果出口方不熟悉该标准最终势必发生合同纠纷。从企业自身来讲,许多企业本身在现代经营管理方面存在许多问题,管理方式和经营理念与国际标准不接轨,缺乏熟悉跨国经营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且自身管理水平不高,甚至发生合同资料保存不完整,文档资料不清晰,交接不及时甚至丢失现象。最终因证据不足无法向对方索赔,无法维护合法合理的权益。此外抗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当前国际市场竞争激烈,许多企业为了抢到合同盲目压价,完全不顾及潜在的风险,重口头承诺轻证据保留,重中标轻履约,抗风险意识十分淡薄。许多国家包括我国在内,法制不健全,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企业不履行合同成为家常便饭,而发达国家法制化程度较高,要求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否则将被索赔从而遭受损失。二、国际贸易中合同风险的防控(一)善于利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资料,妥善保留来函电合同内容除双方的协议以外,还包括一些单方函件,如各种报价、形式发票、电子邮件、各种信件和传真,甚至是即时通讯记录。尤其对于复杂交易,合同双方可能会对合同涉及到的某一条款反复通过函件进行磋商以致达成一致,那么这本身就是一个合同条款,即使该条款不被载于合同中,具有法律效力。且在保存证据资料时通常对对方发来的资料保存较好,而对己方发出的资料出现混乱和保存缺失,所以在发出资料时应当对文件备份,并进行归类,标记日期和事件以便查阅。(二)制定恰当的法律适用条款目前国际上用于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实体法律规范中最重要的一部国际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但公约还存在很多缺陷,其并未涉及合同有效性、所有权转移及人身伤害等重大问题,受损方的举证责任也未明确规定,而且实践中还存在公约与国内法优先适用的问题。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容易产生法律纠纷,所以在制定合同时要谨慎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比如在适用时不一定只选择一个实体法。合同双方当事人在选择法律时可以合同某一条款适用一国法律,合同另一条款适用另一国家法律,并无法律规定只能选择一个实体法,宗旨是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并有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此外,公约中关于风险转移的时间问题的第69条前两款规定与我国合同法有所区别,适用应当注意。公约第69条第一款规定风险从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但买方不收货从而违反合同时转移;而合同法第143条规定若买方使得标的物不能如期交付,则自违约之日风险转移。二者有很大不同,公约规定买方在“适当的时间”内不接收货物,风险就转移到买方,合同法规定自“违反约定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事实上公约的规定相对更合理,因为给予买方适当的时间使得买方并非一旦风险发生就要承担所有责任,相反会促使买方不对损失听之任之,防止损失扩大;另外促使买方尽快收货,有利于商品交换流通,尽量减少双方损失。所以在适用法律时买卖双方在这一问题上可以尽量适用公约。按照合同法第146条规定,双方约定了交付地点且货物已交付到该地点而买方未收取货物的,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至买方,而对于公约69条第二款并未明确指出风险的.转移时间点,但是实践中通常应在跨国承运人卸货时发生转移,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防止纠纷发生。(三)合理制定索赔条款包括制定损害赔偿和违约金条款。由于各国对损害赔偿原则的不同认识,在制定损害赔偿条款的时候需要解决对准据法的选择以及应对选择了不同准据法的结果。由于各国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差别太大,而公约是目前国际上用于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最重要的一部国际公约,我国也早已加入该公约,对公约的条款更加熟悉。因此以公约为准据法解决损害赔偿问题能够尽量与贸易伙伴达成一致,减少纠纷可能性,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但是订立合同时注意,公约中对于损害赔偿的时间、地点、非金钱损失赔偿、损益相抵原则规定不明确,尤其是损益相抵原则在国际贸易中非常实用,所以如果适用公约,合同当事人要在合同中对于公约中未规定的重要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因此订立合同时要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法律来规定损害赔偿条款。违约金数值由双方协商确定,首先,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数额要根据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来定,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背离该损失数额;其次,当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损害方的实际损失的,被损害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而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数额过分高于被损害方的实际损失的,损害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一般高于实际损失则无权请求减少。违约金是一种违约责任方式,不必进行先行交。实践中在违约金问题上经常出现纠纷,常有用违约金进行欺诈的案例,因此出口方签订合同违约金条款时应注意对方的履约能力,履约期限以及要有防范利用违约金欺诈的意识。(四)选择恰当的纠纷解决途径当出现国际贸易纠纷时,应当按照合同预先约定的途径予以解决,合同中通常约定的方式是仲裁和诉讼。实践中仲裁常见风险点主要集中在模棱两可的仲裁协议中,贸易纠纷分歧较大,无法调解也不适用于仲裁,那么贸易方通常会提起诉讼。仲裁和诉讼各有一定利弊,其实通常来说关键看我方企业在对方国家有无资产,如果我方企业在对方国家没有资产,对方企业在我国有资产则选择诉讼,便于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并执行财产,对我方当事人有利,否则一般选择仲裁。只是在实际工作中应对仲裁和诉讼的应用加以区分,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仲裁或诉讼,从利于解决合同纠纷,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对预见风险进行有效防范,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五)签订合同保值条款由于国际市场价格并非一成不变,加之贸易国的法令、动乱、罢工等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合同不能按照规定履行。规避此类风险,需要在合同中对容易发生变故的风险点做出事前约定,签订合同保值条款。如为了应对汇率变化问题,签订合同时应注明如果计价货币的汇率发生重大变化,当变动值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时,应该以汇率变动幅度的一定比例来重新调整合同价格,从而使交易双方共同分担汇率变动而产生的风险。或者订立合同时双方协商选定几种参照货币作为保值货币避免外汇风险的发生。如果贸易国局势动荡,应该尽量在合同中约定因政府更迭、法令变更等原因导致的损失,相对方可以免责;总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尽量详细规定,规避可能面对的各种合同风险。(六)巧妙选择付款方式国际贸易中对于贸易双方尤其是出口方而言经常面临无法收汇的困境,所以合同中应该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避免难以收汇的风险。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汇款方式是信用证和托收。信用证虽是银行信用,与托收相比理论上更安全可靠一些,但实际业务中并非如此。托收与信用证相比,托收中虽然出口人面临的信用风险较大,但出口方可以通过对交易对象的谨慎选择、对成交金额的控制、投保出口信用险等措施来降低或规避风险,但信用证中虽然可以通过指定交易对象、提高知识技能等措施控制某些风险,但对单证不符或者信用证软条款的风险却难以应对。而且信用证对合同当事人的知识技能要求很高,需要熟知UCP等国际贸易惯例规则,并且需要熟练运用于实践。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初次交易,可以使用信用证,因为信用证较好地实现了卖方获得付款与买方获得合同要求的货物这两种对立需求之间的平衡,若贸易双方不是互相了解则可使用信用证。但是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是频繁交易的贸易伙伴,对对方的资信、企业生产能力相对了解则可以选择托收的方式。因为信用证的开证、交单、审单等流程繁多,操作复杂而且费用高,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并非有十足的保障。有关国际贸易合同锦集篇6第一条甲方同意从_年_月份起至_年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一套(件),计总值一万美元。品号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日期: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目的口岸:支付办法:包装:其他: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一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2、乙方同意在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进出口总公司对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第二条乙方同意自_年_月起至_年_月底止,提供机器台,准备设备台,以及测试仪器.台,附配件_套等,计总值一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交货期:1、机器,_年_月交货。2、机器,_年_月交货。3、其他设备,_年_月交货。目的.口岸:支付办法:包装:其他:乙一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年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第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国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第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第五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第六条本合同以中、英文书写,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一年月_0_年_月_0有关国际贸易合同锦集篇7合同号:签约时间:签约地点:买方:地址:电话:传真:电传:电报:卖方:地址:电话:传真:电传:电报: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合同条款如下:1、合同对象:经协商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础上,买方购入卖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第号附件,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合同总值:3、交货条件:.除非另有规定,以上交货条件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以上货物数量允许卖方有权_%溢短装。4、原产地国别:5、包装:6、装运期:7、装运口岸和目的地:8、保险9、支付条款:本合同采用方式结算。a:(1)买方应在装运期间日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货完毕后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2)通知银行收到买方开具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必须委托通告行开出信用证金额的保证金给开证行。合同货物装运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给卖方,若出于本同规定第13条外的任何原因,发生无法按时全部或部分交货,保证金将按本同第11条规定作为轻罚金支付给买方。b: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通过卖方银行及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c:买方到收到卖方依本合同第10条规定提交的单证后日内以方式支付货款。d:自货物至指定边境站点由卖方置于买方控制下时,即认为卖方已交货,货物的所有权及偶然性损失或品质损坏的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买方应期于卖方天交货,并以记名提单为结算依据。10、卖方应提交以下单证:(1)全套清洁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注明运费的提货单份;(2)经签字的.商业发票份;(3)原产地证明书一份;(4)装箱单一份;(5)质量、重量检验证明份;(6) Cif条件下的份。Ih罚则:除由本合同第13条原因外,如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延误或无法交货、逾期或未能付款金额的计算。但罚金总额不得超过违约金额的%.若违约方已先期支付保证金,则保证金作为罚金按数量比例予以罚扣直到没收支付给对方。12、索赔:自货物到达目的地起一天内,如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和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外,买方可凭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和索赔。13、不可抗力: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内乱、封锁、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任何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某发生后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碍或干扰了本合同的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方须在事件发生结束之日起日内将本国有关机构出据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据此证明豁免责任,并由双方协商中止或继续履行合同事宜。14、仲裁:由本合同产生或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第三者调解(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的官方调解及民间调解)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交按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现行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15、合同的执行单位:本合同中方由为货人,并承担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16、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与前苏联1990年3月13日交货共同条件办理。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用中、俄文书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盖章):买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一月日年月一日有关国际贸易合同锦集篇8(招标者名称)一号招标项下供应(货物名称)的投标保函本保证金在此作为投标者(投标者名称,以下简称投标者)向招标者(招标者名称)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名称)无条件地并不可撤销地承诺并保证本行,本行继承人及本行的受让人,在收到你方提出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后,立刻无追索权地向你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百分比),金额为(具体金额)的款项。a)投标者投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书,或b)在得到合同授予通知后,投标者未能和你方签订合同,或c)投标者中标后,未能在合同生效后的日历日内出具可以接受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不言而喻,本保函从出具之日起生效,自该日起的日历日内有效,和在经你方与投标者同意并通知本担保人的任何延长时间内有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并/或解除本保函。19年月日开证行名称开证行的正式授权签字人公章日期:地址:有关国际贸易合同锦集篇9我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贸易也有了更明显的发展。相应的,在国际贸易中,合同欺诈行为也逐渐增加,直接对国际贸易的稳健运行造成影响,并且降低了国际贸易运营商的信誉。在众多国际贸易欺诈事件中,通过买卖合同进行欺诈的现象是非常多的。因此,系统地研究国际贸易中合同欺诈的方式及其对策,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一、国际贸易中合同欺诈的识别(一)合同主体的欺诈形态识别1.识别合同主体的虚构虚构合同主体,即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比如:“皮包企业”,这样的当事者是没有法人身份的,通常也没有资格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相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