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科景合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碳纳米管导电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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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科景合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碳纳米管导电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1概述1.1 项目由来1.2 建设项目特点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21.4 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31.5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6 报告书主要结论102总则112.1 编制依据112.2 评价目的及原则132.3 评价工作内容、评价重点及时段142.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152.5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72.6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222.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273现有项目回顾性评价293.1 现有项目概况293.2 现有项目建设内容293.3 现有项目产品方案303.4 现有项目主要设备303.5 现有项目原辅材料及能量消耗情况303.6 现有项目生产工艺313.7 现有项目污染源产排情况333.8 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I可题35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74.2工程分析45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45.1 自然环境概况545.2 江西广昌工业园扩区及污水处理厂简介555.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75.4 项目周边污染源调查66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86.1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析686.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68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047.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1047.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1077.3 噪声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1087.4 固废防治措施可行性1097.5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Ill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138.1 环境效益分析1138.2 经济效益1148.3 社会效益分析114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9.1 环境管理1169.2 环境监测计划1179.3 排污许可证申请1189.4 环境管理与监控建议1209.5 /5染排放单1209.6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22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241°.1目/52»12410.3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2510.4 项目建设可行性评价结论12610.5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2610.6 总量控制12610.7 综合结论12710.8 建议127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二平面布置图附图三敏感点分布图附图四项目周边企业分布图附图五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图六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七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八生态红线规划图附图九园区污水管网规划图附图十园区产业规划图附图十一水文地质图附图十二现有项目平面布置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3:入园协议;附件4:厂房租赁协议;附件5: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6:江西广昌工业园扩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附件7:关于江西广昌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附件8:固废处理协议;附件9:引用监测报告;附件10:原有项目环评批复;附件11:原有项目验收意见;附件12:专家评审意见附件13:专家审查意见修改清单附件14:关于江西中科景合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碳纳米管导电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修改意见附件15:修改清单附件16:专家复核意见附件17:同意承接环评工作说明附件18:执行标准确认函附件19:下游取水口证明附件20:生产情况说明附件21:噪声监测报告附表附表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1 项目由来随着我国清洁能源工业的发展,我国锂电池产业的发展也十分迅速。碳纳米管导电剂作为一种新型的纤维状导电剂,具有更高的电子导电率,所需用量也相对较低,有利于提升电池容量、提高电池循环寿命、尤其有利于提高电池的大倍率充放电性能。在对锂离子动力电池容量和功率需求越来越高的今天,碳纳米管导电剂已成为导电剂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碳纳米管导电剂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碳纳米管导电剂可作为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的导电剂,也是制作新能源锂电池是主要材料,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移动通讯等领域,市场需求大。因此,作为新能源锂电池主要原料的碳纳米管导电剂市场前景好。江西中科景合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年产5000吨导电涂层集流体产品产能。根据市场调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江西中科景合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租赁江西广昌工业园区管委会标准厂房建设江西中科景合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碳纳米管导电剂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规定,江西中科景合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委托我司南昌金晨曦绿色环境咨询中心承担“江西中科景合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碳纳米管导电剂项目环评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于“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L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中的“电子化工材料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司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及相关资料收集分析基础上,结合工程产污环节及当地环境状况,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1.2 建设项目特点(1)江西中科景合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以新能源材料(石墨及碳素制品、其他电子器件、新材料等)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民营企业,注册资金IoOO万元人民币。江西中科景合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选址于江西广昌工业园扩区工创投电子信息产业园,租赁江西广昌工业园区管委会标准厂房建设江西中科景合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碳纳米管导电剂项目。项目导电剂主要以碳纳米管、N-甲基毗咯烷酮(NMP)、聚偏氟乙烯(PVDF)为原料经搅拌、研磨工序生产碳纳米管导电剂。(2)本项目产品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改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鼓励类,为允许建设类项目,且生产过程中无国家明令淘汰或限制的工艺设备,其工艺设备和工艺符合国家地方政策。(3)本项目需对生产车间设置IoO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图(见附图五),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其他敏感建筑(包括居住点、疗养地、医院、学校等),也无其他敏感企业(包括食品、医药厂等)。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本次评价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踏勘、调查收集、分析相关基础资料,对工程概况进行了初步分析,对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与筛选,确定项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等。第二阶段:根据工作方案,评价单位随即开始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作,同时在收集现有的环境现状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委托监测单位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在完成工程分析后,根据相关导则的规定,选取合适的模式对各环境要素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第三阶段:根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相关污染防治文件的要求,提出本项目的环保措施,并对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制定项目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并结合建设单位提供的公参说明编制完成了江西中科景合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碳纳米管导电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流程见图L3T。图1.3T环境评价工作程序1.4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1、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不涉及构筑物的土建工作,施工期主要工作为针对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对环境的影响。2、运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及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3)固体废物处置及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及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5)工艺废水循环使用可行性分析,生活污水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可行性分析。1.5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5.1 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产品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国家发改委第4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改版)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鼓励类,为允许建设类项目,且生产过程中无国家明令淘汰或限制的工艺设备,项目已取得广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江西中科景合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碳纳米管导电剂项目备案通知书(见附件2),项目统一代码为:2108-361030-04-01-874120o项目备案内容与本项实际建设内容一致。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5.2 与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见下表L5-1所示。表1.5T与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项目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现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市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项目不为此类项目相符负面清单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以及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设施。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相符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项目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相符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河)造田(地)等投资建设项目;除国家规定的外,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国家湿地公园等范围内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位于岸线保护区、保留区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不位于长江干支流及湖泊。相符7禁止在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和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项目不位于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和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的水生生物保护区相符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不位于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位于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相符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纸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项目所在园区为合规园区相符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相符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有关规定,禁止开展投资建设属于淘汰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禁止开展投资新建、扩建属于限制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对于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严禁以改造为名扩大产能。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相符12.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相符的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产能片;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必须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重过剩产能行业1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号),加强项目审查论证,落实等量、减量替代要求,规范项目行政审批。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综上,本项目不在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中的负面清单之列。1.5.3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西广昌工业园扩区创业大道北侧工创投电子信息产业园,江西广昌工业园扩区己进行规划环评,并取得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审查意见,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不属于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且本项目污染物按要求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要求。1.5.4与“十三五”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十三五”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与环大气2017121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所示。表1.5-2本项目与“十三五”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情况一览表环大气2017 121号文本项目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江西广昌工业园扩 区创业大道北侧工创投电子信 息产业园,不属于VoCS排放 重点行业,不位于重点地区, 属于扩建项目;项目正在办理 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本项目 VOCS排放量需进行废气总量 控制指标申请,实行区域内 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项目从各源头上减少有机麦气的排放,并拟在各有机废气产生节点将废气收集处理,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可达到90%符合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2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对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项目不位于京津冀地区,且不属于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符合3参照石化行业VOCS治理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化工企业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源项整治。现代煤化工行业全面实施LDAR,制药、农药、炼焦、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等行业逐步推广LDAR工作。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反应尾气、蒸储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本项目含VOCS物料均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本次评价要求企业对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灌装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十三五”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相关要求。1.5.5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见下表所示。表163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A融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情况一览表环节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储存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本项目NMP属于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包装桶中符合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VOCs物料存放于原料库,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原料库做好防渗、防腐措施,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符合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3.6条对密闭空间的要求本项目VOCS物料存放于原料库,原料库为有完整维护结构的封闭式建筑物,能使污染物质、作业场所与外界保持隔离状态符合转移和输送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用密闭容器或管道输送本项目液态VOCS物料符合工艺过程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通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生产过程中采用密闭管道及泵输送方式密习投加液态VOCS原料符合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调配(混合、搅拌等)、涂装(喷涂、浸涂、淋涂、辐涂、刷涂、涂布等)、印刷(平版、凸版、凹版、孔板等)、粘结(涂胶、热压、复合、贴合等)、印染(染色、印花、定型等)、干燥(烘干、风干、晾干等)、清洗(浸洗、喷洗、淋洗、冲洗、擦拭等本项目NMP采用密闭管道及泵输送方式密闭投加,使用时在密闭的搅拌罐及分散罐内操作,灌装排空时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其他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本次评价要求企业按要求对VOCS物料、含VoCS的产品及废料等的信息进行记录,并按要求保存台账符合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生产厂房采取合理的机械通风措施,加快无组织废气的扩散符合综上,建设单位按相关要求做好有机废气的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1.5.6与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1号)中附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1号)中附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相符性分析见下表所示。表1.x本项目与条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牺咄问题的通知X环大气21】61号)中附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相符情况一览表环节治理要求本项目符合性敞开液面石油炼制、石油化工企业用于集输、储存、处理含VOCS废水的设施应密闭;农药原药、农药中间体、本项目NMP属于VOCS物料,储存于密符合化学原料药、兽药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企业废水应闭的包装桶中,不存在密闭输送,储存、处理设施应在曝气池及其之前加敬开液面,输送时均采盖密闭;其他行业根据标准要求检测敞开液面上方用密闭管道及泵输送方VOCS浓度,确定是否采取密闭收集措施。通过采式密闭输送投加。本项目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焦化等行业取密闭管道等措施逐步替代地漏、沟、渠、井等敞开式集输方式,减少集水井、含油污水池数量;含油污水应密闭输送并鼓励设置水封,集水井、提升池或无移动部件的含油污水池可通过安装浮动顶盖或整体密闭等方式减少废气排放。池体密闭后保持微负压状态,可采用U型管或密封膜现场检测方法排查池体内部负压情况,密封效果差的加快整治。污水处理场集水井(池)、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池、混入含油浮渣的浓缩池等产生的高浓度VOCS废气宜单独收集治理,采用预处理+催化氧化、焚烧等高效处理工艺。低浓度VOCS废气收集处理,确保达标排放。污水均质罐、污油罐、浮渣罐及酸性水罐、氨水罐有机废气鼓励收集处理。焦化行业优先采用干熄焦;采用湿熄焦工艺的,禁止使用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废水熄焦。对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每6个月对流经换热器进口和出口的循环冷却水中的总有机碳(TOC)浓度进行检测,若出口浓度大于进口浓度10%,要溯源泄漏点并及时修复。漏测修复泄检与复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行业所有企业都应 开展LDAR工作;其他行业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 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 个的,应开展LDAR工作。要将VOCS收集管道、 治理设施和与储罐连接的密封点纳入检测范围。按 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修复、质量 控制、记录管理等工作。鼓励大型石化、化工企业 以及化工园区成立检测团队,自行开展LDAR工作 或对第三方检测结果进行抽查。鼓励企业加严泄漏 认定标准;对在用泵、备用泵、调节阀、搅拌器、 开口管线等密封点加强巡检;定期采用红外成像仪 等对不可达密封点进行泄漏筛查。鼓励重点区域不 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城市和工业园区建立LDAR信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 按照相关要求对设备与 管线组件密封点定期开 展泄漏检测、修复、质 量控制、记录管理等工 作,对在用泵、备用泵、 调节阀、搅拌器、开口管线等密封点加强巡检;定期采用红外成像仪等对不可达密封点进行泄漏筛杳符合息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监管。气集废收产生VOCS的生产环节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无尘等级要求车间需设置成正压的,宜建设内层正压、外层微负压的双层整体密闭收集空间。对采用局部收集方式的企业,距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本项目搅拌罐、分散罐、研磨机运行时均为密闭状态,灌装废气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本次评价要求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开符合风速不低于0.3ms;推广以生产线或设备为单位设口面最远处的YOCS无置隔间,收集风量应确保隔间保持微负压。当废气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有机 废气 治理 设施不低于0. 3ms,在满足设计规范、风压平衡的基础上,分类收集;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保持密闭、无破损本项目VoCS废气产生量不大,根据对废气产生情况分析,选择活性炭处理技术;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活性炭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做到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及时清理、更换吸附剂,确保设施能够稳定高效运行;处理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吸附过滤材料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选择合格的活性炭对废气进行吸附处理,并且在处理废气过程中,合理操作,保证废气于吸附装置中有足够的停留时间,并定期及时更换活性炭吸附材料。产生点较多、彼此距离较远时,在满足设计规范、风压平衡的基础上,适当分设多套收集系统或中继风机。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无破损。焦化行业加强焦炉密封性检查,对于变形炉门、炉顶炉盖及时修复更换;加强焦炉工况监督,对焦炉墙串漏及时修缮。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间歇。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宜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使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做到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及时清理、更换吸附剂、吸收剂、催化剂、蓄热体、过滤棉、灯管、电器元件等治理设施耗材,确保设施能够稳定高效运行;做好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启停机时间、检维修情况、治理设施耗材维护更换、处置情况等台账记录;对于VOCS治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吸收剂、废有机溶剂等,应及时清运,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企业,应根据废气排放特征,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范设计净化工艺和设备,使废气在吸附装置中有足够的停留时间,选择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活性炭,并足额充填、及时更换。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800mgg;采用蜂窝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宜低于650mgg;采用活性炭纤维作为吸附剂时,其比表面积不低于IlOOm2/g(BET法)。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工艺宜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活性炭、活性炭纤维产品销售时立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综上,建设单位按相关要求做好有机废气的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与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1号)中附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相符。1.5.7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的相符性分析见表L4-3。表1.65本项目与番那日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相符情况一览表序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1在高效集约发展区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可循环利用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鼓励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项目;鼓励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的循环利用,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优化产业结构;新建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应当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绿化工程建设。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项目;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尽量对物料进行循环利用,本项目不属于新建项目,且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符合2高效集约发展区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进行开发建设决策或者建设项目审批时,应当优先考虑自然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和上级人民政府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以法律、法规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依据;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项目满足生态环境的承载力,且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正在进行环评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评价要求建设项目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对本项目污染物进行治理,且要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符合综上,本项目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相符。1.5.8规划相符性分析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相符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43号)四、发展新材料技术-专栏七新材料技术:纳米材料与器件(研发新型纳米功能材料、纳米光电器件及集成系统、纳米生物医用材料、纳米药物、纳米能源材料与器件、纳米环境材料、纳米安全与检测技术等,突破纳米材料宏量制备及器件加工的关键技术与标准,加强示范应用)。本项目是纳米功能材料生产及应用开发,因此,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要求,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与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相符性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抚府办发2016105号)“着力推进技术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以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与节能、农业等领域高新技术为重点,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研发重大战略产品为核心,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技术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倾力支持一批对全市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发展具有强牵引作用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和产业群”。本项目是碳纳米管材料生产及应用开发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抚府办发2016105号)本项目符合十三五规划要求。1.5.9 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1)与江西广昌工业园扩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容性分析项目位于江西广昌工业园扩区工创投电子信息产业园,根据江西广昌工业园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西广昌工业园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评函2013148号,江西省广昌工业园规划扩区范围为:北起甘竹镇的坪上村的长岗上、斜下、帽上、坪岭,南至吁江镇下兰村的揭家排所辖范围,规划扩区位于广昌现有工业园的西北面,建成后可与现有工业园用地连。扩区规划总面积531.24公顷,分三期进行建设。广昌工业园扩区规划主要产业为一类和二类工业两大类别,一类工业主要是电子信息产业,二类工业主要是纺织、食品及综合类产业(机械制造业、生物医药业、商贸物流业),大气污染型严重的项目及废水排放量大、污染物浓度高的电子信息(电镀)、纺织(印染)等产业应不宜进入。本项目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位于江西广昌工业园扩区创业创业大道北侧工创投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不属于园区负面清单中的大气污染型严重的项目及废水排放量大、污染物浓度高的电子信息(电镀)、纺织(印染)等产业。根据江西广昌工业园扩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六)及江西广昌工业园扩区产业规划图(附图十),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规划为电子信息产业区。因此,本项目选址和产业定位均符合园区规划要求。1.5.10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1)与抚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相符性分析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6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7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3.06%,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面积占比较高、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5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7.73%,涉及各类开发区、城镇规划区以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需对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进行重点管控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24个,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9.21%o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管控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般管控单元主要任务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管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分区管控按照省级管控要求,结合本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制定抚州市总体管控要求和各县区具体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各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管理,推动“一核四极七区”(一核:即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核;四极:即抚北工业园区域发展极、东乡及东临新区区域发展极、崇仁区域发展极、南城区域发展极;七区:即黎川、宜黄、金溪、南丰、广昌、乐安、资溪特色产业集聚区。)协调发展,促进各片区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协调发展。高新区重点推进产业升级,优化工业区、商业区、居住区布局,优化取水口、排污口和水资源配置布局,强化污染物排放控制、生态修复和环境风险防控;四极城镇群突出抚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加强水土流失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确保抚河水环境安全;七区城镇群突出武夷山脉水源涵养、信江流域、雪山水土保持和赣江中下游流域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推进生态修复,加强流域污染治理和总磷污染防控,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本项目位于江西广昌工业园扩区,根据抚州市各区县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重点管控单元3(ZH36103020003)o与抚州市各区县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1.5-6o表1.5-6与“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