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部分技术规定调整2024.docx
-
资源ID:1154491
资源大小:16.30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部分技术规定调整2024.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部分技术规定的通知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测量行为、统一面积计算口径,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相关规定,现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以下简称技术规程)作出如下调整:一、根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计算建筑面积的有关原则规定,从建筑空间的基本特征出发,结合建筑空间基本安全要求和基本性能目标要求,技术规程中涉及阳台、飘窗、住宅设备平台、无柱雨篷的建筑面积计算作出如下规定:(一)阳台1.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护结构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2 .不封闭阳台,顶盖投影连续的,按阳台的外围护结构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顶盖与其围护设施上下不一致的,按其重叠部分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 .设有支撑柱不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护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4 .上有阳台、具有围护结构或围护设施的底层平台,视作阳5 .单套住宅不封闭阳台建筑面积占套内建筑面积(不含阳台、飘窗)比值超过7%时,超过部分按“封闭式阳台”核算容积率面积。(一)飘窗1.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飘窗,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6 .窗台下有楼板延伸,或不对外开敞,或窗台板底与室内楼板面净高差在0.4Om及以下,或进深在0.7Om及以上的飘窗,计算全部容积率面积。(三)住宅设备平台1.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外的室外设备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7 .建筑外围护结构内的设备平台,参照阳台面积计算规定计算建筑面积,并纳入阳台容积率指标。8 .套内建筑面积70.00m2以下的,其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外的室外设备平台累计投影面积大于3.00m2的,或套内建筑面积70.00m2及以上的,其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外的室外设备平台累计投影面积大于5.00m2的,超过部分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算容积率面积。(四)无柱雨篷无柱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二、结构层高或斜面结构板顶高度小于2.20m的建筑空间,不计算建筑面积。三、建筑出挑部分的下部空间,不计算建筑面积。四、技术规程中特殊层高空间需要加倍计算建筑面积的相关条款,涉及建筑面积的计算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容积率面积的计算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量技术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五、本通知条款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出让项目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发布的时间为准,划拨项目以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时间为准,改扩建项目以项目立项时间为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有关技术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函12023)20号)于本通知条款实施之日起废止。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