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佶轴承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2万套P2级角接触球轴承生产线扩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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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佶轴承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2万套P2级角接触球轴承生产线扩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礴B响报盘项目名称:年F2万套P摩角蚯押蟀生产线项且建设单位(盖章):_添佶轴承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95附图:图图图图图图图图件图图 附附附附附附附附附附附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2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及噪声监测点位图3监测点位图4项目车间布局图5项目雨污管网图6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7示范区石龙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8项目所在地水功能区划图9安吉县生态红线图10项目500m范围内敏感点分布图11项目现场勘探图件件件件件件件件件附附附附附附附附附1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原项目环评批复5原项目竣工验收意见6原项目排污许可证7不动产权证8噪声监测报告9原辅料MSDS说明书附件10安吉金山污水处理厂瞬时流量附件11污水纳管协议附件12环评确认文件附件13申请报告附件14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附件15信息公开说明附件16删除涉密事项的说明附件17环评审核意见附件18专家意见修改清单附件19技术咨询报告附件20环保窗口意见修改清单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2万套P2级角接触球轴承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106-330523-07-02-866859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浙江省(自治区)湖州市安吉县(区)梅溪镇(街道)晓莫工业园区地理坐标(119度48分1.726秒,30度47分42.32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51滚动轴承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安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719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0.09施工工期18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团花、轨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污染物、二嗯英、苯并同花、制化物及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排放,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各原辅料中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最大暂存量不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未从河道取水,无取水口否、转年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不海洋一建设项目设项目否由表1-1可知,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示范区梅溪镇南片区MX-03单元(石龙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示范区梅溪镇南片区MX-03单元(石龙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召集审查机关: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3、审查文件:示范区梅溪镇南片区MX-03单元(石龙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2020年7月3日)、示范区梅溪镇南片区MX-03单元(石龙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咨询会专家组意见(2021年1月4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示范区梅溪镇南片区MX03单元(石龙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梅溪镇南片区MX-03单元位于梅溪镇南部,规划申嘉湖高速石龙出口处。片区西至慧峰路,东至石龙路,北至隐将路以北,南至S306,规划总用地面积149.05公顷。根据关于公布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结果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0)185号),石龙园区部分区块被认定为化工园区,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南至现状桃园路(规划园东路),北至规划隐将路,东、西均至石龙园区边界,面积约54.6公顷。(2)人口规模该片区规划无居住用地。(3)功能定位生物医药产业为主、新材料产业为辅、生产及综合服务等功能复合发展的省际高端生物医药产业转型集聚升级园区。(4)产业规划该片区以石龙工业园区为基础,打造生物医药产业为主、新材料产业为辅的产业体系。1个主导产业生物医药产业以石龙工业区为基础重点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园,依托惠嘉生物、博信药业、索纳克生物等发展较快的骨干企业,着力做大做强新型兽药、饲料添加剂等优势产业领域,聚焦高成长性与高附加值的产品,形成以兽药为特色的研发制造产业链。积极拓展生物药品、医疗器械等产业领域,进一步延伸生物医药产业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并结合传统产业转移和空间置换,不断扩大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空间。同时,着力提升发展新材料产业,支持申吉钛业、大鹏钢管、中法新材料等行业优质企业在做精做专细分领域的同时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生物技术药物领域:针对心脑血管、肿瘤、病毒和糖尿病等疾病,引进氨基酸类、酶类与辅酶类、多糖类、脂质类等新品种生化药物企业。培育发展抗肿瘤、抗类风湿等抗体药物,加快研发治疗性基因工程疫苗以及肝炎、疟疾、结核、艾滋病、手足口病等重大或新发传染病疫苗,人畜共患病疫苗。绿色农用生物药品领域:加速开发生物菌种新资源,发展规模化发酵培养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发安全、高效的活载体基因工程多价疫苗,研制用于不同畜禽疫病防控的生物治疗制剂。加快基于饲用酶制剂、益生素、抗菌肽、植物提取物等的生物技术产品在生物饲料中的应用。加快高品质植物免疫诱抗剂、生物杀菌剂或杀虫剂、天敌生物等生物农药产品产业化,创制一批新型动物疫苗、生物兽药、动物疫病诊断检测试剂、植物新农药等重点产品。医疗器械及医用材料领域:依托现有医疗材料基础,积极引入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企业落户安吉区块,重点开发心脏药物洗脱及可降解支架、脑血管/大动脉支架、机械/生物人工心脏瓣膜、人工角膜眼科植入体、聚酯/碳素纤维/生物等人工韧带、高性能人工骨修复填充材料等。加大与医疗器械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开发力度,积极推进普外及专科手术室成套设备和高性能麻醉工作站、无创呼吸机、除颤器等急救及外科手术设备研发及产业化。1个辅助产业新材料产业新材料产业立足示范区内以及周边地区的机械装备、金属制品、新型建材、新型化工等产业优势和技术力量,把握新材料产业性能高端化、循环高效化、节能低碳化和环保安全化等发展趋势,瞄准区内外装备制造业配套发展、转型升级和周边市场等需要,重点发展电子新材料、新型金属材料、高性能非金属材料以及特色有机材料等。电子新材料领域:顺应集成电路先进封装和测试技术提升要求,依托示范区梅溪区块洁美电子封装载带等产业化项目,发展新型的封装形式所需薄型载带及转移胶带。积极电子信息领域相关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对接,着力在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应用电子等领域的新型关键元器件及材料领域实现突破,引进相关成果并实现产业化。新型金属材料领域:瞄准技术含量高的大型企业,重点开展机械装备产业发展所需的新型高性能金属材料等的开发和精深加工,积极培育粉末冶金材料、高熔点金属化合物材料、金属合金材料、金属成型材料等领域企业发展。同时兼顾引入大型铸锻件、金属熔模制品、专用金属铸件、切割工具、金属线材深加工等相关金属制品生产企业,发展与智能制造装备相关的金属制品产业。高性能非金属材料领域:发挥本地建材行业的基础集聚优势,积极承接保温墙体材料、功能墙体材料、外墙隔火防热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陶瓷-纤维复合材料等大型企业,重点发展建筑材料生产行业,在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向环保、节能、多功能化方向发展。特色有机材料领域:依托临港优势,结合汽车零部件产业,重点培育发展以轮胎为主体的高科技、高性能橡胶制品等行业,积极培育复合型新材料,提升节能、环保、耐磨等特性。兼顾发展环保型的饱和聚酯、塑粉等高分子有机材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晓皇工业园区,属于示范区梅溪镇南片区MX-03单元(石龙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主要从事轴承制造,符合规划区主导产业规划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示范区梅溪镇南片区MX-03单元(石龙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相关要求。2、示范区梅溪镇南片区MX03单元(石龙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L)规划环评总结论示范区梅溪镇南片区MX-O3单元(石龙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定位与安吉县主体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安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天子湖、梅溪镇(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分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等上位规划基本一致,但需进行一定优化调整,同时需充分衔接正在编制的安吉县国土空间规划。规划目标与当前环保要求相符,发展定位符合大环境背景要求。在规划层面上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资源能够得到保障;规划实施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总体不大。规划环评认为,示范区梅溪镇南片区MX-03单元(石龙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目标、发展定位和产业结构等方面较为合理,在规划布局方面还需进一步优化,现有的一些产业需改造升级。结合规划环境保护目标与评价指标的可达性分析,规划环评认为示范区梅溪镇南片区MX-03单元(石龙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在进一步优化布局、对己建区块实施提升改造、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2)关于规划环评和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根据规划环评提出“六张清单”,本环评主要针对生态空间清单和的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和环境标准清单见表1-2、表1-3。表12生态空间清单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安吉县梅溪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320008)0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符合,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企业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等隔离带;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符合,项目涉及污染物总量控制主要为VOCs,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项目为扩建项目,属于二类工业,在落实相应污染物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平;项目拟选建设地点实现雨污分流,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至污水处理厂。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符合,本项目属于滚动轴承制造行业,不属于环境风险较高的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污染地块。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项目生产工艺较为成熟,不涉及燃煤等工艺,耗能较低,符合相关清洁生产以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表13环境我E入负面清单分区分类行业名称工艺清单产品清单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吉梅镇业聚点控元安县溪产集重管单主导产业符合止入产匕禁准类V生物医药化学药品制造(生物工程技术制药、半合成工艺制药外)化学药品制药(创新药、中药除外)不涉及新材料/列入国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的不涉及非主导产业禁止、限制准入类产业根据安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文件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规定限制现有产业准入类产业纺织涉及印染的(朝有利于环境正效益的提升改造除外)/不涉及设备制造涉及电镀的(朝有利于环境正效益的提升改造除外)/不涉及食品制造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9亿元/平方公里、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8t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5t万元的项目除外/不涉及整个石龙园区止、限制准入类产业所有产业涉及甲醛使用的(园区内可替代削减甲醛使用量的除外)不涉及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晓皇工业园区,在示范区梅溪镇南片区MX-03单元(石龙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主要从事轴承制造,符合规划区规划要求。依据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版),项目属于滚动轴承制造,未被列为该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也不属于国家、省、市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在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可达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同时将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落实一系列环境风险防范制度,防范企业环境风险,满足生态空间清单各管控措施要求,且本项目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及产品清单。本项目能够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实施清洁生产,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安吉金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委托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外排,符合相关环境标准清单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示范区梅溪镇南片区MX-03单元(石龙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要求。IT安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定位,聚焦生态环境、资源能源、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的优先顺序,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和环境功能区划成果,以生态、大气、水等环境要素边界为主,衔接乡镇行政边界、环境功能区划分区边界,建立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理。全县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25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5个,重点管控单元9个,一般管控区1个。根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20I8号),根据安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所在地属于ZH33052320008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环境管控单元规划内容见表1-4。表14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区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及编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产业聚集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320008)行政区划市湖州市县安吉县乡镇梅溪镇管控单元分类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面积(平方公里)12084.79控求管要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企业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等隔离带;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涉及污染物总量控制主要为VOCs,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项目为扩建项目,属于二类工业,在落实相应污染物防治措施后,项目污染物排放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全厂实行雨污分流,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经安吉金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本项目属于滚动轴承制造行业,不属于环境风险较高的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项目生产工艺较为成熟,不涉及燃煤等工艺,耗能较低,符合相关清洁生产以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湖州市安吉昙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湖州市“三线一单”图集项目拟建地I mno图1-1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梅溪镇产业聚集重点管控单元(ZH33O5232OOO8),根据安吉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分方案以及现场勘查,项目周边无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红线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安吉县环境质量报告(2020年度)中相关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评价指标中So2、No2、PMIo、PM25>CO、。3均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排放,废气和噪声经处理后均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且不会明显改变所在环境功能区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期会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所在地用电用水供给充裕,同时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在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的承受范围之内。(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的建设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金属等对土壤具有较大污染风险的污染物,不属于在居民区、学校、疗养和养老机构等敏感区域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规划环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项目。因此,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2、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5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1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本项目为C3451滚动轴承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制造,不属于上述禁止类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且项目建设符合国项目。家产业政策。符合2本项目为C3451滚动轴承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制造,选用的设备自动化生产要求。程度较强,符合相关清洁生产要求。符合3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饰曰不在“环壬河诩国洵河口I万m上溯至5万用可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盘卜端震羲藉看J各IOoOm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喝器簟:弋箕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JBY隽Eln第鬻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72却谓内聿乙养殖规模两侧各000tT)7lLll内符合4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Om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Om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m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K)OOm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本项目不在上述范围内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符合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选址建设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3、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表L6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1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晓墅工业园区,不属于长江沿江地区,项目排放污染物较小。符合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2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项目含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不属于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符合3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璘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项目仅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全部纳管排放。符合4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不涉及。符合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中相关要求。4、“亩均论英雄”要求分析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湖州市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吉县人民政府档以及安政发20187号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需要对实际拥有土地面积5亩(含)以上的工业企业(矿山企业除外),进行亩均排污权增加值等8项指标的评价,其中规模以下企业评价指标为亩均税收。该企业评价指标选取与环保相关的亩产排污强度。根据当中明确的综合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该企业各评价指标计算结果见表l-7o表17本项目生产规模一览表(企业扩建未投产,按理论值计算)评价指标计算方法计算结果产污度亩排强CoDCr污染物排放量/实际用地面积0.143吨/24.6亩=0.006吨/亩NE-N污染物排放量/实际用地面积0.007吨/24.6=0.0003吨/亩非甲烷总想排放量/实际用地面积0.669吨/24.6亩=0.03吨/亩合计0.819吨/24.6亩=0.033吨/亩根据2021年度规上工业企业分类评价结果,企业现有项目亩均评价等级为B级。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8。表18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结论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 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 规划、浙江省沿W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 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本项目为滚动轴承制造,位于晓里工业区,不在码头建设范围,非港口码头建设项目。符合划的港口码头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符合,本项目位于安吉县晓墅工业园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不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进行开展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不涉及I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范围。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位于安吉县晓墅工业园,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属于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位于安吉县晓墅工业园,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涉及新建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符合5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一)禁止挖沙、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涧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国家湿地公园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本项目位于安吉县晓里工业园,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涉及挖沙、采矿;不属于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不涉及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不涉及截断湿地水源;不涉及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的行为;不涉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涧游通道和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不存在引入外来物种的行为;不存在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的行为;不涉及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符合6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安吉县晓墅工业园,不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范围内,不存在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的行为;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且不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且不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符合7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范围符合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内,且不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8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位于安吉县晓皇工业园,不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属于化工项目,不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项目不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璘石膏库行业,不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本项目为滚动轴承制造业,并非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项目位于安吉县晓墅工业园,不属于在合规园区外建设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为滚动轴承制造业,并非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不属于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为滚动轴承制造业,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不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符合12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本项目设有危废仓库及固废仓库,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堆放,不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符合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6、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88号令)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88号令)规定,环评审批原则如下:(1)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根据上文“安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2)排放污染物是否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所有总量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后,与总量控制原则是相符的。(3)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属于C3451滚动轴承制造,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晓墅工业园区,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此,本项目实施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451滚动轴承制造”,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本)以及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且已取得安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106-330523-07-02-866859),符合当地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7、“四性五不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1-9。表19“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晓塞工业园区,选址可行,且符合相关“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可行。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固废均按相关导则规范要求进行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结果可靠。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均妥善处置零排放。环境保护措施有效。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评价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评价结论是科学的。符合五不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项目符合当地相关规划,符合国家、地方相关产'也政策,项目运营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符合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均达标。项目运营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出现环境质量降级的情况。本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扩建后项目结合现有项目对废气处理系统进行优化整合,根据车间及设备布局情况对废气进行收集:淬火油烟、回火油烟、3/#厂房精磨加工2#的切削液废气合并收集后经一套油雾净化器处理;煤油清洗废气单独收集后经一套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超精磨废气、粗磨加工切削液废气、3#厂房精磨加工1#切削液废气合并收集后经一套油雾净化器处理;4#厂房涂油废气、碳氢清洗废气经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注塑废气单独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新增一套油雾净化器对2#厂房磨加工切削液废气进行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委托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符合(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