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宝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电子电工级二氧化硅新材料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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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宝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电子电工级二氧化硅新材料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礴B响报盘(污蟒响类)年产200吨电子电工二氧化硅新材项目名称: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湖州宝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2五、影响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7六、结论59附表60附图:1 .地理位置图2 .本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图3 .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4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5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6湖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件:1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 .营业执照3 .法人身份证4 .土地证5 .租房协议、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电子电工级二氧化硅新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211-330503-04-01-48706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南济区菱湖镇河滨路258号地理坐标(东经120度10分26.889秒,北纬30度45分19.60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3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其他建设性质EI新建(迁建)匚改建匚扩建匚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南渭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备案文号2211-330503-04-01-487061总投资(万元)605环保投资(万元)59.5环保投资占比()9.83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否匚是:用地面积(m2)344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分析,具体见下表1-1,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对照分析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对照分析是否需要设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所列有毒有害污染物及二嗯英、苯并花、虱化物、氯气的排放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本项目不涉及否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废水直排环境风险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规划情况无规划环评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2其他符合性分析1.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07月16日修正版),本项目“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如表l-2o表L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年度湖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南河区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SO2、No2、PMio.PM25年均值及百分位数日均值,Co的百分位数日均值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Ch百分位数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超标,判定为不达标区。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特征污染因子TSP监测值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符合级标准;纳污水体各监测断面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经本项目工程分析可知,废气、废水、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均较小,固体废弃物按本环评报告的要求收集处理后,可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湖州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根据当地管理要求,颗粒物排放按照1:2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区域总量不增加。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对臭氧浓度基本无影响。03超标主要是夏季受区域持续高温影响时,臭氧极易在本地迅速生成积累立生污染。此外,湖州市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东北方向的苏州、上海地区和东南方向的嘉兴市部分地区的跨界传输影响推高臭氢浓度。根据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浙美丽办202226号)中明确的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路径,湖州市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深化工业废气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构建清洁能源体系;深化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进面源污染治理,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最终实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标。因此,本项目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评价类比同类型企业生产情况并根据本项目设计产能、原辅材料消耗量、设备选型及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影响分析,其环境影响分析预估具有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工程性质较为简单,营运期各类污染物成分均不复杂,属常规污染物,对于这些污染物的治理技术目前已比较成熟,因此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符合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投料废气和包装废气拟采用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HJlIl9-2020)内的可行技术。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结论是科学的。符合/1.不准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南温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太湖流域管理条例、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划与要求;不涉及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内容。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本环评报告已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按照提出的各项措施实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因此,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可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环评报告已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按照提出的各项措施实施,可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无项目原有环境污染。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本评价基础资料数据具有真实性,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1.2.2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南涪区菱湖镇河滨路258号,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号),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年度湖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南潺区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SO2、NO2、PMI°、PM”年均值及百分位数日均值,CO的百分位数日均值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百分位数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超标,判定为不达标区。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特征污染因子TSP监测值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现状: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纳污水体各监测断面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11I类标准,说明项目所处区域地表水体水质较好。声环境质量现状: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经本项目工程分析可知,废气、废水、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均较小,固体废弃物按本环评报告的要求收集处理后,可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至湖州南涪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该部分总量已纳入湖州南涪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总量之内;根据当地管理要求,颗粒物排放按照1:2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区域总量不增加。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对臭氧浓度基本无影响。3超标主要是夏季受区域持续高温影响时,臭氧极易在本地迅速生成积累立生污染。此外,湖州市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东北方向的苏州、上海地区和东南方向的嘉兴市部分地区的跨界传输影响推高臭氢浓度。根据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中明确的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路径,湖州市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深化工业废气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构建清洁能源体系;深化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进面源污染治理,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最终实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标。因此,本项目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国家电网。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有效地控制污染。本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照南话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选址涉及湖州市南涪区菱湖镇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ZH33050320004)o具体环境管控单元情况见表l-30表13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3050320004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湖州市南涪区菱湖镇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行政区划省浙江省市湖州市县南潺区乡镇菱湖镇管控单元分类2-重点管控面积(平方公里)7.42备注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生态一般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和水环境工业污环境要素管控分区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重点管控(或保护)对象/符合性分析:项目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项目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湖州市南溥区菱湖镇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鼓励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搬迁关闭。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健康风险较大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禁止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范围内应按规定留出水域保护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推进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位于工业集聚点,不占用水域,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管控禁止新建入商林漾等河漾的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口应限期纳管。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加强区加快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城镇生活小区、城中村、建制镇建成区的住宅区块深入开展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加强餐饮油烟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开展城市河道的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完善城镇绿地系统。本项目仅有生活污水排放,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污水处理厂,不新建入河排污口。环境风险防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本项目位于工业集聚点,不属于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城镇节水、节能,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项目按清洁生产进行设计,仅有电能使用,落实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综上,本项目总体上能够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1.2.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表15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表内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前文: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性分析内容,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根据环境影响分析,预计项目实施后废水、废气、噪声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一般固废委托清运或出售,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实现零排放。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至湖州南海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投产后企业颗粒物排放总量为2.062ta,颗粒物替代比例为1:2,需替代的颗粒物为4.124ta,替代指标由企业通过当地政府部门调剂取得,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戈1、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位于南沼区菱湖镇河滨路258号,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用地规划符合国家用地规划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限制类产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中的鼓励类、限制和淘汰类产业,属于允许发展的产业。1.2.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6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表相关条款项目情况结论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需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符合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现有的企业尚未达到清洁生产要求的,应当按照清洁生产规划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检查。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总量控制原则,设置规范的纳管排污口;本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符合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X)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口)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项目拟址于南涪区菱湖镇河滨路258号,不属于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符合1.2.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表1-7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表相关条款项目情况结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不属于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外资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类项目符合1.2.6 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于2016年12月28日由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共同印发,相关条文如下所述:长江三角洲地区。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格沿江港口码头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太湖流域。本项目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不属于原料化工、燃料、颜料项目,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符合相应要求。1.2.7 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1)遗产内容表18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遗产构成总表遗产类别遗产内容大运河水利工程遗产河道(5)大运河河道正河(1)江南运河支线运河(1)醴塘(16)人工引河(1)太湖漆港(大钱港、濮淡、罗淡、汤樱、幻漆)城河、内河(2)由真塘故道、湖州城市河水源(1)湖泊、水柜(1)太湖交通与漕运工程设施(10)古桥系列(6)代表性古桥(6)潮音桥、洪济桥、通津桥、晟舍塘桥、圣济桥、双林三桥其它有价值的古桥群(1)小西街石梁桥、永丰桥、长发桥、新民桥、立新桥、朱家桥、锦秀桥、兴隆桥、戴家村桥、菩萨桥、酒仙桥、永昌塘桥、渡难桥、永安桥、龙带桥、清风桥、长春桥、保安桥、得道桥、来凤桥、同兴桥、洗马桥、郝家桥、圣堂桥、芳广塘桥、太保桥、毓秀桥、高家桥、金济桥、永庆桥、庆云桥等码头(3)南滔客运码头、练市粮库码头、新市镇古码头大运河城镇和村落(4)大运河城镇(4)湖州城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衣裳街历史文化街区潘公桥、永安桥、雪溪馆旧址、清莲阁茶楼旧址、仁济善堂南南镇南河镇历史文化街区南河商会旧址、南潺丝业会馆、南潺天主教堂新市镇西河口等八片历史文化街区望仙桥、太平桥、广福桥、驾仙桥、德源当、杨元新酱园练市镇练市镇历史文化街区仁寿桥其他才质文d古建筑(1)含山塔、运河物北遗产石刻(1)旧馆塘碑亭(6)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南港粮站总粮仓、敬业亭、练市粮站粮库、练市米厂圆筒仓大运河生态与景观环境(2)淡港坪田湖荡湿地(苕溪)大运河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3)湖笔制作技艺、含山轧蚕花、湖州船拳图Ll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区划分图根据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遗产构成总表及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区划分区,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潺区菱湖镇河滨路258号,不在保护范围内,不涉及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内容。1.2.8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关于印发<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浙发改社会(2023)100号)于2023年4月17口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文物局共同印发,相关条文如下所述:1、核心监控区内产业项目准入必须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等文件相关要求。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窠。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禁止企业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项目。项目选址空间上必须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浙江省“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和岸线保护与利用相关规划规定。2、核心监控区内一律不得新建、扩建不符合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的项目。3、核心监控区内对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4、核心监控区内禁止新建、扩建高风险、高污染、高耗水的建设项目。除位于产业园区内且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建设项目外,不得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大运河沿线,污水处理厂管网所在范围内禁止新增排污口。5、上述条款中涉及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有新修订的,按照新修订的版本执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本项目不属于核心监控区(距离运河(浙江运河段)2km)o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 建设内容2.1.1 项目概况湖州宝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年产20000吨电子电工级二氧化硅新材料项目,租赁丝绸之路控股集团5号厂房3440平方米,采用混合机等设备,实现年产20000吨电子电工级二氧化硅新材料项目,达到产值4000万元,实缴税收400万元。本项目对颗粒分布进行合理级配及微粉颗粒的表面处理,使其更适合电子及电工行业对二氧化硅微粉产品质量的高要求。项目由湖州市南话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出具了备案信息表,项目代码:2211-330503-04-01-487061。建设内容本项目产品为电子电工级二氧化硅新材料,属于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织造业,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30”中的“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1.2 项目组成情况具体项目组成见表2-lo表21项目组成表类别项目组成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投料、混合、筛分、包装储运1:程仓储区位于厂区东侧。公用及辅助工程给水员工生活用水采用自来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措施。雨水通过产业园雨水管网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供电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供电电源来自当地变配电站供电,车间供电电压为380/220V三相四线制接零系统。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湖州南潺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废气4条二氧化硅微粉深加工线,每2条生产线配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投料废气采用负压收集,混合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包装废气采用外部集气罩收集,每台风机风量为20000m3h.含尘废气经处理后分别由1根15m高排气筒(DA()()KDA002)高空排放。固废厂区东侧设置一般固废仓库,面积约20m2;东侧新建面积约IOm2的危废暂存区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等高噪声声源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生产关闭门窗。2.1.3产品方案本项目具体产品方案见表2-2o表22建设项目产品方案序号产品类型型号规格年产能(吨a)1电工级硅微粉DG300500400350060050010005002电工级活性硅微粉DGH3005004003500600500I(XX)5003电子级结晶型硅微粉JG300500400350060050010005004电子级结品型活性硅微粉JGH30050040035006005001000500根据电子及电器工业用二氧化硅微粉(SJ"10675-2002),产品需达到下列要求。表23产品理化性质指标产品、指标DGDGHJGJGHJGJGH优等品合格品含水量,%<0.10<0.08密度,103kgm32.65+0.05化灼烧矢量0.150.10学成分%SiO2>99.6099.7099.65Fe2O30.0200.010AI2O3<0.15<0.10憎水性(min)>45>45>45无定性SiO2水淬取液电导率us/cm30510<10<15Na+ppm20<2358Cl'ppm202358PH值6.58.02.1.4生产设施表24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混合机(200OL)台4/2振动筛台8/3除尘设备台24空气压缩机Zx1/5定时螺旋给料机台8/6叉车台2/表25主要生产设备产能匹配分析表设备名称数量设计生产能力生产时间设计年生产时间设计年生产批次设计年生产能力本项目年产能生产负荷单台合计混合机(20OOD44t批16t批Ih/批2400ha2400ftt/a38400ta20000la52.1%振动筛81.5t/批12t批0.5h批2400ha4800批457600ta20000ta34.7%2.1.5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表26主要原辅料消耗量一览表序号物料名称规格年用量最大贮存量比例1二氧化硅微粉200目40(X)ta200t20%250目IOOOOtZa500t50%600目4000ta200t20%1000目2000ta100t10%2包装袋/若干180kg/3机油180kg桶0.05ta50kg/4水/500la/5电/10万度。/本项目生产工业仅为混合分装,不涉及原辅料改性,故原辅料质量控制要求与产品相同,均需满足电子及电器工业用二氧化硅微粉(SJ/T10675-2002)中要求,具体详见上表2-3。2.1.6 水平衡撕耗45化春池190,纳钟至污水处舞厂图2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2.1.7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投产后,项目实施后需职工人数15人,实行一班制(8小时/天)生产,年工作天数为300d02.1.8 厂区平面布置情况具体车间的具体布置情况如下图2-2所示。18湖州南太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2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2.1 生产工艺硅微粉I¾b-冷尘I电尘I过户过簿的片物I精尘赢图23二氧化硅微粉生产工艺(噪声伴随整个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生产工艺说明:200目、250目、600目、100o目的二氧化硅微粉原料由吊机吊至投料口上方,解开包装袋下方的发料口,物料从放料口进入投料口,投料口设置负压系统,减少粉尘产生。原料由投料口进入密闭管道,通过落差掉落至混合机。按20%的200目、50%的250目、20%的600目、10%的100O目的配比,由混合机进行充分的混合,混合机工作时由除尘设备对其溢出微量的粉尘进行收集,确保不会有粉尘溢出深加工设备。混合均匀的原料通过螺旋给料机进入密闭的振动筛,筛出异物,如石子、不符合规格的硅微粉等,合格的产品经由出料口进行包装,放入特定编织袋,采用密闭包装,编织袋进料口与振动筛出料口使用绑带扎紧后开始放料,待装料至包装线后停止放料,等检测合格后用叉车运输至放置区入库。表27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类别编号污染源名称产生工序主要污染因子废水YWI员工生活污水日常生活CODCr、NHs-N废气YGl投料废气投料颗粒物YG2混合废气混合颗粒物YG3包装废气包装颗粒物噪声YNl噪声设备运行噪声固废YSl生活垃圾日常生活果皮、纸屑YS2废包装袋下料塑料YS3筛分的异物筛分无机物YS4废布袋废气处理纺织编袋YS5废机油设备维护矿物油YS6废机油桶原料贮存矿物油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3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企业属于新建项目,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1 大气环境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年度湖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南沼区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SO2、No2、PMiosPM”年均值及百分位数日均值,CO的百分位数日均值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Ch百分位数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超标,判定为不达标区。根据年湖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数据,本项目所在地南洛区2022年基本污染物质量现状见表3-lo表3南潺区2022年基本污染物质量现状评价(单位:gmCO为m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76011.67达标第98百分位数111507.33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64065达标第98百分位数598()73.75达标PMio年平均质量浓度567080达标第95百分位数11715()78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13588.57达标第95百分位数737597.33达标CO第95百分位数0.9422.5达标03第90百分位数175160109.38未达标从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目前除03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未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PM25、PMlo、NO2>So2、CO年平均质量浓度、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O3超标主要是夏季受区域持续高温影响时,臭氧极易在本地迅速生成积累产生污染。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印发湖州市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湖发改规划2021219号),为持续改善“十四五”时期湖州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聚焦PM”和03协同控制,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调整优化,继续加强工业污染、机动车船污染和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