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锐丰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工艺奖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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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锐丰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工艺奖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疆勿硼蜡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O万只壬苦奖杯建设项且建设单位盖章):湖.州锐Z-丰:二L艺-品有;-限公二司编制日期:202弹LO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Ill-六、结论-114-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3建设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图附图5南潺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6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建设项目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8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史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土地证复印件附件4租赁协议复印件附件5纳管承诺附件6危废处置承诺书附件7关于要求对湖州锐丰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工艺奖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函附件8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9信息公开说明附件10涉密事项说明附件H水基型环保清洗剂MSDS附件12水性工业漆MSDS附件13水性环氧漆MSDS附件14专家意见及签到表附件15专家意见修改清单附件16总量抄告单及平衡方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只工艺奖杯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330503-24-03-80824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沼区旧馆镇燕三路288号地理坐标(E120度15分4.452秒,N30度49分24.73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8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38建设性质EI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湖州市南温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019-330503-24-03-808241总投资(万元)900环保投资(万元)107环保投资占比(%)11.89施工工期12个月(仅设备安装、调试等)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嗯英、苯并花、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废水纳管排放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与临界量比值小于1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EN心口湖州市南沼区旧馆城镇总体规划(2010-2020年)(无行业、产业园区等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湖州市南潺区旧馆城镇总体规划(20102020年)1.1.1 规划主要内容(1)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期限相协调,与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期限相衔接。规划期限为:2002020年,基期为2009年。其中,近期:201P2015年,远期:2016-2020年。(2)城镇性质规划确定的城镇性质为:临港产业集聚区重要的综合服务中心,以重型锻件、新型木业为主导的临港经济产业平台,以临港产业和生态工业为主导的工贸型城镇。(3)产业发展规划a)农业一传统农业与生态、高效相结合的现代农业积极利用生态资源,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中心,努力形成产业布局合理、产业优势突出、市场前景广阔的农业新格局;根据市场导向,科学推广,扩大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鼓励支持粮食、蔬菜、水果等产业。b)工业临港特色新型产业与传统产业并举承接部分先进制造业的转移,重点发展物流港口、建材与金属铸锻、新型木业产业,提高产业附加值,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c)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同步优化以商贸流通业和物流业为主导,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推进现代物流业、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4)总体布局结构按照城镇总体发展的需要,规划确定旧馆城镇空间结构为:“一核一区三组团”的带状空间结构。一核:即中心镇区公共服务核心,该核心集聚着旧馆镇所有的公共服务设施,是旧馆镇以及临港产业集聚区的综合服务中心。一区:即临港产业集聚区,位于现状镇区的西侧,是旧馆打造内河临港产业的主要空间载体。三组团:即规划形成的三个居住功能组团,分别为北侧居住组团、南侧居住组团、东侧居住组团。1.1.2 符合性分析由湖州市南河区旧馆镇城镇总体规划(2010-2020)可知,本项目位于临港产业集聚区内,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旧馆镇总体规划要求。1.2湖州市南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潺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三线一单”要求、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第三条)(1)湖州市南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涪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根据湖州市南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涪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涛政办便函202049号),本项目涉及湖州市南温区旧馆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0320007)生态环境分区,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1。其他符合性分析序号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结论1空间分布 约束除从管控单元周边迁入的三类企业外,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但 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或提升改造。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 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 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项目为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属于二类工业项 目;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2污染物排 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 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 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 减目标;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废水经预处理后纳 管排放。符合3环境风险 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 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 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 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 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 治理与修复等活动。项目不属于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 印染等项目,待项目实施后,企业将落实环境风 险应急预案,定期评估环境风险。符合4资源开发 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 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 率。待项目实施后,企业将实施清洁生产制度,主要 能耗主要为电,能耗和水耗均较小。符合表1.2-1生态环境分区符合性分析由表1.2-1可知,项目符合湖州市南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潺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要求。(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2-2。表1.2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要求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包括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生态红线。纳入的区域,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从而有效保护我国珍稀、濒危并具代表性的动植物物种及生态系统,维护我国重要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禁止开发区红线范围可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区应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明确其空间分布界线。其他类型的禁止开发区根据其生态保护的重要性,通过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范围。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洛区旧馆镇燕三路288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不应突破的最高限值。本项目主要用能为电,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项目为租赁闲置工业厂房,不新增用地。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均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要求全面完成减排任务,有效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指标主要为。3;项目所在区域目前声环境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等均达标。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NH3-NVOCs和颗粒物,本项目实施后,CoDer、NFh-N无需进行削减替代,VOCs,颗粒物按照1:2比例进行倍量替换,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予以区域平衡。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管控要求见表1.2-1生态环境分区要求。见表1.2-1生态环境分区符合性分析。由表1.22可知,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相符性表1.2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序号具体内容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根据表1.2-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2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a)项目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废水和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b)项目废气污染物VOCs、颗粒物按照1:2比例进行倍量替换,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予以区域平衡,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3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a)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b)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2),本项目属于“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89”,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等,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中的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生产设备的型号规格不在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范围内,且也不属于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中的禁止类。项目符合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相关内容。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由表1.2-3可知,项目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主管部门审批报告表需审查“四性五不批”要求,详见表1.3-lo表1.3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拟租赁闲置工业厂房,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噪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的技术要求进行评价,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评估、废水环境影响分析评估、噪声环境影响分析评估和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环境风险分析评估是可靠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是可靠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索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五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湖州锐丰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工艺奖杯建设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基本符合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95-2()12)二级标准,超标指标主要为03;项目所在区域目前声环境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达标。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基本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项目引用的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内容完善,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评结论是合理的,也是明确的。由表1.3-1可知,项目符合“四性五不批”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序'号要求项目情况结论1落实长江经济带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 源布局规划,沿江地区进一步严格石化、 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准入,对干 流两岸一定范围内新建相关重污染项目不 予环境准入,推进石化化工企业向尚有一 定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集中、绿色发展。项目选址于湖州市南沼区旧馆 镇燕三路288号,不属于长江沿 江地区,项目为其他金属制Fl用 品制造C3389,不属于石化、化 工、印染、造纸等项目。符合2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及 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 入。项目为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C3389 ,不属于新建原料化工、 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 工业项目。符合3实施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 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项目仅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 管排放。符合4严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 境风险防范措施。不涉及。符合表1.4.1意见符合性分析1.4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对照意见的准入要求,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1。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关于落实V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要求。1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5-1。表1.5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节选)符合性分析序号要求项目情况结论1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项目属于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89(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禁止或淘汰类。符合2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环太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关闭或搬迁至合规工业源。本项目为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89,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符合3推进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围内重点排污企业逐步退出。本项目选址于湖州市南济区旧馆镇燕三路288号,不属于太湖流域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30()米范围内。符合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 纳管排放。符合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外,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1.6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对照条例的准入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6-k表1.6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号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结论1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本项目属于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89,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该区域禁止类项目。符合2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符合3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0本项目不在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且属于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89,不属于养殖项目;项目废水纳管排放,不新增除纳污水体以外的排污口.符合4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本项目不在“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m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m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m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m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项目为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89,不属于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项目,也不属于水上餐饮经营设施、高尔夫球场、畜禽养殖场项目。项目废水纳管排放,不新增排污口。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选址能够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要求。1.7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7-1。表171(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节选)符合性分析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结论第十三条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项目为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89,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项目为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89,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第十六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为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89,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第十七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项目属于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89(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项目性质为新建,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禁止或淘汰类,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且不属于外商投资项目。项目拟租赁闲置工业厂房。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选址能够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要求。1.8 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8-10表1.8”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节选)符合性分析适用范围项目情况结论根据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浙江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等文件要求,遗产区、缓冲区以外的核心监控区的开发利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本负面清单适用于遗产区、缓冲区以外的核心监控区。核心监控区范围为京杭大运河浙江段和浙东运河主河道两岸起始线至同岸终止线距离2000米,具体边界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依据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划定。根据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本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沼区旧馆镇燕三路288号,距离螟塘约905m,属于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属于大运河核心监控区核心监控区内禁止建设不符合设区市及以上港航相关规划的航道及码头项目。项目不涉及码头。不涉及核心监控区内产业项目准入必须依据产业结构调项目为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符合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等文件相关要求。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禁止企业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项目。项目选址空间上必须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浙江省“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和岸线保护与利用相关规划规定。造,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等文件相关要求。项目不属于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也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项目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大运河(浙江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和浙江省“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相关规定。核心监控区内一律不得新建、扩建不符合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的项目。项目拟租赁工业厂房。不涉及核心监控区内对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项目。不涉及核心监控区内禁止新建、扩建高风险、高污染、高耗水的建设项目。除位于产业园区内且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建设项目外,不得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大运河沿线,污水处理厂管网所在范围内禁止新增排污口。项目为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不属于高风险、高污染、高耗水的建设项目。项目类别为报告表。项目废水为纳管排放,不新增排放口。符合核心监控区范围内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除执行本清单外,还需执行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选址能够符合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要求。1.9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1)遗产内容表1.91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遗产构成总表遗产类别遗产内容大运河水利工程遗产(16)河道(5)大运河河道正河(1)江南运河支线运河螟塘人工引河太湖樱港(大钱港、濮淡、罗淡、汤漆、幻樱)城河、内河(2)峨塘故道、湖州城市河水源(1)湖泊、水柜(1)太湖交通与漕运工程设施(10)古桥系列(6)表濡代性桥潮音桥、洪济桥、通津桥、晟舍塘桥、圣济桥、双林三桥它价的桥DZlx其有值古群小西街石梁桥、永丰桥、长发桥、新民桥、立新桥、朱家桥、锦秀桥、兴隆桥、戴家村桥、菩萨桥、酒仙桥、永昌塘桥、渡难桥、永安桥、龙带桥、清风桥、长春桥、保安桥、得道桥、来凤桥、同兴桥、洗马桥、郝家桥、圣堂桥、芳广塘桥、太保桥、毓秀桥、高家桥、金济桥、永庆桥、庆云桥等码头(3)南潺客运码头、练市粮库码头、新市镇古码头大运河城镇和村落(4)大运河城镇(4)湖州城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衣裳街历史文化街区潘公桥、永安桥、雪溪馆旧址、清莲阁茶楼旧址、仁济善堂南涪镇南潺镇历史文化街区南河商会旧址、南潺丝业会馆、南潺天主教堂新市镇西河口等八片历史文化街区望仙桥、太平桥、广福桥、驾仙桥、德源当、杨元新酱园练市镇练市镇历史文化街区仁寿桥其他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6)古建筑(1)含山塔石刻(1)旧馆塘碑亭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南潺粮站总粮仓、敬业亭、练市粮站粮库、练市米厂圆简仓大运河生态与景观环境(2)淡港仔田湖荡湿地(苕溪)大运河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3)湖笔制作技艺、含山轧蚕花、湖州船拳图1.92本项目与大运河(限塘)距离关系图图1.93本项目与大运河(江南运河)距离关系图本项目所在地为湖州市南滑区旧馆镇燕三路288号,距离江南运河约18.78公里,距离峨塘约905m,见图1.9-2和图1.9-3。对照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遗产构成总表,不涉及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的遗产构成内容。1.10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表1.10-1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部分)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结论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1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采项目为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项目位于湖州市南潺区旧馆镇燕三路288号,使用的水性涂料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水基型环保清洗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o本项目符合南涪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新增的VoCS总量按1:2进行区域削减替代。符合符合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辐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项目为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不属于石化、化工等行业。项目选用自动化喷涂设备。符合4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见附件D,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漆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水基型环保清洗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符合5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见附件1),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项目采用低挥发性的水性涂料及水基型环保清洗剂。符合6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项目废气均采用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生产车间能做到全环节密闭管理,经整体负压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7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石化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项目废气均采用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VOCs综合处理效率能达到70%以上,项目实施后,将根据环评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符合根据上表LlO-I可知,项目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7有关要求。1.11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2021年H月)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2021年11月)业涂装行业)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U-1。表1.11-1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