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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铁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锯片100万枚、锯类机械设备300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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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铁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锯片100万枚、锯类机械设备300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各类锯片IoO万枚、锯类机械设备3 Oo台a聿设_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湖处侬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群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6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7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37-六、结论-141-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3建设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4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图附图5南潺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6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7建设项目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8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图9建设项目在练市镇工业区位置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登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不动产权复印件附件4南涪区小微企业园项目准入名单附件5纳管承诺附件6危废处置承诺书附件7关于要求对湖州铁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锯片100万枚、锯类机械设备300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函附件8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9信息公开说明附件10涉密事项说明附件11水性漆MSDS附件12专家意见附件13专家意见修改清单附件14技术评估意见附件15湖州市南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各类锯片100万枚、锯类机械设备300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6-330503-04-02-94835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潺区练市镇练溪大道18号大东吴(练市)绿色智造产业园11幢31号地理坐标(E120度23分55.538秒,N30度42分52.77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手工具制造C3322金属切削机床制造C3421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金属工具制造332;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建设性质M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潺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06-330503-04-02-948353总投资(万元)2800环保投资(万元)125环保投资占比(%)4.46施工工期3个月(仅设备安装、调试等)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749.8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专项评介设置判定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嗯英、苯并葩、虱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锐化物、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废水纳管排放否环境风险有毒有需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与临界量比值小于1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泗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名称:练市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年)规划环评名称:练市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沼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河分局关于练市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保意见(涪环管函2020ll号)1.l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1练市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规划背景和功能定位a)规划背景练市镇位于杭嘉湖平原的中心,湖州市区东南部,隶属于南洛区。东南邻桐乡市,东接乌镇,北为古镇南?寻,西靠湖州,练市是湖州市区东南部的“门户”,同时,也是二省(浙江省、江苏省)三市(湖州市、嘉兴市、吴江市)的交界地区。练市镇行政区划面积124.3平方公里,辖41个行政村、2个居民社区,镇域常住人口9.2万,建成区常住人口5.2万,建成区面积7.8平方公里。是“全国重点镇,“浙江省第二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浙江省中心镇”、“湖州市工业强镇”。练市镇工业园区位于练市镇区的西部,是练市镇主要的工业平台。练市镇工业园区通过湖盐公路、练市大道、练溪大道等,可联系练市居住功能区,随着涪练公路的南延,该区块成为泡练一体化工业发展轴上的重要节点。工业区西北侧邻近申嘉湖高速公路练市出入口,东距上海约150公里,南距杭州约80公里,西距湖州中心城区相距约25公里,区位优势明显。2018年练市镇人民政府委托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练市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练市镇工业园区总规划面积为5.93平方公里,分为南区和北区两个片区,其中南区规划范围为:东至京杭运河,南至威莱路和规划纬三路,西至沼练公路及东塘港,北至运河路和湖盐公路,总面积2.35平方公里。北区规划范围为:东至京杭运河,南至湖盐公路及运河路,西至沼练公路及塘家洋河,北至花乌线,总面积3.58平方公里。b)功能定位南区:本片区作为练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现状产业基础和交通区位优势,加快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完善新型纺织、机械制造、智能电梯等产业,规划确定片区的职能定位为:以生产功能为主导,兼具生活服务的产城融合区。北区:本片区作为练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交通区位优势,统筹考虑南侧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引入航空航天、信息机电、新能源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确定片区的职能定位为:以生产功能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C)控制规模南区:规划总面积234.8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规模为217.32公顷,规划居住人口12590人。北区:规划总面积357.5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规模为327.12公顷。(2)工业园区南区规划范围和用地布局规划的范围:东至京杭运河,南至威莱路和规划纬三路,西至涪练公路及东塘港,北至运河路和湖盐公路,总面积2.35平方公里。a)居住用地布局规划本片区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单元的东南部,与城镇居住功能区交界处;另外在单元中西部,郭家桥、徐家桥片区设置农民安置社区(大部分已建)。规划居住用地依托京杭运河等水系及道路相对集中布置,形成居住小区和居住区两级结构,为二类居住用地,总面积35.6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6.41%。居住小区按照城镇道路、河流等界线划分,规模一般为510公顷,相当于一个社区规模,以利于整体开发、设施配套和物业管理。新建农民社区按照城镇住宅标准建设,以集约用地,已建农民社区完善设施配套。规划在LS-O2-02-04A、LS-O2-03-07D地块内各设置幼儿园一座,考虑区内部分向镇区幼儿园就近就学等因素,规模各控制为69班,占地面积不小于3215平方米。b)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规划本区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宗教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包括单元中部、练溪大道西侧的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单元东南部的庄家村社区服务中心,占地面积分别为0.22公顷和0.13公顷。宗教设施用地位于单元东南部、京杭运河沿线,即文殊禅寺,占地面积0.42公顷。规划单元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面积0.7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36%Oc)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本区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包括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和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商业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湖盐公路与洛练公路交叉口东南侧,彩蝶路、威莱路及小练路沿线。结合主要道路交叉口,规划LS-O2-02-02B地块和LS-O2-03-09A地块建议设置为整个园区邻里中心和南部产城融合片区的邻里中心,占地面积分别为4.23公顷和0.54公顷。其余道路沿线商业以保留整治提升为主,保留农贸市场等设施。规划单元内商业设施用地总面积7.73公顷。商务设施用地为湖盐公路与练溪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内建成的银行用地,占地面积0.15公顷。保留单元西北部、湖盐公路北侧沿线的加油站,占地面积0.41公顷。规划单元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8.2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81%。d)工业用地布局规划本片区以工业用地为主,规划以湖盐公路为界,可分为南北两大部分,其中南部片区提升新型纺织等支柱产业,结合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入绿色智造等产业,北部片区均已建成,以装备制造业为主,规划保留并提质升级,积极延伸产业链,注重强链、延链、补链,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片区内工业用地主要安排二类工业,严禁污染企业入驻,区内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113.6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2.68%,其中湖盐公路以北工业用地面积45.51公顷,湖盐公路以南工业用地面积68.11公顷。工业用地兼容性规定:本区工业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可兼容一类工业和物流仓储用地,不得兼容三类工业用地和危险品仓储用地。e)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在原有控规路网的基础上,结合交通发展实际,优化和完善片区路网体系,加强与周边路网的有机衔接,并处理好内部交通与对外交通的关系。规划拓宽和完善现有道路,包括拓宽小练路(湖盐西路),西延威莱路,拓宽练市大道,改造亭子桥路,联通郭家桥路,改造拓宽湖盐公路,拓宽和南延潺练公路;新增经三路、纬三路等。规划结合潺练公路南延,于其西侧设置交通枢纽场站,占地面积4.51公顷;另外利用强生汽修用地和街头绿地,设置公共停车场。本片区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31.3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4.43%。f)公用设施用地布局规划规划扩建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5.34公顷;保留练市大桥西北桥城的二号污水提升泵站,占地面积0.08公顷。g)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规划本区绿地主要为设施廊道防护绿地、道路及滨河防护绿地和滨河公共绿地。规划结合湖盐公路和运河路沿线的IlokV和35kV高压电力线两侧设置防护绿地,形成基础设施廊道。高压电力线两侧控制不小于10米防护绿带。沼练公路两侧各控制不小于10米防护绿带;湖盐公路沿线控制不小于20米防护绿带。京杭运河沿线结合建成区实际控制10-30米防护绿地;工业区块沿河控制不小于10米防护绿地;居住区和公建区块沿河控制不小于15米公共绿地。建成区滨河绿化根据现状及方案进行控制。规划利用练市大道和庄家路交汇处三角地设置小广场,占地面积0.03公顷。规划片区内绿地总面积23.1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0.66%,其中公园绿地4.24公顷。(3)工业园区南区基础设施规划a)给水工程规划本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为1.22万吨,日变化系数Kd=I.4,平均日用水量为0.87万吨。规划形成“七横四纵”的供水主干管网。“七横”即保留运河路、湖盐公路沿线DN300、DN400管,联通郭家桥路DN300管,完善定泉桥路、小练路和练市大道沿线DN300、DN300>DN400管,新建威莱路、纬三路DN300管。“四纵”即保留潺练公路沿线DN400管,并向南延伸;完善练溪大道和彩蝶路沿线DN400、DN500和DN300管,改造亭子桥路沿线DN400和DN300管。其余道路敷设给水支管,保留徐家桥路、吴王庙路、文殊路、庄家路沿线DN200管,新建经三路DN300管。b)污水工程规划经计算,本片区最高日污水量为1.04万吨,平均日污水量为0.74万吨。规划污水主干管沿运河路、湖盐公路、郭家桥路、小练路、练溪大道、彩蝶路敷设,至片区东部亭子桥路污水干管,送往练市污水处理厂,管径为d400dl2000结合潺练公路、威莱路、经三路、徐家桥路、吴王庙路、文殊路等道路敷设污水支管,管径为d300-d4000c)雨水工程规划保留沿湖盐公路、运河路、郭家桥路、定泉桥路、练市大道、练溪大道、彩蝶路、亭子桥路等道路敷设的雨水管以及已建雨水排放口。规划沿沼练公路南段、威莱路、纬三路、经三路等道路新建雨水管,管径为D300-D500,沿内河新建排放口若干,管道埋深控制在1.5-3.5米之间。d)燃气工程规划居民用气指标按照0.222立方米/人.天,公建及商业用户用气按照单位建筑面积用气量计算,每300-500平方米建筑面积日耗用天然气1立方米预测,工业用气量指标按每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天然气用气量为1万标立方米/日平方公里计,不可预见量按总用气量的3%考虑,则本片区的用气量约1.5万立方米。规划沿湖盐公路、涪练公路、练溪大道、小练路、威莱路练市大道、定泉桥路等道路敷设燃气中压管,管径为Del50-De250°片区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布置中低压调压站或者调压箱,与周边建筑及其他构造物间距按照相关规范执行。e)热力工程规划本区用地性质主要为居住、工业用地及部分公建。根据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城市供热手册及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并参照周边城市供热指标,民用热负荷平均指标为70瓦/平方米,工业热负荷指标为10吨/平方公里小时;公建用地热化率取40%,工业用地的热化率取100%,热负荷同时利用率取0.85。(1吨/小时热力按照700千瓦折算)。综上所述,本单元用热量约1.3万千瓦。民用的用汽压力一般为0.20.3Mpa,温度为饱和温度。热用户用热方式为直接、间接加热,供热介质为蒸汽,压力为0.2-0.6Mpa.规划沿练溪大道、运河路、湖盐公路、郭家桥路等道路以及沿京杭运河、东塘港敷设热力管,原则上沿道路西、北侧敷设,宜采用地埋形式。热力管道建设可以根据地块开发时供热需求分批分期实施。热力管道埋地敷设最小覆土厚度0.50.7米。热力管道原则上采用自然补偿,在一些特殊地段采用补偿器补偿。(4)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沼区练市镇练溪大道18号大东吴(练市)绿色智造产业园11幢31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工业园区南区。项目为金属切削机床制造和手工具制造,为二类工业项目,符合园区产业机械制造的定位。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纳管至湖州光正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均有妥善处置,按要求落实固废暂存,符合练市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L2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潺区练市镇练溪大道18号大东吴(练市)绿色智造产业园11幢31号。2020年练市镇人民政府委托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练市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通过湖州生态环境局南涓分局审查,文号为污环管函2020ll号。规划环评针对区域发展制定了生态空间清单、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环境标准清单等6张规划环评结论清单。为了解本项目与规划环评中该区域相关要求的符合性,本评价着重针对6张清单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评价,见表1.1-1。表LLl建设项目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序号类另U主要内容符合性分析1空间准入标准业聚元3-1产*单母生态空间清单项目属于金属切削机床制造和手工具制造,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业。企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单位。本项目新增污染物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制度,生活污水纳管排放。项目不属于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项目实施后会落实应急预案备案、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及清洁生产体系,主要能耗主要为电,能耗和水耗均较小。生态空间名称及编号管控要求产业集聚单元LS-3-1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但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或提升改造。禁止畜禽养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已有项目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区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环境准入条件清单项目属于金属切削机床制造和手工具制造,为二类工业项目。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林工六、纺织业20、纺织品制造禁止新建、扩建有染整工段的准入产业八、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造业22、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禁止新建、扩建制革、毛皮糅制项目产品锯片为手工具制造,其中90万枚(不涉喷漆)作为通用产品出售;剩余10万枚高端产品(涉及喷漆)作为切割机配套销售,该部分产品属于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综上所述,项目实施符合要求。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十、家具制造业禁止新建、扩建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项目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28、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禁止新建、扩建十二、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印业禁止新建、扩建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项目十四、石油加工、炼焦业禁止新建、扩建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禁止新建、扩建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禁止新建、扩建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项目十六、医药制造业禁止新建、扩建化学药品制造十七、化学纤维制造业44、化学纤维制造禁止新建、扩建除单纯纺丝外的45、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禁止新建、扩建十八、橡胶和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46、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禁止新建、扩建47、塑料制品制造禁止新建、扩建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8水泥制造禁止新建、扩建二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58、炼铁、球团、烧结;59、炼钢;62、铁合金制造;铭、铭禁止新建、扩建冶炼6()、黑色金属铸造禁止使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设备的项目二d一、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63、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64、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禁止新建、扩建二十二、金属制品业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禁止新建、扩建: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和电泳除外);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二十五、汽车制造业;二十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二十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禁止新建、扩建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黏剂的项目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禁止铅酸蓄电池制造项目三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火力发电限制准入产业全部行业限制新建涉VoCS规模以下属于规上企业新建项目,VOCS采用先进的废气处理工艺进行控制与处理,符合要求。十二、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限制新建、扩建2污染废气印染、电镀等重污染项目与工业锅炉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具体包括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锅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标准,符合物排放标准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要求。废水印染、电镀等企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4287-2012)、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无行业标准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固废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3环境质量管控标准总量管控限值本项目新增污染物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制度,符合要求。水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危险废物管控总量限值(ta)CODcr(ta)NHj-N(ta)SO2(ta)NOx(ta)VOCs(ta)烟粉尘(Ua)251.1212.55679.128118.26620.28988.353708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属于金属切削机床制造和手工具制造,各污染源均得到有效的治理,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无不利影响,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控制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国家标准中没有标准的因子可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等,国内没有标准的因子可参照执行参照前苏联标准(CH-24571)、美国标准等国外标准。水环境: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Hl类水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HI类水质标准。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96-2()08)中2、3类标准;主要交通主干道执行4a类标准。土壤: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36600-2018)中的二级标准。4行业准入标准其他行业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工信部公告2017年第37号)、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等15个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环发201612号)、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1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1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等相关要求。类别存在问题整改方案产业结构及布局工业区各产业空间布局仍较为零散,因项目引入时间跨度较大的原因,尚未形成明显的产业功能空间布局,未形成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部分企业占地面积较大,空间布局零散,产出效益低;局部地块闲置。工业园区南区因开发建设较早,区内现有一定数量的村庄居住用地,住、产功能混淆,部分村庄居住用地距离企业较近,存在一定数量环境投诉件。通过本次规划,通过深化整合提升,着力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以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为重点,优化园区布局。重点加强工业园区南区居住地块周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南区,选址以及布局科学、合理,有利于长远发展,符合要求。5现有问题整改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水环境本次规划区东侧的京杭运河为大运河水利工程遗产一大运河河道一正河一江南运河。保护规划提出的保护控制要求和生态保护建议对本次规划的京杭运河沿岸区域的开发建设有一定的限制和制约。该段京杭运河为杭嘉湖24,规划水质级别为II类标准,属于敏水体。该段京杭运河水体现状水质仅能达到III类标准。严格按照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提出的保护控制要求和生态保护建议开展本次规划相关区域的开发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该段京杭运河沿岸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污水零直排区的建设,持续推进各项治理工作,保障水质水质持续改善,最终达到规划水质级别。本项目位于园区南区,与京杭运河最近距离为778m,不属于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中划定的运河河道重点保护区与生态环境区(江南运河堤身和背水坡脚外扩30-50m为河道重点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外200m范围为生态环境区),项目生活污水污水纳管,符合零直排要求。环保基础设施自2013年起区域Nch、PMIo年均值已出现超标。随着区域治气工程的稳步推进,至2015年二氧化氮年均值达到标准临界值,但颗粒物年均值仍超标:至2016年二氧化氮年均值达标,占标率为90%,颗粒物年均值达标,占标率为98.6%。(1)区域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各类大气治理工程;(2)严格项目准入,入驻项目必须采用清洁能源,对入驻企业废气采取严格的末端治理措施。(3)加快集中供热管的铺设,尽快拆除区内燃煤/燃生物质分散锅炉。(4)加强区域施工建设场地扬尘的治理和监管工作。项目采用电,符合清洁能源要求;营运期采用先进的废气处理工艺,进行大气污染物控制及处理。资源能源利用园区内尚有个别工业企业采用燃煤或生物质颗粒供热。积极推进园区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工作,尽快完成区内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工作。不涉及。环境管理园区内现状部分企业未规范履行环评手续,部分企业未进行“三同时''环保验收手续,三同时验收执行率不高。开展区内企业“三同时”环保验收工作的专项调查、清理,督促企业尽快履行相关手续。项目将严格进行环评报批手续,并实行“三同时”环保验收,符合要求。应急开发区现状依托南港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环境风险体系,尚未单独编制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本项目将根据相关要求配备相应应急设施。6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类别规划内容优化调整建议项目利用自有闲置工业厂房,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要求。规划规模规划建设用地部分位于南涪区练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涉及部分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调整使用前需依法办理报批手续。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等工作动态调整相应地块用地性质,未调整前不得开发。用地布局工业园区南区则因为开发时间较早,前期规划布局不尽合理的原因,在区内布置了三处居住区块,其中单元中西部的郭家桥、徐家桥农民安置社区更是被二类工业用地包围,用地布局局部不尽合理。优化工业园区南区居住和工业用地布局。针对单元中西部的郭家桥、徐家桥农民安置社区,可考虑调整部分居住用地为商贸、公共设施绿化用地。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间宜布置绿化隔离带,邻近居住、商贸用地的二类工业用地宜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南区内,符合要求。基础设施本次规划排水工程规划中未明确练市污水处理厂规划远期的处理规模。练市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3万Ud,处理负荷已达到87%以上,剩余处理能力已较少,后续本次规划园区的开发建设可能受到制约。根据练市镇城镇总体规划(2002-2020),练市污水处理厂规划远期处理规模为7万t/d。建议本次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区域排水专项规划等作进一步衔接,明确练市水处理厂规划远期的处理规模和建设计划等。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纳管至湖州光正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文物保护本次规划区东侧的京杭运河为大运河水利工程遗产一大运河河道一正河一江南运河。本次规划未提出保护措施要求。严格按照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提出的保护控制要求和生态保护建议,在规划中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及要求。本项目距离与京杭运河最近距离为778m,不属于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中划定的运河河道重点保护区与生态环境区(江南运河堤身和背水坡脚外扩30-50m为河道重点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外2()Om范围为生态环境区),符合要求。综上所述,项目符合练市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规划单元生态空间清单、现有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和环境标准清单的要求。1.1.3规划环评结论符合性分析(1)规划环评总结论(摘录)本规划在练市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指导下编制,在规划发展功能定位、产业导向、布局、规模以及资源利用等方面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湖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上层规划相协调,也符合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定位和要求。经规划规模的环境合理性分析,规划区及周边区域供水、供热、天然气能力基本能够满足本规划发展的需求。但本次规划与部分上位规划还存在一些不一致,如:部分规划建设用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有条件建设区,涉及一定数量的基本农田、一般农田和园地等,调整使用前需依法办理报批手续;本次规划主导产业可能涉及部分“三线一单”管控的三类生产工艺,需按本次规划环评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清单5)细化相关准入要求。此外,规划区现状各产业空间布局仍较为零散,尚未形成明显的产业功能空间布局,未形成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需在本次规划开发过程中通过深化整合提升,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腾笼换鸟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在此基础上,结合规划环境保护目标与评价指标的可达性分析,本环评认为经优化调整后的规划方案在尽快启动新建练市污水处理厂(二厂)工程建设工作、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区域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和锅炉炉窑综合整治、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建设、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2)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涪区练市镇练溪大道18号大东吴(练市)绿色智造产业园11幢31号,位于工业园区南区。项目属于手工具制造C3322和金属切削机床制造C3421,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规划环评结论要求。1.1.4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练市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年通过湖州生态环境局南济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污环管函2020l1号。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1.1-2。表1.12建设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具体内容项目情况结论1(一)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进一步加强与最新的产业政策、条例法规及上层次相关规划、功能区划的衔接,规划用地布局、开发建设时序等内容应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细化,并加强与“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的衔接。规划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有序开发,优化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资源环境保护措施和空间布局,避免本规划的编制与上位规划冲突以及因产业分区功能混杂而带来的环境影响、生态破坏和污染投诉。本项目位于练市工业园区南区,属于金属切削机床制造和手工具制造,符合空间准入标准,符合产业分区功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治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2(二)优化产业布局。规划区应根据自身环境资源禀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结合规划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环境综合整治需求,严格按环境标准清单要求进行下一步建设和开发。本项目位于练市工业园区南区,属于金属切削机床制造和手工具制造,符合规划产业定位。符合3(三)优化用地布局。针对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以及规划区内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相邻的情况,进一步进行优化工业用地布局,严格落实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要求,严格控制工业用地的开发节奏以及与周边居住区等敏感用地的距离。本项目位于练市工业园区南区内,与京杭运河最近距离为778m,不属于大运河(湖州段)遗产保护规划中划定的运河河道重点保护区与生态环境区(江南运河堤身和背水坡脚外扩30-5Om的河道重点保护区)。符合4(四)加强区域环境整治。严格控制入区企业废气污染,减缓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针对园区现有企业尤其是三类工业项目提出整治提升要求,同时,督促企业依法做好环保审批及验收工作。积极开展规划园区东侧京杭运河沿岸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危险废物处置监控,规范企业固体废物暂存、运输及处置环节管理。项目属于金属切削机床制造和手工具制造,为二类工业项目,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湖州光正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固废均有妥善处置,且完善固废暂存要求,项目实施后应及时完成环保验收工作。符合5(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园区雨污水管网排查,规划区域须根据“污水零直排”精神推进区域污水收集工程建设,确保入园企业投产时具备纳管条件。推进园区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铺设,尽快完成区内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工作。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湖州光正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潺分局关于练市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保意见中相关要求。1.2湖州市南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河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三线一单”要求、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第三条)(1)湖州市南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涪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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