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合同(30篇).docx
营销合同(30篇)5、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整合推广营销策划方案。6、乙方应组织项目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举行例会、双方经理级人员参加。7、乙方应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应负责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9、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客户乙方有义务负责签约,甲方应予以配合。10、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Vl印刷上,乙方为全案营销代理公司,并且乙方有权标注乙方公司名称和商标识别。11、乙方在完成合同销售总平方面积的90%,即视为合同履行完毕,乙方有权撤场。12、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电视、音响、饮水机、擦鞋机、看房汽车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项目小组人员工资及提成由乙方负责。如果需要在外地设置招商部(销售部),其人员所产生费用双方另行协商,以合同附件明示。第六条:销售任务的确定(结合工程情况以及广告投入费用情况,双方再行商定)。第七条:代理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1、前期项目启动资金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项目启动资金万元整。2、代理服务费及支付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分为基本代理费和溢价分成、销售奖励三个部分:2、1基本代理费双方约定按套计提,乙方每销售一套房源应提销售房款额%的基本代理费。凡签定预定房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视为成交,甲方按该房源总房款计算支付给乙方基本代理费。商业部分统一按%计提,乙方协助办理银行按揭手续。2、2溢价分成双方约定本项目的平均价格为元/平方米,以此制定具体房源的基础价格,销售中超过基础价格部分的房款视为溢价部分,分成比例为:,即甲方得%,乙方得%o2、3销售奖励乙方在每期项目推广、整合销售过程中,如成绩突出,甲方应在每期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公司奖励,第一期万元,第二期万元、第三期万元,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总奖励万元。3、结算方式甲方须每月5日前以现金或转账的(人民币)形式向乙方统一结算上月的代理佣金及相关的服务费。4、补充1、若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毁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比例双方分配。2、甲方确认乙方整体、策划、整合、推广、销售该项目,甲方不得随意自行销售或委托第三方销售。3、在本合同期内,如甲方原因(工程质量、交付标准、交付延期、承诺未能兑现等)造成客户退房,乙方已收取该套房屋代理佣金不予退还,销售业绩不予扣减。4、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第八条:保密条款1、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项目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泄露。2、甲方对乙方的方案和计划原稿不予认可,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采用,不得将其创意泄露给他人。此后甲方如果又私自采用的,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第九条:知识产权的约定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为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设计方案,甲方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相关的代理佣金后,同样享有著作权。第十条: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恶劣天气(如台风)、战争、恐怖行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项目进度的延误。2、因不可抗力产生的合同履行暂停、延迟、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减轻其影响。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决定将合同延期执行或者解除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责任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违约,应承担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五十万元。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签约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甲方:(签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签约地点:营销合同篇25委托方(甲方):联系地址:受托方(乙方):联系地址: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项目进行前期策划、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全面代理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1 .委托内容及期限:1.1 甲方取得位于处,土地面积平方米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附地块图),土地用途为商住,甲方在该土地上兴建商铺和商品房,项目名称,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提供策划、代理销售及招商服务,委托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1.2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案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服务商,本案为住宅/商业用地,甲方承诺本合同有效履行期间,不再委托除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作为该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执行人。1.3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售物业销售至止。2 .费用负担2.1 项目广告推广费:控制在销售总金额以内,该笔费用支出由甲方承担。根据销售实际需要分期投入;详细广告方案及费用开支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批复后执行。本项目的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媒体单位洽谈并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发布方付款。乙方负责具体实施及效果监控,并适时提交效果评估报告。本营销推广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户外广告、楼书、单页、海报、展板、促销活动、沙盘制作等制作及发布费用,同时包括以上内容所涉的非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样板房、样板示范区和售楼部装修费用不含在推广费用内)。2.2 乙方派出的所有策划人员、营销管理人员及所有销售人员的工资薪酬、销售提成、社会保险、福利津贴、住宿费、工装、差旅费及日常生活支出等由乙方负责承担。3 .销售价格3.1 本项目的销售基价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在项目排号销售前1个月提出书面建议,由甲方书面批复后方可执行。3. 2在销售基价确定的基础上,乙方编制项目代理销售一房一价底价表。3.3 销售基价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由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如遇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或基价与市场销售价有偏差时,甲方可适时调整价格及其他营销策略。3.4 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并在征得甲方书面认可后,对现行销售基价进行上调。3.5 本项目的优惠政策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经甲方书面批复确认后方可执行。4.佣金及支付方式4.1甲方预支给乙方前期费用约为万元整,乙方按甲方实际支付额归还甲方。4. 1.1支付方式:预支前期费用分3批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次预支前期费用人民币万元,以支持乙方项目组开展工作。乙方收到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和产品定位的项目产品研究报告、以及甲方向政府申请的优惠政策提案。甲方在乙方正式提报后1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工作成果及建议提出书面反馈意见,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反馈意见对以上报告进行修改直至甲方书面认可;同时完成与建筑规划设计公司对接,直至项目产品规划建议能为项目创造最高利益。随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整体营销策划报告,甲方在乙方正式提报后1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工作成果提出书面反馈意见,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反馈意见对以上报告进行修改直至甲方书面认可。甲方在以上报告书面认可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次预支前期费用,即人民币万元。第三次在乙方销售员进驻甲方销售现场后,甲方分五个月再预支万元给乙方,即每月万元,此预支款在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即停止;乙方归还甲方的借款也按实际借款金额返还。4. 2前期预支费用约万元(按实际预支款额)由甲方先行预支给乙方,待本项目进入销售代理阶段并实现销售回款后,乙方将根据每月所结销售佣金分2次平均4.3 .1商业佣金按照本项目商业总销售金额计提,方式如下:4.3 .1.1公寓、写字楼、综合体沿街、小区配套、步行街和206国道的商铺(含楼上楼下)佣金按照总销售金额的计提。4.4 .1.2综合体内部商铺按内部商铺销售总额的计提。4.3.2乙方代理住宅、可售车库以及其他产品销售佣金按照本项目住宅总销售金额的计提。4.5 销售代理费根据乙方销售进度,以实际销售收入金额为标准计算,具体如下: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执行计划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30%时,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5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3196&6O%时,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7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61%80%时,代理费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8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81%以上,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9096结算。剩余10%佣金是乙方保证金,待项目整体完成95%销售率任务及所有交房等事宜后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关于当期推售总量的约定:指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确定的销售计划,乙方将根据整体项目推广及客户情况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计划,由甲方书面确认为准,并作为合同附件。关于销售完成率约定:当期计划销售总面积与当期实际销售面积之比。关于销售价格的约定,乙方在确定当期推售体量后,向甲方提交价格制定建议和底价表,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销售过程中,乙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交价格调整建议,由甲方书面确认为准。结算方式:根据客户采取的付款方式制定不同的结算方式;具体如下:4.6 佣金由甲方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每月1日向甲方提交上月成交情况报表,甲方收到报表后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于每月20日向乙方预支付销售佣金。4.7 甲方可预留不超过本项目全部可售物业的房源自行处理。该部分房源的销售计入乙方销售业绩,乙方有责任为该房源提供客户介绍、看房、按揭办理等服务,不计提销售佣金。4.8 本合同履行期间,经甲方介绍的团购客户计入乙方销售业绩并按提取销售佣金(团购标准为20人及20人以上)。除团购客户外,甲方关系客户在预留房源之外的成交,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之佣金计提标准全额计算销售佣金。4.9 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延期交房、企业信誉等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不再退还。所退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只能按一次销售计算服务佣金,原已计算的不重复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承诺、客户投诉等)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由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再次销售;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按揭资料审核不合格,资金不到位等)造成退房的,客户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如因其他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自然灾害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4.10 方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含代理销售佣金)的税收,由乙方自行负担,并向甲方提供正规可入账发票。5.甲方责任及义务5. 1甲方对本合约项下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对乙方的策划方案享有独家使用权。5.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需要的项目资料。1.1 3甲方需在收到乙方策划方案后(含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10个工作日提出反馈意见,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5.4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文件或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甲方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以便乙方能够充分领会甲方意图,提高修改的效率和质量。5.5 甲方应提供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销售合同等资料,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由甲方授权的乙方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经甲方确认后签章。为方便销售,乙方从甲方处限量领取已加盖甲方公章的空白认购书,乙方人员必须要按认购书编码登记领取,如有作废的认购书必须按原编号归还甲方,再领取新的所需认购单。5.6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中除价格、面积、房号外,其余均按甲方书5.7 甲方负责在楼盘现场提供合适的地点进行装修后供乙方做售楼部,并提供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销售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宽带费等由甲方承担。5.8 甲方负责指定财务人员统一收取客户的定金及购房款。甲方负责管理全部售楼款的帐务、销售合同、客户档案工作;所有销售款项、销售合同及客户档案必须由甲方指派的人员收取和保存。任何与客户有关收款和资金形式的往来,均由甲方向客户收取,开具收据。乙方与客户签订预定合约认购书。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在此过程中协同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协同开发商催告客户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约定款项和办理按揭手续。在房屋交付期间,乙方协助甲方向购房人交房。5.9 甲方如认为乙方销售策划、销售主管及销售人员不能履行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换合适人员直至甲方认可为止,调换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5.10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用。5 .11如购买方签署商品房认购书后违约,有关事项由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如购买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首期款后违约,有关事项由乙方协助甲方处理。6 .乙方责任及义务6.1 在合同期内,乙方负责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市场调查、营销策划、宣传推广、平面设计、及销售代理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安丘王五里河地块项目全案营销策划及代理服务工作内容。6.2 乙方保证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所提供的属于保密范围内的资料予以绝对保密。因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6.3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隐瞒或过度承诺。6.4 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6.5 乙方应为本项目配备合格的营销策划、平面设计师、经验丰富的销售主管及过硬销售队伍,并保证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销售代表的具体人数,分前期(甲方交付售楼部至项目开盘前)12人、中期(开盘后至完成总销售任务的95%)12人、后期(完成总销6.6 乙方应于每个月初召集工作例会,向甲方通报各项工作进度,并提供上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召集紧急工作会议,乙方应给予谅解和支持。6.7 乙方应为工商局注册的合法公司,合同签订时负责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签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应确保本项目销售时乙方应具备的各种合法经营手续。6.8 乙方在执行上述条款、提出专业意见以及配合甲方的有关销售及推广工作时,必须以高效和高质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从而影响整体工作。确保按销售计划及时组织销售。6.9 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完成交房相关事宜。1.1 10乙方不得将销售代理权转包或委托给其他代理商。乙方在代理销售本项目期内,不得在本市再代理其他楼盘的销售工作。6.11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6.12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售后服务工作。6. 13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问题和改正意见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甲方意见做出书面答复。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或提交书面答复但未按甲方改正意见执行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尾款归甲方所有。7. 14乙方受聘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意外伤害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8. 违约责任8.1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8.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深度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如工作深度不够,须在甲方出具书面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且无正当理由情况下,仍未达到合同附件所要求的工作深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1 3乙方连续2个季度未能按销售进度完成代理销售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五日内办理完毕移交手续,还清预借甲方的前期费用款并撤离售楼处。1.4 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另用其他公司开展代理销售相关业务,否则,视甲方单1.5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容许其提前终止合同,但需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的代理费。8 .通知与送达8.1 1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所有材料的通知与送达,均以以下联系信息为准:甲方通知与送达方式:甲方联系地址:邮箱:联系电话:传真:乙方通知与送达方式:乙方联系地址:邮箱:联系电话:传真:8.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的通知均按上述载明地址发出,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的,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之日。8.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9 .保密责任乙方从甲方所获得的有关该项目的任何信息资料皆属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违约,甲方保留其法律追究的权利,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0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1 1本合同书连同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共同具有法律效力。1.2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及执行。1.3 因本协议的解释、效力、订立、履行等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11.合同生效11.1 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签署时间不一致时,以最后签署时间为准)。11.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署书面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日营销合同篇26合同编号:1、甲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其提供社会化媒体营销服务。2、社会化媒体营销服务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在区签署。服务期限服务内容年一月起至一年月具体服务项目及内容详见附件合同金额收款方银行帐号人民币元整开户行名称:帐号:甲方: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E-Mai1:授权代表:签署日期:地址:联系人:电话:E-Mail:授权代表:签署日期:社会化媒体营销服务条款第一章定义和解释1.1定义1.1.1社会化媒体营销:指通过整合BBSBLOGSNSIMVlDEo等社会化媒体及网资源,以社会化媒体环境下具有高传播力的表现形态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和口碑提升的营销方式,也称之为网络口碑营销。1.2解释1.2.1 合同所指之日为公历日。1.2.2 本合同中之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影响本合同任何部分之涵义及解释。第二章服务费用的结算与支付2.1 本合同服务费用总计万人民币。2.2 每项执行案单独结算,执行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执行案的30%,执行中期支付20%,执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o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3.1 社会化媒体营销服务包括网络广告发布、创意形态表达、网络话题传播、体验式口碑传播、对话平台建设、口碑数据服务等服务类型,甲方可以根据需要灵活的定制内容解决方案。3.2 根据服务类型的不同需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前期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产品、服务及相关背景)、关键词和其他必要的协助,以便于乙方进行策划和创意工作。3.3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素材资料,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约束力的有关政策的要求。甲方保证广告所链接的网站不含有违反社会道德、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3.4 乙方有权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有可能给乙方带来不利影响的内容,乙方有权要求修正或拒绝发布。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3.5 甲方应对乙方阶段性的工作进行确认,并及时发出进行下一步工作的指令,以便乙方按约定推进服务。3.6 乙方应积极勤勉工作,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工作报告。3.7 乙方构思和创作创意作品、博客文章、话题等,和策划活动方案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3.8 进行体验式口碑传播服务,乙方负责刊登活动启示,根据双方确定的招募标准和程序确定体验者人选,对体验报告进行整理和分析,经甲方确认后对筛选出的篇目进行发布和扩散。3.9 乙方网站(即网)仅作为信息交流的平台,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表示乙方有任何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义务,如因用户使用甲方产品或服务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投诉、人身和财产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3.10双方可以预测某些服务的最终宣传效果,但这仅是双方对营销效果的预期,而非对合同义务的承诺。3.11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确认乙方的工作。甲方未书面确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默认乙方已依约履行合同:a.服务期限结束10日,甲方未提出异议。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报告超过5日未书面提出异议。第四章保密义务4.1 在本合同有效期及合同终止后,双方均不得将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报价、实施方案、工作报告等)及合同履行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4.2 商业秘密概括地描述为现在和将来归属与一方的业务数据、业务模式和流程、客户名单、技术资料、软件程序、财务和其他能为该方带来利益或影响的商业资料。4.3 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失效。第五章合同的终止和解除5.1 因甲方等原因导致乙方服务中断或延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5.2 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经提前5日书面通知后,乙方有权暂停有关服务,延迟付款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5.3 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进。如乙方未改进或改进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5.4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均应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就乙方已完成工作进行结算和支付。第六章违约责任6.1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延误及发生第三方的争议等,乙方不承担责任。6.2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期限支付费用的,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6.3 甲方单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6.4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合同未履行部分的金额乙方应当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10日内退还甲方,如乙方逾期不退还的,逾期时间按应退金额每日千分之三比例支付违约金。6.5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有关规定,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章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7.1 本合同之签署、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7.2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八章附则8.1 本合同规定了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规定事项的完整一致意见,应取代双方之间以前的任何和全部口头和书面的建议、协商、陈述、承诺、书面文件或其他一切信息。8.2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于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约定的事项执行完毕,并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全部服务费之日终止。8.3 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8.4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是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营销合同篇27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申明且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就甲方所需微信公众账号服务达成以下共识。第一条:服务内容:1 .为企业开通公众账号2 .编写企业公众账号介绍3 .开通后台服务4 .根据企业要求,基于微信公众平台为企业配置自动回复5 .设置头像及二维码6 .微信代认证服务(需企业配合提供相关资料)7 .微商定制;帮助架构商城等配套功能8 .微网站;展现公司形象,及信息9 .营销功能;数十个营销功能,(免费)10 .会员功能(免费)11 .会员卡功能(免费)12 .门店导航(免费)13 .人工14 .培训(为期不超过两天的培训).工作日5_12小时技术支持7_12小时电话支持阶进内容:(请在行的口里涂选择)1.托管形式为包月制:a.包月十二个月为限期;2 .合同期限_20_/6/5至20_/6/5止3 .乙方代管微信订阅号费用收取为年费收取形式。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乙双方提供专人相互联络对接。2 .在合作期间,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微信企业信息。3 .甲方必须保证微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4 .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微信账号以及密码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和授权。6 .如甲方需要托管服务甲方应按时将托管费用交予乙方,甲方不得拖延交费;7 .如甲方需要托管服务,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更新、维护资料、方案详细完整;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导致乙方更新推送的内容后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8 .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策划的微信活动信息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第三条:付款方式及金额1.支付方式,请按以下方式支付(请在行的的口里涂选择):第四条:不可抗力:1 .如出现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做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2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15日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3 .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30日以上,且对本协议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4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见、不能克服或者不能避免的导致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能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立法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B营销合同篇28甲方:乙方: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酒类:#系列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人民币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费,乙方提供若干台展示柜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负责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洁,正确使用,保养及维修。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三证”。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2 .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 .如发现酒水质量不合格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市场价倍的补偿;4 .如发现假酒现象,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假一赔十”的补偿;乙方所供系列品种价格见附表。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书面或口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将货品送到甲方仓库,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九、乙方送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送货规定。货收妥,由甲方开具相关验收单交乙方作为结算凭证。十、结算方式:1 .货到甲方现场经双方验收完毕,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货款的%,余款%待二次进货时付清,依此类推。十一、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时,合同顺延。十二、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十三、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商议,按补充协议方案签十四、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移交合同签订地司法部门解决。十五、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营销合同篇29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微信服务达成以下共识。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2 .甲方必须保证微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 .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微信账号以及密码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和授权。4 .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费用。如因乙方过错未能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同,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并按未完成工作进度所占比例,要求乙方退还相应款项。5 .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将微信相关信息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6 .为甲方提供微信营销方案。7 .按合同相关约定,为甲方提供微信营销服务。8 .在合作期间,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微信企业信息。.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项目,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第四条:验收标准1.乙方应以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提供运营结果。2 .运营结果到约定效果即为验收合格。3 .甲方请即时填写验收确认单。4 .甲方完成验收后以合同提供的联系方式及时联系乙方。第五条:违约责任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证实无法向甲方提供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并已付款。2 .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提出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以合同额赔偿损失。3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中止。4 .合同中止时,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要求,应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退款。第六条:付款方式:合同期限,合同费用总计人民币元,大写:第七条: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补充条款(如本条款与本合同前述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日营销合同篇30合同编号: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办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市场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市场推广概况1、项目:2、具体内容:3、时间:4、推广范畴:5、活动方案: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策划、设计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6、前期准备:乙方市场推广方案准备时限自至;乙方完成准备后,交由甲方进行核对,若对相关方案有异议,应当即提出;双方经核对活动方案及相关策划后,如确有问题,乙方应该立即整改;如对市场推广产生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甲方有权按方案清单扣除相应费用。7、其他约定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市场推广成本费为:人民币元/月,即大写人民币圆整。除了经过甲方书面确认的可增加的费用外,市场推广成本费不因任何事由上浮,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价格上涨等因素。2、合同价款含人工费、道具费、场地费、差旅费、政府报批收费、税金等一切乙方为了履行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所产生的费用。3、合同签订后内,甲方支付市场推广成本费的%,计人民币元(即大写人民币圆整);自然月结束后10日内,乙方应就上月限额内的已发生费用检具发票及有效凭证向甲方申请结算,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剩余的可报市场推广成本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即大写人民币圆整)。4、推广活动取得成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该次成果的%作为市场推广服务费用。5、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前一周提供等额发票。如因乙方提供发票时间延迟则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6、活动执行过程中,如确有需要额外增加列支,乙方需向甲方出具书面说明,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列入最终费用结算。7、支付方式:o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三条: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公司的实际需要确定委托乙方提供市场推广服务的项目、范围、内容及标准。2、乙方权利义务:市场推广方案,向甲方提供市场推广服务,并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采取措施维护甲方的利益;市场推广活动结束后,按照甲方处理善后事宜。若乙方采用现场推广方式举行市场推广活动,活动方案需提前7天报甲方审核确认。甲方于本次活动准备期间或活动当天,可视情况需要对相关活动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市场推广活动包装、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及发布,前述设计内容均需全部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制作和发布,由乙方负责。第四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在合同正式履行之前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对方,协商解决。否则应当支付合同相对方市场推广成本费用总额的3倍作为违约金。2、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及甲、乙双方确定的市场推广方案取得甲方所需成果,或未能按约定提供市场推广服务并严重影响甲方市场推广活动效果,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并且支付甲方该价款的一倍金额作为违约金。3、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未支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市场推广成本费用总额的倍作为违约金,同时导致甲方受到政府处罚或者其他损失的,乙方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市场推广成本费用总额的一倍作为违约金。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市场推广成本费用总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5、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或向第三方主张权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