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精编全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合计6份.docx
-
资源ID:1158216
资源大小:48.31KB
全文页数:3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4年精编全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合计6份.docx
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防范化解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风险。二、整治范围工贸行业中未纳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经营的工贸企业。三、整治内容1、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2、未建立健全符合本企业实际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的。3、未建立健全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信息档案的。4、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建设项目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的。5、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的;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对本岗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安全风险不清楚、不掌握的。6、未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的;未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备案,未建立完善并有效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的。7、未制定符合实际的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未按规定进行修订、评审(论证)、备案,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足且针对性不强,未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的。8、中间产品或副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对外销售,生产自用危险化学品对外销售,未取得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证的。9、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或未按设计的场所储存的,或储存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超量储存、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储存危险化学品无标志标识、无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和登记造册的。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未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的。11、未辨识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未挂牌管理,未按特殊作业要求进行作业票证管理和作业的。12、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未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未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13、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和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的。14、具有爆炸性粉尘的作业场所未按要求设置防爆措施,除尘系统不规范,未及时规范清理粉尘的。15、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设置和运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工具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四、整治步骤(一)方案制定阶段(2024年3月1日前)。各区、县(市)安委办要将本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之中,同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和任务清单,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整治内容、工作要求等及时告知和下发所属辖区内各工贸企业,力争工贸行业危化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覆盖。(二)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1日前)。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动员所辖区域内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宣传教育、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大力营造工贸行业危化品使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教”的浓厚氛围。(三)全面摸排阶段(2024年5月1日前)。各有关单位要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对照专项治理内容,参照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品种目录,全面排查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和隐患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如实填报有关报表,并及时向属地安委办报备汇总。(四)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5月1日至8月底)。各有关单位要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并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求企业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应急预案,完成整改闭环后按照风险点实施动态分级管控。要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档、备案等工作,并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管控措施。(五)执法检查阶段(2024年8月至2026年8月)。各有关单位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地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一企一档”,组织进行执法检查,严格实施行政处罚、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和依法关闭等措施,督促企业查漏补缺,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六)总结考评阶段(2026年9-10月)。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总结2年来工贸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梳理各自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工作亮点和创新特色工作。市安委办将结合年度考核与巡查、督查工作安排,将各有关单位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纳入考核、督查的范围,同时将适时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随机抽查考评,按照每个区县(市)重点使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5%的比例进行验收抽查,并将验收抽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综合运用监管、执法、培训、警示约谈等手段,形成工贸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监管工作合力。鼓励区县(市)采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专家机构力量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帮扶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帮扶指导、跟踪服务、完善提升、限期整改、责令停产等针对性措施。(二)严格安全准入,实施升级工程。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手续的管理,切实强化对工贸企业配套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活动的监管,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工贸企业,在进行相关经营活动时督促其必须依法依规办理许可手续。(三)强化监管执法,严查违法行为。各有关单位要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依法依规处罚的同时,对“三同时”相关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企业,要责令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或督促企业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和安全现状评价,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关闭。(四)加强信息报送,统筹整治进程为统筹本专项整治工作进程,请各区县(市)安委办统一摸底,形成有关基础台账,除向有关区县(市)安全监管主管部门报送情况外,还要按以下时间节点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相关信息情况(联系人:XX,电话XX):1、2024年XX月XX日前报送实施方案。2、2024年XX月XX日前报送有关基础台账电子版(附件1-5)o3、分别于2024年、2025年、2026年10月底前报送本区县(市)该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4、报送有关基础台账时应分别汇总,分应急部门监管和其它部门监管的情况,市安委办将分别向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直有关部门统一移交1次基础台账情况。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深入分析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健全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区工贸行业零死亡、零事故,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主要任务(一)巩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学习成效1.持续扎实开展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党委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培训等形式,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等有关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2 .持续推进观看专题片活动。持续组织工贸企业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督促企业将观看专题片活动纳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进一步促进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3,巩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成效。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采取制作展板、张贴横幅标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干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要组织引导企业通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二)巩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成效4 .持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要狠抓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通过专项行动、日常监管执法和督导检查等措施,督促工贸企业严格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负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有效运行。二要狠抓“关键少数”。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三要加大安全生产保障力度。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要切实有效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不断加大安全生产保障力度。5 .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要依法依规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加大对工贸行业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落实安全准入,更好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效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不断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要依法依规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安全准入门槛;每季度开展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三)巩固事故隐患整治“清零”工作成效6,切实有效确保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按照2024年XX市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及工贸行业、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精神,加强对工贸企业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的调度和督促,动态更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个清单”、“三张清单”及“一情况两清单”,对照清单上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梳理,切实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清零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持续推进“贵州省应急管理云应急管理网格化系统”应用,做到真排查、真整改、真管控,切实做到对问题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验收全过程“闭环”管理。(四)巩固工贸行业重点环节(领域)专项整治成效7.持续深入开展重点环节和领域专项治理。各镇(街道)、经开区园区企业服务处在前期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重点环节和领域专项治理,依法依规监督工贸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辖区实际和工贸行业风险特点,深入开展涉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煤气、危化品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治理,对前期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于11月20日前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备查。(五)巩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成效8,继续深化工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持续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工贸行业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企业,必须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狠抓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要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协作联动,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要以执法促监管,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巩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成效9 .巩固工贸企业基本信息台账建设成效。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24XX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等文件界定的标准,各镇(街道)、经开区园区企业服务处要完善辖区工贸企业信息、健全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要加强与统计、发改等有关部门对接,探索建立工贸企业基本信息动态共享机制。10 ,巩固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成效。督促工贸企业持续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核销“闭环”管理;在规模企业全面进入“双控”系统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有效地整体推进。11 .巩固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工作成效。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相关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安全”的法律规定,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理顺有关职能部门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12 .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效。持续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做好全区工贸企业三级标准化建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争创二级及以上标准化。三、时间安排从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一)部署阶段(2024年3月20日前)。各镇(街道)、经开区园区企业服务处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二)工作开展阶段(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9月20日)。按照各自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扎实开展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三)评估验收(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0日)。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评估验收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根据自身职责分工,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资料做好收集并装订成册,做好收尾总结工作。(四)全面总结(202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总结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道)、经开区园区企业服务处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做好“提升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经开区园区企业服务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细化方案,定期分析推进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整治措施,确保顺利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三)扎实开展排查。各镇(街道)、经开区园区企业服务处要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落细落实,取得成效。(四)强化信息报送。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任务。各镇(街道)、经开区园区企业服务处每季度末向区安委办报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情况,11月30日前报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工贸行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压紧压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工贸企业基本信息动态共享机制。持续推进工贸行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现工贸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主要任务(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贸企业要针对自身不同特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二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三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四是强化安全投入。五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六是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七是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八是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九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十是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市应急局、市工能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XX区管委会按职责负责。完成时限:长期)2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地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压紧压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地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和发展的关系,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关口前移,不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市应急局、市工能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XX区管委会按职责负责。完成时限:长期)3.进一步理顺有关工贸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职责。根据“三个必须”原则,结合有关部门职责和工贸行业实际,进一步理顺有关工贸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工业和能源部门负责职责范围的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加强对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生产)等工业行业企业安全管理。商务部门负责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管理。烟草专卖部门负责烟草制品加工、批发、零售企业安全管理。住建部门负责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商品校生产和建筑设备租赁、建筑废旧材料加工等企业的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工贸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加强对涉及工贸行业的企业安全管理。(市工能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应急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XX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长期)(一)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1 .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安全准入门槛。一是优化布局。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企业总平面布局。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隐患的工贸企业,要督促整改到位,对长期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按“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二是严格准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要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各地要按照当地产业发展定位,严格执行工贸行业项目准入条件,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落后产能。(各县(区、市人民政府、XX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能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XX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长期)2 .建立工贸企业基本信息动态共享机制。各地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4)XX号)文件界定的冶金等工贸行业范围,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与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建立工贸企业基本信息动态共享机制,及时更新和掌握本地区工贸企业基本信息,尤其是规模以上工贸企业相关数据,同时了解掌握企业主要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及主要危险因素。(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能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XX新区管委会按职责负责。完成时限:长期)3 .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各地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依据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条款规定,督促工贸企业加快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订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核销闭环管理。建立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与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平台联网。(市应急局、市工能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XX新区管委会按职责负责。完成时限:长期)4 .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促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各地要加强动态抽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撤销或上报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市应急局、市工能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XX新区管委会按职责负责。完成时限:长期)5健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各地要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动火和外委施工等重点环节部位的应急管理,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备案。企业要依据法规标准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置专职和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按规定对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处于适用状态。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重点环节部位的应急处置演练,强化一线作业人员自身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市应急局、市工能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市人民政府、XX新区管委会按职责负责。完成时限:长期)6 .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市应急局、市工能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XX新区管委会按职责负责。完成时限:长期)7 .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综合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在技术、人才和服务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助力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指导帮助基层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从根本上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摸清风险、找准问题、抓实措施的基础上,狠抓整改治理工作有效落实。积极培育、扶持一批风险管理、技术服务、安全培训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形成全流程服务能力。同时,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工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市应急局、市工能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XX新区管委会按职责负责。完成时限:长期)(三)深入开展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治理。1.开展金属冶炼企业专项治理行动。督促金属冶炼企业全面落实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第91号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和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等具体要求,以高温熔融金属吊运、运输和煤气生产使用等关键环节为重点,通过集中排查治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应急局、市工能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XX新区管委会按职责负责。完成时限:长期)2 .开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针对工贸企业中的粉尘涉爆企业,聚焦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和木粉尘企业,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措施、粉尘清理等重点环节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治理,督促粉尘涉爆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市应急局、市工能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XX新区管委会按职责负责。完成时限:长期)3 .进一步夯实我市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巩固前阶段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成果,聚焦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两类重大事故隐患,在前期全市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涉氨制冷企业的安全监管。(市应急局、市工能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XX新区管委会按职责负责。完成时限:长期)4 .进一步加大打火机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力度。严把打火机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关,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企业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消防设计及审查、竣工验收手续,使之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要精准掌握辖区内打火机生产企业情况,尤其是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量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是否存在将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的打火机生产项目设置在火灾危险性类别为其他类的厂房内等违法违规行为。打火机生产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打火机生产安全规程(GB19288-200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016-2014)等标准规范。(市应急局、市工能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XX新区管委会按职责负责。完成时限:长期)(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将打击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履行。2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3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 .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5 .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未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采取闭环管理。6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7 .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8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三、时间安排从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4年XX月15日前)。按照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实际,制定细化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二)排查整治(2024年XX月至2024年XX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对本地区、本领域、本企业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5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地方和企业先进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2026年)。深入分析本地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监管执法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市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二十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总结形成本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报告,每年12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三年行动报告于2026年12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统筹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二)加强监管执法。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结合“放管服”改革,既依法严格执法,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地区和企业“开小灶”,组织专家进行精准指导服务。(三)开展示范引导。开展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区和企业的经验做法,培育和选树一批示范单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严格督促落实。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区和企业,要强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措施。调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推动全市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事故总量明显下降。100%高危行业领域及中型以上工贸企业通过标准化达标审核,专项整治对象执法检查覆盖面达100%,小型以上企业执法检查覆盖面达90%以上。二、主要任务(一)大力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贯彻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等法规标准,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工贸企业建立自主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将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核心要素有机融合、统筹推进,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二)深入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认真吸取XX“6.30”有限空间等事故教训,持续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等高危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1.强化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以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金属和木质粉尘涉爆企业为重点,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措施、粉尘清理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彻底整治相关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场所和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以及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泄爆装置,未按照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规范除尘系统和作业场所粉尘清理、排放、收集、处置等工作,防范工贸行业粉尘爆炸事故风险。2.规范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以工贸行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和饲料加工、食品加工企业等为重点,围绕有限空间辨识、警示标志设置和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相关企业从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人员分类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方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3,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以设计氨储量10吨及以上企业为重点,杜绝“人员较多生产场所使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独立操作间且操作间作业人数超9人”两类重大生产安全隐患,严格督促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涉氨制冷企业落实登记建档、评估分级、上线监控、告知备案等规定,彻底整治单冻机物理隔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警示标志等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等问题,提升氨制冷机房氨泄漏报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涉氨制冷企业生产安全。4.管控工贸行业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风险。以轻工建材、纺织企业立式污水罐为重点,聚焦工贸企业使用的公称容积100OnI3及以上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围绕储罐设计预制施工、竣工验收、罐体及其安全附件检查检验等环节,组织对轻工、纺织及其他工贸企业立式污水罐等设施逐一登记,摸清企业底数及其污水处理等相关设施安全现状,整治消除立式污水罐等相关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风险及影响范围,制定并实施有效管控措施。(三)严格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XX年版)(应急厅函(2024)X号),对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表所列的23项检查事项,聚焦我区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建材、轻工、商贸等行业领域,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安全管理,严格纠正、教育和查处本单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有效遏制“三违”现象的发生,实现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自觉抓好安全生产的目标,有效遏制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火灾等类型事故频发的势头。三、时间安排从2024年X月至2024年X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发动(2024年X月)。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照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本辖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及时将实施方案传达至辖区工贸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二)排查整治(2024年X月至X月)。各相关企业参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XX年版)所列本行业、本领域检查表,全面梳理本单位每个部位、环节、岗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组织全员开展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制定问题清单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