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渗透膜采购合同.docx
反渗透膜采购合同签订地点:中国北京合同编号:R0M-MS405-CG210989签订日期: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总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采购产品的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二条、订货内容(供货明细、价格与支付方式)1.甲方向乙方9K购TranSfiIm品牌反渗透膜(以下简称“产品”)的明细及价格如下:项目编号型号参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MS-G-405TFB8040-400FR/34有效膜面积:37.2m2Transfilm支324MS-G-405TFB8040-400FR/34有效膜面积:37.2m2Transfilm支72备注:技术要求见附件反渗透膜元件一技术规格书人民币合计:小写:2 .上述价格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含合同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运输保险、培训、维修维护、质保期维修以及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3 .货款的结算方式:付款比例与宁夏苏银产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给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比例(进场70%,竣工验收85%,结算审计付至97%,质保金3%),在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该项目款项10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按上述相同比例支付给乙方相对应货款。4 .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乙方能收的银行承兑)或电汇;5 .进口产品要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报关单,箱单,提单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产地:陕西安康。第三条、包装要求、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1.一本、同约定之"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包装适合于长途运输并能完全防潮、防湿、抗震以及不受粗暴搬运等影响且及符合各种运输卸条件的牢固包装,包装物不【可收(如为危险品,乙方负责回收包装物)。如果由于乙方包装不当造成的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 .交货期:收到甲方通知后20H内发货;3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前通知;4 .外包装箱上务必显著标注货物名称且随货附带加盖有乙方有效印鉴的发货明细清单(清单上明确标注本合同编号),交货时缺少此类文件,甲方有权拒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批交货。第四条、技术条款:1 .以上供货内容如需进行技术交底,请与甲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交底,如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技术交底,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交底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做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应。乙方应提供所供产品的随机配套资料:合格证、安装和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及甲方通知需提供的其他与产品验收等相应资料(国外项目提供中英文资料);2 .此合同的供货范围包括:合同标的货物的详细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全部合同产品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保险、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等这些都已包含在合同的总价内;3 .本合同技术服务包括提交本合同产品的图纸、说明书和其它资料;参与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提供对业主方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如项目现场在国外,如需乙方派人员至现场服务相关费用细则双方协商确定,包含但不限于出入境、保险费、交通、食宿等差旅费);4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合同产品任何附件或辅助装置在招标和合同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产品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产品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产品运行品质是必要的或安装过程中易损坏的零部件、产品、技术资料等,乙方应予以提供,其费用包括在产品总价中;第五条、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1 .乙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应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甲方对质量有特殊或者指定要求的(或参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以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为准。发生矛盾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所有产品都采用质量良好、符合技术标准、中国标准GBT与IEC的标准的材料加工制造而成。所有经第三方提供的材料与完成的工作都必须附有相关的质量证明如甲方需要,应可在任何时间内提供给甲方;2 .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优质的、完整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成熟的,并按特定的标准设计的,质量是优良的,产品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有效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按合同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由于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由于乙方的任何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的缺陷;3 .乙方保证向甲方所供的产品(含配件)为全新优质产品,如提供产品(含配件)不是所需品牌的全新优质产品,甲方可要求乙方无偿更换成甲方所要求的产品,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2倍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4 .乙方所供产品的质保期为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如果产品在质保期内业主现场运行工况符合乙方产品手册标注的进水标准,出现非甲方或业主人为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出具书面解决方案,一周内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同时乙方应承担此项更换和修夏工作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该产品质保期将进行相应的顺延;5 .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现场调试及安装指导服务,并保证将产品系统安装调试完毕,使之达到本合同要求,可以正常使用。如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及业主造成损失,乙方全部承担;6 .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回复和派遣售后服务人员予以解决,售后服务达不到承诺要求,每拖延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总额的缝的违约罚金。7 .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将对乙方进行驻厂监造、临时检查、出厂验货等,此时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办公、食宿、交通及记录文件整理归档的便利。第六条、产品验收和处置1 .产品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供按照约定标准进行检验,内容包括:产品数量、规格、包装、性能指标的检测等,产品验收需由甲方签章后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2 .产品规格型号和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但是甲方经商议书面同意降级使用的,按照双方重新约定的价格执行。甲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乙方负责退还处理。3 .对于甲方或业主确认乙方提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重大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公历日内进行免费更换和修复,或经更换后仍无法满足的,甲方有权做退货处理并对乙方处以合同总额却%违约罚金,乙方无条件执行。乙方并承担由此带给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4 .质保期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换货并负责全部费用。5 .乙方提供产品不符合甲方规定,需要甲方代为保管的,应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6 .特殊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7 .乙方所供产品应保证甲方系统能正常运行,如因乙方所供产品性能达不到甲方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乙方承担责任并于三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8 .乙方供货前应提供以下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包括不限于资料:设备调试方案、设备控制条件、系统调试方案、系统操作规程及站内所有安装附件。第七条、违约责任1 .双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应向对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2 .合同一旦签订,乙方不得以交期紧张、生产紧张、停产、原材料缺乏、成本上涨等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一旦因此发生违约行为,乙方除退换甲方向其支付的所有款项外,自愿承担合同总额陋的违约罚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3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延期期限内完成交货,每日按该产品合同价的必叫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工个公历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处以合同总额20%违约罚金:如因乙方的产品不能按时供货,且影响施工进度,甲方有权另行组织定货,其费用在合同总价中扣除,并且不减轻违约罚金;未被甲方取消合同的部分,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不能解除乙方对延交合同产品继续交货的义务;4 .乙方不按要求供货或所供的产品是假冒伪劣商品,如乙方举证不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并按产品2倍价违约罚金(由鉴定需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5 .如因乙方产品质量、设计原因、文件资料、交货期限等缺陷问题导致未能满足业主方所要求的产品现场验收时间,或者不符合本合同及本合同附属技术协议的要求,确定为乙方责任的如被业主方索赔,由乙方承担相关所有损失;6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认真履行合同,因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7 .去应向甲方提供自若开匕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不能按期开发票的,每超期一日,向甲方赔付合同总额期的违约罚金,因乙方延期开票导致甲方不能按照付款,乙方承担相应责任。8 .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延期期限内完成付款义务导致乙方延期交货时,乙方对延期交货行为免责;9 .乙方承诺决不以礼品、礼金、回扣、宴请娱乐等方式贿赂甲方相关人员,如果发生此类情形,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合同总额2倍的违约罚金,但最低不少于50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最终支付标准以较高者为准。10 .乙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外,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第八条、不可抗力免责条款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木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第九条、附则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2 .完整协议:木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第十条、其他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4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5 .本合同传真件、复印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 .甲方乙方单位名称(三):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银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麻号:寐号: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