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德阳市教师职称评审细则全文.docx
2020德阳市教师职称评审细则全文为坚持标准,硬化条件,进1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原国家教委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以及中央、省有关职称改革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提出了关于教师职称的评审细则,下文是小编收集的相关资料!20xx最新版德阳市教师职称评审细则1、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教师法和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达到试行条例第8条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4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科学的育人观、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2)任职年限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应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任职年限不够的,须按破格条件进行推荐、评审。根据中共4川省委办公厅、4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十5个部门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配套文件的通知(川委办20xx21号)中的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鼓励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暂行办法中关于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其任职年限放宽1年”的规定,凡20xx年及以后,到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申报评审教师职务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3)学历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高中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达到中等师范本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4)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1、根据省职改办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20xx9号)的规定,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免试和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者除外),应参加全国、全省统1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等级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即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B级合格证书,晋升中学1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C级合格证书。2、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级与适用人员对应问题的补充通知(川职改20xx10号)的规定,“3州”、内地县(县级市、区)中小本校(不含少数民族县)的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C级合格证书;晋升中学1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取得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D级合格证书。3、具备下列条件之1者,可免予职称计算机相应等级考试:(1)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初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予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4、具备下列条件之1者,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2)在少数民族县和内地县以下(不含县)区、乡、镇工作的;(3)按川职改(91)8号文件规定,初定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5)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1999年教育部令第7号)和4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及原省教委、省人事厅关于印发4川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川教师199142号)、以及原省教委关于印发4川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试行)、4川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师199724号)的有关规定,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中学1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80学时;同时,还应坚持自学,并经本校考核合格。6)基层支教工作要求根据4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xx31号)“城镇中小本校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本校或农村中小学任教经历,才可评聘为中级及其以上教师职务”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川委办20xx21号文的规定,从20xx年起,凡20xx年及以后在大中城市城区中小学任教2年以上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1般要有1年及以上到艰苦边远地区或乡镇本校支教的经历,才能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7)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要有2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含本校团委、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经历,且考核应在“合格”及以上。(8)普通话等级要求根据4川省人民政府4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省政府令177号)第十1条:“推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持证上岗制度,教师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以及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活动的意见(教语用20xx4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聘用、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的条件”的要求,凡评聘教师职务的人员(1954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员除外),应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晋升中学高、中教师职务、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取得普通话水平2级乙等证书;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应取得普通话水平3级甲等证书。(9)教学、科研工作要求1、晋升中级职务(1)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乡、镇本校教师,教育效果好,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无严重违纪行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本校学生科中处于前列,学生巩固率达到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规定的标准,并在乡、镇及以上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研究课、优质课或观摩课;具有1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1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包括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改研究报告,下同)在乡(镇)及以上小学教育教学研究会上交流,或者在内刊(即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内刊准印号”的刊物,下同)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县城本校教师,教育效果好,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无严重违纪行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本校学生科中处于前茅,学生巩固率高于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规定的标准,并在县及以上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究课、优质课或观摩课;具有1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1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3等奖及以上奖励。市级以上示范本校教师,应在市(州)及以上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1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即有CN、ISSN或ISBN标志的刊物,下同)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2等奖及以上奖励。(2)晋升中学1级教师职务乡、镇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行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本校学生科中处于前列,学生巩固率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本校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研究课、优质课或观摩课;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1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县城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行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本校学生科中处于前茅,学生巩固率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具有1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要有1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3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家级示范高中和省级示范中学教师,应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1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0xx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3等奖及以上奖励。(3)教科所(室)的教师申报中学1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2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每年深入本校听课、评课达到80个学时以上;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在市(州)及以上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研究课或辅导、培训讲座;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研究任务,其科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2等奖及以上奖励。(4)电教馆(站)的教师申报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较强的电化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2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具有主持、指导电化教育的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发现和解决电化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在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和电教教材建设中积极探索,做出较好成绩;承担过电化教育研究项目或者研究任务,其电化教育研究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2等奖及以上奖励。2、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乡、镇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现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良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本校学生科中处于前列,学生巩固率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2篇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0xx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2等奖及以上奖励。县城中学(含3州的省级示范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现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市、州同类本校学生科中处于前茅,学生巩固率高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2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有1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20xx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和内刊上发表(1篇公开,1篇内刊);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1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家级示范高中和省级示范中学教师,应在市(州)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2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有1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20xx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主持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2等奖及以上奖励。教科所(室)教师,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有较高造诣,至少有3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具有1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有论著出版;每年应深入本校听课、评课达到100学时及以上;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并在市(州)及以上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研究课、或辅导、培训讲座;主持或独立承担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1等奖及以上奖励。电教馆(站)教师,具有主持和指导电化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从事中小学电化教育教学研究有较高造诣,至少有3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具有1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有论著出版;在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和电教教材建设中积极探索,做出显著成绩;主持或独立承担的电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1等奖及以上奖励。2、破格晋升教师职务的推荐条件根据4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4川省5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职改199269号)的规定,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不受任职年限、职务档次的限制,推荐评审与其条件相应的高、中级教师职务。(1)具备下列条件之1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1、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3、4等奖、科技进步奖2、3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2、部、省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1等奖1项,或2等奖两项、哲学社会科学优良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1等奖1项或2等奖两项的主研人员。3、在教材建设中,主持编写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2)具备下列条件之2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1、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等奖1项、哲学社会科学优良科研成果奖2等奖1项的主研人员。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其成果转化在生产实践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3、任现职以来,在教研、教改、或发展新学科方面成绩显著,获省部级及以上优良教学成果奖3等奖1项。4、在教材建设中,参编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5、任现职以来的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州)及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6、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受到同行知名专家肯定。7、人事部、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育部授予的全国优良教师、全国优良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良班主任、全国优良中小学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3)具备下列条件之1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1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在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特等奖、1等奖项目中解决过重要技术难题,起过重要作用。2、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3等奖1项或3、4等奖两项的主研人员,哲学社会科学优良科研成果奖3、4等奖1项的主研人员。3、市(州)和省级厅局科技进步奖1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优良科研成果1等奖的主研人员。4、国家优良设计奖3、4等奖和省部级优良设计奖的主要设计奖的主要设计者。5、任现职以来,在教研、教改、教材建设方面有较大贡献,获市(州)和省级厅局优良教学成果奖。6、在教材建设中,参编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7、任现职以来,发表过本专业有1定水平的论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有1定学术价值的论文。8、任现职以来,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州)上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本地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作用。9、人事部、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育部授予的全国优良教师、全国优良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良班主任、全国优良中小学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4)具备下列条件之2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1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县级科技进步奖3等奖1项、哲学社会科学优良科研成果奖3等奖1项的主研人员。2、在教研、教改、或发展新学科方面成绩显著,获县级及以上优良教学成果奖3等奖1项。3、任现职以来的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州)及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深化改革,发展经济起了重要作用。4、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1篇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5、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的省优良教师、优良教育工作者;教育厅授予的优良班主任、师德标兵。3、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1、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5年来至少有3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具有1定指导意义和较高学术水平,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正式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3、近5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3次考核为优良。4、近5年来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业务部门组织的小学教研会上,上过辅导课、研究课、示范课、优质课或公开课,在市、州小学教育界中有较大影响,是市、州学科带头人。5、主持或独立承担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2等奖及以上奖励。6、教育科学研究所(室)的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除须达到上述规定外,每学年应完成规定的深入本校听课、评课100学时及以上。4、中小学党、政干部晋升教师职务兼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正、副校长(含正、副书记,下同)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除须达到本推荐条件(试行)规定的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外,其教育教学工作量应达到专任教师的3分之1及以上,或者每周任教至少4课时,并取得中小本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担任中小本校长1年及以上者,还应取得中小本校长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其从事本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业绩,应作为晋升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5、兼任勤工俭学工作的人员晋升教师职务兼任勤工俭学工作的教师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须达到本推荐条件(试行)规定的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对其教学工作量的要求可适当放宽,1般应达到专任教师的3分之1及以上;承担劳动技能课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按教育科学研究所(室)的人员的要求晋升相应的教师职务。上述人员在评聘教师职务时,除考核其教育教学方面的能力、水平、业绩外,同时其从事勤工俭学工作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在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贡献,应作为晋升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6、幼儿园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参照上述意见执行。7、本推荐条件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