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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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docx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1J/+X2010年版(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年月一日项目2: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项目招标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年月0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而进行公开招标。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制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 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5.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4 .招标文件的获取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下列证件(证明)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 3招标人(口提供;口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B时分,地点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5.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地 址:邮 编:联系人:电 话:传 真:邮件:网 址:银行: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邮 编:联系人:电 话:传 真:邮件:网 址:艮行:账号:账号:年月B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_月_日计划竣工日期:一年月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等级要求:财务要求:近一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业绩要求:口近一年(一般限定在5年以内)已完成不少于个(0至3个)类似项目。口近一年(一般限定在5年以内)已完成、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个(0至5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级别,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其他要求:(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口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限定在1至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3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口(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口(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口(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9.1踏勘现场口不组织口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口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1.11分包口不允许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口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2投标截止时间一年_月日时一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3.3.1投标有效期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递交方式: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达招标人以下账号: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银行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招标人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招标人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3)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年注:应与L4.1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衔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口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1投标文件格式(1)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应在空格中用“/”标示。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中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一份投标文件副本应由其已签字、盖章、编页码、小签(招标人要求时或投标人自愿)的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正副本内容应一致。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侧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_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口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5)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0714号第(二十一)条和川发改政策2007666号第十五条规定执行。6.3评标办法口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口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口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人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包括基本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基本履约保证金+差额履约保证金。(2)基本履约保证金二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t(3)差额履约保证金二备案时确定的倍数X【(投标最高限价义85%)-中标价净价】投标最高限价万元。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保函担保占%o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和小签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位置: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居中。页码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即:1、2、3、4、5、6、7、8、9、10、Ih,以此类推。口投标人可以小签也可以不小签。如自愿小签,应在页码旁边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口投标人应在页码旁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还是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小签,以及小签的要求,按3.7.3签字的要求办理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支付。口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上(下)浮动幅度(_%),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即:口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口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报价竞争,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85%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不超过95%)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10.5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10.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口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口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10.7建设资金拨付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预付款一般不少于建设项目当年投资额的10%;进度款按规定支付,额度一般不少于己完工程造价的80%。如招标人不按要求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具体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0.8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6.1款处理。口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10.9压证施工制度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10.10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10.11增加工程量的管理增加的工程量超过该单项工程合同价10%的,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概算批准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程序办理。并将增加工程量及价款在项目实施地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公示。10.12合同备案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10.13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D招标人编制的内容与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2007年第56号规定“不加修改地引用“部分和省进一步要求不相抵触。如不一致或抵触,不一致或抵触的内容无效,以“不加修改地引用”和省进一步要求的内容为准。(2)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3)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或参照10.14(3)的原则处理。10.14招标文件的解释(1)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2)省进一步要求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3)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15招标文件中的注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有些含有说明性和要求性内容,仿宋五号字体,统称为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体例需要,未全部标注或引用。但对本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仍应以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为准。10.16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10.17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8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13-22页。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_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最高限价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记录人:监标人:月B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发出)g(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1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一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W(投标日就腌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11W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经理:(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三(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己接到你方年三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备注:允许备选投标方案时,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附的评审和比较方法,对备选投标方案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偏离投标文件相关实质性要求、备选投标方案的组成内容,装订和递交要求等给予具体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要求装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要求编页码和小签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项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L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L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L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L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L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如有)投标要求不存在第3.L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L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L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以及“说明”中对投标人的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修正价)不得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3.1项规定的最高限价2.1.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构评审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惯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婴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技术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施工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方法2.2详细评审标准2.2.1成本评审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或本章附件C(如有时)所规定的办法进行评审、认定,如果招标人引用附件C时,内容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内容完全2.2.2价格折算致O量化因素量化标准单价遗漏付款条件不平衡报价备注1、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在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上,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按照投标文件相应部分对招标人有利或不利的原则,在其投标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价为准)上扣减或增加一定金额进行价格折算。2、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但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的设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本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加或减)不得超过投标人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价为准)上下10%的幅度。对某投标人的报价量化折算时,超过10%上下幅度的,以正负10%计算评标价。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2.1价格折算详见本章附件B:评标价计算方法3.2.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详见本章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补1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详见本章附件D: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和比较办法说明条款号3及相应内容,不得与省进一步要求相抵触(本条为示范性内容,提倡招标人直接引用,但招标人如果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应引用“补1: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正文内容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31-32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O.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l.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 评标准备;(2) 初步评审:(3) 详细评审;(4) 澄清、说明或补正;(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A-Io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如果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利数据。A2.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4.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A2.4.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使用附表A-2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使用附表A-3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A3.2.1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其中:(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其中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使用附表A-4记录评审结果。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情形)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A3.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并使用附表A-5记录评审结果。A3.5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A3.5.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5.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5.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6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7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价格折算A4.1.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以及算术错误修正结果,对投标报价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使用附表A6记录评标价折算结果。A4.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第3.2.2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D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4.3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汇总评标结果投标报价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按照附表A-7的格式填写评标结果汇总表。A5.2推荐A5.2推荐中标候选人A5.2.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