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宁津县水利局编制日期:202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309-371422-04-01-58938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宁津县境内地理坐标起点:116。41'43.552,37。37'48.544”;终点:116。42'55.934”,37。425865起点:116。50'8.842”,37。44'18.586;终点:116。49'55.225,37。49'28.282"起点:116。50'9.557",37。44'18.586;终点:116o53,50.186w,37046,26.814w起点:116。321115”,37。33'57.390;终点:116。46'23.272”,37。358430"起点116o57,16.45137o39,14.014wJ:116o57,25.716w,37o36,19.287w起点116。45'44.166",37。48'40.908;:116o48,10.264w,37o47,18.936w起点116。50'3.482”,37。501066;终点:116。45'41.376”,37。44'17.828”起点116o46,23.514w,37o37,32.624w;终点116o59,44.489w,37o36z14.157w起点116。37'32.900”,37。38'53.8261练:116。46'23.769”,37。37'22.482”起点16。49'53.558”,37。44'11.440”;维:116。50'22.299”,37。39'43.474”起点116。49'39.145”,37。39'31.2601练:116。49'10.228”,37。37'17.828”起点16。46'22.244”,37。34'20.232”;稣:116。46'26.573”,37。39'51.724”起点116o59,59.716,',37o39,5.040,;终点:116o59,8.095,',37o40,20.001国民经济行业类别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H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中的“其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1100环保投资(万元)240.51环保投资占比()0.77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临时占地:1903.20亩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分析表专项评价类别涉及项目的类别本项目情况否置是设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为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但底泥不存在重金属污染。否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为水利项目,但无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工程。否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否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否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否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否综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无需开展“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第一类“鼓励类”“第二条、水利一1、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规定,属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已经取得宁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9-371422-04-01589381,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防风固沙,属于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为各类法定保护地的核心区域及评估确定的极重要区。宁津县涉及的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编号分别为YS3714221110007.YS3714221110008,包含的要素分别为大柳水库、宁津水库。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境内,其中宁北河古道紧邻宁津水库,位于宁津水库南侧,但未包含在上述生态红线图范围内。一般生态空间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划”的原则划定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574.60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55%,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除此之外还包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宁津县的一般生态空间包括:YS3714221130020宁津县惠宁湖水库、YS3714221130021康宁文化主题公园、YS3714221130022宁津县重要林地、YS3714221130023宁津县重要水体。本项目未在上述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以大气环境功能差异特征为基础,结合大气十条等国家和地方政策文件,确定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进一步下降,达到40gm3o到2035年,全市PM”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限值要求,即35gm3o大气污染允许排放量以PM2.5、SO2、Nox、PM1OVOCs、NH3达标为约束,其中宁津县到2025年消减SCh13.4%、NOxl9.4%>PMlo24.6%、PM2.515.8%>VoCSI8.8%、NH311.0%,到2035年消减SO227.4%、NOX39.7%、PMlO50.3%、PM2.532.3%、VOCS38.4%、NH322.6%。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基于大气环境脆弱性、敏感性和重要性的评价结果,考虑大气污染传输规律和德州市大气污染特征,识别网格单元主导属性,以乡镇和街道为单元,将全市划分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宁津县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如下。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无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津城街道、宁津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宁城街道。一般管控区:保店镇、柴胡店镇、大曹镇、大柳镇、杜集镇、刘营伍乡、时集镇、相衙镇、张大庄镇、长官镇。大气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宁津县境内,属于重点管控区,具体管控要求如下。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禁止新增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限期关停或逐步迁出;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规定;禁止燃烧秸秆和工业废弃物、环卫清扫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加强餐饮等服务业的燃料烟气和油烟污染防治,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居民气化率逐步达到100%;重点防控机动车废气排放;全面整治“散乱污”现象,城市文明施工实现全覆盖,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倡导绿色低碳的出行和生活方式,不断降低人均能源消耗量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位于宁津县境内,实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3)水环境治理底线及分区管控水环境管控分区基于国家海河流域德州控制单元划分结果、DEM的水文分析、行政区划、河流的流向、河流之间的汇流关系细化出控制单元,并与市水十条中控制单元的划分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识别不一致的划分结果,在充分咨询和调研的基础上,本报告将德州市134个乡镇划分了167个水环境控制单元。宁津县水环境管控分区如下。水环境优先保护区:YS3714221210154大柳水库。水环境重点管控区:YS3714222210U1津城街道控制单元:宁南河YS3714222210112宁城街道控制单元:宁津新河YS3714222210114时集镇控制单元:宁津新河水环境一般管控区:YS3714223210109大曹镇控制单元:漳卫新河YS3714223210110保店镇控制单元:漳卫新河YS3714223210113相衙镇控制单元:张伟新河YS37142232IOl15刘营伍乡控制单元:漳卫新河YS3714223210116柴胡店镇控制单元:宁津新河YS3714223210117杜集镇控制单元:李固土沟YS3714223210118长官镇控制单元:漳卫新河YS3714223210119大柳镇控制单元:宁北河YS3714222210120张大庄镇控制单元:漳卫新河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属于水环境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如下。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禁止建设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区和建制镇应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同时,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新区建设全部按照雨污分流实施,推进老城区旧有市政雨污管网的雨污分流城镇排水系统改造建设。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封盖导流、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重点行业项目。4)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根据德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要求确定总体目标及德州市土壤污染实际情况,近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到203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7%0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宁津县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保店镇优先保护单元、柴胡店镇优先保护单元、大曹镇优先保护单元、大柳镇优先保护单元、杜集镇优先保护单元、津城街道办事处优先保护单元、刘营伍乡优先保护单元、宁城街道办事处优先保护单元、时集镇优先保护单元、相衙镇优先保护单元、张大庄镇优先保护单元、长官镇优先保护单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宁津县洁宁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德州永胜能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宁津众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宁津县境内,未在上述管控区内,属于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具体要求如下。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5)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1)能源资源利用上线及重点管控区能源资源利用上线:德州市到2025年煤炭预控制目标为1723.78万吨、到2035年煤炭预控制目标为1408.45万吨、到2025年能耗预控制目标为0.5吨标准煤/万元、到2035年能耗预控制目标0.4吨标准煤/万元。重点管控分区:考虑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在人口密集、污染排放强度高的区域优先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作为重点管控区,其余作为一般管控区,其中宁津县禁燃区面积为14.39km2o管控要求:"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工业蒸汽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2)水资源利用上线及重点管控区水资源利用上线:坚持'四水四定'原则,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明确控制目标。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和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节水审查,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81左右。到203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11左右。地下水资源管控分区:严格按照省水利厅划分的德州市地下水超采区情况,对我市的超采区进行治理。德州市全市属于深层承压水禁采区,武城县、夏津县、乐陵市、宁津县部分地区同时属于浅层地下水限采区。管控要求:德州全市属于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实行地下水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加强超采地区地下水监测和治理,推动实现地下水水位回升。浅层地下水限采区:按照省水利厅划定的浅层超采区范围,编制超采区治理方案,按照年度计划进行超采区治理,逐步实现限采区内地下水采补平衡。深层地下水禁采区: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要求,现状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要结合替代水源建设逐步封停。逐步关停非生活用水和部分有水源替代条件的深层承压水开采井,2025年前全部关停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试行“退地减水”措施,适当减少用水员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生态树种。工业生产、城市绿化、生态景观等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用地下水。结合上述要求,本项目所用资源为水、电,不使用产生废气的燃料,新鲜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电由市政电网供应。项目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及管控要求。6)综合管控单元划分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中禁止开发建设活动,不位于敏感区,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的工业项目,满足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满足环境风险控制要求,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本工程涉及宁津县城及柴胡店镇、张大庄镇、大柳镇、保店镇、大曹镇、刘营伍乡、长官镇等乡镇的部分土地及地上物。项目的实施满足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要求。3、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版)符合性分析表L2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版)符合性分析条例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财政补贴、奖励扶持等措施,鼓励、支持退耕还林、河湖与湿地保护修复,积极开展国土绿化和水土保持,提高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本项目为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有利于提高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符合由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版)(环大气2017121号)的要求。4、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分析表1-3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项目情况符合性1本原则适用于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堤防建设、闸坝闸站建设、岸线治理、水系连通、蓄(滞)洪区建设、排涝治理等(引调水、防洪水库等水利枢纽工程除外).其他类似工程可参照执行。该项目属于此类项目范围符合2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相协调,满足相关规划环评要求。工程涉及岸线调整(治导线变化)、裁弯取直、围垦水面和占用河湖滩地等建设内容的,充分论证了方案环境可行性,最大程度保持了河湖自然形态,最大限度维护了河湖健康、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该项目不涉及岸线调整(治导线变化)、裁弯取直、围垦水面和占用河湖滩地等建设内容符合3工程选址选线、施工布置原则上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并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要求相协调。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工程建设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符合4项目实施改变水动力条件或水文过程且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工程优化调整、科学调度、实施区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措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次生环境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导排、防护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不涉及,本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区域水资源状况。符合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居民用水安全能够得到保障,相关区域不会出现显著的土壤潜育化、沼泽化、盐碱化等次生环境问题。5项目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涧游通道及“三场”等重要生境、物种多样性及资源量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下泄生态流量、恢复鱼类涧游通道、采用生态友好型护岸(坡、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造成原有珍稀濒危保护、区域特有或重要经济水生生物在相关河段消失,不会对相关河段水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项目不会造成原有珍稀濒危保护、区域特有或重要经济水生生物在相关河段消失,不会对相关河段水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6项目对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河湖生态缓冲带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及调度运行方案、生态修复等措施。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原位防护、移栽等措施。对陆生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救护、迁徙廊道构建、生境再造等措施。对景观产生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优化设计、景观塑造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湿地以及陆生动植物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与区域景观相协调,不会造成原有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在相关区域消失,不会对陆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符合7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具有环境合理性,对料场、弃土(渣)场等施工场地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措施。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施工期各类废(污)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提出了防治或处置措施。其中,涉水施工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取水口并可能对水质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污染物控制等措施;涉水施工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其重要生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避让、施工方案优化、控制施工噪声等措施;针对清淤、疏浚等产生的淤泥,提出了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置或综合利用方案。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施工期的不利环境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8项目移民安置的选址和建设方式具有环境合理性,提出了生态保护、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针对蓄滞洪区的环境污染、新增占地涉及污染场地等,提出了环境管理对策建议。不涉及符合9项目存在河湖水质污染、富营养化或外来物种入侵等环境风险的,提出了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建立必要的应急联动机制等要求。不涉及符合10改、扩建项目在全面梳理了与项目有关的现有工程环境问题基础上,提出了与项目相适应的“以新带老”措施。不涉及符合Il按相关导则及规定要求,制定了水环境、生态等环境监测计划,明确了监测网点、因子、频次等有关要求,提出了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及根据监测评估结果优化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根据需要和相关规定,提出了环境保护设计、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环境管理等要求。不涉及符合12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深入论证,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投资估算、时间节点、预期效果明确,确保科学有效、安全可行、绿色协调。已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明确了项目投资及预期效果符合5、项目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的崛划(鲁政发(2021)12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4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鲁政发(2021)12号)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坚决淘汰落后动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动“淘汰类''生产工艺和产品退出。精准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动能。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各市制定具体措施,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不属于8个重点行业;符合。着力提高工业园区绿色化水平。提高铸造、有色、化工、砖瓦、玻璃、耐火材料、陶瓷、制革、印染等行业的园区集聚水平,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本项目不属于污染型建设项目;符合。优化能源供给结构。积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进能源低碳化转型。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快推进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符合文件要求。加强河湖生态流量(水量、水位)管控。科学确定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组织制定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研究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的水质和水量管控要求。将中水和尾水做为生态流量和生态补水的重要水源,改善入重要河湖中水和尾水水质,确保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效果。2020年年底前,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基本确定、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重点河段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符合文件要求。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6、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L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情况表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时,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文件要求。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制定碳达峰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和余热利用,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燥。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进行替代。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符合文件要求。优化货物运输方式。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港联运,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水路或管道为主的格局。PM2.5和03未达标的城市,新、改、扩建项目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应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本项目不涉及货物运输;符合文件要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聚焦汇入南四湖、东平湖等重点湖库以及莱州湾、丁字湾、胶州湾等重点海湾的河流,开展涉氮涉磷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开展硫酸盐、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治理,2021年8月底前,梳理形成全省硫酸盐与叙化物浓度较高河流(河段)清单,提升汇水范围内涉硫涉氟工业企业特征污染物治理能力。南四湖流域以5条硫酸盐浓度和2条氟化物浓度较高的河流为重点,实施流域内造纸、化工、玻璃、煤矿等行业的涉硫涉氟工矿企业特征污染物治理。本项目为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改善当地地表水河道环境;符合文件要求。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依法严格执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将符合刍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尸格保护,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安全利用类耕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安全利用方案,按年度总结评估。;本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文件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要求。7、项目与德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德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德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供符合性分析表16与德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德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德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情况表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德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节水优先、坚持系统治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效益兼顾的基本原则。规划总任务为建设具有德州特色现代化水利体系,该体系分为七部分:构建城乡一体的供水保障体系、构建安全可靠的防洪减灾体系、构建幸福的水生态保护体系、构建高效的智慧水利体系、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水利平台、构建规范的行业管理体系、筑牢规划实施的保障基础。本项目为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符合文件要求。推动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要聚焦保障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增加水利有效供给,谋划提出一批基础性、战略性水利项目,构建完善“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德州现代水网,发挥水利建设投资在优化供给结构、畅通国内大循环方面的关键作用。其中,明确提升现有工程供水能力,建设一批重点水源工程,提高当地水和外调水调蓄能力;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聚焦区域发展全局,实施一批引调水工程;健全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度,合理配置、科学调度当地水、黄河水、长江水等各类水资源。本项目为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符合文件要求。夯实农村水利基础,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率先突破。全面完成德州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实现高效配水到田间,基本具备农业用水计量收费条件。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打造节水高效、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在推进数字水利建设的基础上,推动河湖水系连通,构建德州现代水网。本项目为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改善当地地表水河道环境;符合文件要求。德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加强河湖源头集水区、水源涵养重要区水源涵养功能维护,强化重要水源涵养区监督管理,建立水源涵养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保护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实施庆云县德惠新河-马颊河水源涵养与生态恢复等水源涵养工程。本项目为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改善当地地表水河道环境;符合文件要求。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合理调控闸坝,确保河流生态水量。积极争取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通过河湖清障、清淤疏浚、生态护坡、水源涵养、水系连通以及污染源控制等系统治理措施,恢复农村河湖生态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实施中心城区四河水系连通。本项目为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符合文件要求德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保障河湖生态用水。加快推进城区水系连通建设,盘活城区主要水系、实现全域水网互联互通,多途径实施补水,保障水系生态基流,改善中心城区水系水质。完善引调水配套设施,充分拦蓄雨洪资源,提高城区河道防洪及分洪能力保障中心城区防洪除涝安全°大力推动水库联通工程建设,推动黄河水、长江水等水资源联合调度互通互济,解决引黄供水的工农业矛盾、上下游矛盾,水库引水的水质污染、水量浪费和供水时间问题。本项目为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对宁津县骨干河道进行疏浚治理,改建新建维修沿线建筑物,进行监测预警平台及数字化李生水利建设,符合文件要求。8、项目与“三区三线”划定结果符合性2022年10月1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城镇空间是指以承载城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要素为主的功能空间;农业空间是指以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为主的功能空间:生态空间是指以提供生态系统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的功能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域、水域、海域等区域。永久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不能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耕地。城镇开发边界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和各类开发区等。拟建项目区位于宁津县境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选址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要求。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宁津县境内,本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1。一、项目背景水是生命之源、生存之本、生产之要和生态之基。流域作为自然界中水资源的空间载体,承载着人类各项经济社会活动,孕育出丰富多样的人类文明。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治理,多次视察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滇池、洱海、丹江口等重要湖泊水库,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我们持续做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项目组成及规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上升到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流域水环境明显改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青山、碧水等美好生态环境追求更加强烈,为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稳固基础。我国面向世界承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为发挥水环境综合治理优势,实现流域低碳发展提供了重要推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迎来重要机遇。宁南河、魏家干沟、白集干沟、宁南输水渠等宁津县11条骨干河道,由于长年运行,未进行系统治理,存在河道淤积、节制闸及生产桥等配套建筑物老化退化、河道岸坡坍塌、沿河管理道路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尽快实施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宁津县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快构建国家水网,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等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宁津县河道引排水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满足群众日常生产的迫切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中“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中的“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宁津县水利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津县境内。项目总投资311(X)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1、对宁南河、大田干沟、宁北河故道、张西干沟、小艾干沟、白集干沟、曹塘干沟、魏家干沟、路家干沟、魏家支沟、宁南输水渠、史殷干沟等12条河道进行清淤疏浚,长度共计136.64km。2、对小艾干沟、宁南输水渠宁南河以南段进行衬砌,衬砌长度共计11.05kmo3、新建沿河沥青砂管理道路30.47km。4、节制闸新建6座,除险加固8座;排涝泵站重建1座;生产桥重建21座,拆除废弃桥梁3座。5、建设覆盖蒋庄闸、蒙干闸、马场闸、魏家闸、魏庄闸、双碓闸以及东崔排涝泵站的水位及视频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管理、服务应用为一体的安全、高效、领先的信息化体系。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1。表2-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项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