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宝安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细则修订说明.docx

    • 资源ID:1165222       资源大小:19.83KB        全文页数:7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宝安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细则修订说明.docx

    附件2关于宝安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细则(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2013年,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宝安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细则(简称细则),有效期3年。细则实施以来,规范了保障金的使用范围、管理流程及执行标准等,为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有效提升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效益,2018年、2021年相继修订完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细则的通知(深宝规2021)2号)将于2024年12月7日期满,根据中央、省、市、区最新文件精神,我会于2023年11月启动了细则修订工作。二、修订依据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条例及规范性文件对旧细则进行修订: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粤府函(2021)375号)3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深残规(2022)3号)4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22)2号)5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的通知(深残规(2022)4号)6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残规2022)5号)7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深府办函2022)105号)8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精神康复者中途宿舍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残发(2022)65号)9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实施细则与服务流程的通知(深残发2022)42号)1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IL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市残疾人体育(2023-2025年)工作的通知三、修订过程2023年11月,我会在机关各部室广泛讨论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市、区最新文件精神,对旧细则进行全面修订,形成了宝安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细则(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各街道、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政数局、区财政局和区残联法律顾问意见,并就反馈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三、主要修订内容原细则共五章十九条62项条款,修订后包括总则、开支范围及标准、拨付及调整程序、监督检查、附则共五章二十条52项条款。其中,新增条款1项、调整9项,取消11项。此外,还对细则作了文字修改,对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经核算,新细则预算资金比旧细则年预算资金增加274.36万元。(一)根据上级文件及我区实际取消的条文1.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于2022年4月起施行,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同时被废止。根据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市对在岗残疾人在岗补贴及用人单位招用户籍残疾人奖励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因此,取消原第四条第(二)款关于“上岗就业残疾人补贴”的内容;取消原第(八)款关于“安排残疾人上岗模范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扶助补贴”的内容;取消原第(九)款关于“残疾人就业创业模范劳动保障扶助补贴”的内容。2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残联(2023)5号)精神,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残疾人就业岗位的开发作出了更具体有力的措施安排。因此,取消原第四条第(四)款关于“开发设置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岗位工作经费及工资福利支出”的内容。(二)根据上级文件新增的条文根据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区级同类政策逐渐过渡退出。因此,在“第五章附则”新增一条款,“第十九条已申请原细则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补贴的残疾人,按申请条件可继续享受原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明确原第四条第(二)款关于“上岗就业残疾人补贴”和第(八)款关于“安排残疾人上岗模范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扶助补贴”过渡退出期的处理办法。(三)根据上级文件调整的条文1.根据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对原第四条第(一)款关于“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残疾人的补贴和奖励、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第(三)款关于“残疾人网络创业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第(五)款关于“就业困难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第(六)款关于“购买盲人按摩服务的扶持经费”、第(十一)款关于“残疾人参加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劳动职业技能培训费核销支出、残疾人参加培训的综合补贴、奖励残疾人考取职业技能证书的支出、奖励残疾人中职业技能人才的支出“、第(十六)款关于“残疾人从事辅助性就业补贴”、第(十七)款关于“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等内容进行整合,修改为:“用于残疾人就业促进、创业帮扶、职业培训等就业扶助支出,补贴和奖励的标准和条件按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执行二2 .根据深圳市创建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求落实资金保障,用于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以及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支出。因此,对原第四条第(十九)款表述进行完善,修改为“用于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能力评估服务开展、职业指导、创业孵化、劳动维权、就业数据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残疾人就业服务支出”。3 .根据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深残规(2022)4号)中有规定疑似残疾儿童年龄。因此,对原第五条第(三)款表述进行规范,修改为“用于残疾人辅助器具的服务经费支出,标准按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二4 .根据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深残规(2022)5号)中对补贴内容、疑似残疾儿童年龄均有规定。因此,对原第五条第(七)款表述进行规范,修改为“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经费支出,标准按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工(四)参考市级相关文件调整或明确补贴标准的条文1.根据深圳市精神康复者中途宿舍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残发2022)65号),对原第五条第(一)款表述进行规范。明确市、区残联对中途宿舍服务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600元(市、区残联各承担1/2)。5 .市场上机动轮椅车存量少,现宝安已无法找到专业的机动轮椅车维修门店,所以残疾人无法提供正规的票据进行核销。结合宝安实际,拟参照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中央财政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复函(深残函(2020)343号)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做法,每年发放定额维修补贴,即IOoO元/台/年。因此,对原第五条第(四)款进行调整,修改为“用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维修补贴,补贴标准为100O元/台/年二6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队伍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深府办函2022)105号),参照宝安区志愿服务需求申请管理办法(深宝团联(2021)4号)补贴标准,对原第九条第(三)款表述进行规范。明确用于无障碍督导活动经费的标准为:给予参与无障碍督导活动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督导员误餐补贴标准为40元/人/餐,交通补贴标准为20元/人/天。7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深残联发20095号)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市残疾人体育(2023-2025年)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残疾人体育集训经费管理办法,对原第九条第(七)款第3点表述进行规范。明确给予代表我区参加体育比赛与集训的运动员、领队、教练员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运动员每人每天100元发放,教练员每人每天220元发放,非公职人员领队每人每天150元发放。(五)根据我区实际调整的条文1.我区构建了区、街道、社区三级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随着残疾人需求的不断提升,对工作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工作者培训至关重要。因此,对原第五条第(九)款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者培训的费用支出由区级范围扩大到区、街道两级,各街道可以根据本街道工作者的技能水平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培训经费标准不超过行政事业单位培训标准。2根据细则执行情况,施行有效期由“三年”调整为“五年”。特此说明。

    注意事项

    本文(宝安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细则修订说明.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