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集团公司动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docx
巨化集团公司管理标准Q/JHGS0203G001-2010巨化集团公司动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试行)20100420批准1j70701实施巨化集团公司颁发为了适应巨化动力系统的不断发展和调度关系的变化情况,结合巨化动力系统的实际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依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对原巨化集团公司动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2002版)进行修订编写本规程在修订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各二级单位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现经巨化集团公司生产部、热电厂、公用公司等相关单位专业电气技术人员的讨论审核,经巨化集团公司领导审定批准各单位、部门和巨宏热电厂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到巨化集团公司生产部。本规程从实施之日起,代替原巨化集团公司动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2002版).本规程附录具有与规程同等效力。本规程起草人:廖寅升邵龙王俊张辰刚宓伟本规程审核人:陈利民本规程审定人:周永清本规程批准人:王峰涛1 .适用范围一2 引用标准一3.总则4.系统调度管理一4.1动调管理基本要求一4.2动调管理具体任务4.3动调范围划分原则一.4.4调度管理制度4.5热电厂调度管理5.系统运行方式的编制和管理一6.设备检修管理一7.新建、扩建设备投入运行管理8.系统运行管理一8.1负荷管理一8.2电压管理8.3低频减载装置管理一8.4系统稳定管理一8.5网损管理一10.9,黑启动方案的编制原则-倒闸操作制度一系统事故处理12.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管理13.系统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一13.1 调度自动化管理准则13.2 调度自动化管理职责13.3 调度自动化系统建设13.4 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13.5 5调度自动化系统缺陷管理13.6调度自动化信息管理13.7通道频率及远动通道管理一附录:A动调运行管理制度B巨化电网调度术语C巨化电网操作术j语D调度自动化运行管理册住E动调操作任务的形及其内容一F调度设备范围划分明细表-G发电机、变压器型号及容量一H系统主要输电线路限额表1热电厂、总变、园区变运行方式简图一巨化集团公司动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标准)规定巨化集团公司动力系统运行、操作、事故处理及有关调度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本规程(标准)适用于巨化集团公司动力系统内所有发、供、用电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研究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iqqr一yyb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一一1993动力系统调度管理规定电力部一198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试行)-2005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2005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587-96电网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DL516-93关于加强电力系统管理的若干规定能源部-1998浙江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浙江省电力公司一2003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7295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电力部一200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05总则3.1电力系统是电力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系统。电力系统是包括发电、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设施等各个环节(一次设备)以及为保证上述设施安全、经济运行所需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计量装置、电力通讯设施和电力调度自动化等设施(二次设备)所组成的整体。通常把发电和用电之间属于输送和分配的中间环节称为电力网,简称电网。3.2巨化动力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包括巨化集团公司本埠范围内所有发电机组、变(配)电所、电力线路和用户。由于电力生产与消费具有同时性、瞬时性等特点,因此,动力系统必须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以保证动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3.3巨化动力系统调度系统包括并网运行的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和各个单位的集控站、变电所、配电室等运行值班单位。巨化集团公司动力调度(简称动调)是巨化动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机构。3.4各级调度系统在动力系统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系统内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和各个单位的集控站、变电所、配电室的运行单位必须服从巨化动调的调度管理3.5本规程是保证系统运行、操作、事故处理和调度管理的基本规程系统内各发、供、用电单位和在此工作的施工单位有关领导、专业技术人员(运行、检修、生计、用电、继电保护、远动自动化等)和电气值班人员均应熟悉并执行本规程。各相关单位颁发的电气规章制度等,凡与本规程有抵触者,均应依据本规程予以修订。3.6在执行本规程中,若发现有与动调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巨化集团公司生产部,由生产部协调解决。3.7本规程由巨化集团公司生产部负责修订、解释。4系统调度管理4.1 动调管理基本要求4.1.1 动调管理的职责是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系统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按“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实现下列基本要求:1)充分发挥系统内发、供电设备能力,最大限度满足化工生产负荷和用户的用电需要;2)保持整个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连续供电,保证供电的可靠性;3)使系统内各处的供电质量(频率、电压和波形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4)合理调整系统运行方式,最大限度减少电能损耗,实现系统经济运行。5)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有关合同或者协议,维护系统内各方的合法权益。4 .2动调管理具体任务5 .2.1编制和执行本系统的运行方式;4.2. 2对动调管辖和许可范围内的设备进行运行管理和操作管理;4.2.3负责受理动调管辖和许可设备紧急检修的停复役申请,安排接线方式和拟订操作程序;4.2.4指挥系统的频率调整(与大系统解列运行时)、电压调整和无功调整;4.2.5执行上级调度(省调、地调)限电、拉电命令,以保证系统频率在规定值运行;4.2.6编制动调管辖和许可范围内输变电设备的输送限额及电力分配计划,监视并控制各用户按计划用电;4.2.7指挥系统的事故处理,参加系统事故分析,参与制订和执行提高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有关措施;4.2.8负责动调管辖和许可范围内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远动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管理,并对各厂非动调管辖的上述设备和装置的配置及运行进行技术指导;4.2.9对系统的远景发展规划和目标(包括继电保护、通讯和远动自动化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参与规划编订工作;参与编制动调管辖和许可范围内新建、改建设备启动方案,指挥新设备投入运行的操作;执行本系统电气事故紧急预案、N-I方案、事故紧急拉路顺序和低周减载等方案;收集整理系统运行资料,总结经验,研究制订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措施,提高调度运行和技术管理水平。4.3动调范围划分原则4.3.1 为使动调能有效地指挥系统的运行和操作,保障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系统内所有发、供、用电的主要设备均应列入动调管辖和许可范围。4.3.2 属省调调度设备巨化热电厂#4、#5、#7、#8发电机组,D'#7、#8锅#6、6、炉,2) 巨宏热电厂#9发电机组,#9锅炉。4.3.3属省调许可设备:1 )总变电所化衢1761线、衢1762线、衢总1765巨宏1797线、线和宏色1798线;2 )总变电所11O千伏母线差动保护;3)巨宏热电厂巨宏1797线和宏巨1798线。4.3.4属衢州地调调度设备:1 )总变电所化衙1761线、衙化1762线和衢总1765线;2)总变电所化衢1761线、衢化1762线和衢总1765线线路高频方向保护、距离保护、零序保护和重合闸保护。4. 3.5属衢州地调许可设备:1)总变电所化衢1761线、衢化1762线和衢总1765线母线闸刀;2)总变电所110千伏旁路开关代化衢1761线、衢化1762线和衢总1765线开关运行。5. 3.6属动调调度设备:1 )巨化热电厂35千伏母线和35千伏所有出线;2)巨宏热电厂11。千伏母线;3)总变电所110千伏母线、110千伏旁路母线、总园1728、园总1729线,35千伏、6千伏母线及其进出线,各主变压器和消弧线圈;4)园区变电所110千伏母线、总园1728、园总1729线,35千伏、6千伏母线及其进出线,各主变压器和消弧线圈;5)各单位35千伏变电所母线、线路及主变压器;6)各单位6千伏配电室母线和6千伏主要进出线;7)各单位35千伏、6千伏事故保安用联络线;8)外线6千伏架空线路杆上开关、跌落熔丝及变压器;9)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和总变电所低频减载装置、低频解列装置;10) 硫酸厂#1、#2余热发电机。4.3.7属动调许可设备:1 )巨化热电厂6千伏厂用电的并列;2)巨宏热电厂6千伏厂用电的并列;3)各单位35千伏变电所的6千伏线路和母分不属于动调调度但其操作直接改变系统运行方式的;4)各单位低压配电室380伏母分不同系统的并列。4.3. 8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管理与一次设备的划分相同(有特殊说明者除外)。4.3.9热电厂、各变配电所故障录波器、无功电压综控装置(VQC装置)、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属各变配电所调度。热电厂、各变配电所内的通信、调度自动化设备属各变配电所调度。4.3.11属省调、衢州地调调度和许可的设备均通过巨化动调下达指令执行。4.3.12虽未列入动调调度和许可的设备,但其操作对系统有较大影响的,须经动调同意,才能进行操作。如大型电动机(包括合成氨高压机、二氧化碳压缩机、巨圣冰机等)、电石炉、炼钢炉、整流变等的开停。省调、地调和动调管辖和许可设备的范围划分详见附录F。4.4调度管理制度4.4.1省调与动调、地调与动调在电网调度业务上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受上级调度的指挥,下级调度机构应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4.4.2系统的调度管理原则是“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凡接入系统运行的各发电机组(包括余热发电机的统一调到动调值班员的许作。度管理。严肃调度纪律,利实施。4.4.6动调值班员发布调度指令,4.4.3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及时向动调值班员如实汇报执行情正确时,发并(接)入系统运行时,必须事先签订应及时提出报告,由动调撤消;当动调值班调度协议,完成有关各项技术安全稳定要求员重复其指令时)、各变(配)电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备并网条件者方可并所,均应服从动调服从调度指挥,网,以免影响确保调度管理的顺电机组和各单位变(配)4.4.4动调值班员在当值期间,电所要求向生产部主管部门提出并网申请,是热电厂值长、电气值班长、各变(调度措施(如运行方式要求,满足系统动装置、指令,并对调度指令的正确性通讯和自动化设备等),具系统4.4.5凡属动调管辖范围内设备,的安全、优质和经济运行。系统运行、操作位不得擅自进行操作或改变其运行除外,但的指挥者,直接对配)电所运行班长及值班应及时向动调值班员报告有关单位必须得人员发布负责。未经动调值班员的指令,各有关单方式(对人身及设备安全有威胁者);凡属动 调许可范围内的设备,各可后,才能进行 改变运行状态的操受令人必须迅速、正确地执行,并况;如 受令人认为所接受的指令不值班员决定该 调度指令是否执行或,受令人必须迅速执 行;当执行此项指令将直接危及 人身、设备或系并同时将拒绝执行 的理由报告动调度负责人正式上岗值班,并书面通知有关单动调值班员分正值、副值、见领导、监护下 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调度指令,但能受理一 般调度业务动调值班员应重视技术管理工 作现场熟悉系统设备和运行情况,开断提 高调度业务的管理水平,以适统安全时,受 令人有权拒绝执行,值班员和本单位的直接领导人。规程,也不得干预动调值班员发布一切有关调度业务的指示,必须经 动调值班员。动调值班员在当值内4.4.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和执行调度指令;上级领导发布的调度度指令、破坏调度纪律的行为时,负责人(或运行科长)传达给有权拒绝各种该指令的领导人负责。决不允许无非法干预。律,虚报和隐瞒事实真相的现象发4.4.8当发生不执行或拖延执行应立即组织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调一切后果均由受令者和允许不执行故拒绝执行调度指令,破坏调度纪生。如一经发)时,动调值班员与现场值班员在现,集团公司生产部果报生产部主管领导严汇报时必须按调度联系制度,必须肃处理。巨化电网操作术语,互报单位、姓监护、4.4.9在倒闸操作(包括事故处记录等制度。理进行有关调度指令的发布、接受、使用情况时,巨化热电厂、巨宏热普通话、巨化电网调度术语和名,严格电厂、报告动调值班员,动调值班员应执行发令、复诵、录音、当动调及关领导汇报。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发生异常各变(配)电所真、慎重仔细地工作,自觉遵守调音管理的值班人员应立即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记制度。录并向有动调值班员在值班期间,应严肃认、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的人员度岗位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录动调值班担任。调度专业培训,通过运行部门主员应由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动调值班员在上持审查合格,生产部领导批准后方可位。岗之前,必须经过进行的考核、考试,经调习值班员三级,副值值班员在正值O见习值班员不能发布和接受任何工作。,加强调度岗位培训,定期组织下展与兄弟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不应系统日益发展的需要。4.5热电厂调度管理4.5.1巨化动力系统内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调度管理的任务是:在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热电厂的综合经济效益以及在系统中调频、调峰和事故备用等作用。4.5.2并入系统的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发电机组(包括硫酸厂余热发电机组)必须遵守以下规则:1)服从动力调度的统一调度。在不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准确地执行动调值班员发布的一切调度指令。2)应严格按照省调发布的日有功、无功曲线运行。应按照峰期多发满发,谷期少发的原则进行。3)必须按规定要求向动调上报各种运行数据、发电计划和检修计划。4)必须严格执行原电力部和省、市电力部门的各项技术安全规定,熟悉本规程,接受电力部门的技术业务指导。4.5.3动调值班员根据系统情况有权调整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的机组开停和发电机出力,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5系统运行方式的编制和管理5.1为了充分发挥系统内发、供电设备能力,满足生产负荷用电需要,保证电能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生产计划、设备检修计划、新设备投产计划等,结合系统电网技术要求,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和日运行方式及其它特殊运行方式,以保证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5.2系统正常运行方式的编制要求:5.2.1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及特殊用电和重要用户的可靠供电;5.2.2满足继电保护的技术要求,当系统发生故障时能迅速隔离故障,限制事故扩大;5.2.3满足系统的短路容量不超过设备允许值,变压器、线路等的载流量不超过额定限额;5.2.4尽量使系统各处供电质量符合规定标准;5.2.5在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下,力求达到系统的最大经济性。5.3设备检修要改变运行方式时应编制设备检修运行方式。计划检修运行方式、特殊运行方式、新建或改建设备投入运行的运行方式,需经生产部运方专职人员批准。涉及到衢州地调电网有关运行方式还应经衢州地调同意。5.4根据系统情况编制雷季运行方式。因特殊原因变更系统接线而不能满足防雷要求者,应及时通知生产部,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5.5在节假日,系统接线方式有重大变化时,应编制节日运行方式。节日运行方式的内容包括:主要设备停役计划和电气接线的变动情况,有功、无功功率平衡计划,有关特殊潮流的说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调整等。为编制节日运行方式,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和各变(配)电所应把设备检修计划上报集团公司生产部。5 .6系统日运行方式应包括以下内容:6 .6.1已批准的设备检修停、复役申请单,并注明注意事项及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方式,以及薄弱环节的反事故措施;7 .6.2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有功出力曲线,机炉运行、检修开停机时间;8 .6.3在日运行方式执行过程中,动调值班员有权根据系统需要修改和调整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计划出力曲线和设备检修停役计划。5.7系统年度运行方式的编制和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9 .7.1上一年度系统运行情况的总结;9.2.2 巨化公司月最大负荷和用电量预计;9.2.3 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分月有功、无功可调出力和发电量预计;9.2.4 系统内主要发、供、用电设备大、小修计划表;9.2.5 巨化公司有功出力、电量平衡计划;5.7.6系统无功功率平衡,电压水平分析及改进意见;5.7.7 新设备投产计划及系统电气接线方式的变化;5.7.8 系统年度最高负荷、典型低谷负荷、正常腰荷和重大设备检修方式下的接线方式及潮流、电压分布图;5.7.9 系统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系统设备和线路的最大允许负荷限额;系统稳定运行规定及安全稳定措施;系统低频率自动减负荷及低频解列装置方案;系统短路容置表;系统事故拉电序位表;系统黑启动方案的实施细则。上述的某些项目,可以单项专题报告的形式提出。5.8改变正常运行方式的若干规定:5.8.1因改建、扩建工程的过渡要求,需较长时间局部改变正常运行方式时,应提交运方专职人员审核,经生产部有关领导批准;5.8.2动调值班员遇到特殊情况要临时改变运行方式时,应充分考虑到系统负荷潮流的变化、继电保护的配置和有关运行规定,拟定临时运行方式。但事后应汇报运方专职人员和生产部主管领导;5.9为了掌握系统潮流和电压情况,规定每月15日2:00、9:00进行一次系统典型负荷实测,运方专职人员应将负荷实测寄送省调。6设备检修管理6.1为实现系统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应进一步加强电气设备的检修管理,加强各单位、各工种及一、二次设备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提倡综合检修。同时,要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减少重复检修、重复操作,增强运行操作的安全性,提高供电的可靠性。6.2设备检修分计划检修和临时检修。计划检修指设备的定期检修、维修、试验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定期维护、试验等。临时检修指非计划性检修,如因设备缺陷或其它原因(包括设备故障)而造成的停役检修等。6.3计划检修分年度、季度、月度和节日检修四种。6.4各单位电气设备检修计划,按月度编制,于上月初十日前报生产部批准。属省调、衢州地调调度设备,应于上月十日前报生产部汇总上报。6.5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机炉设备年度检修计划,于年末前三个月;季度检修计划于季末前二十五天;月度检修计划于月前十天报送生产部。除临修外,应按批准的计划执行。6.6 电气设备停役检修或试验,虽有申请并经批准,但在停役(试验)前仍须得到动调值班员的命令或许可。6.7 一般设备的计划检修(试验),应在工作开始前二个工作日向运方专职提出申请,由动调值班员在工作前一天17:00以前通知申请单位。6.8一般设备的计划检修(试验),影响各级用户停电时,应在工作开始前二个工作日的12:00以前向运方专职提出申请,运方专职根据生产情况,安排批复申请,并由动调通知生产调度、有关单位及用户停电。6.9已经批准停役检修的设备,由于某种原因检修工作不能按计划开工时,应在停电前三小时通知动调值班员,更改停役时间。设备检修提前结束,应及时向动调报告复役。设备检修不能如期完工时,应在原计划工期未过半前(对当日开工,计划当日完工又不能按期复役的检修设备,应在计划复役时间前三小时)向动调值班员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和时间。重大方式的推迟或延期需经生产部领导的批准。6.10基建单位因施工需要,要求运行设备停役时,应由设备所属的生产单位负责人提前二个工作日向生产部运方专职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生产部主管领导批准。6.11输变电设备的带电作业,不改变系统正常接线,无须预先提出申请,但在带电作业时,对系统有特殊要求者,应于每次开始工作前征得动调值班员的同意后才能进行。带电作业结束后应立即向调度汇报。凡需改变系统正常运行方式及系统继电保护方式的一切带电作业,均需办理检修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才能工作。6.12绝对禁止未经申请和动调值班员许可在备用设备上进行工作。6.13属省调、衢州地调调度的设备计划检修(试验),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运方专职申请,由生产部运方专职人员向省调(或地调)提出申请,省调(或地调)在设备检修前三天14:00以前批复申请单位。6.14属省调、衢州地调调度的设备需临时检修(试验),应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向运方专职申请,由生产部运方专职人员向省调(或地调)提出申请。6.15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机炉的附属设备检修,将影响发电出力,应在检修前向动调值班员提出申请,由动调值班员向省调进行申请,并说明影响发电出力的额度以及附属设备检修时间。6.16临时检修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考核、统计。如必须进行临时检修时,动调应根据设备情况积极予以安排,但检修单位应根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尽力减少临修的次数。6.17在运行中发现设备紧急缺陷,需要停役处理,但由于不能按规定时间办理申请手续时,可随时向动调值班员提出申请,动调值班员有权批准下列对系统运行方式无明显影响的临时检修:6. 17.1当班内完工的设备检修;6.17. 2收到次日调度计划后,次日可以完工的设备检修;6.18. 3与已批准的计划检修相配合的检修工作(但不能超出计划检修设备的停役时间)。6.19. “对系统运行方式无明显影响”主要是指:6. 18.1不破坏动调管辖范围内的系统正常电气接线方式(如:不改变母线的运行方式,系统的环网运行方式及中性点接地方式等);6.18. 2不降低系统的电能质量;6.19. 3不破坏系统的稳定性和超出运行限额;6.20. 4不影响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配合。6.19运行设备故障跳闸或被迫停止运行须立即前往处理的,可以不向动调办理申请手续,但必须经动调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进行。6. 20设备停役申请的具体规定:凡属动调管辖(包括许可)的一切设备,如需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进行检修时均须提前向运方专职提出申请。6.1.1 1各厂的发、供、用电设备用电话申请,基建施工单位要求有关设备停役的用书面申请;6.1.2 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和其他各单位变(配)电所由统一部门电气专业负责人申请;6.1.3 停役申请一般包括:停役日期、时间、工作内容、停电范围和设备状态说明,工作负责人等。书面申请应有工作地点简图和单位主管审核签名;6.20.4若设备检修需根据气候条件而定,应在停役申请单上提出,并在停役申请单上说明是否雨天取消,顺延日期等要求;6.2O.5变电设备与线路的停役申请书应分别填写,不得合用一张申请书;6.20.6不同电压等级的设备检修,不得合用一张申请书(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可以使用一张申请书)。6.20.7事故后的抢修工作,可以不办书面申请手续,但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履行事故抢修单程序。6.21直流电源工作或继电保护试验以及其它二次的工作,需影响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正常运行,应办理申请手续。6.22设备停役申请书执行流程图:6.23设备停役申请一经批准,由动调值班员通知申请负责人。涉及到生产或用户停电的由动调通知生产调度和用户。6.24检修时间的计算:6.24.1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和其他单位变电所设备检修时间以设备从系统断开(拉开开关)或许可退出备用时开始到设备重新投入系统运行(合上开关)或转入备用时止,设备断开和投入运行所进行的一切操作时间,均统计为检修时间间6.24.2电力线路检修时间,以线路改为检修状态许可开始工作时起,到动调值班员接到汇报线路工作结束,现场接地线拆除,检修人员撤离,可以送电的报告止;6.24.3设备停役检修需对用户停电者,则应在申请中说明对用户停电的时间。6.25动调值班员在许可电气设备开始检修和恢复送电时,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约时”停送电、“约时”装、拆接地线和“约时”开始或结束检修工作(包括带电作业)。6.26动调值班员在许可线路(包括电缆)工作时,应当面向工作负责人讲明许可的线路名称、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工作内容、预定结束时间以及许可工作时间,线路工作负责人必须核实上述内容并在工作票上签名。“许可工作时间”作为现场工作开始的依据。6.27属不同单位运行维护的同杆架设双回线或交叉跨越线路,当其中某一单位进行本管辖线路工作时,需停役另一回线或交叉跨越线路,工作单位需与有关单位联系申请线路停役。现场应分别由各自管辖线路的工作负责人负责安全措施。动调值班员分别许可相应线路的工作负责人。6. 28线路检修结束恢复送电时,动调值班员必须接到线路工作负责人当面或电话汇报,主要内容:线路所做工作内容是否全部结束;设备有无变化及主要缺陷;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现场;现场工作地点自挂的接地线是否全部拆除;相位有无变动;线路可否送电和汇报时间。线路可先进行复役操作,最后终结线路检修工作票。“汇报时间”作为现场工作结束的依据。7. 29节日期间一般不安排临时检修。若急需临时检修,需经生产部主管领导批准,事故处理除外。7新建、扩建设备投入运行管理7.1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新建、扩建电气设备加入系统运行前各有关单位能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设备安全顺利地投入运行。7.2 属省调或地调管辖的新并(接)入巨化电网的发电机组和变电所,必须于接入电网前按本规程确定的调度原则与有关省调或衢州地调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制订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细则,未完成上述手续不允许并网运行。8. 3涉及省调管辖的新建、扩建工程,在审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通知省调派人员参加,以保证今后系统运行的安全性。设计项目的有关资料应由建设单位于审查前提供给省调。9. 4为使涉及衢州地调和省调管辖的新建、扩建工程(包括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和其他各单位变电所、输电线路)顺利地投入系统运行,工程建设单位在批准开工前应与省调签定新设备投产调度管理协议。建设单位按协议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及设备参数,由省调度部门完成接入系统运行方式计算、保护整定,安排通讯自动化接入方式,编制新设备投产启动操作方案。10. 涉及动调管辖的新建、扩建工程在审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通知公司生产部派人参加,进行入网合理性审查,以保证巨化系统网架合理性和运行安全可靠性,设计项目的有关资料应由建设单位于审查前提供。7.6新建、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要求时间向动调提供下列资料:7.6.1主要设备规范、参数(必须经实测的参数,先报设计值,实测后再报实测值);7.6.2电气一次接线和平面布置竣工图(包括线路交叉跨越、同杆架设和电缆走向等);7.6.3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配置图;7.6.4远动、通讯原理接线图等;7.6.5启动投产日期的建议和启动时的各种试验方案;7.6.6批准的运行人员名单,工作负责人名单;7.6.7通讯联系方式一般不少于二个通道(动调直拨电话和外线电话)和远动设备;7.6.8新设备有关技术资料,现场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7. 7动调调度或许可的新建、扩建工程在加入系统运行前各单位应向生产部提交新设备加入系统运行申请书。7.8生产部在新设备启动前批复新设备投入运行的申请,并附以下内容:7.8.1新设备的正式命名、编号(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提前命名);7. 8.2调度关系划分;7.8. 3新设备投入运行的调度操作启动方案;7. 8.4确证主变分接头(包括消弧线圈分接头)位置;7.8. 5新设备投入运行后的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7.8.6对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有关方面的意见;7. 8.7有关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运行操作注意事项。7.9凡属省调、衢州地调管辖的设备均由省调、衢州地调统一命名、编号。由动调管辖的设备由动调统一命名、编号。由各单位自己管辖的设备由各单位统一命名、编号。7.10新设备投入运行前,应由公司生产部派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并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7.10.1设备验收工作结束,质量符合规定;7.10.2参数测试完毕;7.10.3生产准备工作就绪;7. 10.4现场新设备已命名,调度关系明确,标志明显;7.10. 5已按投产要求完成系统继电保护配置及整定值调整;7.10.6调度通讯、自动化设备良好,电话畅通;7.10.7运行人员名单已上报动调。7.11新设备投入系统运行前,有关调度应做好下列工作:7.11.1 修改调度模拟盘7.11.2修改条统一次接线图,7.11 .3修改次回路图和继电保护配置图;7.12 1.4修改参数资料,7115建和修改设备专档,7.11.6修改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和运行规7 .12新设备投入运行前,动调人员应熟悉现场最备、熟悉现场运行规程和运行方式,并进行事故预想。8系统运行管理8 .1负荷管理8.1.1为保障系统的安全、优质和事故情况下的稳定运行,防止事故扩大,减少系统损失,凡系统内的一切用户均应服从动力调度的统一管理。8.1.2动调管辖范围内的各用户应严格按照动调所发布的调度计划、用电指标和负荷曲线以及输变电设备的载荷容量进行负荷管理。8.1.3动调负责下达本系统内各用户的日有功负荷曲线,执行省调的拉、限电命令。8.1.4系统事故时的拉电原则:2)事故拉电序位表是作为事故处理的紧急措施,在系统超计划用电、限电时不得启用;单位线路名称负荷(MW电石厂35kV电石一线#2电石炉20.O35kV电石二线#1电石炉18.0合成氨6kV高压机(二台7.0电化厂离子膜24.0注:在巨化电网发生事故后,采用事故拉电序位表进行拉电后,电网仍然处于超负荷运行,为防止巨化电网瓦解,由动调值班员立即下令其它线路或装置进行限负荷。3)事故拉电是调度在系统事故时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系统损失所采取的特殊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8.1.5各用户如根据发展建设规划预计将有新增负荷加入系统的,应在该负荷加入系统前向集团公司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请。8.2电压管理8.2.1为了保证系统各级电压质量,便于各运行值班员进行监视、调控和管理,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总变电所和园区变电所确定为系统电压控制点和电压监视点。电压监视点的设置应能较全面地反映系统实际运行电压水平,并随系统扩展变更而及时调整。8.2.2动调值班员根据电压控制、监视点的各点实际电压、有功及无功平衡等,及时调节发电机出力,特别注意在低谷负荷时变电所不应向系统倒送无功。8.2.3为满足系统各级电压质量要求和无功功率合理分布,确保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系统各级运行电压的调整和监视由动调和各级运行值班员分工负责。8.2.4动调对所属调度范围内的各级系统电压实行统一管理,内容包括:D确定系统无功功率的分布,及时调节发电机无功出力;2)确定动调管辖范围内主变无载调压分接头的运行位置;3)确定动调管辖范围内主变有载调压分接头的运行位置;4)确定动调管辖范围内无功补偿装置的运行方式;5)分析系统运行中无功电压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8.2.5运行值班员应认真监视母线电压,按电压规定值及时调整,保证母线电压符合电压规定值要求,当变电所经调压后运行电压仍超过规定范围时,应及时报告动调值班员。8.2.6主变分接头的管理1)总变电所110千伏主变有载调压分接头调整由动调管辖;2)园区变电所110千伏主变有载调压分接头调整由动调管辖;3)热电厂35千伏启备变有载调压分接头调整由动调许可;4)35千伏离子膜高配、35千伏离子膜二配、35千伏PVC变、35千伏合成变、35千伏氟化变、35千伏制氧变、35千伏建化变、35千伏甲醇变和35千伏锦纶变主变有载调压分接头调整由动调许可。8.2. 7系统电压的异常处理:1)当系统电压高于监视点电压允许偏差范围上限时,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运行值班员应立即自行降低发电机的无功出力,同时汇报动调值班员。必要时动调值班员可以采取调整系统潮流、改变运行接线、调整主变分接头等,直至供电电压恢复到允许偏差范围以内;2)当系统监视点电压低于最低允许运行电压值时,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值班人员应尽快增加发电机的无功,使母线电压恢复至最低允许运行电压以上,并汇报动调值班员。当发电机已带满无功,而母线电压仍低于最低允许运行电压时,应立即报告动调值班员处理;动调值班员为尽快使监视点电压恢复至最低允许电压以上,可采取降低发电机有功、增加无功出力以及限制部分生产负荷等方法;8.3低频减载装置管理8.3.1 在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时,为防止系统各部分功率缺额扩大,引起系统瓦解,保证对重要用户的连续供电,系统内必须装设足够数量的低频减载自动装置。根据省调颁发的低频减载方案所提出的要求,结合巨化动力系统的具体情况负责编制本系统的低频减载方案,经集团公司电气副总工程师批准,并报省调审核备案后执行。8.3.2当系统和衢州电网解列时,动调值班员应配合地调做好调频及负荷控制工作。8.3.2 3.3在编制系统低频减载方案时,应根据部颁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要求及省调要求安排各轮次减负荷容量。8.3.4 动调应建立低频减载装置运行台帐。运方专职人员每月1505:OO及10:00应按低频减载装置所控制的实际负荷数值进行统计并于当月20日前书面报省调。8.3.5低频减载装置,各有关单位不得擅自停用,如需校验、维护或更改定值而临时停用时,必须得到动调值班员的发令后方可进行。8.3.6系统发生事故后,巨化热电厂和其他各单位变电所低频减载装置应动而未动者,应报告动调值班员,并通知检修单位查找原因,及时处理。8.4系统稳定管理8.4. 1巨化电网110千伏系统稳定由省调归口管理。省调的任务是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要求,对巨化WO千伏电网的稳定性进行全面分析、计算,并编制管辖范围内正常运行、检修运行方式下的稳定运行限额表,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稳定措施,包括新建项目安全自动化的配置和实施。8.5. 4.2为确保110千伏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省调可对110千伏系统输送限额、运行方式、继电保护、稳定措施等提出要求,巨化动调应遵照实施。8.6. 3巨化动调负责35千伏及以下电网的稳定管理,对电网进行稳定计算,分析电网存在的问题,提出并落实提高电网稳定运行的具体措施,在计算中加以校核,并对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等提出要求。8.4.4动调值班员和巨化热电厂、巨宏热电厂、总变电所运行值班人线路限员,应根据本规程中系统主要输电流,联络额表运行限额监视联络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