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植根中华文化彰显民族智慧传承传统美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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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植根中华文化彰显民族智慈传承传统美德2020年5月28日,举世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颁行。中国人民从此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构筑了全面依法治国支柱、奠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权基础,将有效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我国民法典颁布以来,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汲取了中华民族五千多年优秀法律文化,是民法典的一个鲜明特色,也决定了民法典具有深厚文化底蕴。有人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中只有刑法,没有民法。这种看法失之偏颇。实际上,只要存在财产流转和商品交换,相应的民事法律规范就不可或缺。只是在不同社会,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发挥作用的方式各不相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古代主张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治国先治吏,为政以德、正己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化,等等,这些都能给人们以重要启示J中华法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礼法合治,礼的许多内容被用来调整社会交往中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比如婚姻继承等,都有相应礼制。我国历代制订的律、令、例等形式多样的成文法中也包含为数不少的民事法律规范,涉及婚姻、家庭、继承、土地、契约等许多事项。此外,还有众多调整田宅细故的乡规民约、民间习惯等。不难发现,我国古代民事法律不仅存在,而且内容丰富,为民法典编纂提供了丰厚滋养。在民法典编纂中,我们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民法典的深厚文化底蕴,还体现在对中华文化精神的弘扬上。我们党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看待中华民族历史,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研究阐释中华文明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精神特质和发展形态,阐明中国道路的深厚文化底蕴”。中华文明的这些精神特质也为民法典所继承和发扬,使民法典更加彰显出鲜明中国特色。讲仁爱是儒家的重要主张。孟子讲“仁者爱人:仁爱意味着推己及人,底线要求是尊重他人权利,更高要求是扶危救困、见义勇为。民法典鼓励见义勇为,免除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而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这样有助于避免人们因各种顾虑放弃救助。这可以说是仁爱思想的鲜明体现。重民本是中国古代的优良传统。“敬天保民”“民惟邦本”等说法都体现着民本思想。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注重保障民生,回应人民关切,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重要法治保障。例如,制定人格权编,保障生命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各项人格权利。又如,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守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管子云:“诚信者,天下之结也J言出必行、一诺千金的诚信精神历来为人所称颂。财产交换、商品流转等民事活动尤其强调诚信为本,不能见利忘义。民法典将诚信原则作为基本原则,要求民事活动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许多具体规定也从诚信原则出发来解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进而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崇正义体现着对公平公正的追求。说文解字解释“法”的繁体字“源”: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表示法律应公平如水,除恶扬善,体现出对公正的追求。民法典既赋予民事主体丰富的民事权利,又要求侵害民事权利者承担民事责任,还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尚和合强调社会状态和谐。中华文化推崇“君子和而不同”的和谐秩序。民法典致力于促进社会和谐。例如,在相邻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有助于厘清邻里之间的权利义务,促进人们和谐共处。民法典还将绿色原则作为基本原则,要求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并在分编中作详细规定,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又如,民法典有“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的规定,把传统家庭和睦观念融入当代民法制度中。求大同在社会关系上体现出对老幼的帮扶。“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大同理想的重要内涵。民法典通过非营利法人、赠与合同等规则设计,为济弱扶困的善举提供法律支持和规则依据,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更好帮扶困难群体。民法典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理念,同时也有力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Ol民法典凝聚了中华法律文化精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由此可见,民法典不仅从广博的世界法治文明中来,更是从伟大的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中来,从波澜壮阔的新中国法治实践中来,是一部凝聚并闪耀着中国人首创精神与中华民族集体智慧的伟大法典。民法典高度重视“习惯”“公序良俗”的作用。相较于制定法,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习惯更贴近人们生活与心理,对人们影响更大,也能更好地被接受与适用。习惯也是社会发展的纽带,将现今与过去的历史传统紧密关联。民法典将习惯规定为民法的法源(第10条),还在其他17个条文中规定“习惯”或“交易习惯”,充分体现了开放包容的立法态度和对民众生活习俗的尊重。善风良俗是国家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一般道德,它大量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民法典将公序良俗确立为民法基本原则(第8条),反映了人们美好的道德愿望,有利于规范指导人们的日常生活。民法典汲取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本主义”思想。中华传统文化中蕴含着浓厚的人本主义思想,“天地之性人为贵”所倡导的人的价值和尊严,与现代法治精神相契合。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将保护民事权利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法典的宏观结构、中观制度、微观规则为舞台,建构出一套科学完备、气势恢宏的民事权利体系,切实回应人民的法治需求。中国古代矜恤老幼妇残,体现了扶助社会困难群体的文化传统。民法典特别注重对弱者利益的保护。如第658条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性质的赠与合同,第666条为保障陷于穷困的赠与人而允许其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第810条不仅延续合同法规定的公共承运人强制缔约义务,而且确立了受要约人强制缔约义务的一般条款(第494条第三款),以维护更多要约人利益等。民法典汲取了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崇德尊法”思想。礼法结合、德主刑辅是中华法系的基本特征与结构。唐律疏议名例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二民法典注重发挥道德教化在培育民法文化、滋养民法精神、促进民法实施、增进社会文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最鲜明的体现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编纂中,将民法的技术性、规范性与核心价值观的引领性有机结合起来。民法典汲取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诚信”“友善”思想。中华传统文明尊崇“敦诚守信、亲仁善邻”的处世之道。孔子云:“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将“信”看作是人立身行事的根本。孟子云:“诚者,天下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将“诚”作为人天之间的媒介。此精神在法律上的表现就是赏信罚必、严治诈伪。民法典不仅将诚信确立为民法基本原则(第7条);还经由诸多具体制度使诚信原则发挥积极功能,如依情事变更制度调整给付法律效果(第533条)、将诚信原则作为权利行使的准则(第132条)。在艰苦的生存与生产斗争中,中华民族为应对“天有不测风云”,需群策群力,团结互助,由此形成了以和为贵、和睦相处的民族精神,以及邻里之间相互帮助、礼让睦邻的传统美德。民法典汲取这些美德并发扬光大,如要求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288条);要求继承人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第1132条);要求离婚时有负担能力的一方适当帮助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第1090条)等。民法典汲取了中华传统文化中注重家庭伦理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高度重视家庭伦理,强调家庭在国家中的重要性。孟子云:“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将家庭伦理作为社会伦理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家庭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民法典注重维护家庭伦理,倡导“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规定夫妻之间互相忠实、尊重、关爱义务,以及家庭成员之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义务等。民法典汲取传统文化中的“秩序”思想。中国传统文化重视秩序,注重社群价值与整体利益,强调个人的自我克制与约束,通过设定个人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的义务构造出一种序列化的稳定社会形态,以维持和谐的社会秩序。民法典超越近代民事立法的权利本位观,对所有权绝对观念、合同自由加以修正与限制,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权利义务责任相适应,以谋社会永续发展。如将“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确立为基本原则(第8条),明定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第131条),明定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53条),建立强制要约与强制承诺制度(第494条第二、三款),加强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处理功能(第534条)等。02民法典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我国民法典创造性迭出,其在抽象理念、宏观结构、立法技术、微观制度设计等诸多方面具有鲜明特色,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提供了中国经验、贡献出中国智慧。体系结构上的贡献。我国民法典通过使人格权、侵权责任独立成编,贡献出一个崭新的民法典编纂结构。在历史上,法国民法典建立的“三编式”(人一财产一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结构、德国民法典建立的“五编式”(总则一债权一物权一亲属一继承)结构具有范式意义并产生了广泛影响。我国民法典建立了由“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构成的“七编式”的独特结构,这是一个极富原创性的新结构,为其他国家编纂民法典提供了可资参酌借鉴的新样本。立法技术上的贡献。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未对民法基本原则进行集中或系统的直接表达,我国民事立法历来比较重视立法的价值宣示功能,各法在法律文本中明确规定该法领域的基本原则,已成为一种立法传统。民法典详细规定权益保护、平等、意思自治等8项基本原则,进一步巩固了这一传统。这种重视价值宣示功能、全面列举基本原则的立法技术构成了我国的立法优势,已开始对其他国家或地区产生影响。抽象理念与具体制度上的贡献。仅以民法典有关环境保护的理念及制度为例。面对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民法典秉持绿色理念,不仅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基本原则(第9条),而且设计了一系列精细制度,如业主的保护义务(第286条第一款规定)、用益物权人的保护义务(第326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的保护义务(第346条)、合同履行中的保护义务(第509条第三款)、债权债务中止后的回收义务(第558条)、出卖人包装时的保护义务(第619条)、出卖人的回收义务(第625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侵权责任编第七章)等,由此建构出一套较完整融贯的制度体系。这是当今世界有关环境保护最先进的民法制度系统,是我国民法典对世界民事立法作出的重要贡献。只有在中国丰富的社会实践、悠久的历史传统所形成的深厚土壤中才能诞生出中国人自己的民法典。这部凝聚着中华民族古今智慧、洋溢着中国特色和时代气息的民法典,为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奠定了坚若磐石的厚重基础,成为实现民族复兴、走向繁荣昌盛的“国之重器”;它致力于解决时代问题、充分反映二十一世纪时代特征,必将以其提供的中国方案裨益人类法治文明。03民法典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我国民法典系统整合新中国70多年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借鉴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民法典编纂提供了丰厚滋养,使民法典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民法典明确立法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分编中有专门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的保护规定,如有关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则要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同样,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些都体现了仁者爱人、恤老怜幼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庸有云:“中者,天下之大本也;和者,天下之达道也”。论语中也有这样的表述:“礼之用,和为贵”。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中倡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和睦、和谐观念。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可以说,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丰富文化滋养,很多理念已深深融入民法典条文中。诚信体现社会道德准则,也是民法典的重要原则。儒家认为,诚信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道德基础。论语中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诚信不仅是每个人应有的道德修为,也是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民法典合同编第五百条规定,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为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的道德规范提供了法律支撑。注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特点。逸周书大聚记载:“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意思是春天不得上山伐林,夏天不得下河捕鱼。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绿色环保原则在民法典分则中也有充分体现。例如,在物权编中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在合同编中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在侵权责任编中,设有专门章节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进行规范。民法典回应了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传承和弘扬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