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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的分析与思考(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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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的分析与思考(解读).docx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分析与思考新政会在2021年开始实施,影响几何?以公司为例,我们是做公路机电、城市道路照明和建筑智能化的,且在这几个领域都已经取得了一级资质,这几项资质几乎被奉为公司最有价值的资产,它们构建了公司在工程竞标领域的资质壁垒,让我们得以在重要的大型的招标项目中有一席之地,通过资质门槛能够将大部分潜在竞争者关在门外。那么一旦资质标准框架发生改动,影响如下:公路机电:19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合并为公路工程类营业承包,不分等圾20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21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城市道路照明:16赛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合并为建筑机电类专业承包,不分等级1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电子智能化:8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合并为it用类*业承包,不分等线9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10柏变电工程专业承包Il环保工程专业承包12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变更后有喜有忧,“喜”在于扩大了竞标范围,就比如通用类专业承包,我们可以竞标电子智能化工程,也可以竞标消防工程等。“忧”则很显然,资质不分等级了,无论是哪个专业的竞标,都要面对几何倍数增长的竞争对手。这次资质框架的改动对于总承包级别的企业影响有限,越往上走越是稳定。但是对于专业承包级别的企业来说则是属于掀桌子洗牌,很多公司苦心孤诣建造的护城河被一夜填平,而更多苦苦求索而不得的公司却发现一夜之间自己已身在朝堂。总承包特级企业手舞足蹈,跨行业跨类别任何活老子都能干。总承包一级企业鼓掌,本专业任何活老子都能干。总承包二级企业哭了,我咋成最低等级了。总承包三级企业微笑,俺和总包二级一个级别了。专业承包一级哭了,我咋和专业承包二级三级为伍了。专业承包三级笑了,老子和专业承包一级在一条起跑线上了,抢光你专业一级的生意。这样的改动与我们国家的经济秩序一脉相承:主体稳定可控,细分百家争鸣。抛却大白公司自身的利益考量不谈,我谈谈自己对于本次改革的一点看法。竞标的形式总体会由云架构转向矩阵架构目前的招投标领域层次分明,从表面上看,投标是“资质+业绩+报价+技术”的竞争,每一项都很重要,技术评分可以很灵活,报价评分也可以进行限制和拉动,而资质和业绩则是死的,无论哪家公司投标,首先要看自己资质和业绩是否满足,满足了才会接着考虑报价和技术问题;但如果前两项丢分太多会直接放弃,后两项是根本不会去考虑的。这样就导致了市场上所谓的大公司通过先发优势,不断的积累资质和业绩,限制后来者的竞争。玩“魔兽世界”游戏有个经典的笑话:卡拉赞副本团队开组,来卡拉赞装备毕业的!这是一个悖论,卡拉赞装备没毕业就不让你打卡拉赞副本;但是不打卡拉赞副本的话我又如何能卡拉赞装备毕业?这种“卡拉赞”悖论延申到工程领域就造成了马太效应,强者恒强!强者通过资质和业绩垄断高端项目,躺着卖资质就可以活得很滋润,甚至在资本市场上获得非常不错的收益。年产值十几个亿但是自有项目只有几千万的“强者”您见过吗?很多!这种现象是工程行业的大毒瘤。但将来这种办法行不通了,首先资质被拉到同一水平线,其次招投标法也限制了对与业绩评分的滥用,“强者”失去了他最为依仗的武器。如果说当前工程招投标领域的竞争态势是云架构的,如下:那么以后则可能是矩阵样式的,这样:今后工程项目的控标难度会大大提升,本身资质方面就拉不开分数,如果还有哪家想寄希望于通过业绩和设备控标,那他首先要问问几何倍增的竞争者们答不答应,质疑和投诉能淹死他!那如果这样,花了钱的招标人如何能保证自己的利益?如果不能引进心仪施工单位承揽项目,被一群野蛮人砸开大门,自己的立项意图能否被满足,设计功能能否实现,自身利益如何保证,投资会不会打水漂?所以“联合设计”的做法很有可能被引入。“联合设计”即是在招标阶段只提基本功能需求和技术标准,对设备品牌和设备参数不做推荐与限制,待有企业中标后,业主,设计院,施工单位几方“联合设计”,定品牌,定参数。这样做的话对招标人的利益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只不过是在流程上向后移而已。既实现了招标的公平公正,又保证了自身的利益。再有一层顾虑,虽然大家都处于同一水平线上,但是毕竟实力相差很大,如果连亿级的项目都能引得大家蜂拥而上,泥沙俱下,如何能保证中标单位履约完成项目?运用金融化、保险化的工程担保制度。建设工程担保以现金或引入保证人或保险人作为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担保,是一种促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工程担保是控制工程建设履约风险的一种国际惯例,通过推行工程担保促使建设各方主体树立诚信守约意识,加强诚信履约的自觉性;通过预控、程控、终控多种手段并用,形成一种保护守约行为、惩戒违约行为的环境,通过建立和实施索赔机制,规范合同当事人的履约行为,最终实现合同目标。工程担保并不是新鲜事物,但是在接下来作用会被极大强化,工程项目本身将会具备极强的金融属性,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话语权增强。将企业资信评估与履约担保完全市场化,第一是保证竞标者有相应的资金实力,第二即使中标人无力履约,也有金融机构兜底,不至于对招标人造成太大损失。在完全的市场竞争推动下,能开出多大的保函决定了你能承担多大的项目,缺乏实力的施工企业会被自然淘汰。事实上我国从2003年起就一直在推进建设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2017年2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强承包履约管理。引导承包企业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则上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有效发挥履约担保的作用,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确保工程投资不超预算。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和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形成统一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宽进严管,多种手段监管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管理无非是“人机料法环”,对于施工管理人员的履约管理,人脸考勤早已应用成熟,活体检测火眼金睛。有项目经理抱怨:领导啊,我确实在项目上,但是太忙了,没时间去您那刷脸啊。没事,通融的业主早就考虑到了,我直接把人脸考勤机装到你项目部,你直接在驻地刷脸就成,贴心不?对于施工工地的监管,智慧工地遍地开花,施工安全、施工车辆、塔吊、电梯、临时用电、料场堆放、环境监测、消防监测,监管是全方位全天候的。此外,装备式建筑和BIM技术的应用也会促进项目施工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项目终究是靠人来实施的,每个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成本控制这些要素,都是与人息息相关的,是由一个个专业人员付出的专业技术劳动,决定项目的成败与否。弱化了企业资质,必然会强化个人执业。那么对于工程实施主体的“人”来说,会更加注重能力的准入和考核,个人执业的春天即将到来。而这有可能会促进项目经理团队从近卫军向雇佣兵的转型,优秀的企业与优秀的个人趋近于合伙人模式。在将来,如果出现“企业+建造师事务所”二元组合的联合体投标模式你一定不要大惊小怪。未来建筑执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不再单纯是建筑行业中某一个企业(单位)的成员,而是一个以自己独立专业能力、个人执业水平、信用等个体来获得行业认可,以个人长久的,终身的信誉、能力来获得社会的承认,获得个人职业提升。个人执业制度也是欧美较为主流的监管制度:政府越过企业直接对执业个人进行监督,既有利于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又加快了行业优胜劣汰的自然洗牌、从源头推动了建设水平的加速提升。基于“大数据+区块链”的信用评价体系将会是套在所有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头上的紧箍咒。缺乏诚信的企业和个人在这套信用评价体系之下将会再无立足之地:在合同履约管理及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建设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的企业和个人诚信评价体系,实时公布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及信用评价指数。信用评价指数应作为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的评价指标。招标人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信用评价指数具体要求。在信息共享及新技术应用方面,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网络可信身份认证体系和证照库,项目信息、企业信息、人员信息、文件流转、资金支付等信息通过区块链技术加密备份。简而言之,比如你的信用评价是“AA”,那么你就可以参与“AA”级别的投标活动,但如果是“C”,那么建议您三五年之内先在家里呆着啃老吧。其实,结合最近这几年建筑市场上面的政策动向来看,本次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并不是一个孤立事件。它是提升工程行业管理举措,推行“放管服”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其中一环。纵向来看,住建部2014年发布的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便早早明确了“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横向来看,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中,住建部还提出“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的探索方向。从技术上来讲,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也保证了国家在工程行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措施的推行。所以这次变革是发展的必然,早有政策的推动和相应的配套监管措施。2023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发布重要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9月15日起施行。通知提出了提高审批效率、统一审批权限、加大动态核查力度、加强建筑业企业注册人员考核、加强信用管理等一系列新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就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是我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资质政策的变化不单单对建筑企业个体发展产生影响,更会深刻影响建筑行业发展格局O仔细分析我们能发现,通知的出台体现出近年来行业监管的总体思路,“宽进、严管、重罚”将成为未来建筑市场监管的主要方向。本文将就通知的出台背景、内容亮点进行分析解读,并探讨通知出台对建筑企业可能带来的影响。01通知的出台背景因建筑业与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我国长期以来对建设工程企业实施资质管理制度,即企业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后,方可参与市场经营活动。从行业监管角度,加强资质管理可以促进规范市场秩序、调控行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从企业发展角度,资质作为建设工程企业开展市场经营活动的准入门槛,是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近年来,住建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已多次发布资质管理相关政策。早在2020年7月2日,住建部发布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并于同年11月30日正式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三年多来,住建部通过开展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等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建筑市场主体活力,取得显著成效。本次通知的出台是住建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体现,对完善当前资质审批制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着积极意义。02通知的内容亮点通知共计十条,分别从提高审批效率、统一审批权限、加强企业重组分立及合并资质核定、完善业绩认定方式、加大动态核查力度、加强建筑业企业注册人员考核、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函询制度、强化平台数据监管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十个维度予以明确要求。值得关注的亮点内容如下:一是明确了资质审批时限。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积极完善资质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2个月内公示审查结果。本次通知不单单明确了资质审批时限,还公布了审批结果查询渠道,从根源上避免了审批久拖不决,优化了资质审批服务。二是全面收回省级试点权限。近两年的资质下放审批试点对促进建筑业发展、加快高等级资质企业培育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在试点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同地区对审核标准的理解和把握存在一定偏差,不同省份间资质审批松紧尺度不一致的弊端。通知全面收回省级试点权限,意味着主管部门资质审批监管将继续加强。三是加强重组分立及合并核定。通知废止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堵上了部分企业和中介机构利用重组分立简化核定程序倒卖资质的漏洞。四是凸显出关键岗位人员重要性。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的考核管理,凸显出建造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为确保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守牢了安全底线。五是强化了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受经济下行及疫情因素叠加影响,建筑企业普遍承受较大压力。在此情形下,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存在的倒卖资质、围标串标等乱象已成为各方共识。通知的出台强化了建筑市场监管,有利于将一大批名不符实、不实际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空壳公司”清出市场。六是优化了建筑行业竞争格局。通知通过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完善工程业绩认定等方式,进一步让资质能够真实反映建筑企业的能力与实力。有助于强化市场竞争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氛围,促使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03通知对建筑企业影响的观察与思考本次通知的出台,体现出住建部资质政策“宽准入、强监管”的总体方向。自2020年起,本轮资质改革已历时三年,本次通知将为改革最终落地打下坚实基础。从建筑企业角度,管理者必须充分考虑资质政策变化以及住建部后续资质延续政策,在企业发展决策中予以高度重视。首先,按照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延续。自2020年以来,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时结合资质改革工作安排,全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先后经过三次自动延期。本次通知的出台废除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既往政策,在此基础上10月份出台的资质延续政策要求企业按照资质管理规定向住建部提交延续申请。在此过程中,由于通知出台较为突然,且自2016年以来多数企业未对资质的注册建造师等人员指标进行维护,致使部分没有准备的企业措手不及,甚至需要求助于外部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渠道解决注册人员问题。企业应当及时认识到未来对企业的监管,更多体现在对人的监管上。通过鼓励企业内部员工考取注册证书与扩展企业外部人才储备并行方式,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做好资质延续工作。最后,应当注意到,本次通知及住建部后续资质延续政策并未明确省级和市级政策,故而致使各省资质延续政策有明显差异。比如:广东、山东、天津等地照搬部批资质做法,要求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延续;宁夏、江西等地则将到期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河南、河北、四川、西藏等地则将到期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口。建筑业企业要从当前各省政策的异同之处入手,深入挖掘不同省份间政策导向差异,做好市场分析研判。2023年9月份资质新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后,行业内反响较大。本次新规出台之前,住建部于2020年发布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多次进行内部研讨,并经历了三年疫情特殊时期,对新形势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作了十个方面的规定。其中对建筑业企业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统一全国资质审批权限,回收了试点地区的审批权。原来授权的15个省份,这次不再试点。试点地区的企业原来通过各地省级资质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再次回到住建部。这算是资质改革过程中的一次尝试。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考核要求,注册类人员配置恢复到原来的标准(一级资质)。不再执行原来就低的政策(建市(2016)226号),这一点多少有些意外。应该说大多数央企国企相对于大量民企在人力资源方面具有优势,在人员配置方面基本问题不大。这次新规后让众多的民营企业多少有点措手不及。加大资质动态核查的力度。动态核查,其实之前就有,不过实际开展的效果不佳而已,更多的是警醒。有些地区严格,有些相对宽松,不少企业抱着“大概率抽查不到我”的侥幸心理来应对。这次明显加大了力度。此外,原来设想的综合资质、甲乙级资质及新资质标准等一系列改革方案没有出台。现有三级资质的后续去向也没有予以明确。大多数三级资质企业期待的“简单换证”没有出现。目前市场上不少三级资质企业根据“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积极办理升级,更多则寄希望于简单换证,处在观望当中。同时,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对三级资质政策的理解也存在差异。无论新规是否符合预期,既然已经颁布,作为企业就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对待,做出积极应对。基于此,笔者给企业提出几条建议。及时了解政策动向,企业一把手应予以足够重视。企业资质管理人员除了平时加强自身学习以外,还需要经常参加协会或者第三方举办的资质相关培训,及时了解政策的变化,以免限于被动。资质管理不仅仅是资质管理人员的事情,企业一把手也应当予以关注和重视。因为资质工作涉及到人员证书(人事)、企业业绩(工程)、招投标(市场)、资金(财务)等,不出问题则罢,出了问题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未来长远发展。做好企业资质规划,应对后续资质改革。当然这个规划是企业总体发展规划里面一个子项,资质规划需要服从于企业的整体规划。无论资质改革方案何时落地、如何落地,企业都应该做好准备工作。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考虑,该升级的升级,该转型的转型,该退出的退出。加强后备人才储备,及时充实各类持证人员。企业应该按照当前执行的标准,配备好相关持证人员。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好各类人员的储备。员工的流动是正常的,也是无法避免的。这就需要资质管理者及时根据政策进行动态管理。员工逐步实现年轻化、学历化、持证化。建筑行业是一个执业证书普及率较高的行业。不管是操作工人还是管理人员,都需要持证上岗,从严管理,这也是对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负责任的态度。确保平台上人员业绩和企业业绩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2016年正式上线运行以来,2019年又进行了升级改版,对工程项目数据进行了分级管理。本次新规又再次进行了升级: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企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及B级工程项目。不少省份也都对业绩的有效性作了相应的规定。个人业绩和企业业绩,都需要通过核查,确认其真实性和等级。这就需要企业做好前期基础工作,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充入库,确保数据更新及时、完善工程项目数据库。抓紧时间办理资质升级。以往都是从最低级别资质开始申请,完成业绩积累和满足其他条件后再一级级往上升,现在可以直接申请二级资质,减少了企业业绩积累的过程,为众多考虑转行的建筑企业提供了契机。比如,随着房建市场逐渐饱和且利润空间不断减少,需要转至其他市政、公路、水利等等行业。由于本次新规还不是一个最终的规定,是一个中间政策,后续应该会进一步完善、明确。在这里,笔者根据自身工作经历提出若干建议。建议加强政策的预期性和可操作性。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出台至今,与资质相关的行政法规、政策文件,光部里颁布的就多达几十个。中间先后经历了简化指标、资质更名、合并及部分取消、无纸(电子)化、承诺制、备案制、审批权下发等环节。资质管理越来越复杂,对于从业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哪些文件在执行、哪些文件已经作废,不少政策文件经常是修改了部分条款却没有发布全文,如果不是在本行业里一直跟进并持续钻研的话,很多从业者往往是一头雾水。所以,资质政策的制定要有连续性和可操作性。政策不宜急转弯,让企业措手不及。建议进一步规范资质的“流动”政策。资质是一种行政许可,本身是不允许买卖的,但作为进入建筑市场必备的敲门砖,有其实际价值。即使企业破产、无法正常经营下去,这个资质证书也是一个可以兑现的无形资产。有人愿意接受,有人愿意出让,还有人愿意帮忙提供服务,这个资质流动市场就形成了。依据的就是“建市(2014)79号”文。本次新规直接废止了“建市(2014)79号”文件。后续如何考虑此项政策,需要进一步出台新的规定。建议对资质的数量进行科学合理的管控。从目前的市场占有情况来看,行业呈“金字塔”型结构,总包多是央企、国企和部分实力较强的优质民企,资质以特级和一级总承包为主。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多是民营企业为主。数量方面,目前特级资质800多家,一级资质14000多家。有施工记录活动的建筑企业有12万家,其中90%左右的是二三级资质。随着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建筑业这个曾经最大的客户已经悄然发生了改变,建筑业的产值高峰已经成为过去时,建筑业市场容量也开始逐渐菱缩。按照目前的资质政策,资质数量肯定依旧越来越多。市场蛋糕就那么大,每年新增的资质多少,注销和被吊销的资质多少,究竟需要多少数量的资质才算合理?本次新规强力整顿,多少会淘汰一些不达标的资质企业,尤其是僵尸和空壳企业。建议逐步淡化资质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多年以来,市场上就一直有取消资质的呼声。有反对的,也有支持的。资质的实行,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中国特色产物,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引进前苏联对建筑行业管理模式的产物,有其历史贡献。现如今资质已经融入了整个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体系之中,短期内讨论取消是不切实际的。但从长远来看,今后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资质应该逐渐淡化。资质退出舞台并不意味着投标人一窝蜂。这里完全有企业荣誉、企业工程业绩、建造师个人业绩、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装备、资金实力等诸多限制条件可以取代,这些条件其实也多是申请资质的基本前提。事实上,目前招投标市场上,除了要求承包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外,还额外设置了以上其中的一些条件作为门槛。建议尽快明确现有三级资质的后续去向。目前三级资质的数量较大,而且这些三级资质企业多数分布在经济欠发达的市县级地区,承担着当地规模较小的各类工程项目。“建办市(2021)30号”文已经叫停了三级资质的申请和延续。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三级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三级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按照这个规定,现有的存量三级资质(不管是否在有效期内)在新标准出台前继续有效。如果按照改革方案里“简单换证”成为乙级资质,对于三级资质企业自然是利好。如果直接宣布现有三级资质作废,就伤了众多三级资质企业主的心,毕竟前期都付出了成本。笔者建议,一方面鼓励现有的三级资质企业抓紧时间进行升级;另一方面,在后续的政策中考虑让现有的三级资质“有条件地”简单换证,并给予充足的时间让企业着手准备,最终让这些曾经的功臣退出历史舞台。建筑业企业资质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范行业发展、优化行业结构、激发行业活力的重要方式,也是调控行业规模、提高行业发展水平的有效手段。对于建筑业企业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入场券、敲门砖和标准尺,既展示了企业的规模实力,又彰显了企业综合能力,是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体现。所以国家强化对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关乎建设行业整体发展,更关系着建筑企业长远发展。本文依据住建部历次新的资质管理政策发布对建筑市场的冲击以及由此带来的思维变革进行若干揭示,旨在进一步引导企业正确梳理新旧政策交替,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顺应改革发展方向之目的。2020年11月30日,住建部发布经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方案重点是精简资质类别,旨在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优化审批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也明确要坚持放管结合,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2023年9月6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部颁新十条”),对新形势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做出了十个方面的规定,为建设行业资质管理确立了方向和基调,预示着建设行业核准机制和监管方式的变革。表面看“部颁新十条”部分内容与改革方案的放管服相矛盾,资质申报工作与以往相比,条件更加严苛,审核更加严格,事中事后核查手段更加多样。但通过剥丝抽茧,深层对标对比两份文件的主旨内容,除了未明确资质标准如何改、如何设定等级等具体内容,在规范市场秩序等主导方向还是基本一致。“部颁新十条”更加明确了统一审批权限,细化了企业及个人业绩认定,规范了评审函询核准,强化了监管动态机制。在这资质新标准改革方案尚未落地,“部颁新十条”已经推行的情况下,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比较复杂,应对的问题更加具体,在当前这一特殊时期,更加要求企业充分认识到做好资质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企业当下及未来长远发展的深远影响。作为依赖资质才能生存的建筑企业必须认清形势,学透文件,用足用好政策,改变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统筹谋划,优化资源配置,有针对性地做出积极应对调整,做好新形势下资质管理的全方位应对,才能立于行业竞争的不败之地。住建部资质改革工作进入缓冲期住建部2020年先后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至今已有三年,期间就资质新政和标准进行了一系列的内部修订、外部研讨和行业征求意见,声势之大、周期之长、影响甚远,一场针对建筑业的改革浪潮己经掀起,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面对大变革的发展趋势,大批企业已经着手按照新标准制定企业的发展规划,谋划企业的资源调配。但截至目前主要是发文取消了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审批权限试点下放的通知,对建筑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比较大的不稳定因素。时至今日,改革靴子仍未落地。尤其是施工特级资质要改为综合资质的改革方案,明确无论企业具备多少项特级,最终变为一项综合资质,仅此一条造成了明显的两级分化:一方面,具备特级资质的企业资质升级和专业资质拓展工作几乎全面停滞,应对未来改革进而调整内部资源的步伐紧急停车;另一方面,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又想抢在政策改革落地前取得特级资质,所以,企业采取各种措施,不惜代价、不计成本,快马加鞭地推进企业资质升级;与此同时,大批量二、三级低等级资质的企业也纷纷加入资质升级大潮,以期待改革后换发更高一级资质的证书。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住建部受理的资质申请数量激增,进而导致资质审核的时限出现了较大程度的延长,所以提高资质审批效率是住建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强化的首要工作。同时,预示着住建部将正常受理资质申请工作,对后期稳步推进资质改革工作起到了一定缓冲作用。“部颁新十条”规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要积极完善企业资质审批机制,提高企业资质审查信息化水平,提升审批效率,确保按时作出审批决定,并明确要求2个月完成从专家评审到公示意见,也侧面消除了一些因为资质改革带给建筑业企业的恐慌心理。建设行业资质管理更加规范化从住建部“部颁新十条”中资质审批权限再次集中管控和企业重组分立和吸收合并资质需要分别核定将是最为核心的两大政策变化。同步废止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93号)。住建部此前发布的关于资质重组分立的制度和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省份的两个法规性文件之所以停止执行,必然是在审批权限下放后出现“乱象”的试点经验后,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主体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2021年,住建部为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优化审批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先后分两批在全国十五个省开展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将除最高等级资质(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由住建部负责审批的其他资质审批权限(包括重组、合并、分立)下放至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方式由试点地区自行确定。各试点省纷纷出台扶持政策,大力扶持本省建筑企业,同时将落户子公司给与扶持政策类资质作为引进实力强劲建筑企业的手段,审批了大量总承包、专业承包一级和二级资质,导致行业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各大建筑企业为获取更多、更高级别资质注册成立了大量建筑类公司,导致建设市场出现大量能力参差不齐的无业绩、无人员、有资质的建筑企业,资质无法显示出企业能力和实力,可能会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产生一定隐患。此次“部颁新十条”收回十五个试点省审批权限后,再次统一了高等级资质评审标准,更有利于调控行业规模,规范建设市场,对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从建筑A业的角度来看,“部颁新十条”关于资质重组分立以及合并的规定加大了企业间资质平移的难度,提高了审核标准,完全颠覆了2014年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简化办理程序、方便服务企业的宗旨。但从建设行业来看,近年来,特别是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期间,一些第三方机构和企业利用该项重组分立简化程序的政策进行资质倒买倒卖,严重扰乱了建设市场正常秩序,使得资质失去了激发企业活力的原意。所以此次“部颁新十条”废止了简化程序的相关文件,推动企业资质管理向“实”向“真”发展,体现了国家秉持实事求是、拨乱反正的信心与决心,维护了市场应有的健康发展轨道。建筑企业市场竞争的基本要素逐步呈现多元化趋势“部颁新十条”明确,将进一步完善业绩认定方式、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考核要求;加强信用管理,通过加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强化过程监管;建立并实施函询制度的方式深化审批制度的改革。其中,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应该说这是建筑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的认证方式法制化的一次变革。此前,申请资质的业绩实行告知承诺制,即企业对申报业绩负责,现在增加了各地方住建部门的中间审核流程,变为业绩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业绩负责,实现了企业业绩分级管理,推动各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加强对建筑企业基础数据的管理。另外,住建部加强了对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人员等企业主要人员的要求,除按照资质标准配置外,提出了人员社保和纳税信息一致性的要求,有效杜绝了人员挂证、违规挂靠等市场乱象。通过人员、业绩、信用三个主要抓手实现对已经取得资质的建筑企业的事后监管,也预示着建筑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认证条件将逐步从资质变革为人员、业绩、信用多元化,引导建筑企业坚持诚信治企、依法治企,不断提升基础管理水平,积累满足市场竞争需要和市场监管要求的资源要素以及管理方式,是建筑市场改革日趋严格的形势下必须树立的大思路。建筑业企业未来应树立的应对思路当前,随着国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建筑领域也一直处在不断创新和发展的状态。在未来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过程中,建筑业企业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而立足企业实际,掌握未来发展趋势是至关重要的艰巨任务。顺应趋势。身处变革大环境下,企业不可只从自身角度考虑新政策对企业资质升级束缚带来的挑战与压力,而应该根据建设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资质改革整体要求,在未来建设行业更加强调信用约束、行业监管和个人执业资格为主流的大背景下,审时度势,科学合理研判市场容量,对标对表竞争对手,梳理自身差距和短板,规划能够进入的市场领域以及需要拓展的资质类别,强化各项资质资源要素提升等级。立足实际。在资质建设过程中,部分省份出现资质升级大潮的现象,企业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切忌盲目攀比,认真分析自身的能力和潜力,选择未来三年有可能实现突破的资质,不必盲目为了升级而升级,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获取不能发挥市场作用的资质,应进行有效能的资质升级和范围拓展筹划,逐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资质管理体系。多措并举。企业因发展需要,短期内要实现资质升级突破,囿于资源积累不足通过自主申报无法实现的,不少企业通过外部兼并、重组、建立战略联盟等多种途径,快速优化和完善企业要素资源,获得目标资质,为企业市场开发、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奠定基础。但要特别注意采取重组分立申请资质的,要对原企业和继承企业按资质标准分别进行考核,企业要审慎开展此项工作,避免出现在双重审核时,因条件不满足,造成资质降级甚至取消资格的情况。申(请)(使)用统一。资质作为企业经营资源的关键要素,在资质建设过程中,不仅要注重企业资质的申报和拓展,更注重企业资质的运用,避免出现有市场无资质、有资质无市场的尴尬局面,作为管理者特别是资质管理人员要深入分析企业资质与企业战略目标,企业市场经营领域、业务和产业结构的关系,提高资质申报与运用有机联动,达到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效果。总体而言,我国从1984年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以来,有效地推动了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和建筑企业持续发展,促进了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从规模结构上看,我国建筑业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形成了一批领军企业,引导行业协调发展。从组织结构上看,改变了我国建筑业企业长期存在的“大而全、小而全”的状况,促进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企业协调发展,有力维护了建筑市场有序竞争。资质管理为招标投标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标准,推动了建筑业市场化改革,保证了市场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了企业综合实力的提高。通过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促进企业装备水平、技术人员结构、劳动生产力水平大幅提高,使我国建筑业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在全球影响力不断增强。综合以上笔者认为,现阶段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建筑业企业资质仍将会伴随建设行业共同发展,企业资质仍然是建筑业企业赖以生存的市场准入资格证。建筑企业要持续强化对企业资质的管理,不仅仅要将其作为参与市场的准入工具,更要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和资质改革的契机,切实将企业资质作为推动企业发展和提升管理水平的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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