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九龙坡区养老服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docx

    • 资源ID:1169454       资源大小:29.95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九龙坡区养老服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docx

    九龙坡区养老服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范围法律依据名称违法行为名称行政处罚依据裁量阶次裁量情形裁量标准1养老管理庆年益条重老权障心市人保伤对养老机构违规收取和使用保证金、押金等行为的处罚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六十七条养老机构向入住的老年人收取的保证金或者押金等费用,超过该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月服务费用六倍的,由民政部门责令立即退还超额部分本金,并支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拒不退还的,处违法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养老机构向入住的老年人收取的保证金或者押金等费用,超出范围使用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违法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轻微向入住的老年人收取的保证金或者押金等费用,超过该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月服务费用六倍,拒不退还,造成较小不良后果的:超额部分为月服务费3倍以下的:超出范围使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造成较小不良后果的。责令立即退还超额部分本金,并支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拒不退还的,处违法金额1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超出范国使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违法金额1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一般向入住的老年人收取的保证金或者押金等费用,超过该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月服务费用六倍,拒不退还,造成较大不良后果的:超额部分为月服务费3倍以上6倍以下的;超出范围使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造成较大不良后果。贵令立即退还超额部分本金,并支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拒不退还的,处违法金额1.5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超出范国使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违法金额1.5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序号范围法律依据名称违法行为名称行政处罚依据裁量阶次裁量情形裁量标准严重向入住的老年人收取的保证金或者押金等费用,超过该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月服务费用六倍,拒不退还,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超额部分为月服务费6倍以上的;超出范围使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责令立即退还超额部分本金,并支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拒不退还的,处违法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超出范围使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违法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2养老管理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擅自替停或者终止服务的处罚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擅自替停、终止服务,或者暂停、终止服务未妥善安置老年人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轻微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造成较小不良后果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一般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虽已妥善安置所服务老年入,但已享受国家相关补贴政策或资金的:造成较大不良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严重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或者未妥善安置所服务老年人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养老管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的;轻微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造成较小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序号范围法律依据名称违法行为名称行政处罚依据裁量阶次裁量情形裁量标准活动的处罚严重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造成较大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下罚款。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4养老管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对养老机构罚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与老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合同的。轻微涉及人数5人以下:造成较小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严重涉及人数超过5人以上20人以下:造成较大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涉及人数20人以上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5养老管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养老对养老机构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处罚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供服务的;轻微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数量3项以下的:造成较小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范围法律依据名称违法行为名称行政处罚依据裁量阶次裁量情形裁量标准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严重违法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数量在3项以上5项以下的;造成较大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数量在5项以上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6养老管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处罚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工作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轻微配备不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数量5人以下的;造成较小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范围法律依据名称违法行为名称行政处罚依据裁量阶次裁量情形裁量标准(五)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六)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护理人员、餐饮服务人员上岗工作,或者未及时将患有可能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疾病的护理人员、餐饮服务人员调离岗位的。严重配备不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数量5人以上10人以下的;造成较大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服务人员数量10人以上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7养老管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处罚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轻微从事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持续时间3个月以下的:造成较小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警告;逾期未改iE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严重从事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持续时间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造成较大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范围法律依据名称违法行为名称行政处罚依据裁量阶次裁量情形裁量标准改正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利用养老机构的场所、设施、设备,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活动的。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或者从事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持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8老理养管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未依照本办法规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处罚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依照本办法规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轻微未依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造成较小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警告。严重未依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造成较大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未依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9养老管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罚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七)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行为的: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轻微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造成较小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范围法律依据名称违法行为名称行政处罚依据裁量阶次裁量情形裁量标准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造成服务对象财产损失500元以卜.或身体轻微伤的;造成较大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或者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造成服务对象财产损失500元以上或身体轻度以上伤害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0养老管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处罚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八)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贲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轻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造成较小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严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涉嫌骗取国家有关补助政策或资金的;造成较大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范围法律依据名称违法行为名称行政处罚依据裁量阶次裁量情形裁量标准责任:(四)向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1养老管理老管法庆老管法养构办重养构办机理市机理对养老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的处罚。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意事项

    本文(九龙坡区养老服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