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浮动设施检验规则(2024).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技术法规MSA2024年第3号公内河浮动设施检验规则20242024年2月19日发布2024年5月1日实施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目录第1章总则4第2章检验和发证6第1节检验种类与申请6第2节检验范围6第3节检验间隔期8第4节检验实施及检验后状况的维持.8第5节证书9第3章建造检验.10第1节一般规定10第2节图纸审查11第3节现场检验11第4节密性试验15第5节倾斜和系泊试验.17第6节文件资料17第4章初次检验.19第1节一般规定19第2节检验要求19第5章定期检验.20第1节一般规定20第2节年度检验20第3节中间检验23第4节换证检验24第5节船底外部检查26第6章临时检验.27第1节一般规定27第2节检验要求27第7章固冰浮箱和浮桥承压舟检验规定.29第1节一般规定29第2节固冰浮箱检验.29第3节浮桥承压舟检验.32附录1送审图纸目录36附录2浮动设施法定证书41附录3内河浮动设施安全与环保证书填写说阻56目的1.Ll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内河浮动设施法定检验的基本制度,确保内河浮动设施在其生命周期内持续符合安全和环保技术标准,制定内河浮动设施检验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1.1 适用范围1.21本规则适用于设施长大于或等于5m的我国内河水域(包括江、河、湖泊和水库)的中国籍钢质浮动设施(本规则中简称“浮动设施”),内河船型浮标除外。13施行与应用1.31本规则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本局”)内河浮动设施技术规则是实施浮动设施法定检验的技术依据。1.33除另有规定外,本规则所提及的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系指经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船舶检验机构或中国船级社总部同意。1.4免除、等效与替代设计1.41 对于技术法规中不适应或妨碍浮动设施功能发挥的任何规定,本局按照规定程序,并基于船舶检验机构技术评估的结果可以免除这些要求,但该浮动设施应适合于预定用途,并能保证其全面安全。1.42 浮动设施上设置不同于技术法规要求的装置、材料、设备/器具或采用其他型式及设施时,本局根据规定程序,并通过试验或其他方法认定:这些装置、材料、设备/器具或采用其他型式及设施与技术规则所要求者具有同等安全性能和功能要求(或优于技术规则所要求者),则可准许在浮动设施上使用。1.43 应用技术规则相关章节时,如采用替代设计方法,应执行本局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修改通报)总则附录中的“船舶替代设计实施要求”,并考虑本局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4)相关篇章引用的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指南,确保满足技术规则相关章节规定的替代设计要求。1.44 任/,3,/本局对船舶检验机构及其所执行的法定检验进行监督管理。0船舶检验机构应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监督和检验规章制度,有效执行本规则,确认签发的证书所载内容与检验完成时浮动设施的技术状况一致,并对检验质量负责。诉1.61有关方对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检验机构申请复验。对复验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本局提出再复验,由本局组织技术专家组进行检验、评议,作出最终结论。1.45 释1.45.1 规则由本局负责解释。1.46 义1.47 81本规则所涉及的定义如下:中国籍浮动设施一一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浮动设施。法定检验一一系指船旗国政府或者其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安全技术状况实施的强制性检验。法定检验包括本规则规定的各种检验。浮动设施一一系指内河水域中采用缆绳或者锚链等非刚性固定方式系固并漂浮或者潜于水中的建筑、装置。新建浮动设施一一系指本规则及其修改通报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浮动设施。相似建造阶段是指在这样的阶段:可以辨认出某一具体浮动设施建造开始;和;该浮动设施业已开始的装配量至少为50t,或为全部结构材料估算重量的1机取较小者。船龄一一系指浮动设施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今的周年数。重大改建一一系指浮动设施发生一个或多个重大特征实质性的修理、改建或改装,通常包括:浮动设施的主尺度;浮动设施类型;浮动设施的分舱水平;浮动设施的承载能力;乘客居住处所;影响浮动设施稳性;本局认定的涉及浮动设施主要性能与安全的其他情况。1.82本规则中使用但未明确定义的,应与内河浮动设施技术规则的定义一致。第2章检验和发证第1节检验种类与申请2.L1检验种类2.LL1浮动设施法定检验包含下列检验种类:(1)建造检验;(2)初次检验;(3)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验、中间检验、换证检验、船底外部检查;(4)临时检验O2L2检验申请2L21浮动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法定检验。2L22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向建造或改建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建造检验:(1)浮动设施建造;(2)浮动设施的重大改建。2L23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申请初次检验:(1)外国籍浮动设施改为中国籍浮动设施;(2)营运浮动设施检验证书失效时间超过一个换证检验周期的;(3)现有是船要求取得本规则规定的法定证书的;(4)船舶改为浮动设施的。2L24营运中的浮动设施,应申请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验、中间检验、换证检验和船底外部检查。2L25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申请临时检验:(1)因发生事故,影响浮动设施安全性能;(2)改变证书所限定的作业区域或用途;(3)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证书失效时间不超过一个换证检验周期;(4)涉及浮动设施安全的修理或者改装,但重大改建除外;(5)变更国内船舶检验机构;(6)变更浮动设施名、船籍港;(7)浮动设施法定证书展期;(8)存在重大安全缺陷影响作业和环境安全,海事管理机构责成检验的,以及其他必要时。第2节检验范围221建造检验22Ll按照本规则附录1的规定审查浮动设施的有关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并对设施主体、轮机和电气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信号设备、无线电装置、载重线、防污染设备、乘客定额、舱室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试验,以确认浮动设施材料、尺寸、建造和布置都与批准的图纸、图表、说明书、计算书和其他技术文件相符,并且工艺和安装在各方面都符合规定。22L2核查有关证书、记录簿、操作手册以及证书所要求的其他须知和文件都已放置于浮动设施上。22L3浮动设施重大改建时,对重大改建部分及相关部分应按建造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222初次检验2221参照本规则附录1的规定审查浮动设施的有关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以证实设施主体、轮机和电气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信号设备、无线电装置、载重线、防污染设备、乘客定额、舱室设备等满足证书的有关要求。2222确认与浮动设施安全有关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以及主要的产品证书。2.223按本规则第1章换证检验的范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其中尚应包括船底外部检查和稳性校核。2224必要时,应进行确认试验和/或检验。223年度检验2231对浮动设施及其设备进行目视检查,确认其没有作过未经同意的变更,且处于良好状态。2232如果对浮动设施或其设备的状态的保持有疑点时,则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检查和试验。2233核查所有证书、记录簿、操作手册以及证书所要求的其他须知和文件是否都已放置于浮动设施上。224中间检验2,241除年度检验项目外,还应对浮动设施及其设备与证书有关的指定项目进行详细检查,以确认其处于良好状态,并且适合浮动设施预期的营运业务。225换证检验2261对设施主体、轮机和电气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信号设备、无线电装置、载重线、防污染设备、乘客定额、舱室设备及文件配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必要的试验,以确认浮动设施处于良好状态,适合预期的营运业务。226船底外部检查2261对浮动设施水下部分的外板及有关项目进行检验,确认其处于良好状态,并且适合浮动设施预期的营运业务。227临时检验227.1根据本章21.25所述的情况进行全面或部分检验。第3节检验间隔期231.1浮动设施年度检验、中间检验和换证检验的检验间隔期限见本节表231.1。年度检验、中间检验和换证检验间隔期(年)表2.31.1浮动设施种类检验种类换证检验次数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及以后各次服务类浮动设施换证检验6664中间检验3222年度检验1111油嵬船、化学品是船、液化气体是船、加油是船换证检验8844中间检验4422年度检验2211液化天然气燃料加注嵬船、化学品洗舱是船换证检验8844中间检验4422年度检验1111以上未包括的其他浮动设施换证检验8886中间检验4422年度检验2注:不包含本规则第5章所述的浮动设施。231.2年度/中间检验应在相应间隔期期限到期日前后各1个月内进行。如中间检验与年度检验重合,则该中间检验替代此次年度检验。23L3所有浮动设施应结合换证检验进行船底外部检查,但第一次换证检验时的船底外部检查可不必进行(经初次检验获得内河浮动设施安全与环保证书的浮动设施除外)。第4节检验实施及检验后状况的维持2.41检验实施2.4L1船舶检验机构应按本规则的规定对浮动设施实施检验。24L2船舶检验机构实施检验时,应当:(1)发现存在不符合技术规则规定的,提出改正和修理要求;(2)任何情况,发现浮动设施不满足技术规则适用要求的,不得签发或签署法定证书;(3)如确认浮动设施或其设备的状况在实质上与证书所载情况不符,或该浮动设施不符合“对浮动设施和其上人员均无危险”的条件时,船舶检验机构应立即要求对浮动设施采取纠正措施。如未能对浮动设施采取相应纠正措施,则应撤销该浮动设施的有关证书,并应及时通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C2.4L3浮动设施进行任何重要的修理或换新,以及改装或改建时,船舶检验机构应根据情况进行普遍的或局部的检验。此项检验应保证这些必要的修理或换新以及改装或改建已切实完成,材料与工艺在各方面均满意。2.42检验后状况的维持2.421经检验后的浮动设施及其设备的状况应加以维护,使其符合本规则的各项有关规定,确保该浮动设施能适合正常作业,而不致对浮动设施、人员和环境产生危险。2422根据本规则对浮动设施所进行的任何检验完成以后,非经船舶检验机构许可,对经过检验的结构、布置、机械设备及其他项目均不应变更。2.423当浮动设施发生事故或发现缺陷,且将影响浮动设施的安全或浮动设施设备的有效性或完整性时,浮动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立即向船舶检验机构报告,以确定是否必要作临时检验。第5节证书251证书种类及格式25Ll浮动设施法定证书为内河浮动设施安全与环保证书,证书格式见本规则附录2。252证书的签发及签署2521浮动设施经建造检验、初次检验、换证检验合格后,应签发相应证书。临时检验合格后,如有必要,应签发相应证书。2522浮动设施经年度检验、中间检验、船底外部检查合格后,应在相应证书上签署。临时检验合格后,如适用,应在相应证书上签署.2523重大改建浮动设施经检验合格后,应根据新的浮动设施主尺度、浮动设施类型和预定用途等签发新证书,并注明改建日期C重大改建浮动设施不得改变浮动设施建造日期,船龄仍按原船龄延续。253证书的有效期2531内河浮动设施安全与环保证书的有效期限不超过本章表23LI规定的换证检验间隔期。2532如换证检验是在证书到期之日3个月之前完成,则新证书有效期自此次换证检验完成之日算起,其他情况按原换证检验到期之日算起。2533在例外情况下,如浮动设施所有人在换证检验到期之日无法进行,根据浮动设施所有人申请,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可给予不超过三个月的展期,经展期的浮动设施在展期的期限内应进行换证检验,新证书的有效期应自展期前证书到期之日算起。2534对于证书失效时间超过一个换证检验周期的营运浮动设施,初次检验完成后,新的检验周期按照原证书检验周期计算。254保持证书有效性的条件2541浮动设施已按本规则规定进行检验和证书签署,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适合于预定用途。2542浮动设施按证书限定的区域和条件进行营运/作业。255证书发送与保存2551船舶检验机构应将法定证书(正本)发送给申请人。2 562船舶检险机构应将法定证书(副本)保存备查。2563浮动设施上应妥善保存所持有的有效法定证书,并随时可供检查。第3章建造检验3 第1节一般规定4 1.1申请3LL1在浮动设施建造之前,浮动设施所有人或其委托人应向船舶检验机构提交建造检验申请,阐明设施类型、设施要素、设施用途、预期安放龙骨日期,以及相关分包方,包括设计单位,并随附浮动设施所有人与建造厂签订的建造合同和相应的图纸。3L2图纸审查3A21应按本章第2节的规定对送审图纸进行审查。3L3开工前检查3L31浮动设施建造开工前,建造厂应将质量控制体系、建造采用的重要工艺等提交验船师审查,验船师并对建造厂具备的建造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其与将建造的浮动设施的适合性,审查与检查的内容包括:(1)建造厂的质量控制体系(产品、原材料出入库管理、测试设备及计量校核工具制度等);(2)密性试验图和无损检测图;(3)焊工及无损检测人员资格;(4)焊接工艺和无损检测工艺;(5)产品持证清单和检验项目表;(6)船台或船坞及其他建造设施的适合性等。3L32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对开工前检查结果形成记录。如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应书面通知建造单位。建造单位应当在开工之前予以纠正并经船舶检验机构确认,否则不得开工。3A4检验计划3L41开工前检查完毕后,船舶检验机构应当与浮动设施建造、设计单位和所有人代表召开开工会议,商定本规则要求的检验项目的实施方式。船舶检验机构指派担任检验任务的验船师参加开工会议。会议应包括如下方面:(1)建造的准备工作计划;(2)建造、修理单位选择的分包方;(3)适用技术规则、规范、标准的要求和解释,包括产品持证清单要求;(4)建造检验要求,以及当出现问题时,沟通与处理程序,包括:增加检验要求;调查程序要求;中止建造活动原则。(5)形成会议记录。2L42浮动设施建造单位应当按本章第3节至第6节的规定制定检验和试验项目计划,提交船舶检验机构确认,并确保按该计划向船舶检验机构报验。第2节图纸审查321图纸送审3,21.1送审图纸资料的范围应符合本规则附录1的规定。图纸资料的名称可能与本规则附录1所规定的不一一对应,但应注意图纸内容、信息的完整性。船舶检验机构可根据浮动设施的适用情况,要求增加或减少送审的图纸资料。设计图纸资料经批准后,浮动设施方可开工建造。321.2浮动设施如有本规则的等效或免除事项,则在提出申请时,应提供相应的等效或免除申请。322图纸审查3.221经批准的图纸资料一般退给申请方和执行检验的机构各一份,另一份由审图单位存档备查。3222批准的图纸资料仅在审图申请书上所指定的船厂、建造工程编号或建造艘数范围内有效。3223已批准的图纸资料如有涉及法规、规范规定的原则性修改或补充,申请单位应将修改或补充部分重新提交审查。3224当法规、规范及其修改通报的生效影响到批准的图纸资料的有效性,而浮动设施在此生效日期之后开工建造时,业经批准的图纸资料应按现行法规、规范进行修改并送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第3节现场检验aa设施主体、轮机、电气设备23Ll设施主体、轮机、电气设备的检验应包括:(1)检查船用产品证书;(2)检查原材料及铸锻件;(3)检查设施主体装配及焊接(包括分段检验、船台装配及焊接检验等);(4)检查设施主体结构(包含上层建筑和甲板室)以及海底阀箱及其滤网等;(5)浮动设施密性试验,包括水密舱壁、舱室、甲板、围壁通道及通风管道的密性等;(6)锚泊和系泊设备的检查和试验;(7)当有要求时,进行倾斜试验;(8)检查靠岸型浮动设施通往岸上的出入口的布置,确认其与相连通道可靠对接;(9)确认机械、设备、装置和系统的布置、安装和工艺等符合规定的要求;(10)机械、设备、装置及其控制系统等安装后的检查和试验;(三)舱底、测量、通风等管系的安装后试验;(12)确认辅机等设有适当的安全装置或防护设施;(13)报警系统安装后的检查和效用试验;(14)确认电气设备,包括主电源、临时应急电源、对外供电装置(如有时)等的安装与试验;(15)确认由电力引起的触电、火灾及其他危险情况已采取了预防措施;(16)确认控制、监测和安全系统布置及功能符合规定的要求;(17)对于加油逐船的检验还应包括:确认未采用设施主体作配电系统的导电回路,也未采用接地配电系统;确认各处所的位置和所有方面的布置都符合批准的图纸要求;确认危险区域或处所的电气设备符合批准的图纸要求;确认货油舱透气系统以及泵舱通风布置都符合批准的图纸要求;确认加油电船管系符合批准的图纸要求。(18)对于设有滚装处所的浮动设施的检验还应包括:确认车辆跳板及其升降装置和控制系统已按批准的图纸安装和试验。332消防、救生设备和信号设备2321消防、救生设备和信号设备的检验应包括:(1)确认结构防火布置;(2)确认水灭火系统符合规定的要求;(3)检查灭火器和消防员装备等消防用品的配备和布置;(4)确认机器处所的固定式灭火系统符合规定的要求;(5)确认机器处所内灭火设备及特殊布置符合规定的要求;(6)确认火警探测和报警系统的功能;(7)确认易燃油类的布置及其舱柜上的阀门的遥控关闭装置的操作功能;(8)确认各种开口关闭设施的操作功能;(9)核查救生设备的配备和布置;(10)检查救生筏等集体救生设备的登乘布置及降落装置的降落和回收功能;(三)检查固定式和便携式船内通信设备(如有时)的配备及其状况;(12)检查集合与登乘站、走廊、梯道及进入集合与登乘站的出口处的照明,包括由临时应急电源供电时的照明;(13)检查号灯的布置及安装、试验符合规定要求;检查号型、号旗和声响信号设备配备;(14)对于加油电船的检验还应包括:确认甲板泡沫系统符合规定的要求;确认货泵舱的固定式灭火系统符合规定要求;核查货泵舱各种开口的关闭设施的操作功能。233无线电通信设备3331无线电通信设备的检验应至少包括:(1)核查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及布置;(2)检查无线电通信设备的安装及通信情况;(3)检查所有天线、馈线和防止其振荡的保护装置(包括天线绝缘电阻及其安全性)。234吨位丈量2341浮动设施吨位丈量在建造期间应按吨位丈量规则(2022)的规定丈量浮动设施吨位。之后,当浮动设施的布置、结构、容积、处所的用途等方面发生变动且使总吨位变化超过原值的2%时,该浮动设施吨位应重新丈量。aas载重线的检验应包括:(O确认浮动设施在其强度方面已按批准的图纸进行建造;(2)确认已经适当地标清甲板线和载重线标志;(3)查阅风雨密门、水密/风雨密舱口盖、海底阀的船用产品证书,并核对实物钢印或标志;(4)检查上层建筑端部舱壁结构及设置于上层建筑上出入口的关闭装置;(5)检查在干舷甲板上的舱口及其他开口的风雨密紧固装置;(6)检查通风筒和空气管,包括其围板和关闭装置;(7)检查干舷甲板以下的舷侧开口上的关闭装置的水密完整性;(8)检查排水孔、进口和排出口;(9)检查为保护船员和进出船员舱室及工作处所而设的栏杆、梯道、通道和其他设施。(10)根据核定干舷的条件,检查干舷甲板舱口围板、通风筒围板及空气管等的高度。2 36防止油类污染3 361防止油类污染的检验应至少包括:(1)核查浮动设施在防止油污染方面已按批准的图纸进行建造;(2)污油水储存舱(柜)应进行密性试验;(3)检查污油水管路的密封及管路的固定情况;(4)检查标准排放接头;(5)检查储存舱(柜)液位报警装置(如设有时4 37防止生活污水污染5 37.1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的检验应至少包括:(1)生活污水储存舱(柜)应进行密性试验,密性试验的要求应符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2)检查生活污水管路的密封及管路的固定情况;(3)检查标准排放接头;(4)检查储存舱(柜)液位报警装置(如设有时)。6 38防止垃圾污染aaa防止垃圾污染的检验应至少包括:(1)检查防止垃圾污染收集装置;(2)核对告示牌。7 39防止空气污染8 391防止空气污染的检验应至少包括:(1)核查控制柴油机有害气体排放的相关产品证书、试验报告等;(2)确认设备、系统、装置、布置和材料完全符合内河浮动设施技术规则第U章的有关规定。aao防污底涂层和油漆aa确认防污底涂层和油漆不含有生物杀灭剂的相关证明文件。aa乘客定额及舱室设备aan.1服务类浮动设施乘客定额及舱室设备的检验应包括:(1)舱室设备布置,按批准的图纸检查乘客舱室、餐厅、厨房、医务处所、卫生处所等的布置与结构是否与之相符;(2)检查承载乘客条件,包括乘客舱室的净空高度、床铺及座椅的布置及尺寸等;(3)检查出入口(包括应急出入口)、通道、梯道及其指示标志,如乘客通往登艇甲板的指示标志及其他说明性或警示性标志;(4)检查公共处所、居住处所、服务处所及登艇处所及其照明设备(包括应急照明设备);(5)检查供水、排水系统;(6)检查居住处所及公共处所通风布置,以及暖气设备和空调设备,空调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其说明书的要求;(7)检查卫生间、浴室及厨房布置;(8)检查栏杆和扶手;(9)检查存在危险气体舱室,如蓄电池室、油漆间等的安全设施;(10)按有关规定核定乘客定额。2 312油电船、化学品电船及液化气体逐船附加要求3 3121油电船、化学品电船及液化气体逐船的检验应包括:(1)检查特殊要求布置符合批准的图纸;(2)检查货物管系、舱底水系统及通风系统;(3)检查电气设备和电缆敷设,确认危险区域的设备为合格防爆型并持有船用产品证书;(4)检查消防设备布置及配备,如固定式灭火系统及手提式灭火器等。4 313LNG燃料加注电船及化学品洗舱逐船附加要求5 3131LNG燃料加注电船的检验尚应符合本局液化天然气燃料内河加注是船法定检验暂行规则(2018)的规定。33132化学品洗舱电船的检验尚应符合本局内河危险化学品洗舱直船法定检验技术暂行规则(2019)的规定。6 314配备的所需文件的检查aai4i确认浮动设施上已配备下列所需的各种文件:(1)浮动设施稳性资料;(2)防火控制图或消防设备布置图的配备和张贴;(3)油类记录簿(适用于总吨大于或等于150的加油电船和总吨大于或等于400总吨的其他浮动设施,如已配备时);(4)浮动设施上油污应急计划(适用于总吨大于或等于150的加油嵬船和总吨大于或等于400总吨的其他浮动设施,如已配备时);垃圾记录簿(适用于总吨大于或等于100的浮动设施或核准载运人数大于或等于15人的浮动设施,如已配备时);(6)垃圾管理计划(适用于总吨大于或等于100的浮动设施或核准载运人数大于或等于15人的浮动设施,如已配备时)。第4节密性试验341一般规定区4L1本节所规定的各种试验的目的是检查浮动设施在建造时的密性和/或设施主体构件的强度。341.2在进行密性试验时,被试验项目应充分接近完工阶段,以避免任何后续作业影响结构的强度和密性。34L3密性试验前,不应在水密焊缝处涂刷油漆、水泥等涂料或敷设绝缘材料。对易于受大气腐蚀的部位,允许涂上薄薄一层不影响密性试验的底漆。密性试验的焊缝区域应保持清洁和干燥。34L4试验时若环境温度低于0应采取防冻措施。342试验要求3421密性试验根据设施主体结构强度和对密性的不同要求,可采用水压、水压充气混合、充气、冲水、煤油、真空、淋水等试验方法。3422密性试验应符合本节表3.422的规定。密性试验方法及要求表3.4.2.2序号试验的结构试验方法试验要求1油舱水压水柱高度取至舱顶以上2m2除油舱外的深舱幺水压m水柱高度取至空气管顶,但至少高出舱顶Q5m3双层底舱水压水柱高度取至空气管顶4单层底浮动设施的底部水压水柱高度取至平板龙骨以上ft6m5隔离空舱水压水柱高度取至舱顶以上Q5m6海底阀箱无吹洗设备水压水柱高度取至干舷甲板以上Im有吹洗设备水压水柱高度取至干舷甲板以上2如7厨房、配膳室、盥洗室、浴室、卫生间等围壁下沿水压水柱高度取至门槛8水密舱壁冲水9外板、露天甲板、顶篷甲板、水密舱棚、甲板间的外围壁、舱口围板冲水电10甲板上的通风管、风雨密门、窗、盖和关闭装置冲水11非露天甲板淋水注:同种类型舱室的水压试验可以用充气试验来替代,但每种类型至少应有1个舱进行过水压试验且认为合格。指除双层底舱以外的压载舱、水舱等液舱。如水压试验受条件限制而不可行时,经验船师同意,可接受煤油或真空等试验代替。考虑所采用的建造技术和焊接工艺后,经验船师同意,可接受充气试验代替。如冲水试验可能造成机械、电气设备绝缘或陋装件的损坏而不可行时,经验船师同意,可采用煤油试验、真空试验或对所有接头和焊缝进行仔细目视检查予以代替.采用目视检查时,验船师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着色渗透、超声波测漏或等效试验加以支持。用于检查焊缝密性的冲水试验可用煤油试验代替。2423当实际试验条件受到限制而不能进行水压试验(如舱顶难以施加要求的水柱压力)时,可接受采用水压充气混合试验来代替。3424如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严重或范围较大,修复后应采用同样方法复试;对于轻微缺陷且其范围较小,修复后可接受采用煤油或真空试验方法复试。243试验方法2431水压试验(I)T殳用于检查舱室的密性和/或构件的强度;试验时,应将水灌至所规定的高度,15Inin后,在保持该水压高度条件下,检查有关结构的变形和焊缝的渗漏情况;相邻舱室不应同时进行试脸O3432充气试验一般用于检查封闭舱室或空间;试验时,每一个试验舱室或空间应装设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2个、安全阀1个,气体应通过压力调节器或减压阀引入,其中压力表也可用盛有液体的U形管代替,U形管两边液面的高度差应能产生试验所要求的压力值;(3)试验时,所施加的压力一般为Q02MPa,在此压力下保持15min,检查压力无明显下降后,再将气压降至0015MPa,然后喷涂或刷涂显示液(如肥皂水)进行渗漏检查;相邻舱室不应同时进行试验。3433冲水试验用于检查焊缝和水密/风雨密关闭装置的密性;试验用水枪喷嘴的直径应不小于12m;试验水压应不小于Q2MPa,喷嘴至被试部位的距离应不大于1.5m;冲水水柱应直接对准被试验部位,水柱连续覆盖试验部位,然后检查其背面的渗漏情况。2434煤油试验(1)用于厚度小于25mm的焊缝的密性检查;试验前,在被试验焊缝的一面先涂上白垩粉水溶液,其宽度不小于40m,干燥后进行试验;试验时,在焊缝另一面涂上足够的煤油,并按本节表3434(3)规定的试验持续时间在涂有白垩粉水溶液的一面检查焊缝的渗漏情况。煤油试验持续时间表3.4.3.4(3)焊缝厚度t(mm)试验持续时间(min)水平焊缝垂直焊缝水密油密水密油密t6304030606<t123060308012<t<254580451002435真空试验用于检查焊缝的密性;试验时,在检查面上喷涂或刷涂显示液(如肥皂水);(3)开始时,真空度为Q02MPa;待其稳定后,降至0.015MPa,然后进行渗漏检查。3436淋水试验用于检查非露天甲板的密性;试验时,将水浇洒并覆盖非露天甲板的所有表面,在另一面检查其渗漏情况。3437水压充气混合试验用于检查舱室的密性和/或构件的强度;试验时,按充气试验要求装设试验用仪器设备;先灌水至被试舱室的适当高度,再充气至Q02MPa,保持压力15in后,检查结构变形,然后喷涂或刷涂显示液(如肥皂水)进行渗漏检查;相邻舱室不应同时进行试验。第5节倾斜和系泊试验351一般要求35L1浮动设施建造检验一般应包括如下试验:(1)倾斜试验,以确定浮动设施空船排水量及空船重心等稳性要素;(2)系泊试验,以确认浮动设施及其机械设备和系统满足预期使用功能、安全和环保要求。35L2倾斜试验和系泊试验均应在验船师的监督下,按船舶检验机构批准的试验大纲进行。35L3浮动设施倾斜试验应满足内河浮动设施技术规则第7章7.L3的要求。第6节文件资料361完工图纸资料36Ll浮动设施建造完工后,船厂应按下列要求提交实际建造图纸和表明任何后续结构改装的其他图纸:(1)实际建造图纸包括总布置图、舱容图、静水力曲线图、中剖面图、表明构件尺寸的基本结构图、甲板结构图、外板展开图、横舱壁图、舱底压载及货物管系图;(2)实际建造图纸和表明后续结构改装的其他图纸应标明浮动设施名和“完工图”字样,并与实际建造浮动设施相符;(3)提交的实际建造图纸和表明后续结构改装的其他图纸,至少一式两份,一份交浮动设施管理公司,一份存于浮动设施上,船舶检验机构根据浮动设施管理需要可要求保存一份。362船厂质量证明书2621浮动设施建造完工时,船厂应向船舶检验机构提交船厂质量证明书。该质量证明书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浮动设施名、所有人及浮动设施主要技术参数;(2)设计单位、图名、图号;(3)图纸审批单位、批准号及批准时间;(4)浮动设施建造合同、开工、安放龙骨、下水、检验完成及交付日期;(5)浮动设施完工状态的且能反映浮动设施全貌的侧面彩色照片;(6)船厂质保部门负责人或厂长签章;(7)浮动设施主要检验报告或测量记录,包括:主尺度测量报告;设施主体材料检验报告;无损检测报告;载重线及水尺测量记录;密性试验报告;锚泊装置检测记录;起重设备(安装后)试验报告;系泊试验报告;主要船用产品明细表,应包括产品型号、制造厂、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及船检证书编号。第4章初次检验第1节一般规定7 .L1申请4.LL1符合本规则第2章2L23所述情况之一时,浮动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初次检验。第2节检验要求4.21图纸审查4.2L1对于本规则21.23(1)所述情况,应将原图纸资料提交审查,必要时,船舶检验机构可根据本规则附录1的规定要求增加送审图纸。4.21.2对于本规则21.23(2)所述情况,应按本规则附录1的规定将图纸资料重新提交审查。4.2L3对于本规则2L23(3)所述情况,可不必重新送审。4,2L4对于本规则2L23(4)所述情况,应按本规则附录1的规定将图纸资料重新提交审查。4.22现场检验4.221 对于本规则21.23(1)所述情况,应根据船龄进行本规则第5章第4节规定的检验。4.222 对于本规则2.1.23(2)所述情况,应根据船龄进行本规则第5章第4节规定的检验。4.223 对于本规则2.1.23(3)所述情况,一般应在其最近一次换证检验时,根据船龄进行本规则第5章第4节规定的检验。4.224 对于本规则21.23(4)所述情况,如属于重大改建的,改建部分及相关部分应进行本规则第3章第3节规定的检验;如不属于重大改建,可根据船龄进行本规则第5章第4节规定的检验。第5章定期检验第1节一般规定SLl申请SLLl为取得或保持本规则要求的内河浮动设施法定证书,浮动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按本章规定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各类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验、中间检验、换证检验和船底外部检查。SL2安全检验条件SL21浮动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确保浮动设施处于检验准备状态,包括检验场所清洁、适合条件和安全措施等。当浮动设施在修理厂或港口进行检验时,浮动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还应确保修理厂、港口有关方为验船师执行检验工作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与方便条件。SL3一般要求SL31除本章要求的检验内容外,船舶检验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扩大检验和试验范围O第2节年度检验S21设施主体、轮机、电气设备S2L1设施主体、轮机、电气设备的年度检验应包括:检查设施主体及其上的关闭装置;检查锚泊、系泊设备或其他定位装置;检查靠岸型浮动设施通往岸上的出入口的布置,确认其与相连通道可靠对接;检查舱底、甲板排水、空气和测量管系的工作情况,并对舱底管系进行效用试验;确认发电机原动机和其他辅助机械,以及为其服务的泵和管路系统工作状态良好;确认机器和其他处所通风系统的运行状态;确认居住、机器和其他处所的脱险通道保持畅通;确认控制室和机器处所之间的通信设施工作状态良好;尽可能地在运行状态中对电气设备进行目检,包括主电源和照明系统;(10)确认临时应急电源在主电源失效后自动供电的工作情况;(11)检查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及其他由电气引起的灾害的预防措施;(控制、监测、报警、安全系统控制处所的布置并试验报警功能;(13)对于加油电船,其年度检验还应包括:检查货油舱开口,包括填剂、盖、围板、隔板和防火网;检查货油舱压力/真空阀和防火网;检查含油压载舱和含油污水舱柜以及空舱的透气管防火网;检验货油舱的透气系统;检查甲板上和货泵舱内的货油系统及压载系统;确认危险区内所有电气设备都适合于该处所要求;确认在货油泵舱内或附近的潜在着火源均已消除,进出梯子处于良好状态;检查所有泵舱舱壁是否有渗油痕迹或裂缝;检查货油泵、舱底泵、压载泵的压盖密封;确认电动和机械遥控操作和关闭装置,以及货泵舱舱底排水系统的运行;并且核查泵底座完整性;确认泵舱通风系统运行正常;确认在货油卸载管路和液位指示系统上的压力表运行正常。(对于设有滚装处所的浮动设施,其年度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