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火灾事故应急预案.docx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目的依据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迅速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提高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生产生活安全稳定,依据东丽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丽区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东丽区华明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本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为本街道组织应对火灾事故的分灾种应急预案,适用于街域内火灾事故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置以及应急保障等工作。1.3 工作原则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同作战;以人为本,减少损失;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规范程序,科学施救。1.4 风险分析本街道火灾风险主要存在于: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电器、燃气等使用不规范、设施老旧;消防设施建设滞后、年久失修、损坏老化问题;楼道内易燃物品堆积,电动车充电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住宅建筑;消防检查、整改不到位;企业装置老化,检修更新不及时;易燃易爆物品存储管理不到位;秋冬季节荒草杂草丛生;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应急措施准备不足;防灭火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演练流于形式。2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成立华明街道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街道相关科室、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组织召开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火灾事故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指挥协调街域内发生的火灾事故应急抢险、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开展街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编制修订本街道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灭火宣传、培训及演练等活动。2.2 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公共安全办(安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任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开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组织编制华明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组织火灾事故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并建立台账,定期上报领导小组;指导、检查本街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演练工作;负责火灾事故监测、预警传递及其他相关信息的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监测预警3.1 风险监测充分发挥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公安派出所人员、企业安全员的作用,将火灾风险监测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动态监测街域内火灾风险。针对重大火灾风险,建立台账,重点关注,制定风险管控措施。鼓励使用高科技手段提高火灾风险监测效率。3.2 隐患排查协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危险源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小隐患立即消除整改,复杂情况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立即停业停产或关闭。组织执法人员、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加大对烧纸烧荒、杂物堆积、占压消防通道、易燃易爆品存储等行为的治理力度;对企业、商户、居民楼内的烟感、温感、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进行动态监测,及时维修更换失效设备,确保发生火灾时正常发挥效用。3.3 预警传递积极协调应急、气象、环境、公安、消防等上级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向街道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加强火灾风险预警。网格员、公安派出所、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现火灾事故或有可能出现火灾事故的迹象时,立即向街道报告,并按照街道指示发出预警。主要通过宣传车、大喇叭、电子显示屏、网络、微信群、公众号、朋友圈、电话、短信等形式载体传递预警信息。对老、弱、病、残、孕等脆弱人群的预警传递,要组织人员逐户通知,采取点对点联系或一对一上门传递的方式,确保接收到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4应急响应4.1 信息报告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单位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和街道值班室报告,情况紧急时直接向“110”“119”“120”报警;街道值班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带班领导,按照领导指示报区政府值班室,并通报应急、卫健等部门及可能受影响的地区。火灾事故信息原则上应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信息来源、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燃烧物、现场伤亡和人员被困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敏感信息等。4.2 先期处置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确保各类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展开以下工作:(1)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避险,避免围观、踩踏、恐慌;(2)控制可燃物,标明危险区,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扩散;(3)切断现场电源、关闭燃气,防止引发次生、衍生灾害;(4)事发单位负责人迅速到现场配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街道负责人在接报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相关科室、中心、派出所及事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成立现场指挥部,了解火灾具体情况,研究制定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协调消防救援队伍、相关部门赶赴现场,控制排除火情。4.3 应急处置成立综合协调、转移安置、抢险救援、医疗救护、治安维护、物资保障等6个工作组,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综合协调组:由街党政办牵头组建。主要职责:火情信息上报,指令下达;做好舆论监控、引导;协调、督促各工作组落实各项工作指令;当火灾事故超出街道应对能力范围时,及时向上级部门请求支援。(2)转移安置组:由公共服务办牵头组建。主要职责:组织转移安置受伤或受威胁群众;启用事发区域周边避难场所,必要时征用附近酒店、办公楼、体育场、商场作为临时安置点;组织对老、弱、病、残、幼等脆弱人群进行优先转移安置。(3)抢险救援组:由街公共安全办(安监)牵头组建。主要职责:指导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应急力量开展先期处置;协调消防等专业救援力量,开展被困人员搜救、扑灭火、电路阻断等工作;控制火势发展,消除危险源,及时处置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次生、衍生灾害。(4)医疗救护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组建。主要职责:保证医务人员、救治药品、救治器材供应;为受伤人员提供现场紧急救治、心理援助、防疫消毒;协调医疗机构,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转移和救治。(5)治安维护组: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组建。主要职责:协调属地派出所,负责维护火灾现场、临时安置点、物资储备点的正常秩序;根据火情实施警戒、人员疏散、紧急避险、身份核查、安全监测等工作;协调保障救援设备和应急物资应急通行。(6)物资保障组:由综合保障办牵头组建。主要职责:协调保障火灾扑救所需的车辆、器材、灭火剂、燃料、铲车等物资设备;保障救援人员和转移安置人员的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市、区层面应急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后,街道现场负责人要及时汇报现场情况,移交现场指挥权,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善后处置火灾事故处置完毕后,做好遇难人员、伤员的善后处理及家属抚恤工作;指导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或聘请专业机构及时清理现场、处置残留物、污染物等;配合开展事发区域道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的恢复重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配合开展灾情统计、事故调查和保险理赔工作。6应急保障6.1 队伍保障组建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中坚力量,其他多种形式应急队伍为补充力量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6.2 物资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储备火灾事故所需物资设备,明确物资种类、数量、储备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动态管理,确保随时可用。6.3 资金保障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由街财政办按规定予以保障,用于防灭火宣传培训演练、灭火救援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6.4 设施保障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花园、学校操场等场所作为应急避难场所。7预案管理7.1 培训演练广泛开展防灭火和现场救护应急知识宣传,增强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火灾预防和自救互救能力。机关、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急队伍、企事业单位要针对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掌握职责任务、程序措施。7.2 制定解释及修订本预案由街公共安全办(安监)制定、修订和解释。7.3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