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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山州盐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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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山州盐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docx

    凉山州盐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十!1!五”规划盐源县人民政府2024年2月前言56第一节成绩和基础6第二节机遇和挑战8-F*j×i?11第一节指导思想11第二节基本原则12第三章强化源头防控,助力绿色发展15第一节力口强生态空间管控16第-IJ健全宏观调控机制17第三节强化资源环境调控18第四章打响三大战役,改善环境质量20第一节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第二节精准提升水环境质量23第三节分类防治土壤环境污染26第五章推进专项治理,协同治污减排32第一节深入推进重点污染物减排32第二节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33第三节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34第四节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36第六章强化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38第一IJ强化环境风险防.38第二节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39第三节保障辐射环境安全40第四-IJ加强环境应吕理»1第七章加强保护修复,夯实绿色本底42第一节加快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42第二节加强森林保护与林业建设42第三节加强天然草原建设与保护43第四节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43第五节强化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管44第六节提升生态示范建设水平45第八章创新机制体制,构建治理体系46第一节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46第二节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46第三节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47第四节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47第五节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48第九章建设智慧环保,提升监管水平48第一节提高监察执法能力49第二节力口强监测能力49-IJd匕目3JJ51第四节提升信息网络化水平51第五节加强宣传教育能力52IF*t53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53第二节实施重点工程54第三节加强实施监督54第四节强化资金保障54第五节积极交流合作55J、-Pyj"55附表56刖S“十三五”时期,是盐源县委、县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县人民同心合力艰苦奋斗,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到全面小康跨越取得决定性成就的五年,是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治蜀兴川盐源实践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在此基础上,科学谋划“十四五”规划,是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大战略举措。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发展阶段,盐源县生态环境保护也进入到实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协调的阶段。“十四五”期间,盐源县将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主旋律,牢牢把握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建设“美丽盐源”,特编制凉山州盐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规划到2025年,展望到2035年。第一章环境保护形势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川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凉山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及要求,制定本规划。第一节成绩和基础“十三五”期间,盐源县全域抓建管、聚焦绿色保生态,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五个盐源”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十三五”期间,在经济增长保持较高增幅的背景下,盐源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自2015年以来,空气质量优良率均为100%;2019年,全县水环境质量较好,两个重点生态功能区(白乌镇马坝河、大草乡甲米河)监测断面达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1I类水质;省级断面(泸沽湖赵家湾、长岛湾)水环境质量中COD、NHvN和首要污染物平均浓度与上年同期保持不变,达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类水质标准,县级及乡镇集中式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全县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在较好水平。治污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17年-2019年,全县重点监管减排项目主要为四川省盐源金冠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和盐源县久益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硅厂,通过技术改造均完成氨氮化物减排目标;5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3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已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2019年,水化学需氧量重点减排量为253.94吨,氨氮重点减排量为23.92吨,化学需氧量非重点减排量为37.71吨,氨氮非重点减排量为3.77吨;大气氮氧化物削减量为11L31吨,大气指标减排量超额完成“十三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污染防治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大气雾霾治理,大力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拆除,共计淘汰9台燃煤或生物质锅炉;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截止2019年共投入发电的清洁能源20万千瓦风能发电项目和3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项目;2019年农作物秸秆还田3.58吨,秸秆肥料化利用率25.68%;开展防风固沙绿化工程,投资1140万元完成巫木乡、大草乡石漠化综合治理;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淘汰载人型客车34辆、载物型货车179辆,完成300辆柴油车尾气抽检工作;加强环保标志管理,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100%;盐源县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措施工程(主要包括监管能力建设、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保护区标志设置、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总投资2130万元。以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为监督责任主体,以企业为环保重点责任主体,建立三级管理、四级履责环境监管体系。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重点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重点行业和企业、危化品企业、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处理场、矿山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等专项执法检查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企业200余厂次,加强了环境管理,防范了事故风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制定了环境保护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污染事件处置办法,大幅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环境监管能力稳步提升。建立全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体系,制定实施盐源县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责任分工方案盐源县战蓝天保卫年度实施计划(2017-2019)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盐源县工作方案(2017-2019年度实施方案);为确保完成省上下达大气目标任务,制定凉山州大气污染防治“防反弹”攻坚专项方案;不断夯实基层环保监管能力,实现乡镇环保机构全覆盖;大力完善环境保护保障机制;建立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制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第二节机遇和挑战(一)机遇“十四五”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接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盐源县环境保护工作上台阶、环境管理能力上水平,同时也为环境保护工作指明新的发展道路,提出新的课题。城市环保工作、乡镇环保工作、农村环保工作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发展将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环保领域改革红利全面释放。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顶层设计落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改革创新全面提速,为环境保护工作释放重大制度红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面实施,赋予环保部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等强有力的处罚手段,为环境执法提供了有力武器,有望从根本上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突出问题。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高度共识。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改善环境质量”的思想认识高度统一,政府环保投入力度、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都在迅速提高,保护环境的合力显著增强,“社会共治”模式为加快解决复杂环境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政策条件有利于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四川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生态示范县建设规划、“两山”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等,是大展全县环境的好时机,更有助于推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出成绩、上台阶。(二)挑战环境质量状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存在差距。2030年,雅碧江流域出水断面水质达H类水标准,逐渐落实完成雅碧江水污染物减排任务和目标。全县仍存在臭氧和VOCs污染现象,VOCS处理减排任务亟需完成。全县不涉及重金属污染,但农膜化肥施用量较大,易造成农业面源污染,同时可能会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环境质量。乡镇污染治理缺失严重。盐源县现辖1个街道(盐井街道),17个镇(润盐镇、卫城镇、梅雨镇、兴隆镇、龙塘镇、白乌镇、棉理镇、盐塘镇、黄草镇、甲米镇、长柏镇、泸沽湖镇、树河镇、梅子坪镇、平川镇、金河镇、官地镇),6个乡(田湾乡、藤桥乡、右所乡、沃底乡、大坡乡、洼里乡);全县人口约为39万,生活污水日产量为2.3万11仅有9座城乡污水处理厂(分别为盐井街道、泸沽湖、平川、树河、金河、梅雨、卫城、官地、梅子坪建设)污水处理量仅占三分之一。泸沽湖作为盐源重要水体之一,截污管网覆盖率近60%,收集率约为50%;泸沽湖沿岸周边农耕地面积约为3万亩,存在面源污染;生态隔离带缺失,水土保持较差,泥沙入湖量大。环境监管能力不足以满足现代化的新要求。当前,环境监管主要依靠传统手段,对“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信息技术的创新融合应用才刚刚起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尚未完善,环境监察监测机构不健全,乡镇(街道)和农村环境监管力量缺失,乡镇环保机构未设立,环境监管手段较薄弱,环境违法行为较突出,环境监管难、执法难、治理难的问题还存在。全县尚未设立专门的环境宣教、环境信息机构,不能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保护机制体制亟需改革。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分散、多头管理现象突出,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的难度加大。现行以块为主的环境管理体制容易受到当地政府的干预,地方政府环保责任难以落实。环境治理主体单一,市场、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度不够,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仍不完善。环保投入过分依赖政府财政资金,多元化投资融资机制尚不完善,难以有效地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既是盐源县勇创“五个盐源”的奋斗时期,也是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和持久战的关键时期。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坚定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建成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的美丽盐源。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四川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三大发展战略”等重大战略部署,落实凉山州总体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积极推动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第二节基本原则环境优先,绿色发展。“十四五”期间,以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三线一单”为蓝本,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有序优化空间开发利用格局,严守环境容量底线,严管负面清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把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作为发展导向,探索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新模式,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精准施策,整体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做好顶层设计,抓“好”“差”两头,“大”“小”并重,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水环境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等突出环境问题。统筹运用污染治理、总量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手段,实现环境质量整体提升。依法监管,社会共治。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依法对污染源、排放过程、环境介质等实施统一监管,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政协支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制度政策。增强产业制度、资源制度、用途管制制度与环境保护制度的协同性,推进主体多元、手段多样的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强化市场驱动激励机制,提升环保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第三节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辐射和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绿色发展水平有所提升,生态安全格局逐步优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表2.1凉山州盐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类别指标名称2019年(基准年)2025年(目标年)五年累计属性空气质量(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9.5约束性(2)县级城市细颗粒-14.3约束性类别指标名称2019年(基准年)2025年(目标年)五年累计属性物(PM2.5)浓度(U/m3)(3)重污染天数比率(%)-基本消除预期性水环境质量(4)国省考核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n类水体比例(%)100100约束性(5)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量达标率(%)100100约束性(6)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量达标率(%)100100约束性(7)地表水质量劣V类水体比例(%)00约束性(8)县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比例(%)00约束性(9)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3060约束性土壤环境质量与固体废物(Io)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上级目标要求预期性(II)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上级目标要求预期性(1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约束性“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吨)(13)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400约束性(14)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20约束性(15)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200约束性(16)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40约束性生态保护质量(17)森林覆盖率(%)56.8657.36约束性(18)生态质量指数(EQI)-保持稳定预期性(19)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约束性类别指标名称2019年(基准年)2025年(目标年)五年累计属性性质不改变高质量发展(2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达到上级目标要求约束性(2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达到上皴目标要求约束性(22)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上级目标要求预期性高品质宜居地建设(23)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4.5预期性(2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达到上级目标要求预期性(25)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上级目标要求约束性(26)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约束性(27)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1.1预期性(2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0约束性(29)桔秆综合利用率(%)-92预期性环境风险(30)辖区内五年期突发环境事件下降(%)-不增长预期性(31)五年内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零增长预期性(32)废旧(退役)放射源安全收贮率(%)100100预期性第三章强化源头防控,助力绿色发展坚持预防为主,创新调控方式,强化源头管理,以生态空间管控引导构建绿色发展格局,健全宏观调控机制,强化资源能源消耗管控,大力存进产业绿色发展,加速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打牢盐源县可持续发展根基。第一节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实施环境分区精细化管理。贯彻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和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根据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三线一单”和凉山州环境功能区划,开展盐源县环境功能区划分,按照优化准入、重点准入、限制准入、禁止准入的分类指导原则,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控制开发强度。依据区域内生产生活空间的环境功能要求,制定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目标、治理保护措施和考核评价要求,实施环境分区分级精细化管理。禁止开发区域实施强制性生态环境保护,依法禁止开发;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着力保护耕地土壤环境,确保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重点开发区域加强环境管理与治理,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引导绿色低碳发展,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重点生态功能区着力推进生态保育,增强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四川省及凉山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统一部署,盐源属于锦屏山水源涵养一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之内。行政区涉及木里藏族自治县、盐源县、冕宁县、甘孜州九龙县。总面积1.09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7.34%,占全省幅员面积的2.24%。同时也属于四川省53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川滇森林与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盐源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2009.13平方公里。严格落实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依法将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落地,有序推进勘界定标,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遵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管控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加强生态监测、日常监控和定期评估,强化执法监督,实施红线绩效考核,并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及时公布红线区监管信息。第二节健全宏观调控机制严格环境准入。严格落实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要求,以全面提高环评有效性为主线,以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三线一单,确定的管控内容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加强城镇化、区域流域开发、资源利用和产业园区发展等领域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环评事中事后监督评估,推行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健全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管理,将规划环评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刚性约束。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建立“三线一单”约束机制,从严执行国家、四川省最新产业政策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依法加大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力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推动“多规合一”。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和州级空间规划要求,统筹形成盐源县“一张蓝图”,推动城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空间管控以及重点区域指引等与社会经济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衔接,科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明确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的开发边界,以及耕地、林地、河流、湖泊、湿地等的保护边界,强化“多规合一”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支持,使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在城市发展战略、宏观决策、区域开发、重大项目布局得到充分体现。第三节强化资源环境调控实施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制定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环境承载力现状评价,合理设定能源消耗上限,全面实施水资源、建设用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定期开展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分析,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达到警戒线的区域实施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落实国家、四川省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政策,完善节能、节水制度。强化能源节约和清洁利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强化重点领域节能。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项目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加快推进电力、天然气供给输配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绿色低碳小城镇片区试点和示范工作。深化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运输方式。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加强节约用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纳污能力三条红线,强化重点领域节水。加强工业节水,限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建立重点用水单位名录并实施监控;加强城镇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加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推进生活污水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抓好农业节水,加快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推广喷灌、微灌等节水技术。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积极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阶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试点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处置,推进农林废弃物、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纺织品、汽车轮胎等废旧物品回收利用,推进煤渣、炉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上级目标要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o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提高用地利用效率。完善土地供给机制,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存量挖潜,清理和盘活工业用地存量,提高用地利用效率。科学有序开发和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按照地上空间、地面空间与地下空间“三位一体”的理念,合理开发城市立体空间,深入推进地下空间开发。第四章打响三大战役,改善环境质量第一节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面贯彻落实凉山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实施盐源县蓝天保卫战年度实施计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通知。深入实施扬尘污染、燃煤污染、汽车尾气、工业废气、露天焚烧污染治理“五大工程”,大力削减颗粒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深化扬尘污染防治。一是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完善建设施工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主城区工地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并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沉降、压尘和抑尘措施。二是强化城市道路扬尘,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封运输。加强城市道路政养护管理,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减少路面破损和路面施工。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对抛洒地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严格予以查处。县城内新建工地必须安装高空喷淋或基坑喷淋等降尘设施,所有待建工地裸土覆盖率达100%,进出入车辆冲洗率达100%。市政工程桥梁项目除必须现浇的部分除外,全部实现预制装备化。加大流动源污染控制。按照国家要求执行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禁止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加强对重型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管控,国IV及以下的货运运输车辆不予以办理入城证和渣土运输许可证。推进电子监控设施建设,强化道路执法。严查机动车油品品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全县油品监督性抽检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机动车油品的违法行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在完成油气二次回收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油气三次回收工作;提高油品质量,使用清洁燃油,改善机动车发动机工作状态,安装机动车尾气净化装置等;同时,加强对工厂废气排放管理,减排限排;使用移动监测设备,经常监测汽车尾气。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按照凉山州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政策,出台并实施盐源县应退出的行业、工艺、生产线及设备年度实施计划,加快淘汰砖瓦生产等落后产能。推行“网格长”制,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园外“小散乱污”及“三无”企业整治;加强对禁燃区外的生物质锅炉的监管力度,确保锅炉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天然气、电力供应保障。对照国家颁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等涉VOCS排放标准,严查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不到位、未安装收集治理装置或治理装置闲置、运行不正常以及排放超标的企业,清理整治涉及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列入重点管控清单的企业应将VOCs排放纳入企业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范围,在主要生产环节,排放口,厂界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实现和环保部门联网。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加强禁燃区内居民使用燃煤的管理;大力推广禁燃区外天燃气、电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所有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炉灶一律入室并燃用清洁能源,提高餐饮油烟净化率和在线监控率;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全面落实全域禁烧要求,加强各部门联动执法和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因地制宜开展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运储体系,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o第二节精准提升水环境质量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凉山州工作方案和凉山州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河长制”为抓手,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完成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合力保持江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实施水环境质量底线管理。以控制单元为基础,实施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和综合治理,完善雅碧江流域水环境控制单元划分,优化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进卧罗河国控断面建设,以水质监测达标控制为核心,建立上游污染源清单、问题台账,制定全县水环境持续改善规划,按流域、区域分解落实整治任务,分年度、分月份对重要河沟汇入口和排污口、考核断面水质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对水质现状优于III类的水质良好类控制单元,采取水生态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水质不退化;推进龙塘水库及灌区配、老沟水库跨沟引水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确保2025年灌区出水断面达到H类水质标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落实四川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完善城市(5个)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3个)隔离防护设施、标志标牌。严肃查处保护区内违法行为,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污染源和排污口,加强保护区内点源和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2025年,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实现规范化建设。提升水质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建立水环境预警预报和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常规监测断面、预警监控断面和视频监控系统设置。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实现在用和应急备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覆盖,重要饮用水水源每年进行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加强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编制饮用水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做到“一源一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修订。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管理,按照“一源一档”分级分水源地建立区级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档案。开展水源地定期巡查,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年度评估,2020年起,城镇集中式水源地环境信息每季度依法向社会公开。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建立良好水体保护责任机制,编制泸沽湖、雅碧江、卧罗河等水体保护方案,制定年度工作措施,严格保护水生态敏感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水体。积极推进泸沽湖源岸隔离带建设,加大沿岸农耕区面源污染控制,推进湖岸边坡生态修复工程。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和综合防治相结合,厘清良好水体水边界,全面排查排污口,加快取缔非法排污口,规范集中排污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强化水生态保护。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在保障主要河流生态基流条件下建设河湖湿地。优化河道砂石开采,保护水生生态环境。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扩能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确保2024年底前全部竣工投运。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加快脱氮除磷升级改造,达到实际处理运行负荷和处理效率要求。采取政府投资或PPP模式等全面启动全覆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泸沽湖等敏感水体周边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县域内地表水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标准。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确保已完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实施重点场镇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进泸沽湖、雅碧江、卧罗河等流域沿岸和饮用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截流、收集、纳管,消除污水直排现象。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采取综合措施恢复农村水环境。加强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优先安排农村居民聚居点(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筹推进乡人民政府所在地(乡集镇)的污水治理,有序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格局、地形地貌等合理确定污水管网(沟)布设方案,配套管网须与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2025年,常住人口100O人和600人以上的聚居区(区),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到60%目标。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和工业污染源、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储油库等污染源排查,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控网络,强化重点污染源监控。推进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防渗处理设施建设,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第三节分类防治土壤环境污染全面贯彻落实凉山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盐源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用准入管理,严格控制土壤污染源和新增污染,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按照凉山州土壤污染详查总体方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工业集中发展区及周边地区、工业企业遗留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果蔬、粮油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逐步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堆存场地等潜在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建立并实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四川省、凉山州统一安排部署,制订凉山州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根据工作需要,以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工业(园)区及周边、工业企业遗留场地及周边、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及周边、主要果蔬、粮油基地、特色农产品(苹果)生产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大型交通干线及两侧以及加油站等为重点区域,在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冶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企业,补充增设监测点位,提高监测频次;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加强镉、汞、神、铅、铝、镒、铜、机、银等重金属以及多环芳烧、石油烧等有机污染物监测。加强耕地土壤环境持续监测,农业主管部门应采取严格措施保护现有监测点位,做到长期定位监测。配合做好凉山州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根据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分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强化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农产品质量监测,根据四川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的要求,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的用途管制,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实施退耕还林或种植结构调整;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区域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纳入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未明确修复责任主体的搬迁关停企业污染场地禁止土地流转。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盐源县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并发布公告,发现污染扩散的应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环境管理的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强化未污染土康保护。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对未超标区域开展积极的防控。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未利用地,自然资源部门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并向州自然资源局备案,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理、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治理与修复责任主体,实行土壤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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