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专科《刑法学》期末真题及答案(2007.1-2012.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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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专科《刑法学》期末真题及答案(2007.1-2012.7).docx
2007年1月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1 .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O从旧兼从轻原则2 .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O作为;不作为3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为O已满16周岁4 .为了犯罪,、的,是犯罪预备。准备工具;制造条件5 .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情节6 .人民法院对犯罪人裁量刑罚时,必须遵循、的原则。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7 .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应当根据其决定罚金数额。犯罪情节8 .对犯罪分子减刑以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判处尤期徒刑的,不能少于O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十年二、选择题1.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有(ABD)。A.罪刑法定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C.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D.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2.我国刑法分则中“侵犯财产罪”一章规定有12种具体犯罪,这些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属于(B)。A.一般客体B.同类客体C.直接客体D.复杂客体3 .构成不作为犯罪前提的特定义务来源于(BCD)。A.社会公德的要求B.职务上或者业务上的要求C.法律的明文规定D.行为人先行的行为导致的危险状态4 .某甲在与某乙争吵中捅了某乙一刀后扬长而去,某乙因失血过多死亡。对于某乙的死亡,某甲的行为属于(D)。A.意外事件B.过失犯罪C.直接故意犯罪D.间接故意犯罪5 .犯罪既遂是指(D)。A.犯罪结果已经发生B.犯罪人的目的已经达到C.犯罪行为已经完成D.犯罪行为已经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6 .某乙没有实行某甲教唆的犯罪,对某甲可以(C)。A.不予处罚B.免除处罚C.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减轻处罚7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C)。A.人民法院8 .司法行政机关C.公安机关D.人民检察院8.某甲被判处无期徒刑,依法假释时,其考验期限为(B).A.五年B.十年C.十五年D.二十年三、名词解释1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2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3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4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四、简答题1 .简达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答: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件:(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已经产生与存在。(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3)对象条件: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而不能对没有实施侵害的第三者实行。(4)主观条件: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防卫意图。(5)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2.筛述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答: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为:(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此为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4)前后两罪均非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前后两罪之一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此为构成累犯的罪质条件。这是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的区别所在。五、案例分析案情:韩某,男,40岁,外国籍,该国驻中国某地领事馆职员(不享有外交豁免权)。2005年6月25日晚,韩某以向胡某(女,20岁,该领事馆雇员)表示感谢为名,将胡某带至自己宿舍喝酒。随后,韩某向胡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在遭到拒绝后,韩某将胡某按压在床上,扯下自己的领带将胡某的双手捆在床架上,又用毛巾塞住胡某的嘴,随后与胡某发生了性行为。期间,胡某由于不断反抗以致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属轻微伤)。凌晨2时许,胡某觉得韩某已经入睡便悄悄挣脱捆手的领带溜出韩某宿舍,不料却碰倒了门口的衣架.响声惊醒了韩某,韩某随即赶出来将胡某抓住并拖回房间。胡某大声喊叫,韩某便死死掐住胡某的脖子,直至胡某不再动弹为止。当韩某将胡莱的尸体运出领事馆准备抛弃时被巡警发现抓获。请分析并说明理由:韩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国法院是否有权管辖?如果我国法院有权管辖,应当如何处理(只答处理原则)?答:1韩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由我国法院管辖,对其所犯两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2 .韩某采取捆绑等暴力手段强奸胡某,后又为了掩盖罪行而将胡某杀害,出于两个故意实施两个行为,其行为显然已分别构成犯罪。3 .韩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而且韩某虽是外国人,但其并不享有外交豁免权,此案中并无法律特别规定的例外情形,因此,根据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此案应由我国法院管辖。4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韩某所犯两罪应当先分别定罪量刑,然后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2007年7月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1 .我国的和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否为三年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法。国家工作人员;军人2 .精神病人在或者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不能辨认;不能控制3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属于犯罪的间接故意。可能;放任4 .防卫过当是指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因而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重大损害5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处罚。免除;毒6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本罪),而或又触犯其他罪名(他罪)的犯罪形态。方法行为;结果行为7 .对于,不能适用缓刑和假释。累犯8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二、选择题1.刑法条文中的“但书”表示的情况有(ACD)。A.对前段的补充9 .对前段的强调C.对前段的限制D.对前段的例外2.在刑法理论上,以(B)为划分标准,犯罪客体可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三种。A.犯罪行为的多少B.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C.犯罪行为侵犯具体社会关系的次数D.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3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C)处罚。A.从轻B.减轻C.从轻或者减轻D.减轻或者免除4 .犯罪既遂的类型有(ABCD)。A.行为犯B.危险犯C.结果犯D.举动犯5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B)处罚。A.从轻B.从轻或者减轻C.从轻、减轻或者免除D.减轻或者免除6 .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八)全部罪行处罚。A.集团所犯的B.他组织、领导的C.他参与的D.他指挥的7 .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应当根据其(B)决定罚金数额。A.犯罪性质8 .犯罪情节C.犯罪所得D.家庭经济状况8.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AD)。A.没有故意犯罪B.确有悔改C.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D.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三、名词解释1.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2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3 .刑罚裁量情节:又称量刑情节,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量刑轻重或者免除刑罚处罚的各种情况。4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四、简答题1 .什么是犯罪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所谓犯罪的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箍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构成犯罪的不作为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D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而未履行。(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 .简述适用假释应遵守的条件。答:根据刑法典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1)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假释的对象条件,即对假释适用范围的限定。(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了一定期限的刑罚。这是假释的限制条件,也是前提条件。(3)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假释的实质条件,也是关键性条件。(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这是假释的排除性条件,即假释对象条件的例外。五、案例分析案情:徐某某,男,1989年10月21日出生。2005年9月17日晚上,徐某某在街上闲逛时发现赵某(女,12岁)一个人在家里学习,便从赵某家窗口跳了进去,要赵某拿点钱给他。赵某说没钱。徐某某抬手就打了赵某两个耳光,并说“你老老实实待着,不许喊不许跑!”随后便在赵某家中翻箱倒柜,结果只搜到160元钱。这时,徐某某听见外面有说话声传来,便立即从窗口跳出逃跑。赵某随即大喊抓贼。路经此地的王某夫妇听见喊声追赶过去,将徐某某抓住并送至派出所。徐某某供述了全部事实,并且交待自己曾于一个月以前将王某扎伤(轻伤)的事实,经查属实。请分析并说明理由:对徐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只答处理原则)?答:1.徐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2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 .徐某某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显然构成犯罪,且徐某某时已年满15周岁,已达到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因而,徐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4 .徐某某将王某扎成轻伤的行为不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不构成犯罪,因而其交待不能成立自首。5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因此,在对徐某某进行处罚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不能适用死刑(包括死缓)。2008年1月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1 .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和的科学。刑事责任;刑罚2 .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3 .享有一一和一一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交特权;豁免权4 .按照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不同,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三种,即:一般客体、和O同类客体;直接客体5 .精神病人在或者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不能辨认;不能控制6 .防卫过当是指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造成,因而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重大损害7 .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包括和两个方面。特殊预防;一般预防8 .拘役的期限,为以上以下。一个月;六个月9 .对于构成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缓刑和假释。累犯10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二、选择题1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所谓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是指(AC)。A.犯罪的行为和结果均发生在中国领域内B.犯罪人和受害人均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C.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D.犯罪人或者受害人有一方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2 .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在于它是(D)。A.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8 .违反法律的行为C.触犯刑律的行为D.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9 .某甲已满15周岁不满16周岁,当其犯(CD)时,应当负刑事责任。A.盗窃罪10 敲诈勒索罪C.放火罪D.抢劫罪11 生理醉酒后犯罪的人属于(八)0A.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12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C.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D.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5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B)处罚。A.从轻或者减轻8 .从轻、减轻或者免除C.减轻D.从轻9 .死刑不适用于(ABD)。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10 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C.犯罪时怀孕的妇女D.审判时怀孕的妇女11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为(C)。A.三个月12 六个月C.一年D.二年8.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D)之日起计算。A.犯罪B.犯罪行为停止C.犯罪结果发生D.犯罪行为终了三、名词解释1.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2 .犯罪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3 .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4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四、简答题1 .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答: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具有如下三个特征:(D犯罪构成是一系列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2)犯罪构成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3)犯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2 .简述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及其基本适用规则。答:数罪并罚,是对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是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则。根据我国刑法典的规定,数罪并罚时应遵守如下基本适用规则:(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最重刑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应决定执行死刑。(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只应决定执行无期徒刑。(3)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自由刑即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即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4)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采用并科原则,附加刑均须执行。五、案例分析案情:胡某,男,17岁。2005年2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2005年11月某日晚9时左右,胡某与其朋友陈某喝完酒后在本县城关镇大街上驾车兜风,行至一个夜市小吃区时,撞上了正在马路边行走的张某、王某。张某被撞倒卷入车下,挂在车右前避震器与方向横拉杆上,王某被撞倒在马路边(手在地上蹭破了皮)。胡某没有停车救人,而是继续向前开。因被撞的张某还在车下,车辆行驶不正常,陈某便对胡某说:“好象那人在车上呢。停车看看吧。”胡某说:“管他呢!”继续驾车逃跑。夜市上的群众见此情景,大喊“车下有人,把车停下”,边喊边往胡某车上扔啤酒瓶、饮料盒,进行阻拦。但胡某不仅不停车,反而加大油门快速行驶。车行至县城南郊加油站前时自行熄火,而张某被拖带长达2000多米,已血肉模糊、面目全非,惨死于车下。试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张某的死亡,胡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是什么?对于胡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只答处罚原则)?答:1.对于张某的死亡而言,胡某的心理态度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犯罪。(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2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其显著特点表现为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抱着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即不希望、不追求结果的发生,但也不反对结果的发生。3 .胡某交通肇事撞倒张某后,不仅不停车救人,反而加速逃跑,并且在陈某提醒、路人阻拦的情况下,明知车下有人,继续行驶可能会致人重伤甚至死亡,但他却无动于衷,对张某的死活放任不管,驾车猛跑,以致张某被拖带至死,其心理态度完全符合间接故意的特征,故其行为已由过失犯罪转变为间接故意犯罪。4 .胡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应当撤销缓刑,在对其新罪作出判决的基础上,将原判刑罚与新罪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5 .胡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6 .胡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能适用死刑。2008年7月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1.根据解释的方法划分,刑法解释可以分为和O文理解释:论理解释2 .我国刑法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原则和原则中的合理因素。保护:普遍3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是指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处罚的行为。严重危害:刑罚4 .刑法上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与之间的因果关系。危害行为:危害结果5 .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为周岁周岁。已满14:不满166 .犯罪的故意有两种类型,即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7 .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处罚。教唆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满188 .管制的期限为以上以下。三个月:二年9 .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能超过O-yr10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得少于。>yrjpL二、选择题1.刑法条文中的“但书”表示的是(ABD)。A.对前段的补充B.对前段的限制C.对前段的强调D.是前段的例外2 .按照(C)划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A.犯罪行为的多少B.犯罪行为侵犯具体社会关系的次数C.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D.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3 .盲人犯罪后可以(B).A.不负刑事责任8 .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减轻处罚4.某甲故意用言语和行动挑逗某乙,诱使其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然后对某乙实行“防卫”而造成某乙损害的行为,刑法理论上称为(D)。A.提前防卫B.事后防卫C.防卫过当D.防卫挑拨5 .犯罪既遂的类型有(ABCD)。A.行为犯B.危险犯C.结果犯D.举动犯6 .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八)全部罪行处罚。A.集团所犯的B.他组织、领导的C.他参与的D.他指挥的7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C)决定罚金数额。A.犯罪所得8 .犯罪性质C.犯罪情节D.犯罪人经济状况8.某甲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同时应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为(C)。A.三年以上十年以下B. 一年以上八年以下C. 一年以上五年以下D.与主刑期相等三、名词解释1 .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2 .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3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4 .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的制度。四、简答题5 .什么是犯罪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所谓犯罪的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构成犯罪的不作为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而未履行。(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6 .简述适用假释应遵守的条件。答:根据刑法典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1)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假释的对象条件,即对假释适用范围的限定。(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了一定期限的刑罚。这是假释的限制条件,也是前提条件。(3)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假释的实质条件,也是关键性条件。(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这是假释的排除性条件,即假释对象条件的例外。五、案例分析案情:王某,男,25岁。1998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1年4月26日刑满释放。王某于2005年12月在江某开办的工厂找了份临时工作。2006年3月中旬,江某以王某偷拿单位东西为名开除了王某,并拒绝给其发放1至3月份工资。王某不服,几次与江某交涉,均不欢而散。4月23日,王某再次找江某商谈,结果发生争执,人高马大的江某还打了王某一拳。次日中午,王某抱着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的心理,揣着一把剔骨刀(刃长15Cm)出现在江某家门前。江某出门时与王某碰个正着,他问王某有什么事,王某说:“还是工资的事儿!今天你得给我个满意的答复,不然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听到江某很不客气地说出“没门”二个字后,王某一下子火了,大叫一声“好,你有种!”从怀里掏出刀来就刺向江某的胸部。江某躲闪了一下,但还是被刺中腹部。江某随即与王某展开搏斗,并抓住王某的手将刀夺下。保安员闻讯赶来协同江某将王某制服。搏斗中,江某的胳膊和手指又被刀划伤。经鉴定,江某的伤情属于轻伤。请运用刑法总论中的相关理论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只答处罚原则)?答:1.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2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3 .王某出于报复心理,以刀刺杀他人,欲致其于死地,只是由于被害人的反抗这一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其犯罪行为,未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犯罪结果,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因此,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4 .王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前罪刑满释放后5年以内又故意犯罪,且根据其犯罪情节,所犯新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完全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因而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2009年1月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1 .根据解释的方法划分,刑法解释可以分为和O文理解释;论理解释2 .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和相适应。所犯罪行;承担的刑事责任3 .我国刑法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原则和原则中的合理因素。保护;普遍4 .刑法上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与之间的因果关系。危害行为;危害结果5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判处刑罚。罚金;其他直接责任人员6 .犯罪的故意有两种类型,即与O直接故意;间接故意7 .为了犯罪,、的,是犯罪预备。准备工具;制造条件8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本罪),而或又触犯其他罪名(他罪)的犯罪形态。方法行为;结果行为9 .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能超过O一年10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得少于O-yr二、选择题1.刑法条文中的“但书”表示的是(ABD)。A.对前段的补充B.对前段的限制C.对前段的强调D.是前段的例外2 .按照(C)划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A.犯罪行为的多少B.犯罪行为侵犯具体社会关系的次数C.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D.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3 .盲人犯罪后可以(B)。A.不负刑事责任8 .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减轻处罚4 .某甲故意用言语和行动挑逗某乙,诱使其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然后对某乙实行“防卫”而造成某乙损害的行为,刑法理论上称为(D)。A.提前防卫B.事后防卫C.防卫过当D.防卫挑拨5 .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八)全部罪行处罚。A.集团所犯的B.他组织、领导的C.他参与的D.他指挥的6.对于被判处(AB)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A.无期徒刑B.死刑C.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D.驱逐出境7.吴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3年、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的刑罚时,应当采取(C)。A.吸收原则B.限制加重原则和并科原则C.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D.吸收原则和限制加重原则8.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D)之日起计算。A.犯罪B.犯罪行为停止C.犯罪结果发生D.犯罪行为终了三、名词解释1.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2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3 .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4 .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的制度。四、简答题1 .什么是犯罪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所谓犯罪的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构成犯罪的不作为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而未履行。(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 .简述适用假释应遵守的条件。答:根据刑法典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1)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假释的对象条件,即对假释适用范围的限定。(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了一定期限的刑罚。这是假释的限制条仟,也是前提条件。(3)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假释的实质条件,也是关键性条件。(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这是假森的排除性条件,即假释对象条件的例外。五、案例分析案情:王某,男,25岁。王某于2007年在江某开办的厂子里找了份临时工作。2008年3月中旬,江某以王某偷拿单位东西为由开除了王某,并拒绝给其发放1至3月份的工资。王某不服,但几次与江某交涉均不欢而散。4月13日,王某再次找江某商谈,双方发生激烈争执,人高马大的江某还打了王某一拳。感觉吃了亏的王某遂起意报复。4月14日中午,王某提着一桶汽油出现在江某家门前。江某开门发现是王某,便问王某有什么事,王某说:“还是工资的事儿,今天你得给我个满意的答复,不然没你好果子吃!”王某一边说一边晃了晃手中的汽油桶。江某一闻到汽油味,马上返身进屋并锁上门,然后打电话给保安员。王某则在门外高声叫骂并将汽油泼在江某的门口。保安员赶到时,正好听见王某说“你再不出来,我就烧死你!”保安员立即将王某扑倒在地,并从其衣袋中搜出一只打火机。试分析并说明理由:王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只答处罚原则)?答:L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2 .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3 .本案中,王某出于报复心理,为实施犯罪而事先准备好汽油并且带到现场泼洒在地,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即被保安员扑倒制服而未能着手实施放火的实行行为,因此,其行为符合刑法关于犯罪预备的规定,属于犯罪预备而非犯罪未遂。4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孝免除处罚。因此,对于王某的行为,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009年7月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1 .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司法解释和O立法解释;学理解释2 .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3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和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性4 .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和O作为;不作为5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和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6 .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造成,因而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超过必要限度;重大损害7 .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以上以下。六个月;十五年8 .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是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和为补充的折衷原则。吸收原则;并科原则9 .缓刑考验期限从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10 .追诉期限通常应当从之日起计算。犯罪二、选择题1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所谓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是指(AC)。A.犯罪的行为和结果均发生在中国领域内B.犯罪人和受害人均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C.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D.犯罪人或者受害人有一方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2 .按照(B)划分,犯罪客体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A.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B.犯罪行为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单复C.犯罪行为对具体社会关系的侵犯次数D.犯罪对象的多少3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C)处罚。A.从轻B.减轻C.从轻或者减轻D.减轻或者免除4 .犯罪既遂是指(D)。A.犯罪结果已经发生B.犯罪人的目的已经达到C.犯罪行为已经完成D.犯罪行为已经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5 .某乙没有实行某甲教唆的犯罪,对某甲可以(八)。A.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减轻处罚C.免除处罚D.不予处罚6.某甲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同时应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为(C).A.三年以上十年以下B.一年以上八年以下C,一年以上五年以下D.与主刑期相等7.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AD)。A.没有故意犯罪B.确有悔改C.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D.确有重大立功表现8.某甲被判处无期徒刑,依法假释时,其考验期限为(B).A.五年B.十年C.十五年D.二十年三、名词解释1 .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2 .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3 .刑罚:是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4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四、简答题1 .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是如何划分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答: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典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三个年龄阶段:(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不满14周岁。(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6周岁。2 .简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答:共同犯罪,就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主体要件。必须是二人以上。(2)客观要件。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主观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五、案例分析案情:于某,男,17岁。2006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2007年10月,于某到某烤鸭店打工,与老板黄某(女,40岁)相好后发生了两性关系,并一直保持到2008年4月初。4月电旬,于某开始与刘某谈恋爱,并向黄某提出分手。黄某不同意,要求于某与自己保持关系,否则就要将此事告诉刘某。5月14E1晚8时许,于某在烤鸭店内再次向黄某提出分手。双方发生激烈争执。黄某恼怒无比,从厨房拿来一把菜刀边骂边向于某猛地砍过来,砍伤了于某的胳膊。于某见势不好,顺手操起一把椅子抵挡并将黄某打倒在地。黄某倒地时菜刀脱手但仍然大骂于某,并说要杀死于某。于某便继续用椅子砸打黄某,直至其不再出声才住手。于某发现黄某已死,非常惊慌,遂仓皇逃离现场。试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只答处罚原则)?答:1.于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间接故意犯罪。(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2 .于某在受到黄某暴力侵害时用椅子抵挡并将其打倒在地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但在黄某倒地侵害已停止的情况下继续用椅子打击黄某以致其死亡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因而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 .于某明知用椅子打击黄某可能会致其受伤甚至死亡却放任不管,以致造成黄某死亡的结果发生,但纵观全案于某并无希望致黄某重伤或者死亡的故意,故对其防卫过当行为应当以间接故意犯罪论处。4 .于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不能适用死刑。5 .于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在对其新罪作出判决的基础上,将前罪所判刑罚与新罪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2010年1月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1.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刑法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二是O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