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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塑料包装制品生产搬迁技改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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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塑料包装制品生产搬迁技改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塑料包装制品生产搬迁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310-370114-07-02-257974建设单位联系人巩春慧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龙山街道潘王路23888号地理坐标(117度25分24.924秒,36度44分37.03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O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10-370114-07-02-257974总投资(万元)3500.00环保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占比(%)0.86%施工工期2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7863.9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总体发展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召集审查机关: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备案申请的复函(2019年10月18日)、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备案申请的复函(2022年3月29日)1、与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总体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是章丘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以章政字20194号文批准设立的园区(设立文件见附件3),该园区规划面积约6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是:北至章区总体规划区边界,南至危山南侧,东至S242路,西至十号路和济南章丘行政分界线。功能定位: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承接区;山东省重要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产业定位:大力发展以高端装备制造业为核心、构筑高等教育科创研发基地、现代建筑、食品饮料(含酒类)、医药产业、信息电子、金融商务会展、电力电缆、节能环保等多产融合且富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项目位于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龙山街道潘王路23888号,在项目西区规划范围内,根据章丘区项目西区总体发展规划图(附图7),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章丘区项目西区总体发展规划空间管制图(附图8),项目位于适宜建设区。(1)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空间管制要求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空间管制要求见表I-Io表Ll章丘区项目西区空间管制要求一览表文件 要求具体要求禁止开发区域:1、界沟河等河流。2、圣井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3、基本农田。空间 管制限制开发区域:I、结合章丘“撤市设区”的要求,园区不符合章丘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开发区域,在符合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之前,不得开发建设。2、入园项目建设要依据章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进行选址,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前,不得开发建设。3、园区范围内存在地下采空区,各建设项目在建设之前应进行勘测,合理设计规模及布局。4、圣井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5、绿地范围内不得建设破坏植被缓冲带的项目;不得占用高压线走廊范围。6、在公路红线外侧100m、铁路红线外侧20Om范围内不生产、加工和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om,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200m范围内I禁止抽取地下水。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在禁正或区域内和限制并爰区域内(2)负面管理清单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在严格遵守章丘区负面管理清单的前提下,根据新城规划、产业政策,制定了负面清单。进区产业必须符合新城性质和规划目标,符合清洁生产为前提的循环经济生态型工业链产业要求及低耗水、轻污染、少废水排放,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等要求。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负面清单具体内容见表l-2o表12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负面清单一览表控制级别行业类别具体要求禁止准入行业C13农副食品加工业C135屠宰及肉类加工1351牲畜屠宰:禁止进入1352禽类屠宰:禁止进入C136水产品加工禁止进入C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禁止进入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禁止进入(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中可不进入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或重点监控点的项目除外)C28W匕学纤维制造业禁止进入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1橡胶制品业禁止进入,允许符合(鲁政办字2()19150号)且手续完善的该行业现有企业技术改造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禁止进入:水泥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C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禁止进入:混凝土搅拌站,石膏砌块(板)生产项目C303砖瓦、石材等禁止进入:加气混凝土砌块、砖瓦、石子加工生产项目C304玻璃制造禁止进入:平板玻璃制造C308耐火材料制品禁止进入:耐火砖项目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禁止进入:机制砂生产项目其他禁止进入:焦宝石生产、加工,粉煤灰储存、销售项目,矿渣微粉、干混砂浆生产项目C31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禁止进入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禁止进入,允许手续完善的该行业现有企业技术改造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C384电池制造禁止进入:镇氢电池制造、铅蓄电池制造、锌锦电池制造其他禁止进入:1、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13修订)、禁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行业禁止入园;2、不符合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章丘区负面管理清单要求的行业;3、电镀企业禁止进入(企业内配套的电镀工艺不在此范围内);限值准入行业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限制进入含焙烧工艺的碳素项目C33金属制品业C339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3391黑色金属铸造:根据(鲁环委办202130号)、(鲁环委20213号)、鲁发改工业2019143号及(章发201838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新建铸造项目产能必须符合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3392有色金属铸造:根据(鲁环委办202130号)、(鲁环委20213号)、鲁发改工业2019143号及(章发201838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新建铸造项目产能必须符合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3393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新建项目需满足(鲁环委办202130号)、(鲁环委2021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含冶炼能力锻造项目还需满足现行政策要求。3394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新建项目需满足(鲁环委办202130号)、(鲁环委20211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新建项目需满足(鲁环委办202130号)、(鲁环委2021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禁止新建武器弹药制造项目。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鲁环委办202130号)、(鲁环委2021J3号)、章发201838号等文件,新建燃煤机组项目必须符合煤炭减量替代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不属于项目西区的禁止准入行业和限制准入行业,不在负面清单内,项目建设符合本项目符合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的总体规划、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1、规划和土地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龙山街道潘王路23888号,租赁山东膜源水净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4)。根据山东省章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见附图5),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章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见附图6),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综上,项目符合章丘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塑料包装制品生产搬迁技改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均不在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已在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备案,项目代码为2310-370114-07-02-257974,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龙山街道潘王路23888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按照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任务和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划,山东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质检要求,即日起正式启用,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的依据。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2022版矢量数据,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为西方向5.72km的“济潍山前平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具体位置关系见附图10。经核查,本项目位于“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中章丘区相关数据,PMl°、PM25>O3均超过(GB30952012)二级标准,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为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制定了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通过采取文件内措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有所改善,同时项目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排放污染物相对较少,对于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根据2023年9月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区分局发布的关于绣江河大站水库的检测数据可知,水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根据章丘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月报(2022年8月),圣井水源地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IH级标准。周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去向明确。综上,项目排放污染物采取合理有效处理措施后,预计不会改变区域原有环境功能,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水、电。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用电来自供电公司,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项目准入清单总体要求符合性如下表。表13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龙山街道潘王路23888号,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符合加强一般生态空间保护。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对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实施准入管控。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管理;其他自然保护地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控;涉及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的区域严格执行济南市明泉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8;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涉及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范围内。符合优先保护基本农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对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保护。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符合合理布局工业企业项目。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聚集区。本项目位于项目西区龙山街道潘王路23888号,符合新建、搬迁涉及重金属项目原则上应在现有合法设立的涉重金属园区或其他涉重金属产业集中区域选址建设。位于工业园区内。业构整产结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最新版为准)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产业政策条目要求,关停淘汰类项目,加快限制类项目逐步退出。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炼化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火电、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减污降碳。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加强污染治理措施。符合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量子科技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先进材料产业、医疗康养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新兴产业。项目不属于左栏行业污染物排放管控推进依法治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项目按要求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符合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防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项目按要求申请总量符合境险控环风防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指导生产、使用、存储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项目建成后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符合加强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严禁化工企业与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混建;指导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在满足相邻企业安全距离的同时,应综合考虑区域内企业总体布局和数量,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切实做好化工园区(集中区)污水处和危险废物处置。建立环境安全防范体系,安装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项目不属于左栏行业符合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监管。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处置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区域的监管。项目不属于左栏行业符合源用率求资利双要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原则上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加。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高污染料禁燃区内禁止现场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种排烟设施,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项目能源不涉及燃煤,使用电。符合积极创建节水典范城市。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大力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节水技术应用,提升城乡供用水系统智能化水平。抓好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水资源集约利用,打造全国节水典范城市引领区。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21l号)要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实施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推动超采区地下水压采工作,在地下水超采区域内,禁止新增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项目用水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相关要求。4、与章丘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宁家埠街道-龙山街道-枣园街道-圣井街道”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11430001,单元面积229.76km2,具体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遵从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之规定。2、龙山湖省级湿地公园、绣源河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内禁止开(围)垦湿地,放牧、捕捞;禁止填埋、排干湿地或者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禁止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禁止挖砂、取土、开矿、采集泥炭、揭取草皮:禁止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投放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重要繁殖区及栖息地、鱼类涧游通道,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猎捕野生动物。区内现有不符合布局要求的,限期退出或关停。对已造成的污染或损害,应限期治理。3、圣井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1、项目不在济南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范围内O2、项目位于章丘区项目西区龙山街道潘王路23888号,不在龙山湖省级湿地公园、绣源河省级湿地公园区域内。3、项目不在章丘区圣井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且距离其较远,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光大水务(章丘)有限公司(章丘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对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符合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禁止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环卫清扫物等废弃物,强力推进餐饮企业油烟污染联合治理,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整治。污染物排放管控4、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核心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4、项目不在济南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范围内。符合环境风险防控5、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工业固废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坚决取缔水源地内的重污染行业企业。管线所属企业在设计阶段应尽量避让水源地;无法避让确需跨越水源地的,要完善风险防范措施。6、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5、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且距离其较远。6、项目不属于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7、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执行济南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文件的管控要求。8、执行全市资源利用效率总体要求。7、项目采用电能,不使用煤炭、天然气。8、项目按要求执行全市资源利用效率总体要求。符合综上,项目符合济南市章丘区宁家埠街道-龙山街道-枣园街道-圣井街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S、水源地保护区规划符合性分析章丘区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共有三个,分别为圣井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西麻湾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贺套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章丘区地下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共有两个,分别为圣井水源地准保护区和贺套水源地准保护区。距本项目最近的地下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为南侧8.01km处的圣井水源地准保护区不在其保护范围内。项目不在章丘区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及章丘区地下水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内,且距离其较远,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光大水务(章丘)有限公司(章丘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对地下饮用水水源地影响较小。本项目与章丘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关系见附图9。综上,本项目不在章丘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准保护区范围内。6、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5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内容项目基本情况符合性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项目不属于左栏禁止建设项目符合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综合治理、废弃物资源化等政策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控制,鼓励、支持无污染或者低污染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采取合理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西区龙山街道潘王路23888号符合第四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需,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和许可排放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企业在运营期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综上,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版)的要求。7、与济南市章丘区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济章环委办2022l号)及关于调整V济南市章丘区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部分内容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表16与济南市章丘区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济章环委办2022l号)及关于调整济南市章丘区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部分内容的通知符合性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入整业构深调产结1、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2、严禁钢铁、水泥、铸造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上禁止新建燃煤、重油、渣油的锅(窑)炉,水泥厂、粉磨站。禁止新建从事石灰生产、焦宝石生产、废日塑料收购、加工、使用项目,禁止新建砖瓦及耐火砖、机制砂、石子加工、有机玻璃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生产骨胶、骨粉、甲硫醇、甲硫酸、二甲二硫酸、甲胺、二硫化碳和苯乙烯等产生有毒有害或恶臭气体项目。3、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对已完成清理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加大后续监管力度,巩固全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1、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本项目属于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不属于左栏行业;3、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对钢铁、煤电、水泥、平板玻璃等重大行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申请总量。符合推动绿色环低碳改造,电力、钢铁理苗、声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目标,头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优化整合钢铁'地炼Y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产能布局°本项目不属于左栏中重点行业。符合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新兴产业壮大规模、增量崛起,构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本项目为塑料包装制品生产搬迁技改项目,不涉及左栏内容。符合入整源构深调能结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的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电能。符合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本项目不涉及燃煤。符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提高工业、公共机构、商贸流本项目使用电符合通、农业农村、重点用能单位等领域能源利用效率。能和水,按要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壮大清洁能源规模。围绕省委、省政府“三个1/3”能源结构调整目标,聚焦可再生能源、核能、省外来电、天然气“四大板块”,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电能。符合深入调整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效能。初步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水路或管道为主的格局。本项目采用公路运输,优先选用符合国五以上标准的及新能源运输车辆。符合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加大中重型运营柴油货车淘汰力度,采取资金补贴、鼓励报废、区域禁行、强制注销等措施,进一步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完成省下达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运营柴油货车。增加绿色低碳运输量。巩固济南绿色交通城市创建成果,创建绿色铁路站、绿色港口,积极推动交通领域“碳达峰”。深入调整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减少化肥使用量。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在粮食主产区、果菜茶优势产区等重点区域,大力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本项目不涉及左栏内容符合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规范化生产与管理,健全农药追溯系统,严禁生产甲胺磷等国家禁止生产农药,严禁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严格控制使用剧毒高毒高风险农药,全面建立实施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加大违法违规使用农药执法力度。提高绿色生态用地质量。选择畜牧大县整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促进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利用;积极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加强施工工地生态管控。做好城市建筑、市政、公路、水利等施工场地扬尘精细化管控。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生态环境委员会框架下,成立“四减四增”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新一轮“四减四增”工作;工作专班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本项目不涉及左栏内容符合加强政策保障。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对传统产业升级、工业污染治理、清洁能源替代、柴油货车和工程机械淘汰更新、铁路专用线建设等领域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加强技术支撑。加强规划引导和行业准入(规范)管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降低产能改造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实施评估。建立新一轮“四减四增”评估体系,加强对本方案实施的动态监测。市“四减四增”工作专班对重点任务实施月调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估。综上,本项目符合济南市章丘区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济章环委办20221号)及关于调整V济南市章丘区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部分内容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8、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L本项目建设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团符合性分析情况见表l-8o表17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上2025年)符合性分析J计划(20212025年)卜划符合性分析表序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一、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本项目为塑料包装制品生产搬迁技改项目,不属于上述8个重点行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允许类项目符合2二、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符合3七、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加强执法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施工期仅进行设备的简单安装与调试,施工期较短、污染程度较轻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9、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情况见表l-8o表18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表序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坚决淘汰落后动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动“淘汰类”生产工艺和产品退出。精准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动能。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各市制定具体措施,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本项目为塑料包装制品生产搬迁技改项目,不属于上述重点行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允许类项目符合2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完善清洁能源推广和提效政策,推行国际先进的能效标准,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各用能领域电气化、智能化发展,推行清洁能源替代。按照集中使用、清洁利用原则,重点削减小型燃煤锅炉、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消费量。对以煤、石焦油、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实施清洁低碳能源、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等化石燃料,使用电能符合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替代。3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全面加强各类施工工地、道路、工业企业料场堆场、露天矿山和港口码头扬尘精细化管控。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项措施”,道路、水务等线性工程科学有序施工。本项目物料均存放于车间内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10、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9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下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本项目采用上料机上料,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生产,聚乙烯瓶注塑过程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根15m排气筒Pl、P2排放。符合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本项目聚乙烯瓶注塑过程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根15m排气筒Pl、P2排放。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相关要求。11、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表LlO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VOCs物料储存: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 料仓内。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 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 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市应加盖、封 口,保持密闭。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 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 标准、工业建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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