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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龙河镇九定岭建筑用花岗岩骨料项目 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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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安县龙河镇九定岭建筑用花岗岩骨料项目 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定安县龙河镇九定岭建筑用花岗岩骨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定安润丰矿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0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定安县龙河镇九定岭建筑用花岗岩骨料项目项目代码2104-469021-04-01-62325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西约3km处地理坐标Nl9o22,20.018”,E:110°10,7.586”建设项目行业类别“非金属矿采选业10”土砂石开采101(不含河道采砂项目)”中的“其他”用地面积(m2)/长度(km)用地面积725900.45;供水管线长度:2.1km,运输道路长度:1.8km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70000环保投资(万元)7312.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3%施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S否口是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水力发电、人工湖、人工湿地、水库、引水工程、防洪除涝工程、河湖整治项目否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水利、水电、交通项目否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根据条目中环境敏感区的定义“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基本草原,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沙化土地封禁保区”,本项目并未位于条目中所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内否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及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项目否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不属于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及城市道路项目否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险化学品输送管线项目否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区,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规划情况1、多规合一规划名称: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审批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定安县总体规划的批复,文号:琼府函(2018)155号。2、行业规划规划名称: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审批机关:国土资源部,审批文件及文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复函,国土资函(2017)28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2020年),审批机关:环境保护部,审批文号:环审201774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1、与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采矿项目,根据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见附图合性分析8,项目矿区规划用地为III级保护林地533899.85平方米、其他农用地3421.42平方米、一般耕地122333.5平方米及园地270平方米。加工区规划用地为类型IV级保护林地。根据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九定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配套用地的批复(定府函202160号),定安县政府同意将配套加工区用地调整规划后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见附件6。项目占用林地、其他农用地、一般耕地及园地须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方可进行建设。2、与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相符性分析定安县龙河镇九定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属于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中规划的开采矿点,该矿区编号为CQl31。本矿区建设符合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3、与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2020年)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规划环评规定在开采矿种方面,禁止新设除建筑用砂、石、土和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以外的采矿权。新设的建筑用砂、石、土和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应当符合表12中的新设采矿权矿种要求,并严格实行采矿权设置方案和总量控制管理制度。表12新设采矿权矿种目录mm类别新设采矿权矿种1砂建筑用砂:天然形成的建筑用砂。2石建筑用石:用于生产普通碎石、片石、板材等用途的花岗岩、玄武岩、硅质岩、灰岩、白云岩等岩类。3I:建筑用土:砖瓦用页岩、片岩、板岩、千枚岩,以及风化花肉岩、风化玄武岩、风化凝灰岩等岩土;工程填方用混合岩土。4水地热、矿泉水。II'八IW"八。产业政策方面,规划环评禁止引入与石墨、铅锌、萤石及铝等行业准入条件不相符的矿产资源开发建设项目O定安县龙河镇九定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属于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中规划的开采矿点,该矿区编号为CQI31。项目与规划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l-3o表1-3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不F合性分析一览表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规划理念。明确规划的环境目标,立足于生态系统稳定和环境质量改善,明确规划期重点勘查、开发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底线,作为规划实施的硬约束,推动保护目标与资源开发目标同步实现,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质量较好符合2、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引导优化规划空间布局,同意报告中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交通干道景观影响的规划区块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规划应将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环境敏感区等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保障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对与上述区域存在空间冲突的开采区、勘查区及其他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有关重叠区域应予以避让或不纳入规划,区域内已存在的矿产开发,应依法有序退出并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本项目矿区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3、规划应进一步控制开发规模,降低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合理控制金矿开发规模和开采总量。对临近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环境敏感区等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产生不良影响。本项目为花岗岩矿开采,项目所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环境敏感区等符合4、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准入条件。针对突出环境问题,提出差别化的降低污染排放强度,提高矿区废石及尾矿综合利用率和防控环境风险等对策措施,有效减缓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区域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本项目不在规划环评规定的禁止新设采矿权区域,也不属于规划环评禁止引入行业符合5、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污染防治要求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分区域、分矿种完善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总体安排。对地下污染严重和地下水超采的区域,应提出污染治理和现有地热、矿泉水开采项目的整治方案;对金矿、铁矿等金属矿区,应重点关注土壤重金属污染等问题项目矿山已编制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已明确提出矿山的恢复复垦方案符合6、加强环境监测和预警。重点结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等,推进重点矿区建立健全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要素的长期监测监控体系。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开采区的生态恢复效果评估本项目不属于上述区域符合根据表1-3,项目选址及建设符合海南省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规划环评要求。a11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其他符合(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相关规定性分析为了避免和减少矿山开发利用对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了禁止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区域和限制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区域,BP:1)禁止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 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神、铅、锌、焦、硫、机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禁止新建煤层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2)限制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渡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开采活动必须符合当地的环境功能区规划,并按规定进行控制性开采,开采活动不得影响本功能区内的主导生态功能。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源。项目位于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西约3km处,根据调查的结果,该项目并未处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危险区内。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项目距离最近的省道S302约为1.5km,经过沿线绿化植被、林地及建筑物的视线阻隔,本项目未处于省道S302田勺可视范围内。另外,项目开采后将严格按照恢复治理方案对矿区进行恢复,不会影响该区域主导生态功能和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因此,该项目不处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禁止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2、与海南省生态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表14生态功能区划表态能区元生功分单生态区II海南环岛台地、平原生态区生态亚区II-2琼北南渡江中下游热带季雨林生态亚区生态功能区H-2-3定安屯昌台地农牧业发展生态功能区所在区域与面积包括定安南部、屯昌的绝大部分和琼中北部等区域,面积2,232.72km24.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地力有所下降生态环境敏感性水土流失、土地贫瘠化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社会生产的生态系统产品服务、防洪蓄洪等水文调蓄和水土流失控制主要生态保护措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合理利用土地,大力植树造林,治理城镇生活污染产业发展方向热带高效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淡水养殖业和畜牧业根据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112琼北南渡江中下游热带季雨林生态亚区产业发展的方向:本区宜发展以热带水果、反季节瓜菜种植、速生丰产林、热带花卉种植为主的热带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以生物制药和电子信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限制发展低级白酒、低级啤酒、易拉罐、普通人造革、化纤地毯、烟花、炮竹等轻工项目和100OOt以下硫酸法钛白粉、土炼油等化学石化工业项目。禁止发展钢铁项目;日处理金精矿IOt以下的独立氟化项目、日处理岩金精矿石25t以下的采金点项目、小混汞碾提金项目;斜交胎项目、高毒农药、电石生产等化工项目;立窑水泥、粘土实心砖、小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等建材项目;小制糖、酒精生产线等轻工项目。由此可见,本项目不属于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11-2琼北南渡江中下游热带季雨林生态亚区禁止和限制发展类项目,故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相关规定。3、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19)1881号)符合性分析表15项目与海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海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本项目是否符合1严格控制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新建露天矿山。五指山市、白沙、保亭、琼中等中部生态保护核心区市县,原则上不再出让建筑石料采矿权。本项目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未处于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位于定安,不属于中部生态保护核心区市县。符合2所有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海南省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规划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原则上不再出让负地形开采的采矿权和玄武岩采矿权。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规划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该开发利用方案己取得定安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本矿山已取得采矿权,并于2021年6月25日取得采矿权。根据矿山最终开采境界图,矿区边界最低海拔标高+112m,项目已将最低开采标高调整为+112m,项目不属于负地形开采。/3禁止新建小型露天矿山项目,提高矿产的准入要求。本项目生产规模为112万H?/a,为大型露天矿山符合4加快推进“小散乱”露天矿山整合和升级改造,对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及其他禁止开采区内的已设露天矿山,要全面退出;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及其他禁止开采区内符合5对未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一律不得批准延续采矿权:关停淘汰一批生产规模小、环境问题突出、资源利用率低、经济效益较差的矿山;通过整合方式培育一批环境保护到位、资源利用率高、综合效益突出的绿色矿山。本矿山生产过程严格执行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技术要求的各项条件。符合5、项目与海南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琼国土资储字(2017)142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南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琼国土资储字(2017)142号)工作要求可知:1、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新设探矿权、停止新设除建筑用砂石土等矿产资源以外采矿权制度。全面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新设各类采矿权探矿权。从2018年起,全面实行基准矿价制度,大幅提高准入门槛。2、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绿色矿山标准要求。新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应包含绿色矿山建设专章。新立采矿权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开发方式、资源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强化绿色矿山标准源头管控。3、推动生产矿山复垦复绿和绿色化改造达标建设。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矿山地质环境质量恢复基金制度,强化“边开采、边治理”,不留生态赤字。加强监管,政策引导,督促、鼓励和扶持矿山企业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到2025年底,全省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o本项目属于建筑用砂石土矿产资源。项目已完成定安润丰矿业有限公司定安县龙河镇九定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方案中已包含绿色矿山建设专章,本项目采取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原则,矿山生产过程严格执行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技术要求的各项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依法办矿,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因矿制宜的原则,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企业文化和企地和谐等统筹兼顾和全面发展。因此本项目符合海南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琼国土资储字(2017)142号)要求。6、与海南省定安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南省定安县矿产资源规划,见附图10。本项目属于规划区块中的CY(H定安县龙河镇九定岭建筑用花岗岩矿允许开采区,开采矿种花岗岩矿,本项目符合海南省定安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7、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定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将要素管控分区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叠加取并集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全县划分优先保护单元39个。根据定安县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见附图19),本项目位于定安县优先保护单元3(ZH46902110003)o(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见附图9)。(2)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根据定安县三线一单成果,本项目属于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属于水环境管控分区中的一般管控区。在各要素管控区要求上,定安县“三线一单”对本项目的要求衔接情况整理详见下表。表16本项目与定安县“三线一单”各要素管控区衔接分析表要素控类S管区理维度定安县“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本项目落实情况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空间布局约束全面取缔污染环境的土法槟榔加工,推动槟榔产业绿色发展。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加强施工工地污染防治,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和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实行六个100%,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实现与住建部门联网监控。2.严查运输车辆扬尘污染,严厉打击私拉私倒和沿途遗撒现象。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渣土运输车实施密闭规范化管理。项目加工施工期采用围挡、洒水等降尘措施。项目运输道路加工洒水降尘,并进行遮盖,符合。水环境一般管控区空间约束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按照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本项目矿山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做绿化,洗沙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重视城镇面源污染防治。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开展污染源监管、风险评估及水环境预警。资源利用效率1.不断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效率;2.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绿肥、农家肥和石灰等,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用量。(3)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禁燃区,定安县所有河流均划为水资源一般管控区。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做绿化浇灌,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符合管控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定安县优先保护单元3(ZH46902110003),生态环境分区类型为一般生态空间,空间布局约束执行水源涵养一般生态空间普适性要求,准入要求见下表l-8o表17定安县优先保护单元3(ZH46902110003)管控要求单元空间布局约束兀3(ZH46902IlOOO3)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允许符合相关规划的重要水源涵林的种植、抚育和更新,人工湿地建设等项目;允许经依法批准的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生态保护与修复类项目建设;经依法批准的休闲农业、生态旅游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允许水土保持和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地质灾害修复项目、自然资源保护项目、生态(有机)农业、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情况下,原住民的生产生活设施进行翻修、改扩建等;允许建设保护森林及其他自然资源、建设森林防火设施和林业生产附属设施;允许非投饵性渔业生态增养殖项目。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在水源涵养区内禁止以下行为: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非更新性、非抚育性砍伐和其他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及其他植被的行为;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或者国家和本省禁止使用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毒鱼、炸鱼、电鱼等违法捕捞活动;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及其他废弃物;违法取土、采矿、采砂等行为。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采砂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批准的采砂范围、数量、方式进行开采,不得破坏河床、河岸、蓄水河坝、桥梁、流域生态环境本项目矿山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做绿化,洗沙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不属于该管控单元的禁止开发建设活动中的“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边开采边复垦的开采方式进行复垦,制定了详细的复垦计划,在开采过程中同步对开采完的台阶恢复绿化。根据复垦方案,采场底板(面积51.18hm2)和加工区、道路等临时用地(面积6.6hm2)进行覆土养护,复垦为林地;矿区边坡平台(面积5.30hm2)进行覆土养护,复垦为林地,台阶边坡采用类壤土喷播技术。采场底板和加工区、道路等植树面积为5778hm2,排株间距:3m×3m,需要种植乔木64200株。矿区边坡平台区域复垦为其他林地,台阶上种植2排乔木,间距为2m一株,矿区边坡平台长度约9960m,共需要种植乔木5870株。坡面面积共178952m2,类壤土喷播面积共178952m2o开采完成后将对整个项目用地全部进行复垦,恢复后的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当地同类土地植被覆盖率。选择马占相思植被环境适应能力强、抗逆性好、栽植容易,能改善矿山环境质量,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满足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确保符合管控要求。本矿山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不属于非法采砂采矿,不属于该管控单元的禁止开发建设活动中的“违法取土、采矿、采砂等行为”。8、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相符性分析经查询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公众版),本项目不涉及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见附图9)。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9、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非金属矿开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非金属矿采选业行业禁止新建(建设用砂、石、土和地热、矿泉水、海域矿产资源除外),本项目属于建设用砂、石、土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中的禁止类项目。10、与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相符性分析表18项目与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节选)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政策要求(节选)本项目落实情况相符性拓展砂石来源。规范砂石资源管理,鼓励利用废石以及铁、铝、钮钛等矿山的尾矿生产机制砂石,节约天然资源,提高产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支持就地取材,利用开山、道路、隧洞、场地平整等建设工程产生的砂石料生产机制砂石,减少长距离运输外来砂石,满足建设需要。本项目利用本矿山开采的石料进行破碎筛分加工成机制砂,矿山开采的剥离表土除了保存用于后期复垦的表土,其他的剥离土方制成水洗砂及泥饼符合发展绿色制造。机制砂石企业要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建设绿色矿山。生产线配套建设抑尘收尘、水处理和降噪等污染防治以及水土保持设施,对设备、产品采取棚化密封或其他有效覆盖措施,推进清洁生产,严控无组织排放,满足达标排放等环保要求。对工艺废水、细粉和沉淀泥浆等加强回收再利用,鼓励利用生产过程中的伴生石粉生产绿色建材,实现近零排放。提高设备整体能效、节水水平,降低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水耗,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输送带势能发电、开展合同节水管理。本项目矿山机制砂生产产设置布袋除尘器收尘,设置喷淋措施降尘,原料、成品厂房设置堆场在封闭厂房,设置喷淋降尘措施。洗沙废水经沉淀循环使用,沉淀泥浆压滤制成泥饼。符合因此,本项目与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是相符的。11、与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相符性分析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中的要求:“五、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十一)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等砂石资源,实现“变废为宝"。”本项目矿山配套设置碎石及机制砂加工生产线,通过破碎、筛分、洗砂等工芝,利用矿石及矿山废土生产机制砂及碎石,矿山开采的剥离表土除了保存用于后期复垦的表土,其他的剥离土方制成水洗砂,项目的建设落实了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中的相关要求。12、与海南省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资源保障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南省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资源保障工作方案:“要以生态为底线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依法依规建设绿色矿山,新出让建筑石料采矿权应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落实规划设计及建设投产,要提高建筑砂石骨料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突出建设大中型砂石骨料生产基地。同时,加快现有矿区绿色矿山建设,限期关闭小型石料生产矿山,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结构,促进整合开发,并将矿山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有机结合,因地制宜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本项目为已取得采矿权的建筑石料矿山,本矿山配套建设碎石及机制砂骨料生产线。本项目采取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原则,矿山生产过程严格执行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技术要求的各项条件进行建设。符合海南省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资源保障工作方案。13、与海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海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本项目不在海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区,见附图21。本项目在开采期对会原有生态环境破坏,造成水土流失。本次矿山开采区期将对表土采取分层剥离,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剥离表土用于植被恢复覆土,采取先剥后采措施,尽量采取边采边恢复植被措施;矿山服务期满后,对露天采场及临时用地进行复垦,全部恢复为林地,采取以I上生态恢复措施后,可有效减缓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符合海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规划要求。14、与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的相符性分析根据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本项目与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相符性分析见下表l-90表19与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相符性分析单元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本项目是否相符矿容环境矿区按生产区、管理区、生活区和生态区等功能分区,各功能区应符合GB50187的规定;生产、生活、管理等功能区应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运行有序、管理规范。采矿区设置相应的管理制度,运行有序、管理规范符合矿区地面道路、供水、供电、卫生、环保等配套设施齐全;在生产区应设置操作提示牌、说明牌、线路示意图牌等标牌,标牌符合GBfT13306的规定;在需警示安全的区域应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符合GB14161的规定。矿区道路、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齐全:采矿区等区域拟设置安全提示牌符合矿山应采用喷雾、洒水、湿式凿岩、加设除尘装置等措施处置采选、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应符合GBZ2.1的规定。本矿山采用喷雾、洒水降尘方式处置开采、运输过程中的粉尘。加工区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符合矿山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应有专用贮存、处置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应符合GB18599的规定。矿区不产生尾矿,矿区表土堆放在排土场用于生态复垦,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符合矿山应实施清污分流,污水排放应符合GB8978的规定。矿区清污分流,矿区雨季排水经截流沟排入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符合矿山应具备废气处理设施,气体排放应符合GB3095和GB16297的规定。矿区开采粉尘采用喷雾洒水措施降尘,加工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本项目粉尘排放浓度能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符合矿山应采取消声、减振、隔振等措施降低采选、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GB矿区采用消声、减振、隔振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符合12348的规定。(GB12348-2008)2类限值矿区绿化应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绿化植物搭配合理,矿区绿化覆盖率应达到100%。矿区开采期后将全部进行复垦,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符合资源开发方式根据非金属矿资源赋存状况、生态环境特征等条件,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矿山应优先选择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广的资源利用率高、废物产生量小、水重复利用率高,且对矿区生态破坏小的先进装备、技术与工艺,充分实现资源分级利用、优质优用、综合利用。根据非金属矿资源赋存状况,本项目采用深孔微差爆破、全境采剥法。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开采,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输。废物产生量较小符合应贯彻“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压占和损毁土地。矿山占用土地和损毁土地治理率和复垦率应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本矿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矿山占用土地和损毁土地治理率和复垦率满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符合绿色开发露天开采宜采用剥离-排土-开采-造地-复垦技术,露天矿边坡工程的设计、勘察、稳定性评价、监测和治理应符合GB51016的规定。露天开采宜采用剥离-排土-开采-造地-复垦技术,露天矿边坡工程的设计、勘察、稳定性评价、监测和治理符合GB51016的规定符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指标应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等规定,部分矿种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指标应达到国土资源部公告发布的“三率”最低指标要求。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大型规模,满足海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规模准入要求。符合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a)矿山排土场、露天采场、工业场地、沉陷区、污染场地等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应符合HJ651的规定。b)矿山土地复垦质量应符合TD/T1036的规定。C)矿山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安全稳定,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矿山恢复土地应具备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符合HJ651的相关规定。根据复垦方案,对规划范围内的破坏土地复垦为园地时,覆土厚度为0.8米,覆土的土壤PH值在5.08.0范围内,符合农、林、牧生产用地污染控制标准,符合TD/T1036要求。选择树种为马占相思,环境适应能力强、抗逆性好、栽植容易,能改善矿山环境质量,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符合a)矿山应对选矿废水、尾矿、排土场、废石堆场、粉尘、噪音等进行动态监测,并向社会公开数据,接受社会公本项目制定粉尘、噪声等污染物监测计划,矿山制定环境监测与符合众监督。b)矿山开采中和开采后应建立、健全长效监测机制,对土地复垦区及矿区影响范围地质环境稳定性与土壤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复垦监测及管护计划资源综合利用矿山宜对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开展回填、筑路、制作建筑材料等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处置率应达100%。剥离的表土将其堆放在排土场内,待矿山闭坑后用于恢灵植被。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100%符合节能减排建立生产全过程能耗核算体系,矿产资源开采能耗及产品综合能耗等相关指标应符合矿山设计、当地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等规定。矿山应利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时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艺和设备,宜合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本项目清洁生产指标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HJ652-2013)中提出的清洁生产指标体系符合矿山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噪音、废水、废气、废石、尾矿等污染物的排放。矿区配置洒水车等设备,矿区设置排水及沉砂池,雨季排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矿区降尘洒水。矿区设置内部排土场,采剥表土堆放在临时排土场用于后期生态复垦。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二、建设内容理置地位本项目位于海南省定安县龙河镇西约3km处(N:19。1548.970”,E:110。1222.225")。项目组成及规模1、项目组成及规模本项目矿区面积0.66kr112,矿体南北长度1150m,东西宽度970m,矿区范围坐标见下表21;根据项目开发利用方案,矿山最高开采标高为+212m,最低开采标高为+UOm,建设单位对该方案进行了调整,将最低开采标高调整为÷112m,与矿区边界最低标高平齐。调整后矿山采剥总量2941.19万m3,其中开采矿石量2154.72万11剥离量为786.47万m3,矿山开采到+112m后进行采场地板的生态恢复,剩余的2m不进行开采,正常开采规模为112万nWa不变,矿山的服务年限调整为19.2年。前19年的开采规模为112万m3a,最后一年仅开采三个月,开采量为26.72万m3。本矿山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的生产规模为112万m3/a。项目配套设加工区,加工区设置一条碎石生产线、一条机制砂生产线及一条剥离土水洗砂生产线,碎石产品规格为5mm-10mm、IOmm-20mm、20mm-31.5mm机制砂产品规格为V5mm。碎石产品年产量174.04万吨,机制砂年产量87.02万吨,水洗砂年产量39.5万吨,泥饼年产量为54.96万吨(机制砂生产线37.94万吨,水洗砂生产线17.02万吨)。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等。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矿区东侧的龙河镇西坡村高塔灌溉水塔,拟铺设2.1km地面供水管,设置抽水泵,在矿区加工区东北角设置一个1500m3高位水池,取水量lOOmVh。项目组成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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