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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服装辅料生产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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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服装辅料生产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建服装辅料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8-320581-89-01-64105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常熟市支塘镇阳桥村(2)黄泥娄102号地理坐标(120度95分95.2829秒,31度60分60.506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常熟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常行审投备2023971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120天是否开工建设O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常熟市支塘镇总体规划(2011-2030)(2017年修改)审批机关:常熟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常熟市支塘镇总体规划(2011-2030)(2017年修改)的批复,常政复201717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对照常熟市支塘镇总体规划(2011-2030)(2017年修改),本项目位于常熟市支塘镇阳桥村(2)黄泥娄102号,根据房产证、土地证可知,所在地块属于工业用地,建设项目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符合相关产业规划。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1、产业政策相符性(1)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查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苏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9月),本项目不属于目录内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是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3)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淘汰、落后的目录内,与该规定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与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相符合。2、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1)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的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产品为尼龙拉链、金属拉链和注塑拉链。不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禁止建设项目;生活污水通过接管至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八字桥污水厂),处理达标后直接排放至盐铁塘,项目不向水体排放油类、废液、废渣、垃圾,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2)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符性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产品为尼龙拉链、金属拉链和注塑拉链,不在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禁止建设项目之列,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因此,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的相关规定。3、与“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对照分析(1)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常政发(2016)59号附件、2016.11.01),常熟市地区的生态保护规划如下表所示。表IT常熟市生态保护规划范围及内容序号红线区域名称类别主导生态功能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1太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虞山景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30.6330.632常熟市长江浒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3.42/3.423常熟尚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2.466.709.164沙家浜一昆承湖重要湿地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52.6552.655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保护2.501.614.116常熟西南部湖荡重要湿地重要湿地湿地生态保护系统/23.1323.137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14.67/14.678常熟滨江省级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1.90/1.909江苏省常熟南湖省级湿地公园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保护2.641.574.2110七浦塘(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0.980.9811长江(常熟)重要湿地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51.9551.9512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11.8211.82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南侧7000m的七浦塘(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所列的生态红线区域管控范围内,不在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所列的市级生态红线区域管控范围内。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313号关于生态管控要求:项目位于常熟市支塘镇阳桥村(2)黄泥娄102号,与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见表,具体分析见表1-2:表1-2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文件相关内容相符性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313号空间布局约束1 .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附件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空间布局约束”的相关要求。2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市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3 .严格执行苏州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府201660号)、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府府01481号)、苏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府2017102号)、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意见(苏委发201917号)、苏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委发201713号)、苏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13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府办2017108号)、苏州市勇(1)本项目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本项目所选厂址位于常熟市支塘镇阳桥村(2)黄泥娄102号,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源限额淘汰类产业。(2)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3)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建设项目。(4)本项目不在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范围内。(5)本项目符合中华人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要求。(6)本项目不属于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7)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8)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支塘镇平衡,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需向当地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十二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苏委发20186号)等文件要求。全市太湖、阳澄湖保护区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4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相关要求。5.禁止引进列入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禁止类、淘汰类的产业。环境部门申请,在区域内调剂。(9)本项目废水、废气等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减少污染物外排量。(10)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建立应急响应体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11)本项目建成后,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2)本项目制定污染源监控计划。(1)本项目清洁生产,新鲜水耗和综合能耗较低,符合园区总体规划。(2)本项目不涉及燃料。污染物排放管控1 .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捅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 .2025年苏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省定要求。3 .严格新建项目总量前置审批,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按相关要求等量或减量替代。环境风险管控1.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附件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2.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3.落实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市、县级市(区)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2025年苏州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103亿立方米。2. 2025年,苏州市耕地保有量完成国家下达任务。3. 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空气根据2022年度常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常熟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五项监测项目年度评价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年度评价指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改善达标规划(2019-2024年),苏州市以“力争到2024年,苏州市PM2.5浓度达到35gm3左右,臭氧浓度达到拐点,除臭氧以外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乐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全面达标”为远期目标。通过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调整产业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加强交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服务业和生活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措施,提升大气污染防控能力。届时,常熟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地表水根据2022年度常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常熟市地表水水质级别为良好,达到或优于In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2.0%,与上年相比上升了4.0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与上年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地表水平均综合污染指数为0.34,与上年相比下降了0.06,降幅为15.0%。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虽总体无明显变化,但略有好转。噪声2022年常熟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均值为68.0分贝(八),昼间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等级属于一级(好)。昼间等效声级均值与上年相比上升了0.6分贝(八),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程度稳定。市区58个测点达标率为79.3%,与上年相比下降了5.8个百分点。2022年常熟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均值为52.6分贝(八),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属于二级(较好),与上年相比上升了2.7分贝(八),污染程度加重。从声源结构看,城区区域噪声来源以生活噪声为主。从声源强度看,交通噪声声源强度最高,工业噪声其次,生活噪声最低。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固废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水资源: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项目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能源:项目生产设备均利用电能,采用先进的低能耗设备,自动计量稳定性高,消除了资源浪费的现象。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此处对照产业政策、263文件、规划相符性以及常熟市负面清单进行分析。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苏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9月)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2013年3月15日)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和淘汰类;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所列项目,也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为允许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及其他废弃物。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八字桥污水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盐铁塘,项目在此兴建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要求。该项目已通过备案,其备案号为常行审投备2023971号,并准予开展有关工作。“二六三”相符性分析对照关于全省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交通工具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水性、粉末、无溶剂型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高VOCs含量的用料,因此本项目符合“二六三”相关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常熟市支塘镇阳桥村(2)黄泥娄102号,根据房产证、土地证可知,所在地块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要求;建设项目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符合相关产业规划。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a.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负面清单中所列项目。b.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的管控要求。具体管控要求及对照分析见下表。表1-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条款相符性分析表文件相关内容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相符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相符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相符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相符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相符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相符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相符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相符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相符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相符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相符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相符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铁、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相符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相符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相符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相符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相符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相符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4、与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相符性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光氧催化、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光氧催化、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地区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封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相关要求。5、与省大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中要求严格准入条件: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2021年起,全省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木材加工等行业以及涂料、油墨等生产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需满足低(无)VOCs含量限值要求。省内市场上流通的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产品,执行国家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o本项目不涉及涂料、油墨等,因此符合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要求。6、与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常政办发202232号)的相符性分析规划提出了“十四五”常熟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其中重点明确了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与地下水、声环境等8大类28项具体指标。到2025年,常熟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要达到87.5乐PM2.5年均浓度要低于25微克/立方、臭氧年均浓度要低于150微克/立方、国省考断面水质优IlI率要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达到97%以上、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以及主要污染物减排达到上级下达的考核要求。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将围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重点推进四大任务:一是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主要包括优化调整空间结构和产业结构、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内容;二是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主要包括推进碳达峰、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规范固废管理、整治农村环境等内容;三是强化自然生态空间保护,主要包括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强化生态区域管护、加强长江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深化生态文明创建、实施生态产品提质增值等内容;四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主要包括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环境监管体系、经济政策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等内容。本项目为新建服装辅料生产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生态管控区,营运期储存危废均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外排。因此,本项目符合常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常政办发202232号)要求。7、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苏环办2019149号)、苏州市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配套实施意见(苏环管字201953号)相符性(1)在环评审批手续方面,查找是否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分析贮存的危险废物对大气、水、土壤和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等,特别是对拟贮存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是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相关贮存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是否作为污染防治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符合安全生产、消防、规划、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新建1间危废仓库,危险废物均分类规范储存,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厂内贮存的危险废物不会对大气、水、土壤和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造成环境影响。(2)在贮存设施建设方面,查找是否在明显位置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设置警示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是否在出入口、设施内部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是否按照标准在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规定填写信息。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是否进行预处理后进入贮存设施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应采用双钥匙封闭式管理,且有专人24小时看管。本项目按照标准在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规定填写信息。(3)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自查是否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如实记录废物名称、种类、数量、来源、出入库时间、去向、交接人签字等内容。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根据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的条件和程序的复函(环办土壤函2018245号)中相关要求,将拟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等信息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经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将贮存设施和贮存情况纳入环境监管范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需排查是否制定废物入场控制措施,并不得接受核准经营许可以外的种类:贮存设施周转的累积贮存量不得超过年许可经营能力的六分之一,贮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8、规划及选址合理性本项目位于常熟市支塘镇阳桥村(2)黄泥娄102号,利用已建好的工业厂房投资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周边设施配套齐全,交通运输便利,自来水由自来水厂供给,电力由供电所提供,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江苏富吉服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利用已建标准厂房,位于常熟市支塘镇阳桥村(2)黄泥娄102号,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包括办公室、生产车间、原料区、成品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仓库等),进行尼龙拉链、金属拉链和注塑拉链的生产。1、公用及辅助工程本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依托工程情况如表2-1:表2-1公用及辅助工程分类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185m'用于生产贮运工程原辅料暂存区300ma车间内存放原辅料成品暂存区60m,车间内存放成品公辅工程给水系统800ta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排水系统600ta通过市政管网接管至常熟市八字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盐铁塘。供电系统25万kwh/a市政电网供电办公区280m,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财务室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生活污水600ta通过市政管网接管至常熟市八字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盐铁塘。废气处理非甲烷总煌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排放噪声处理隔声罩、消声器、减振/达标排放固废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区20Itf存放边角料危废仓库堆放危险废物5肝存放废活性炭2、主要产品及产能本项目主体工程见表2-2:表2-2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序号工程名称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年设计能力年运行时数1生产车间尼龙拉链3#4#5#7#8#10#400t3000h2生产车间金属拉链3#4#5#8#10#100t3000h3生产车间注塑拉链3#5#8#10#300t3000h本项目产品图3、主要设备清单生产设备清单见表2-3:表2-3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数量(台/套)备注1注塑成型机3/5/8#102烫带机JL-GTTD3/3冲齿机3/5/8#16/4贴胶机3/5/8#15Z5打孔机3/5/8#16/6后码机3/5/8#8Z7前码机3/5/8#15/8穿头机3/5/8#20/9剪穿一体机3/5#16/IO切断机/15/11全自动方块/6/12放带机/8/13半自动机/2()/1430克注塑机/12/15洗齿机/3/16拌料机/5/17变频空压机BD-ZZEPM2/18气罐/2Z19冷冻式干燥机HTR-30IZ20冷却水塔LMT-30T1Z21抽水泵/2/4、原辅料主要原辅料见表2-4:表2-4主要原辅料表类别名称组分/规格形态年耗量最大年储存量存储方式运输方式原辅料聚甲醛树脂聚甲醛固体30tIOt25kg袋汽运尼龙码装尼龙固体50t5t30kg袋汽运树脂布带树脂固体20t5t25kg袋汽运金属码装/固体60万码IOoOo码捆装汽运拉头/固体450万个200万个袋装汽运分开件/固体100万付50万付箱装汽运布胶/固体3000片200片袋装汽运颗粒前码/固体40万粒IO万粒袋装汽运工字码/固体20万粒5万粒袋装汽运表2-5部分原辅料材料理化性质表序号名称理化特性毒性毒理燃烧爆炸性1聚甲醛树脂聚甲醛是一种表面光滑、有光泽的硬而致密的材料,淡黄或白色,薄壁部分呈半透明。燃烧特性为容易燃烧,离火后继续燃烧,火焰上端呈黄色,下端呈蓝色,发生熔融滴落,有强烈的刺激性甲醛味、鱼腥臭。聚甲醛为白色粉末,一般不透明,着色性好,比重1.41-1.43克/立方厘米,成型收缩率1.2-30%,成型温度170-200干燥条件可燃无毒80-90C2小时。2树脂布带无毒、无味,密度为L05-1.18gcm3,收缩率为0.4%0.9%,弹性模量值为2Gpa,泊松比值为0.394,吸湿性VI%,熔融温,度217237oC,具有优良的综合物理和机械性能,极好的低温抗冲击性能以及尺寸稳定性,解聚温度250。可燃无毒3布胶是一种贴在拉链头尾,和布带颜色相同的涤纶胶片,熔点为255C左右,分解点为300C左右,环保无毒,具有强力高、弹性好、保形性好、易洗易干等特点。拉链布胶自带热熔胶粘剂,使用的热熔胶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树脂)作为基材的一种无溶剂的热性塑胶。可燃无毒5、劳动定员及工作时数序号指标名称单位人数1劳动定员人252年工作日天/年3003工作班次班/天14工作时间小时/班106、水平衡分析本项目用水量为800ta,其中注塑冷却用水量为50ta,生活用水量为750tao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00ta°(1)注塑冷却用水本项目注塑冷却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随着一定时间后会有所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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