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新能源汽车电线、太阳能光伏及储能电线、绝缘电线产品生产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 资源ID:1186559       资源大小:1.45MB        全文页数:10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新能源汽车电线、太阳能光伏及储能电线、绝缘电线产品生产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昆山森华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线、太阳能光伏及储能电线、橡胶绝缘电线产品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10-320583-89-01-38642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昆山市千灯镇致威路57号11号房、12号房地理坐标(度0分28.811秒,31度16分41.29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31电线、电缆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77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EI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昆山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胤昆行审备(2023)274号总投资(万元)42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1.2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Gl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778.7(租赁建筑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详见下表:表1-1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K二嗯英、苯并a在、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为非甲烷总烧,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地表水新增生产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纳管至污水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均不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注:1 .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华宁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18)49号);昆山市R)I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为工业用地,见附图6。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Ll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相符性分析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于2018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复【2018】49号文批复同意。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本规划分为市域和城市集中建设区两个空间层次。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昆山市域,即昆山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931.5平方公里,实现全域统筹。城市集中建设区为苏昆太高速公路苏州东绕城高速公路娄江昆山西部市界.机场路.昆山东部市界围合范围,面积480平方公里。其中老城区指东环城河-娄江-司徒街河沪宁铁路一小虞河-娄江-叶荷河-北环城河围合范围,面积6.1平方公里。发展定位:从制造业强市发展成为功能综合的现代化大城市,成为上海的卫星城、苏州的重要板块。巩固既有基础,加强智能制造,成为产业转型先锋;立足本土资源,注重接轨上海,成为科技创新先锋;推进两岸合作,积极面向世界,成为对外开放先锋,形成从制造业开放到以科创开放、服务业开放为引领的全方位开放格局,当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军排头兵,走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前列。聚力创新发展高端高新产业:创新驱动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发展方式跨越和产业层次提升;突出智能制造、旅游度假、都市农业等特色产业,构建多元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全市整合形成6个工业集中区和5个工业集中点,作为制造业发展的主要集聚空间,发展既有主导产业和新兴支柱产业,重点突出科创驱动,推动现状工业转型升级。开发区、高新区、陆家、张浦、周市、千灯等6个工业集中区,实现一区多园,突出优势;花桥、巴城、淀山湖、周庄、锦溪5个工业集中点,推动集聚集约,提升质量。本项目为电线、电缆制造,使用的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等均能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光伏电缆等,符合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千灯镇致威路57号11号房、12号房,属于千灯工业集中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管控范围内,根据昆山市总体规划图,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综上分析,本项目建设用地和产业定位符合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1.2与昆山市FOl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昆山市FOI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为落实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的管控要求,适应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需要所制定的详细规划。其规划范围为:北至吴淞江、南至机场路、东至千灯镇界、西至千灯浦,总规划面积约10.19平方公里。形成“两区三廊”的功能及空间结构,规划区域建设成为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精密制造等为主导的产业聚集区,其中两区指“精细化工区、精密制造区”;三廊指“吴淞江生态廊道、千灯浦生态廊道、道褐浦生态廊道”。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千灯镇致威路57号11号房、12号房,项目位于昆山市FOl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内的工业集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项目属于电线、电缆制造,符合“F01”的功能及空间结构规划;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与aFOl单元”规划及其功能定位是相符的。其他符合性分析L3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A.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昆山市共设置5个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包括傀儡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淀山湖河蛆翘嘴红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阳澄湖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江苏昆山天福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和江苏昆山锦溪省级湿地公园。其中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为江苏昆山天福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约10.17kmo本项目附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见表L3-lo表1.3-1本项目附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表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区域面积/km?与工程位置关系江苏昆山天福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湿地公园的湿江苏昆山天福国家湿地地保育公园(试点)总体规划区和恢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复重建重建区区4.87东北侧,距离项目地约10.17km,不在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不在江苏昆山天福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划定的管控区范围内,故项目建设可行。B.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划定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对照昆山市生态红线布局图,与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主要为项目地南侧昆山市省级生态公益林,详见下表。表132生态红线区域范围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导态能 主生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 控区域范围与本项目相对位置昆山市省级水土生态公益林保持南侧 270m省级认定的生态公益林范围与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主要为昆山市省级生态公益林,其边界距离本项目约270m,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与以上红线区域无相交区域。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的要求建设,项目与昆山市生态红线的位置关系见附图3。C.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千灯镇致威路57号11号房、12号房,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位于苏州市一般管控单元中“昆山市千灯镇”内,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活性炭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管控方案”中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风险防控之要求。项目与昆山市生态红线的位置关系见附图3。D.与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相符性分析相符性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千灯镇致威路57号11号房、12号房,对照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本项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一昆山市千灯镇,相符性分析见下表。分项表1.33苏州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I本项目I标性间局束空布约(1)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2)严格执行园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中的提出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准入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3)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4)严格执行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5)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本项目属于C3831电线、电缆制造,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和园区产业定位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3)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非甲烷总烧、颗粒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表9标准;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2)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千灯镇平衡。(3)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姓经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相符境险控环风防(1)建立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构为核心,与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机构联动的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1)本项目要求建立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构为核心,与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机构联动的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相符(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期开展演练。(2)本项目不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3)昆山千灯镇已建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源发率求资开效要(1)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和综合能耗应满足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10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主要使用电能作为能源;新增生活用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相符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昆山市千灯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昆山市千灯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纳污河道吴淞江。根据2022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io)细颗粒物(PM215)平均浓度分别为9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和25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达标;臭氧(OO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微175微克/立方米,超标0.094倍,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通过强化执法,加强区域工业废气的收集和处理,以及严格要求和管理企业,减少移动污染源的排放,严控油烟污染等措施,昆山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将会得到改善。2022年,本项目所在区域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山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全市7条主要河流的水质状况在优良好之间,庙泾河、张家港、七浦塘、杨林塘、急水港水质状况为优,娄江河、吴淞江为良好。与上年相比,杨林塘、娄江河、急水港3条河流水质有不同程度改善,其余4条河流水质基本持平;全市3个主要湖泊中,阳澄东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III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85中营养;傀儡湖水质符合HI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6.6,中营养;淀山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IV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4.6,轻度富营养;我市境内10个国省考断面(吴淞江赵屯、急水港急水港桥(十四五)、千灯浦千灯浦口、朱库港朱库港口、张家港巴城湖口、娄江正仪铁路桥、浏河振东渡口、杨林塘青阳北路桥、淀山湖淀山湖中、道褐浦新开泾桥)水质达标率和优HI比例均为90.0%,达到年度目标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4分贝,评价等级为“较好”。本项目与大气环境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A.本项目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未收集的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质量。B.本项目与水环境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不会改变区域水环境质量;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进入昆山市千灯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吴淞江。C.本项目与声环境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建设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声环境质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无高耗能设备,项目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等资源消耗,本项目新增用电量为400万千E折算标煤量见下表1.3-4。表L34项目能源使月时/年,用水量为1500ta,目情况能源种类(针对本项目)计量单位年消耗实物量折标系数折标准煤量(吨标准煤)电万度4001.229491.6水万吨0.151.8960.2844合计年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491.8844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有关规定。本项目在区域划定的资源利用上线内所占比例很小。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政策进行说明,具体见表下表。表135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3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胸)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内中5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经查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中6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对照江苏省实施细则条款,本项目属于电线、电缆制造制造,不属于负面清单中所列20条禁止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表中,本项目与昆山市产、1.3-6本项目与昆山市产MIk发展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如下表:,发展负面清单(试行)相符性分析类别准入指标相符性禁止化工园区外(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一切新建、扩本项建化工项目。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目属于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禁止设立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C3831电线、电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缆制造,不禁止危险化学品名录所列剧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品生产项目。属于禁止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O类项目禁止尿素、磷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禁止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禁止不符合行业标准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指昆山经济技术高新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山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花桥经济高新区、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禁止水泥、石灰、沥青、混凝土、湿拌砂浆生产项目。禁止平板玻璃产能项目。禁止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项目。禁止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染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禁止电解铝项目(产能置换项目除外)禁止含有毒有害弱化物电镀工艺的项目(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除外)禁止互联网数据服务中的大数据库项目(PUE值在1.4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禁止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项目(范围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一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次性膜、袋类、餐饮具类)禁止年产7500吨以下的玻璃纤维项目禁止家具制造项目(利用水性漆工艺除外;使用非溶剂性漆工艺的创意设计家具制造除外)禁止缠丝、棉、麻、毛纺及一般织造项目。禁止中低端吸塑项目(书、报刊吸塑除外;本册印制除外;包装装潢及其他吸塑中涉及金融、安全、运行保障等领域且使用非溶剂型油墨和非溶剂型涂料的吸塑生产环节除外)禁止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项目。禁止生产、使用产生“三致”物质的项目。禁止使用油性喷涂(喷漆)工艺和大量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的项目禁止产生和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的除外)禁止经主管部门会商认定的属于高危行业的项目(金属铸造企业、涉及爆炸性粉尘的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禁止其他经产业主管部门会商认定的排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2)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3831电线、电缆制造,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限制类、禁止类、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淘汰和限制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3)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年)及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的相符性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本项目为C3831电线、电缆制造,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也不属于该条例中“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U)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第四十三条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不属于以上所列的禁止行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污染物集中治理、达标排放,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要求。(4)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符性本项目加工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未收集的有机废气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达标排放。本项目符合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要求。表L37与挥发性有机物防治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文件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根据指南中第一点总体要求中第(二)点规定:鼓励对排放的VOCs江苏省重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点行业挥发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性有机物污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染控制指南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苏环办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201428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号)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吸塑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项目加工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5m(DAOOI)高的排气简排放。故项目满足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相关要求。相符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低于75%。第十条: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料和产品,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相应的限值标准。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十五条: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义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以及防治技术指南,采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确保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第二十一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均通过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故本项目满足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相关要求。相符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1、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2、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项目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料为塑料粒子等,该物质常温下不挥发,采用袋装相符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1、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项目使用滑石粉等粉状物料,均为密闭袋相符装。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1、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产的过程,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作业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项目加工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相符装置处理后由25m高的排气简排放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1、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2、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的规定;3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4、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5、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N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N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1、在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发生故障时可以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再投入使用。2、集气罩的设置符合GB/T16758的规定。3、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密闭。4、有机废气收集处理效率不低于80%o相符(5)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江苏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6月15日),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负面清单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产业定位。(6)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工业企业废气异味扰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C3831电线、电缆制造,不属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工业企业废气异味扰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发(2018)198号)要求中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均符合上述管理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7)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相符性分析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以工业涂装、包装吸塑、木材加工、纺织等行业为重点,分阶段推进3130家企业清洁原料替代工作。实施替代的企业要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产品;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规定的水性油墨和能量固化油墨产品;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规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产品;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规定的水基型、本体型胶粘剂产品。项目不属于上述重点行业,不涉及涂料、胶黏剂等,因此,项目符合文件中相关要求。(8)与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苏府(2022)51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C3831电线、电缆制造,且选址合理,项目取得批复文件后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因此,本项目符合文件中相关要求。(9)与苏州市“十四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及苏州市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点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C3831电线、电缆制造,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煤化工、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和落后产能;且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采用采用节水、节能设备等措施,对能源消耗数据进行收集与处理,实现运营过程优化控制;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本项目符合文件中相关要求。(10)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苏发改资环202019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产品为各类电线,项目不涉及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不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且项目不涉及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餐具、以塑料棒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签等。因此,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苏发改资环202019号)及其附件中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以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11)与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昆山市国土空间规模周转指标落地上图方案2022、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2021,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千灯镇致威路57号11号房、12号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经对照昆山市“三区三线”规划,本项目未超出城市开发边界红线;与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昆山市省级生态公益林”,其位于本项目南侧约270m;本项目不在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位置不会触碰城镇开发区边界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昆山市“三区三线”规划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项目由来及建设必要性昆山森华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2日,公司注册地址为昆山市千灯镇致威路57号10号房,现有经营范围:特种电线、电线电缆及配套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源线、塑胶原料、橡胶原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取得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昆山森华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批复文号为昆环建20163012号,生产能力为特种电线1.74万千米/年,已于2017年10月30日取得验收意见(昆环验20170427号);于2019年11月12日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昆山森华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批复文号为苏行审环评201940204号,并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自主验收,该项目完成后,现有的生产能力为特种电线1.74万建设千米、电线电缆2万千米;于2020年10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内容一登记编号为91320583MA1MJXY5XN001Z0现因公司发展和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公司拟投资4200万元,租赁昆山森华化工有限公司所属的11号、12号厂房进行扩建,租赁建筑面积为1O778.711拟购置押出机、成型机等设备,进行加工生产活动。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新增新能源汽车电线4800万米、太阳能光伏及储能电线3180万米、橡胶绝缘电线4800万米(家电水泵电动工具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Ol月Ol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修订)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过程中或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77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昆山森华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昆山森华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线、太阳能光伏及储能电线、橡胶绝缘电线产品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经过现场勘查,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资料和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要求,编制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2.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昆山森华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线、太阳能光伏及储能电线、橡胶绝缘电线产品生产项目(2)建设单位:昆山森华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昆山市千灯镇致威路57号11号房、12号房;(4)建设性质:扩建;(5)建设内容及规模:预计年新增新能源汽车电线4800万米、太阳能光伏及储能电线3180万米、橡胶绝缘电线4800万米(家电水泵电动工具用)。(6)总投资和环保投资情况:总投资为4200万元,其中环保

    注意事项

    本文(新能源汽车电线、太阳能光伏及储能电线、绝缘电线产品生产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