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数字经济政策精华汇编2024.docx
杭州市数字经济政策精华汇编前言为服务企业发展,实现政策放大组合效应,提高政策有效性,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梳理形成了杭州市数字经济政策精华汇编(2024)(以下简称“政策精华汇编”)。政策精华汇编梳理了杭州市现行有效的13项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提炼形成了48条具体干货。杭州市数字经济政策精华汇编(2024)涉及政策1 .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2年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2 .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23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3 .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22年8月8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4 .高标准建设“中国视谷”高质量发展视觉智能产业的实施意见(自2023年9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5 .关于加快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自2023年8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6 .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7 .关于加快建设“未来工厂”的若干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8 .关于促进杭州市新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自2022年7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9 .关于建设现代金融创新高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10 .关于推进新时代杭州动漫游戏和电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11 ,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12 .杭州市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促进内外贸协同发展的若干意见(自2023年7月20日起施行至2026年7月20日)13 .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自2024年1月27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目录一、数字产业化4(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4(二)人工智能产业6(三)集成电路产业8(四)视觉智能产业10二、产业数字化10(一)数实融合10(二)数字消费12(三)数字乡村14(四)数字金融14(五)数字文创15三、要素保障16(一)数字基建提升16(二)数据要素激活16(三)场景应用开放17一、数字产业化(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上规模,对年营收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IooO万元、1500万元、3000万元奖励(对进档的企业,奖励差额)。促进企业稳增长,对一定规模以上的软件企业年度营收增速到规定标准的,按营收增量的1%给予阶梯式奖励。年营收5亿元(含)以上的软件企业,当年市级留成新增贡献部分全额奖励给属地区、县(市)政府,统筹用于企业做优做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各区、县(市)政府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支持企业做优做精。鼓励软件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对首次入选的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集中资源扶持一批软件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挂牌上市、“专精特新”企业,按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杭政函(2021)9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29号)等政策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支持加大研发投入。鼓励软件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对上年度营收2亿元(含)以上、营收增速超过20%,且研发投入占营收的比例超过20%的前50家企业(按申报企业研发占比排名),对研发投入占营收的比例超过20%的部分给予不超过20%、最高IoOO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推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关键软件产品开发和首购首用,支持软件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突破。对入选国家、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目录,前3年营收年均增长10%以上的企业,年度首版次软件销售额达到IoOO万元、1亿元、3亿元(含)以上的,入选省级的按销售额的2%、3%、5%,入选国家级的按销售额的2.2%、3.3%、5.5%给予补助,单个产品最高补助2000万元。鼓励区、县(市)对首版次软件产品给予资金奖励,探索实施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试点。支持开拓移动互联网市场,每年评定不超过30个、年度产生效益5000万元(含)以上的移动互联网APP(游戏类除外),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3年内不重复奖励)。支持企业牵头申报国家项目,对获评“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优秀项目(方案)的软件开发企业(解决方案提供商),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每个企业当年只享受一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县(市)政府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鼓励高端软件协同创新。鼓励行业企业与软件企业加大行业通用软件研发。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协同创新,组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等未来产业领域重大软件产品创新研发,每年评选不超过2个引领产业发展或取得颠覆性突破的项目,根据参与企业软硬件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IOoo万元补助,其中单个参与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培育创新平台。支持链主企业、院校、研究机构联合建设涉及开源平台、开源社区、代码托管及开发测试、软件测试验证等领域的新型公共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费用6%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平台建设方最高5000万元补助。对通过发放适配认证证书、签订服务合同等方式年服务企业不低于100家(从第二年开始计算新增企业数)的平台,按其上一年度运营费用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培育开源生态。鼓励骨干软件企业面向操作系统、数据库、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发布基础性、前瞻性的自主技术开源项目。支持基于上述开源项目的原创软件产品开发,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装机量大、贡献率高的优质原创软件产品,给予研发企业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基于自主核心开源项目进行发行版产品服务销售、开展原创软件产品发布、进行传统应用迁移适配等活动的软件企业,鼓励所属区、县(市)在招引入驻、人员招聘、人才评定等方面给予保障;开展自主核心开源产品市场对接和宣传推广活动,推进在政务领域和重点社会民生领域的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县(市)政府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二)人工智能产业增强模型创新能力。鼓励头部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多模态通用大模型研发并向中小企业开放模型应用,对参数量超过千亿,经权威第三方评测机构评测性能达到国内领先的通用大模型,给予牵头研发单位训练成本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围绕擅长领域开发专用模型,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性能先进并在杭成功落地的优秀专用模型,按照不超过研发成本30%的标准给予牵头研发单位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机构围绕模型开发搭建开源开放平台(社区),构建基于开源开放技术的软件、硬件、数据、应用协同的产业生态,择优评选一批市级开源开放示范平台,优先享受公共数据集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紧盯拓链补链强链关键环节,加大人工智能芯片、基础软件等产业项目招引力度,重点引进链主企业地区总部或根业务总部,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按照“一园一主业”的要求,鼓励区、县(市)根据自身产业定位创建国家级、省级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基地(特色小镇),评定一批市级人工智能标杆产业园,每年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给予运营经费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按照工信部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建设工作的要求,鼓励申报国家级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业集群,对申报获批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企业主体培育。实施“鲸鹏计划。培育一批具有产业链控制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鼓励领军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用户、流量、接口、技术等创新和应用资源,组建一批产业链上下游共同体(产业联盟),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格局。加大人工智能创业载体、“双创”基地建设力度,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孵化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创业企业(项目、团队)。(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升创新平台能级。支持企业创建人工智能国家和省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主动承担人工智能领域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任务,积极争取国家人工智能重大专项在杭州布局,建设若干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人工智能新型研发平台。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产品评测、知识产权交易等公共服务,择优评选一批市级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对年服务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的示范平台,每年给予运营经费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集成电路产业支持集成电路产线项目建设。加大项目招引力度,鼓励重大项目落地。推荐重点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库,做好项目评估行业指导工作。对通过国家行业指导的市重大产业项目,统筹市区两级现有政策,做好项目用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强化政策服务,依法依规加速规划、环评、能评等审批流程,加快推动产线项目建设。对技术改造项目,参照执行新制造业政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有关区、县(市)政府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培育壮大链主企业。引导支持集成电路链主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注资、内部创业、投资孵化等方式,重点引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优质强链补链项目落地。推进集成电路领域的创新型产业用地出让试点,对链主企业的伙伴企业探索给予亩均评价信用增强保障。培育构建上下游产业生态,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向集成电路领域跨界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集成电路领域重大科技攻关。围绕集成电路核心器件、高端芯片、关键材料、核心设备、EDA工具等,开展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省技术攻关任务,对获批国家、省重大项目的,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支持。鼓励企业申报“中国芯”等行业奖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有关区、县(市)政府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首次流片、关键材料、核心设备和EDA工具的支持。对重点支持领域的高端芯片产品,首次流片费用100O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其流片费用的1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0万元;对集成电路关键材料、核心设备等自主研发投入5000万元以上并实现实际销售的,按照不超过其研发投入的1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0万元;对开展EDA工具技术攻关,自主研发投入IO(X)万元以上并实现实际销售的,按照不超过其自主研发投入的1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有关区、县(市)政府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终端应用。支持“芯机联动”,鼓励终端厂商、系统方案集成商试用自主研发的集成电路产品、设备、材料,对使用非关联集成电路企业的首次上市产品,且当年度采购金额累计达IoOo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当年使用金额分档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有关区、县(市)政府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企业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集成电路企业通过上市、并购重组、再融资、发行创新型融资工具等方式募集资金,按照市“凤凰行动”政策给予补助。创新信贷支持方式,鼓励银行开发集成电路特色融资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参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优化适合集成电路产业特点的保险产品供给。对链主企业为产业链核心配套企业提供供应链担保的,参照市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区、县(市)政府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公共平台建设。对提供EDA工具和IP核、设计解决方案、先进工艺流片、先进封测服务、测试验证等设备,用于高端芯片支撑服务的集成电路公共技术平台,其实际建设投入在5亿元以上的,完工后按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0万元。对公共服务平台(机构)按其服务中小企业收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o万元。支持本市集成电路产业平台服务长三角企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合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有关区、县(市)政府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四)视觉智能产业加快培育视觉智能总部企业。对首次评为“三星级”及以上的视觉智能总部企业,按照标准予以梯度资金奖励。对星级评定等次提升的总部企业,按照标准予以差额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高标准建设“中国视谷”高质量发展视觉智能产业的实施意见支持视觉智能企业做大做强。对年营收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视觉智能软件企业,给予相应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高标准建设“中国视谷”高质量发展视觉智能产业的实施意见支持申报重大科技项目。在杭企业获得国家、省视觉智能科技项目,上级明确地方配套资金比例的,按要求给予配套补助;上级无明确规定配套资金比例的,根据实际到位国家、省级补助经费不高于25%的比例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标准建设“中国视谷”高质量发展视觉智能产业的实施意见支持关键技术攻关。支持链主企业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对年度研发投入达到一定规模的技术项目给予相应补助。支持视觉智能等新型专用芯片开发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高标准建设“中国视谷”高质量发展视觉智能产业的实施意见二、产业数字化(一)数实融合鼓励开拓应用市场。鼓励软件企业、数字化服务平台企业积极参与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引领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快培育发展数字工程服务产业。综合评价数字化服务规模、能力和水平等要素,逐一确定数字工程服务商的数字化服务指数。按照数字化服务指数高低排名,每年评选不超过10家优质数字工程服务商,单个服务商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优先申报部、省两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工业标准机器可读化,提升数字工程服务能力水平。支持制造业企业围绕六大“新场景“,实施数字化改造,鼓励平台型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赋能中小企业,实施"1+N”形式的技术改造,企业数字化改造和技改项目补助按“新制造业计划”政策执行。鼓励标杆引领,全市每年认定不超过5家“链主工厂”、20家“智能工厂”、50家“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创新发展工业互联网,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均按进档差额执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未来工厂”的若干意见推动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为主线实施重大技术改造。对实际完成投资额I(X)O万元(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分类分档支持。推进数字化改造“百千万”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业购置工业机器人。对经国家或省相关部门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一定资助。组织开展智能制造应用项目试点示范,对经认定的示范项目给予资助。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标未来工厂体系建设要求,引导专精特新企业根据未来发展战略重组资源要素、重塑业务流程、重构组织形态,培育一批“链主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绿色低碳工厂”,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攻关行动,对经认定的数字化攻关项目,按实际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分行业分领域推荐一批“小快轻准”的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和服务产品,为专精特新企'也提供优惠服务。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通过输出优质信创方案、供应数字化设备等方式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创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鼓励龙头骨干企业联合专精特新企业构建面向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大中小企业在科研、订单、设计、生产、供应链等核心环节的网络化协同和生态化协作水平,对经认定的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按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一)数字消费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壮大我市电商市场主体,加强电商企业梯队建设,推动新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有效提高服务能力和运营能力。对本地年实际交易额在100亿元以上的电商平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推动电商企业“个转企、小升规”,对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并上报统计数据,年营业收入突破2000万元且近3年平均增速在20%以上(含)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关于促进杭州市新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树立示范标杆。积极创建新电商示范工程,鼓励电商企业在传统电商模式的基础上迭代升级,在平台电商、垂直电商、社交电商、社区团购、内容电商、生鲜电商、兴趣电商、智慧电商、直播电商、元宇宙等新赛道、新领域多元化发展,着力培育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市场影响大、新赛道成绩突出的新电商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新电商示范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关于促进杭州市新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品牌建设。丰富以杭货杭景、文创旅游等为代表的数字消费品类,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有知名度、附加值高的新电商产品与服务内容,助力打造“杭货”IP。对进入天猫、京东、抖音、快手或其他电商平台销售排行榜TOPlo的符合条件的新电商企业(以下简称TOPlo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TOPlO企业落户杭州、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并上报统计数据,且企业销售额统计数据不低于排名TOPIO时相应数据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运营主体在电商平台建设品牌特色馆,符合条件的每年按其当年实际投入额的20%给予资助,最长不超过3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创建电商新品牌,对围绕国风国潮Z世代创建的本土电商新品牌,销售额达到100o万元,且近2年平均增速在20%以上(含)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关于促进杭州市新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供应链拓展。鼓励新电商产业化发展,建立完备的集货体系,打通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打造、线下网点和仓储物流体系建设等产业链各环节。推动品牌商与新电商企业合作,引导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开设选品中心。在传统产业带聚集的基础上,在各电商平台建设一批新型产业带,实现产业带内部企业数据驱动、资源高效整合和项目联动孵化。对能够整合设计、生产、服务、管理、营销全流程,并形成特色品牌产品的供应链(选品中心)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新型产业带,按其实际投入的20%给予运营主体资助,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关于促进杭州市新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打造新电商服务业。支持软件服务、培训教育、知识产权、税务服务、营销推广、售后服务、行业资讯、法律支持等专业电商服务企业发展,深化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对满足以下两类要求之一的新电商服务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帮助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建成新零售企业,或帮助园区打造建设新一代电子商务园区,或帮助建成品牌馆、供应链、产业带的;2.服务电商企业50家以上,电商专业服务业务收入额不低于IO(X)万元且近2年平均增速不低于20%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关于促进杭州市新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优化科技应用体系。鼓励新电商企业积极开展技术研发,运用5G、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量子计算、硅光芯片、VR/AR/XR、人工智能、人机共生、数字挛生、高清影像、自动驾驶、无人机、机器人、NFT等创新技术,提升数字消费体验。支持新电商企业针对选品、营销等环节开发软件服务系统,借助新电商的数字化升级,推动商贸主体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等方向发展。对自行研发相关服务平台、系统并取得相关认证的项目,按其研发实际投入额的20%给予研发企业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关于促进杭州市新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三)数字乡村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积极引导新电商企业充分利用新电商全景呈现、引流带货、实时互动等特点,参与浙江山区26县美丽乡村建设和对口支援地区乡村振兴工作,挖掘培育当地农优特产业带,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对开展公益助农活动的新电商企业,按其年度开展公益活动场次和实际交易额,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关于促进杭州市新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四)数字金融深化金融改革先行先试。支持“两地四中心”建设,推动全国先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深化移动支付双向开放,提升跨境电商移动支付结算便利化程度。稳妥有序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推进数字人民币在亚运会、民生服务等重点场景应用,有序向公众高频支付场景拓展。全面推广实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具,引导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等积极应用监管试点工具。对入围省(部)级及以上金融改革试点的项目,在项目通过验收后,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建设现代金融创新高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跨境支付结算创新突破。实施“金融支持境内外双循环一体化”战略,鼓励银行机构与支付机构创新、拓展跨境支付业务,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支持,提升经常项下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吸引跨境电商通过银行和支付机构办理跨境支付结算,探索数字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场景中的应用,打造全球跨境支付结算中心。支持支付机构跨境发展,对新获得境外支付业务牌照的,给予其境内控股公司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年度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建设现代金融创新高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五)数字文创重点项目支持。鼓励具有创新性和引领性的重点项目,根据项目的公益服务属性和市场属性,原则上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额的30%予以支持,单个项目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持续实施文化企业“凤凰行动计划”,力争新培育上市动漫游戏和电竞企业3家左右;实施“雏鹰行动计划”,支持成长性好的小微动漫游戏和电竞企业发展壮大。关于推进新时代杭州动漫游戏和电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产业融合支持。强化IP运营,以打造“永不落幕的动漫节”为平台,培育一批示范景点、二次元街区和特色项目。推动动漫游戏和电竞产业与网络文学、影视、演艺、旅游、体育等行业深度融合,对较好体现IP赋能的项目,每个项目年度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关于推进新时代杭州动漫游戏和电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文化出海支持。鼓励面向境外发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杭州文化特色的原创优秀产品,积极搭建文化出海公共服务平台,在境外参展、境外销售、品牌合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激励。参展中国国际动漫节和境外知名专业展会活动,可获得最高不超过实缴展位费50%的支持;对动漫作品境外版权授权,按年度境外实际授权收入的10%给予支持;对游戏作品境外版权授权,按年度境外实际授权收入的2%给予支持。同一家企业年度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I(M)万元。关于推进新时代杭州动漫游戏和电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三、要素保障(一)数字基建提升强化普惠算力供给。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机构建设符合导向需求的算力中心,积极创建国家公共算力开放平台,降低中小企业算力使用门槛。实施算力伙伴合作计划,遴选一批设备性能先进、技术安全可控、能耗绿色低碳、价格优惠合理的算力中心作为市级算力伙伴,统一技术需求、服务标准、优惠策略等。推进算力供给市政化,全市每年设立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算力券”,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购买算力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视觉智能新基建项目。运营后的新基建项目按年度非关联交易服务收入给予相应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高标准建设“中国视谷”高质量发展视觉智能产业的实施意见(二)数据要素激活深化知识产权数字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平台,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及预警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建设智能化专利审查系统。加强知识产权数据标准制定和数据资源供给。(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重点围绕数据可携带权、使用权、收益权,建立健全数据要素生产、确权、流通、应用和收益分配机制。搭建市场化交易平台,审慎推进公共数据市场化运用,建立健全数据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提升交易监管水平。大力建设杭州城市大脑产业协同创新基地,鼓励市场、社会主体利用数据要素开发数字化创新应用,促进数据资源要素价值转化。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在公共收费、电子商务等场景的试点应用。(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市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促进内外贸协同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数据开放共享。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机构建立高质量、开放式、安全可靠的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标准测试数据集等资源库,搭建行业级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公共数据、行业数据逐步实现分级分领域脱敏开放。遴选一批市级数据开放共享供应商,统一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有效保障数据服务交易,对年度数据服务交易额列全市前5位的,鼓励区、县(市)给予一定运营补助。鼓励区、县(市)和园区(平台)对购买数据服务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资源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三)场景应用开放鼓励场景应用开放和市场拓展。鼓励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商业流通等机构对重点支持领域开放应用场景,鼓励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及机器视觉深化应用,并予以政策倾斜。每年征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场景应用开放项目,给予建设单位投资总额20%的资金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年财政补助场景应用开放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鼓励区、县(市)因地制宜推动场景应用开放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进出口贸易融资、保函产品等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开拓新兴市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数字化场景应用。加快新电商的智能化、网络化全渠道布局,打造全方位、多场景、沉浸式消费体验,加快数字赋能促进消费升级。对企业应用新技术开发沉浸式消费场景、促进消费成效突出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累计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关于促进杭州市新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拓展智能应用场景。推动“AI+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促进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鼓励制造业企业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全要素、全流程智能化升级,每年评选一批智能改造标杆企业,按照我市加快建设“未来工厂”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实施“智能+”斗智能”应用示范,通过“幸会杭州”定期发布一批重点场景“机会清单”实施揭榜挂帅,推动智能应用项目策划生成,加速打造创新应用集聚地。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10个标杆型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健全人工智能新技术在地转化应用路径,支持企业组建“创新应用实验室”和“未来场景实验室”,开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融合创新场景实测,对作用发挥好的场景实验室,鼓励区、县(市)和园区(平台)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