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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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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汤阴县2023年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建设单位(盖章):汤阴县水利局编制日期:20制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8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9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5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41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6七、结论49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汤阴县2023年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地理坐标汤永河:中华路桥上游至小青山桥下游(起点114o19,55.501w,350502512”终点114o207.375%35o50,1.422w)刘大线至高速上下游(起点114o20,54.17,35°50'8.251”终点114o21,29.86335o50,l1.231w)南阳桥上游(起点114023,7.542%35。5047.975”终点114。23,13.981",35o50*51.873")夹河村岗阳沟沟口修复(护砌)(起点114o24,40.972,35。5245.561一终点114024'43.682”,35°52'47.943")伏道二街闸至东官庄左岸岸坡修复(起点114025,26.19,35。53'22.672”终点114025,47.969m,35°53'34.844")西官庄桥下护砌,左岸300米,右岸100米(起点114o26,0.351%35。53'39.671”终点114o26,11.263w,35°53'43.807")新302桥至北里于闸左右岸各150米岸坡护砌(起点114o27,9.013%35°54'6.853”终点114°27'14.631”,35°54'8928”)汤屯路桥上下游、水磨湾闸下游连接(起点114o27*50.70,35°54'24.671"终点114°27'52.841",35°54'27.311")、(起点114027,54.56r,35o54*24.511"终点114o27,53.731",35°54'26.341")、(起点114o27,53.661",35o54,28.661一终点114o27,54.70lw,35o5430.201)、(起点114027,54.946%35。54'28.305"终点114。27'59.902",35°54'31.973")东水磨湾村下游岸坡修复(起点114o28,20.441w,35°55'0.020”终点114o28,21.483w,350553445")小涧沟穿堤闸上下游岸坡修复(起点114。2999.174”,35°55'56.494”-终点114o29,20.49,350561243")双石桥至新302桥左右岸各150米(起点114o2937.112%35。56'21.813一终点114°29'39283”,35°5626.311")双石桥闸至路闸堤顶防汛路恢复(起点114o29,45.533w,35。5624.622一终点114o29,50.633w,35°56'37634”)双石桥至302桥右岸防汛道路水毁修复(起点114。318279”,35。57'10.362”终点114°29'43.881”,35°56'30883”)菜园闸上下游至官石桥上下游、左右岸(起点114°3-43.371”,35°5721.502”终点114°3157.291",35°57'25.631")G515国道上下游左右岸岸坡护砌(起点114032r21.002%35。57,37.153”终点114032,26.931w,35°57'38.512")302菜园桥上下游左右岸(起点114o38.463%35。57'9.031"终点114o31,16.072,35°57'11.0831")北青村至官司桥右岸1000米,官司桥至辛留闸左右岸各1.5公里(起点114。34'47.812",35。58'53.543终点114°34'12.381",35°58'37142")、(起点114034,48.493,35。58'54.081一终点114o3531.592m,35°59'28143")大青山等穿堤涵闸水毁修复(114o246.179m,35。50'13.325"1140229575”,35。50'16.367"114。23'13.314”,35°50'51.775"114°29'18.444”,35。55'53.706"114。25。850”,35°58'41.172")小庄右岸(起点114037,45.972w,36°O'21.723”终点114o37,51.981w,36o0,21.822w)南庄右岸(起点114o38,48.933w,36。0'34.121”终点114o393.822w,36°0'34.183")安罗高速下游右岸(起点114o418.393,35。58'19.912一终点114o4130.40lw,35°58'28.231")淤泥河:淤泥河入永通河口岸坡修复(起点114024,54.752,35。53'4.793”终点114o24,58.98,35°53'4.702")汤河:双石桥分洪堰至周流桥左岸900米,右岸1300米(起点114。28'56.803",35°56'40011”终点114o29,30.442m,35。56'30.393")、(起点114o2937.82,35。56'27.462一终点114°28'51.103",35°56'40.671")S302古贤桥上下游,左右岸(除周流闸外)(起点11402835.462w,35。56,44.653”终点114o28,11.04,35o56,50.802w)古贤闸至古贤老桥左右岸(起点114。27'26.243",35°56'58.971"-终点114。27'33.192",35°56'56.I93")部落拦河坝浆砌石拆除,浆砌石挡墙(起点114o19,22.291w,35°57'23.252”终点114o19,25.413w,35o56,21.251")菱河:徐庄防汛路(起点114°24'51.382",35°58'25.513”终点114°24'58.521",35°58'33.622")、(起点114o25,29.463m,35。58'45.291”终点114o25,32.922w,35o58,59.623w)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127防洪除涝工程其他(小型沟渠的护坡除外;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除外)用地(用海)面积(?)/长度(km)汤永河治理长度:10.1汤河治理长度:4淤泥河治理长度:0.1防汛道路建设:5.45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汤发改办(2023)144号总投资(万元)4936.05环保投资(万元)146.93环保投资占比()3.0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及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第二条水利第3款“防洪提升工程”,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批复文号为:汤发改办(2023)144号。根据汤阴县2023年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工程属于公益性项目,是保障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洪除涝工程。本项目建设项目涉及岸坡修复、挡墙重建、穿堤涵闸等工程,建设性质为改建,不属于小型沟渠的护坡、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2、“三线一单”环保管理符合性分析(1)生态红线根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本项目所涉及水毁修复的河道仅有“部落拦河坝浆砌石拆除,浆砌石挡墙”这段水毁修复建设涉及南水北调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余修复部分均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工程不属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的建设项目,是保障汤阴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公益性建设项目。(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安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2022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22,可吸入颗粒物(PMi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分别为91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IO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1.5亳克/立方米、178微克/立方米,则吸入颗粒物(PMi0)细颗粒物(PM2.5)、臭氧浓度均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未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才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因此,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本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河南省“三线一单”研究报告,2025年安阳市用水总量目标是18.09亿11本项目施工期用电为市政电网提供,施工生活用水和施工用水可利用居民生活用水,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无需消耗水和电,总体来讲,本项目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条件本项目与安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2023年版)(安环函(2023)60号)中对管控单元(本项目涉及古贤镇、韩庄镇、任固镇、白营镇、菜园镇、宜沟镇、伏道镇,所涉及的管控单元为:汤阴县生态保护红线:ZH41052310001、汤阴县水环境优先保护单位:ZH41052310002.汤阴县城镇重点单元:ZH41052320002.汤阴县大气高排放区:ZH41052320003汤阴县大气布局敏感区:ZH41052320004、汤阴县一般管控单元:ZH41052330001)管控要求对比。具体管控要求见下表。安阳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全市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氧化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烧结砖瓦、铁合金等行业产能。禁止耐火材料、铅锌冶炼(含再生铅)行业单纯新增产能。禁止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陶瓷项目。原则上禁止新建燃煤自备锅炉、自备燃煤机组和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2、推动涉重金属产业集中优化发展,禁止低端落后产能向我市转移。禁止新建用汞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工艺。新建、扩建的重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制革企业应选择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1、本项目是保障汤阴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项目,不属于新增钢铁、电解铝、氧化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烧结砖瓦、铁合金等行业,不属于耐火材料、铅锌冶炼(含再生铅)行业单纯新增产能,不属于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陶瓷项目,不涉及燃煤自备锅炉、自备燃煤机组和燃料类煤气发生炉,不涉及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且不得新建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且不得新建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4、禁止新增化工园区,禁止审批园区外新建化工企业,对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一律不批新改扩建化工项目。5、禁止承接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承接包含安阳市承接化工产业转移“禁限控”目录中所列工艺装备或产品的项目。禁止承接煤化工产能。禁止承接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的项目除外)。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承接化工项目。6、新建、扩建、搬迁的化学原料药和生物生化制品建设项目应位于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7、林州万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一)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涂料、油墨。2、本项 目不涉重金属,不属 于低端落后产能,不 属于新建用汞的电石 法(聚)氯乙烯生产 工艺,不属于新建、 扩建的重有色金属冶 炼、电镀、制革企业。 3、本项目部分工程位 于南水北调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范围内,但不属于二级 保护区内禁止建设的 新建、改建、扩建排 放污染物的建设项 目。4、本项目不属于化工 项目。5、本项目不属于石 化、现代煤化工等产 业,不属于安阳市 承接化工产业转移 “禁限控”目录中所 列工艺装备或产品的 项目,不属于危险化 学品生产建设项目。6、本项目不属于化学 原料药和生物生化制 品建设项目。7-12、本项目不涉及 林州万宝山省级自然 保护区、林虑山风景 名胜区、淇河国家鲫 鱼种质资源保护区、 淇淅河湿地公园核心 区、汤河国家湿地公 园、漳河峡谷国家湿 地公园核心区,一级 保护区,二级保护区。317、本项目不涉 及。(三)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四)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五)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8、林虑山风景名胜区内禁止以下行为:(一)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三)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四)凡与景观不协调、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一律立即拆除。9、淇河国家鲫鱼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特别保护期内不得从事捕捞、爆破作业以及其他可能对保护区内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特别保护期外从事捕捞活动,应当遵守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围湖造田;(三)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附近新改扩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10、淇淅河湿地公园核心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建设任何与湿地公园保护无关的项目;(二)排放废水,倾倒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它污染物;合理性排放生活污水需符合湿地保护相关要求;(三)使用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四)洗涤污物、清洗机动车辆和船舶;(五)其他破坏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的行为。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一般保护区内禁止以下行为:(一)新建、扩建工业类项目、规模化禽畜养殖和其它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二)设置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危险废物等集中转运、堆放、填埋和焚烧设施;(三)设置危险品转运和贮存设施、新建加油站及油库;(四)使用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五)建立公共墓地和掩埋动物尸体。11、汤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建设与湿地公园无关的项目;(二)未经达标处理排放废水;倾倒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堆放、存储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三)使用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四)在景物上涂写、刻画、张贴等;损坏游览、服务等公共施舍和其他设施;(五)洗涤污物、清洗机动车辆和船舶;(六)其他破坏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的行为12、漳河峡谷国家湿地公园核心区、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建设任何与湿地公园保护无关的项目;(二)排放废水,倾倒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它污染物;(三)使用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四)在景物上涂写、刻画、张贴等;损坏游览、服务等公共设施和其他设施;(五)洗涤污物、清洗机动车辆和船舶;(六)其他破坏湿地公园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风貌资源的行为。湿地公园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以下行为:(一)新建、扩建工业类项目、规模化禽畜养殖和其它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二)设置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危险废物等集中转运、堆放、填埋和焚烧设施;(三)设置危险品转运和贮存设施、新建加油站及油库:(四)使用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五)建立公共墓地和掩埋动物尸体。13、禁燃区内,禁止销售和燃用国家规定的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14、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三十五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现有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的,应当同步实现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应当达到本市控制要求O15、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以及非法焚烧电子废弃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的道路及其两侧、广场、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16、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一)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17、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应依法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实施土壤修复或风险管控。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更无关的项目。染排管怪污物放拄1、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要求满足当地总量减排和替代要求。2、到2025年,PM2.5浓度总体下降27%以上,低于4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65%以上;重污染天数2.2%以下。完成国家、省定的“十四五”地表水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水质目标,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安阳辖区取水水质稳定达到II类。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完善。土壤安全利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实现95%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3、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及锅炉,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河南省出台更严格排放标准的,应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4、鼓励现有钢铁、焦化、水泥、铁合金、铸造等重点行业及“两高'行业污染治理水平达到A级企业或引领性企业水平,其他行业污染治理水平达到B级企业水平;重点行业新建、扩建项目达到A级绩效水平,改建项目达到B级以上绩效水平。5、医药、化工、橡胶、包装印刷、家具、金属表面涂装、合成革、制鞋等涉VOCs行业应采取密闭式作业,根据不同行业VOCs排放浓度、成分,选择燃烧、吸附、生物法、冷凝等针对性强、治理效果明显的处理技术或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和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1、本项目是直接保障汤阴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无污染物排放。2-7、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6、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7、大宗物料(150万吨以上)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管道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重点区域鼓励高炉一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存在风险场所的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应急、气象、地震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或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演练,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1、十四五期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目标要求。火电、钢铁、造纸、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推进企业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循环利用,提升工业污水资源化利用效率。2、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从扩张型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变。3、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4、“十四五”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降低18%。本项目不涉及。/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彳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管控内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IO汤阴县生态保护红线(ZH41052310001)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仅允许开展重要生态修复工程等八种不损害或有利于维护生态保护功能的活动。2、现有的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活动应限期退出或关停。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1、本项目为水毁修复项目,属于不损害或有利于维护生态保护功能的建设项目。2、本项目不涉及。3、本项目部分工程位于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但不属于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符合汤阴县水环境优先保护单元(ZH41052310002)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本项目部分工程位于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但不属于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符合汤阴县大气高排放区(ZH41052320003)空间布局约束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染排管空污物放广1、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耐火材料制品、砖瓦窑、铅锌冶炼(含再生铅)等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2、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县(市)人民政府规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定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环境风险防控/源发率求资开效要/间局束空布约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汤阴县大气布局敏感点(ZH41052320004)染排管空污物放柠1 .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耐火材料制品、破瓦窑、铅锌冶炼(含再生铅)等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2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环境风险防控/源发率求资开效要/汤阴县一般管控单元(ZH41052330001)空间布局约束I、加强对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的监督管理,未经国务院批准,禁止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城镇空间。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的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2、严禁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1、本项目不新增用地。2、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业以及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染排管空污物放上禁止向耕地及农田沟渠中排放有毒有害工业、生活废水和未经处理的养殖小区畜禽粪便;禁止占用耕地倾倒、堆放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废料及废渣等废弃物。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境险控环网防/源发率求资开效要/汤阴县城镇重点单元(ZH41052320002)空间布局约束1、鼓励该区域内现有工业企业退城入园。2、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染排管空污物放r1、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耐火材料制品、砖瓦窑、铅锌冶炼(含再生铅)等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2、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3、禁止含重金属废水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4、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实现平原地区散煤取暖基本清零,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全面提升“三散”污染治理水平。1、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2-4、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环境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和危本项目不涉及。/风险防控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时,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资源开发利用/综上,本项目符合安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2023年版)(安环函(2023)60号)环境准入管控要求。本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见下表。本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要求对比一览表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本项目符合性第四十二条禁止危害南水北调工程设施的下列行为:(一)侵占、损毁输水河道(渠道、管道)、水库、堤防、护岸;(二)在地下输水管道、堤坝上方地面种植深根植物或者修建鱼池等储水设施、堆放超重物品;(三)移动、覆盖、涂改、损毁标志物;(四)侵占、损毁或者擅自使用、操作专用输电线路设施、专用通信线路、闸门等设施;(五)侵占、损毁交通、通信、水文水质监测等其他设施。禁止擅自从南水北调工程取用水资源。本项目是水利工程水毁修更项目,仅有“部落拦河坝浆砌石拆除,浆砌石挡墙”这段水毁修复建设位于南水北调汤阴县段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余修复部分均不位于水源保护区。该部分建设内容不是危害南水北调工程设施的行为。符合第四+三条禁止在南水北调工程保护范围内实施影响工程运行、危害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矿、取土、采石、采砂、钻探、建房、建坟、挖塘、挖沟等行为。本项目不属于影响工程运行、危害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矿取土、采石、采砂、钻探、建房、建坟、挖塘、挖沟等行为。不属于第四十三条禁止行为。符合四四蚤第十务在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公路、铁路、地铁、船闸、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审批、核准时,审批、核准单位应当征求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对拟建工程设施建设方案的意见。本项目在建设前已经征得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对拟建工程设施建设方案的意见。符合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3、与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见下表。本项目与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对比一览表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本项目符合性十条第五在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二)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三)向水体倾倒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四)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五)使用炸药、毒药、电捕杀鱼类和其他生物;(六)破坏水源涵养林以及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仅涉及南水北调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该部分建设内容不存在第十五条所列禁止行为。符合十条第六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除第十五条禁止的行为以外,还应当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二)设置化工原料、危险废物和易溶性、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暂存及转运站;(三)拦汉筑坝、围网和网箱养殖;(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仅部分内容涉及南水北调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符合十条第七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准保护区禁止的行为以外,还应当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排污口;(二)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开采矿产资源;(四)新铺设输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道;(五)建设畜禽养殖场;(六)使用农药,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七)建造坟墓;(八)丢弃或者掩埋动物尸体以及含病原体的其他废物;(九)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输油类、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十)放生、游本项目仅部分内容涉及南水北调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该部分建设内容不涉及第十七条禁止行为。符合泳、垂钓;(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拆除或者关闭。十条第九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二级保护区禁止的行为以外,还应当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停靠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三)使用化肥;(四)从事旅游或者其他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不涉及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符合由的相关:4、与的通知)本】保护区: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豫调办(2018)56号)相符性分析顷目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划的通知(豫调办(2018)56号)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见下表。本项目与豫调办(2018)56号对比一览表豫调办(2018)56号本项目符合性监督与管理(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用化肥;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等排放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禁止利用储水层孔隙、裂隙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农药等。(2)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3)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4)在本区划公布前,保护区内已经建成的与法律法规不符的建设项目,各级政府要尽快组织排查并依法处置。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活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1.本项目涉及南水北调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不设置排污口,不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使用化肥,不利用渗坑、渗井、裂隙等排放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不利用储水层孔隙、裂隙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农药等。2.本项目不涉及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本项目涉及二级保护区建设内容不是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4.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调办(2018)56号)的相关要求。5、饮用水源保护区划5.1 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调办(2018)56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一期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省南水北调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6月28日豫调办201856号),安阳市区属于明渠,汤阴县段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范围边线(防护栏网)最远外延50-120米;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防护栏网)最远外延150-1200米。本项目距离南水北调最近的是“中华路桥上游至小青山桥下游”建设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桩号HZ190+141.8HZ196+751.9左岸,该段一级保护区范围50m,二级保护区范围150m,部分建设内容在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范围内。5.2 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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