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句50例(2024年2月23日)&县司法所建设总结评估.docx
过渡句50例(2024年2月23日)1.不仅引领发展动能之变、经济结构之变、城市形象之变,更在引领干部思想观念之变、视野格局之变、能力作风之变。2 .奋进“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推动“勇攀高峰,勇立潮头”开新局。3 .“破”的勇气决定了发展速度的快慢,“立”的力度决定了发展质量的高低。4 .这招数那招数,改革是关键一招;这办法那办法,改革是最管用的办法。5 .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推动发展,以创新深度赋能产业培育、项目建设。6 .因地制宜谋划实施改革攻坚举措,因情施策筑牢发展惠民基础。7 .由“试点”向“示范”迈进,从“量变”到“质变”跃升。8 ,把顶天立地的大创新保障好,把铺天盖地的微创新呵护好。9 .确立先试求突破的重点任务,提出先行出经验的具体要求。10 .让创新的“引擎”更加强劲,让创新的“森林”枝繁叶茂。IL连人家吃过的螃蟹都不敢吃,连人家喝过的汤都不敢喝。12 .用好改革开放这个关键一招,守牢安全发展这条底线。13 .万山丛中披荆斩棘的勇气,14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15 .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16 .让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17 .激发克难攻坚的昂扬斗志,从无到有开天辟地的魄力 打好科技前沿领域主动仗 以深化改革促进扩大开放 让一切创新活力充分迸发 掀起改革创新的强大声势18 .勇攀高质量发展的高峰,勇立创新改革开放的潮头。19 .下好科技创新“先手棋”,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20 .防止未立先破“急转弯”,防止只破不立“硬着陆21 .以守正为创新凝心铸魂,22 .在司空见惯中独树一帜,23 .既要有敢于创新的勇气,24 .在改革攻坚上有新突破,25 .在埋头苦干中增长实力,26 .大开放才能倒逼大改革,以创新为守正激活动能。 在习以为常中另辟蹊径。 更要有善于创新的本领。 在扩大开放上有新作为。 在改革创新中激发活力。 大改革才能推动大发展。27 .干事创业的“练兵场”,改革创新的“试验田”。28 .勇立潮头的“改革者”29 .千山万水,创新为路;30 .区域改革发展小主题,31 .在实干实效中快发展,32 .以创新的思维抓常规,,披荆斩棘的“实干家 千沟万壑,创新为桥。 展现时代潮流大命题。 在改革创新中快突破。 用改革的办法解难题。33 .向最难的创新攻坚,34 .敢想别人未谋之策,35 .增强改革担当意识,36 .乘势而上再闯新路,37 .因循守旧没有出路,向最深的创新问效。 勇闯别人未走之路。 提升改革攻坚能力。 奋勇争先再开新局。 畏缩不前坐失良机。38 .用好“他山之石”,蓄积“攻玉之力39 .日日靠改革破题,40 .突出重点抓关键,41 .增强改革主动性,42 .开拓开放新境界,43 .改的是体制机制,44 .勇闯“无人区”,时时以开放破局。 突破瓶颈促发展。 打好改革攻坚战。 闯出发展新天地。 革的是既得利益。 多攀“凌云峰” O45 .以改革激活力,以创新增动力。46 .勇于创新不易,善于创新更难。47 .没有天花板,只有更优版。48 .蓄创新之势,聚发展之力。49 .首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50 .开辟新赛道,打造新场景。县司法所建设总结评估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组织,担负着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制保障的重要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基层平台和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司法所是基层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新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十四五”规划期间,县司法局按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省市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狠抓了基层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实现了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的改善,人员的大幅度增加,服务基层的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一、基本情况县共有13个镇乡,司法所已全部立户列编。已建成13个司法所,实现乡乡建所的目标。司法所有在编人员37人,司法辅助人员42人,基本达到了一所一人以上;通过购买、灾后重建、与镇乡合建等方式,目前,司法所建设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有41个,100平方米以上的有22个;在装备上,5个司法所配备了执法车,6个司法所配备了摩托车,50个司法所以上配齐、完善了办公设备(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相机、打复印机等)。13个司法所统一制作了司法行政徽章、标牌、人民调解徽章。二、主要做法(一)强化司法所管理一是实行双重管理。司法所作为县司法局派出机构,是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的各项职能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实行县司法局和镇乡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县局管理为主、镇乡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针对基层专职司法行政干部缺乏,难以全面覆盖所有镇乡司法所的实际,县司法局于2023年5月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行划片管理模式。该管理模式以原老区所在地设立中心司法所,中心司法所配备1名司法所长,1-2名辅助人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原老区所辖镇乡的司法行政工作。从而,确保了司法行政工作全覆盖。针对“县司法局管得了人,看不到人”,镇乡“看得到人管不到人”的实际,在司法所人员的管理上,实行日常管理由镇乡负责,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由县司法局负责的双重管理模式。从而避免了司法所工作人员钻管理制度的漏洞,两头糊弄现象。司法局还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镇乡的中心工作,从而实现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多种能力的锻炼、镇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司法局对基层人员实现有效的管理三方共赢的效果。二是实行包片管理。司法局领导对各司法所分别包片挂钩,负责管理指导,管理指导内容包括: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思想沟通和谈心,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动态;提醒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督促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按时完成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对司法所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其它需要跟踪管理的事项。三是强化考勤考核。各司法所应当自觉接受局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严格遵守局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考勤纪律。各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当地政府负责,各司法所长(负责人)应当在每月5日前将前一月考勤记录交由各镇分管领导签字或盖章后上报局基层股存档。(二)强化人员素质建设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基本素质和基层工作经验,司法局要求凡新进的公务员,必须先到基层司法所工作,严格控制人员调入机关工作,该种做法也确保了基层司法所有足够人员开展工作。为确保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能更加高效的开展日常工作,司法局党组还特别鼓励年轻干部继续学历教育升位,并且每年选派2批次人员到省外进行业务知识的学习深造,对全局职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业务培训,以提高处理实际工作的能力。(三)强化制度建设为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保障司法所日常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司法局指导督促司法所一是建立健全司法所相关制度:(1)岗位目标责任制度。结合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和本所实际,定岗位、定职责、定目标,细化任务、科学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底数清、情况明、有实效;(2)业务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廉政纪律公开,司法所人员姓名、职务、照片、职责、联系方式上墙明示,自觉接受监督;(3)请示汇报制度。定期向派出司法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4)例会、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司法所人员、辖区内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及时分析、讨论疑难复杂纠纷调解方案和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管理、帮教方案,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5)业务工作登记制度。分类建立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各项业务工作台帐,全面、及时、准确登记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6)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坚持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汇总、分析、报送相关情况;(7)档案管理制度。分类分案建立健全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和人员档案以及文件资料、司法所建设档案,做到“格式统一、标准统一、归档统一”,并做好档案的借阅、使用登记工作;(8)廉政勤政制度。督促本所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公务员及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廉洁勤政的有关规定和行为规范,遵守政法机关的各项要求;(9)建立健全了信息报告和报表统计上报制度,加强信息外宣和工作调研,及时、准确填报各项业务工作统计报表。(四)改进完善司法所服务方式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方便群众办事。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电话,确保24小时开通。发挥“窗口”作用,在创新服务方式上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站“窗口”服务功能。二是提高履职能力,热情服务群众。组织“普法宣讲团”下基层,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机关”、“送法进学校”等活动,答疑释法、调解析法、培训明法,将法律服务送到了辖区百姓身边,教育引导群众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拓宽调解领域,积极引导群众将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方式,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针对基层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村社(社区)、院落排查调解矛盾纠纷。发挥法律服务的保障作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三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司法所一要抓学习,强素质。结合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内容及考核办法,扎实抓好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能力素质。二要抓作风,提效率。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观念,从群众利益出发,根据案件实际,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效率,提升工作效能。三要抓服务,拓领域。强化服务意识,以规范、细心、耐心的服务态度对待群众,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真正落实“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四要抓回访,重质量。以群众满意为服务目标,加强法援办案质量跟踪回访,倾听群众意见,深度剖析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经过“十四五”规划,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县基层司法所整体形象和面貌有了全面提升,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所作用的发挥,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司法所人员偏少,编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职能过于繁琐。按照司法部建立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基层司法所每所至少配备2人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但现实工作中,多数所只有1人,开展司法行政工作难度较大,特别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无行政执法权,无执法车辆。四、几点建议一是解决好司法所的人员不足的问题。加强司法所人员编制建设,是完善司法行政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积极做好司法所人员充实工作。通过“招考”等形式,按照每所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要求,及时与编委、人事部门联系、沟通,制定招录计划,在编制范围内统招统考录用补充,逐步建立司法所人员流动的长效机制,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二是建立分所管理与中心所相结合的人员管理模式,确保人员管理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三是加强司法所经费、装备保障,确保其组织、指导、协调职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