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全套.docx
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1管理目的为加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管理,预防工伤事故,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范。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有限公司。3定义3.1劳动保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戴)的用品,简称劳保用品。4职责4.1 安保部4.1.1 根据GB11651-89劳动保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件1),下发于各个部门。每年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更新,及时调整规范要求。4.1.2 制定劳保用品清单(包括规格、型号、使用说明等)及其岗位配备清单。4.1.3 联合劳保用品使用部门对采购部采购回来的劳保用品进行验收,收集其相关资质。4.1.4 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4.2 采购部4.2.1 根据劳动保护用品选用规则及其他相关质监规范进行采购。提供一般劳动保护用品的供方必须具有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合格证,提供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的供方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安全鉴定证。(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经营单位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格认证)。4.3 各需求部门4.3.1 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及要求及时申请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规定配发使用。4.3.2 联合安保部对采购部采购的劳保用品进行验收,收集其相关资质。4.3.3 做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领用记录。5内容与要求依公司职场作业的环境,公司个体防护用品种类包括: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防毒面具、焊接护目镜和面罩、激光护目镜、耳塞、耳罩、防尘衣、防砸安全鞋、静电防护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焊工手套、棉纱手套、帆布手套、防高温手套、耐酸碱鞋、耐酸碱手套、安全带、安全帽等。5.2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5.2.1 各部门依据实际使用需求以及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确定需申请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种类、数量并提交采购申请,经批准后由采购员予以采购。5.2.2 采购部门根据生产及厂务、设备、机修、质量等部门提报的申请单,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并对厂商资质进行评估,确保购买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5.2.3 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以外的劳防用品,申请部门需向安保部提出申请,经确认其用途及具体要求后按521执行,安保部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予以更新。5.2.4 采购员将劳保用品采购回来后,安保部联合劳保用品需求部门需进行验收劳保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外观是否有破损,相应的资质证书是否齐全,经查验确认后方可发放。1.1.1 各需求部门应依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每位员工配发相应岗位劳动保护用品,同时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领用记录(见附件2),列明具体领用人和发放数量、发放时间,且必须发放至员工个人,禁止代领,同时积极倡导劳动保护用品防护功能,正确佩戴方法等知识,员工在使用劳保用品前应按照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如因作业条件、环境调整而无法满足岗位作业的劳动防护要求时,安保部应依据需求部门最新的岗位防护要求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予以调整、更新。1.1.2 各需求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妥善保管,防止受损而影响其相应的保护功能,劳动保护用品丢失或者在使用期限内,发生破损无法达到其应有功能的,员工可按各部门的相关规定领取新的劳保用品。5.4 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5.4.1 员工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前必须熟悉其用法及注意事项;在作业过程中按要求正确使用。5.4.2 化学品操作具体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参考其所使用化学品MSDS的具体要求。5.4.3 员工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前需对其做必要的检查,确保其防护功能的有效性。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损坏,应及时上报要求更换。5.4.4 员工参考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针对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及时申请更换。5.4.5 安全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稽核,发现不穿(戴)、错穿(戴)、所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能起到相应保护功能等现象要求责任单位及个人立即整改。5.5 劳动保护用品岗位配发标准其中需特别注意的有下列几项:5.5.1 凡作业场所噪音超过85分贝以上员工配发耳塞,作业场所噪音超过100分贝以上员工配发耳罩(8小时工作环境),操作超声波设备亦需配发耳塞。5.5.2 物流人员(叉车、拖车)必须穿戴劳保鞋。5.5.3 胶水房、废水处理等岗位需穿戴防酸碱手套、防毒面罩、防酸碱靴、防酸碱围裙。5.5.4 绝缘手套和绝缘鞋除按期更换外,还应做到每次使用前作绝缘性能的检查和每半年做一次绝缘性能复测。6附件6.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No.:EHS-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