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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法治竞赛题库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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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法治竞赛题库6.docx

    一、单选题,共186道题1.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无须办理的事项是?A、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B、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C、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的决议D、申请变更工商登记【答案】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7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2.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变更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公司住所变动的,应当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B、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450内申请变更登记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D、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答案】C【解析】(1)选项A:市场主体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的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7条);(2)选项B: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6条);(3)选项C: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4)选项D:公司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6条)。3.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下列有关各股东的部分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甲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20万元出资B、乙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30万元出资C、郑某以其享有的某项专利权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D、张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因此选项ABD中所述的出资方式是错误的。4 .【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公司由甲同时担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B、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C、董事任期为五年D、甲乙丙丁首次出资额各为5万元,其余部分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缴足【答案】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45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本题中,选项C错误。5 .【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元,甲公司对乙企业负有200万元的合同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甲公司仅以100万元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B、甲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C、如果甲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由全体股东清偿D、如果甲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答案】B【解析】根据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6 .【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公司组织机构中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o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B、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答案】A【解析】根据公司法第4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选项BCD的组织机构中,均应包括职工代表。7 .【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甲、乙、丙于2022年3月分别出资70万元、40万元、3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9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3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B、甲应补交其差额20万元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答案】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3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应由乙和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8.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是()。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C、要求董事和经理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D、监督董事在执行职务时违法的行为【答案】B【解析】本题A选项是董事会的职权;C、D选项是监事会的职权。9.【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的决议中,不用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oA、修改公司章程B、减少注册资本C、更换公司董事D、变更公司形式【答案】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4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通过以下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10.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对其所作特别规定的是()。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答案】B【解析】根据公司法第62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IL【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铭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张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行为损害了公司股东李四的利益,那么李四()oA、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B、必须通过董事会提起诉讼C、必须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D、必须通过股东会提起诉讼【答案】A【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52条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好德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o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D、董事甲、乙、丙、丁、己【答案】D【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示了异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可以免除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也不承担责任。13.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答案】B【解析】根据公司法第61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由股东行使。14.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B、国有独资公司中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职权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由董事长任命【答案】A【解析】(1)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名股东,股东只能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公司法第64条);(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的职权(公司法第66条);(3)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公司法第69条);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公司法第70条)。15.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错误的是()o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B、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C、公司监事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D、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5%【答案】B【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16.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甲公司决定将销售部门和设备运输部门分离出去,组建M设备销售公司和N设备运输公司,并且决定:甲公司以前所负的全部债务由新组建的M公司承担。甲公司原来欠乙公司货款10万元,现在乙公司要求偿还该笔到期货款,经查,公司在分立前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的书面协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10万元货款的偿还办法是()。A、由甲公司单独偿还B、由M公司单独偿还C、由甲公司、M公司、N公司按照一定的比例偿还D、由甲公司、M公司、N公司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偿还【答案】D【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76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17.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某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行股份3000万股,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对另一公司分立的事项作出决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形中,能使决议得以通过的是()oA、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700万股,其中持有1900万股的股东同意B、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400万股,其中持有1200万股的股东同意C、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800万股,其中持有IlOO万股的股东同意D、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500万股,其中持有800万股的股东同意【答案】A【解析】根据公司法第43条,分立“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oA、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B、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C、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D、监事任期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答案】B【解析】(1)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公司法第119条);(2)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公司法第55条)。19.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苏丹公司是一家以制造加工为主,兼营零售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且在甲地设立其子公司光明公司,在乙地设立其分公司千叶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对该公司有关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光明公司应当在甲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千叶公司可在苏丹公司所在地登记注册B、光明公司和千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都可以要求苏丹公司承担C、光明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超过苏丹公司,千叶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苏丹公司D、苏丹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之和【答案】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4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在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所以A选项不对;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光明公司的债务不能要求苏丹公司承担,B选项也不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全体股东在公司章程中所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公司法第26条),所以,D选项也不对。20.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不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A、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B、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C、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D、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答案】A【解析】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因此选A。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1.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张三、李四、王五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张三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赵小光,李四、王五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oA、由李四或王五购买张三拟转让给赵小光的出资B、李四和王五共同购买张三拟转让给赵小光的出资C、李四和王五均不愿意购买,张三无权将出资转让给赵小光D、李四和王五均不愿意购买,张三有权将出资转让给赵小光【答案】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22.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张三、李四、王五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张三出资50万元,李四出资30万元,王五出资20万元。2022年5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A、会议由张三召开和主持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张三担任执行董事,张三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C、会议决定设一名监事,由李四担任,任期3年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答案】D【解析】(1)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公司法第38条);(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50条);(3)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公司法第38条);(4)决定了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是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法第46条)。23.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赵小光、李小明、王小华准备注册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下列情形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采取发起设立方式, B、采取发起设立方式, C、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D、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答案】C首次出资IooO万元首次出资1500万元 发起人出资IOOO万元 发起人出资1750万元【解析】根据公司法第84条规定,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O24.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黄河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其法律效力:()oA、无效B、有效,其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C、有效,其责任由黄河有限责任公司承担D、有效,其责任由分公司承担,黄河有限责任公司负连带责任【答案】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其不能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可以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但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故正确答案是选项C。25.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公司名称的说法正确的是:。A、公司名称权是一种人身权,但不是一种财产权B、公司名称权是一种财产权,但不是一种人身权C、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不同行业的企业不允许有相同或类似的名字D、冠以“中国”字样的公司,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答案】D【解析】公司名称权既是一种人身权,又是一种财产权。而且,在同一登记辖区内,相同行业的企业才不允许有相同或类似的名字。因此,选项A、B、C错误。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只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符合条件的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因此D项正确。26.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2022年7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三七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公司的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份额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份额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无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有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答案】C【解析】为了体现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定程度的人合属性,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选项C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27.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天奇公司是一家经营运动器材的有限责任公司,连续三年营利,决定对外投资,于是向其法律顾问咨询相关法律规定,法律顾问的下列观点正确的是:()oA、公司只能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且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B、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C、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D、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且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28.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华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某发生交通意外,无法主持董事会,则()A、由华某指定的副董事长主持B、由副董事长钱某主持C、由华某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D、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109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29.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张三和李四两同学是两位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公司法的相关问题产生不同意见。张三的观点如下:(1)禁止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提供担保;(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李四的观点如下:(1)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则上述说法正确的有()oA、张三和张三(2)B、张三(1)和李四(2)C、张三(2)和李四(1)D、李四(D和李四(2)【答案】D【解析】公司法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法第22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0.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A、十日B、十五日C、二十日D、三十日【答案】B【解析】根据公司法第41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31.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陈家三兄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老大以房产出资50万,公司成立后又吸收孙某入股。后查明,老大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30万元,且老大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只有10万,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oA、老大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老大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B、老大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老二、老三补足C、老大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老二、老三和孙某补足D、老大无需补交差额,但应该更改公司的注册资本,且所更改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B选项正确。32.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时,提出以下意见,其中()意见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A、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万元,故减资2万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不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B、股东会同意本方案的决议,经2/3以上股东通过即可C、公司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除了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外,还应在30日内公告D、如果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有义务予以满足【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在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时,必须有代表2/3股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在决策时,实行的是资本多数决,而选项B的表述是股东人数的2/3,是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因此,B项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人民币3万元,因此,A项的表述正确。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因此,C项和D项正确。33.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王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该公司主要经营汽车销售业务。任职期间,王某代理乙公司从外地采购5辆汽车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提出异议。本案应()处理。A、王某的行为是自己工作时间以外的行为,与甲公司无关B、王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其代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无效,采购的汽车甲公司有优先购买权C、王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其代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的效力,因该销售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甲公司所有D、王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其代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的效力。可是,王某虽然可以获得因该销售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却存在被甲公司解聘的可能性【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因此,本题中王某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其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故正确答案是选项C。34.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从()起不能抽回其出资。A、认购股份之后B、缴付出资之后C、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之后D、公司成立之后【答案】C【解析】我国公司法第91条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在认购股份和缴付出资后,并不是必然不能抽回投资,如果出现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认股人是可以抽回其股本的。因此,创立大会在法定期间内召开后,认股人就不能抽回其股本。35.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由()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A、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B、董事会C、发起人D、发起人指定的代表【答案】B【解析】因为创立大会的一项职权就是选举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立后,公司设立中的问题就会由董事会来处理。公司法第92条规定:“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因此B项正确。36.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入公司财产的()oA、利润B、资本公积金C、盈余公积金D、法定公益金【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16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因此,选项B正确。37.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下列选项中,在2022年6月可以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A、张三因贿赂罪,2018年被判3年有期徒刑B、李四擅长经营管理,现被提拔为A市工商局局长C、王五于2001年10月到三武企业任厂长,该企业因2010年5月的违法行为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D、赵六因妻子炒股失败向银行借款15万元到期未清偿【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A项中,张三属于因贿赂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情况,因此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B项中,李四为国家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因此,李四不能担任°C项中,王五可以担任,因为已经超过了该条第4项三年的限制。D项,赵六属于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也不能担任。38.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乐途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提取一笔法定公积金。该公司不能将该笔公积金用于()oA、弥补公司的亏损B、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C、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D、经股东会决议转为增加公司资本【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168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39.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有下列哪项情形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1/2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4时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D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费用的是者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答案】D【解析】公司法第100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ABC选项说法均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故本题选D。40.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其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该董事会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的下列行为中,()行为没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A、因一名副董事长生病无法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因会议将讨论与法律有关的问题,便写出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律师代为出席并代为表决B、该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C、该次会议的所有决议事项均记载在会议记录中,会后,主持会议的董事长和记录员签名存档D、该次会议在表决时,要求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规定。注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权制订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案,但不能对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该项决议权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故选项B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第Ill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可以知道选项D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制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应注意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和表决,选项A中一名副董事长委托其律师代为出席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另外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仅董事长和记录员签名是不可以的,故选项C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41.1难度: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下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行为中,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是()oA、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5日内进行的记名股票转让B、公司的一发起人因家人急需现金,在公司成立11个月时,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转让C、公司一董事辞去董事职务1年以内,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D、公司一经理在任职期间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但是份额很小,仅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139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A项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因此,B项违反了公司的规定。C项不违反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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