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关于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新时代兵团大慈善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 资源ID:1206003       资源大小:24.66KB        全文页数:1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关于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新时代兵团大慈善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促进慈善事业高质,发展努力构建新时代兵团“大慈善”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推动兵团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兵团履行“三大功能”发挥“四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结合兵团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兵团职责使命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推进构建新型慈善体系,加强以需引供实现慈善供给与需求有效撮合,充分发挥慈善在扶危济困、改善民生,社会服务、基层治理,弘扬兵团精神、胡杨精神和老兵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打造支撑形成新时代兵团维稳戍边新优势的“大慈善”格局。(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慈善事业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慈善组织党的建设,规范有序开展党的活动,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促进慈善组织健康发展。突出帮扶重点。鼓励引导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兵团“慈善+”慈善服务生态链,以帮助解决兵团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改善生活条件为基本任务,统筹在加快推进兵团基层治理现代化、提升兵团人力资本和智力支持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撑。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的思路办法,推动慈善工作体制机制、运行方式、慈善资源支持社会服务、慈善事业赋能兵团维稳戍边等方面大胆创新探索,畅通社会各方面和对口援疆省市深度参与兵团慈善服务渠道,营造充满生机活力、更有温度效度的慈善事业发展环境。坚持供需匹配。立足兵团发挥特殊作用的实际需求,坚持以需引供,培育壮大兵团各类慈善组织,强化全国性社会组织和各省市慈善援建兵团工作,不断累积扩充更多外部优质资源支持新时代兵团的改革发展稳定大业。强化规范管理。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慈善资源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兵团有关部门和各师市依法强化慈善监管,确保慈善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发展目标。至2025年底,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美丽兵团慈善行动”新型慈善体系。慈善组织延伸至团镇一级,慈善捐赠模式形式多样,体制机制协调畅通,慈善行为自主高效,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志愿服务稳步开展,兵团各级各类慈善组织募集款物总额力争达到兵团当年GDP的0.1%。以上。至2035年,全面形成组织化、专业化、多元化、智慧化的新时代兵团“大慈善”新格局,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兵团各级慈善组织募集款物总额达到兵团当年GDP的0.25%。以上,慈善事业对兵团社会服务、基层治理形成有力补充。二、培育壮大兵团慈善主体(四)推动建立枢纽型慈善组织。加强兵团慈善总会、红十字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枢纽型组织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兵团师市团镇(街道)”三级、能回应形成新时代兵团维稳戍边新优势需求的慈善组织体系。到2024年底,有条件的团场建立枢纽型慈善组织;2025年底,枢纽型慈善组织覆盖所有团场。充分发挥枢纽型慈善组织的桥梁纽带、统筹协调、资源整合作用。(五)加快培育各类慈善组织。大力推动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加快培育发展不同类型的慈善组织,基本形成覆盖公益慈善各个领域、布局合理的现代慈善组织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口援建、兵地联建等方式,重点培育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助医、助教助学、基层治理、文化传承等支持型、服务型慈善组织。培育发展慈善行业组织,带动慈善行业的整体发展。优化审批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申报公开募捐资格。(六)不断筑牢基层慈善平台。引导社区居委会依托兵团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志愿服务站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服务阵地,建立连队社区慈善综合服务平台,在对接慈善资源、策划慈善项目、助力兵团基层治理、弘扬慈善文化等方面发挥作用。鼓励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驻社区单位建立慈善互助会或设立互助基金,推动社区慈善发展。广泛设立社会捐助站(点),方便居民开展经常性捐赠。推进有条件的师市、团镇运用市场机制建设运营慈善超市。(七)培育发展其他慈善载体。支持兵团互联网公益众筹平台向民政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平台认证。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提供服务,不得向其收费,不得在公开募捐信息页面插入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链接。鼓励企业和个人在慈善组织内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冠名项目开展慈善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教育、养老、医疗、残障康复、生态环保、文化体育、应急救助等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探索建立慈善广场、慈善社区、慈善连队、慈善学校、慈善公园,建设人人可参与的便利慈善平台。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及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优势,动员职工群众踊跃参与慈善活动。三、创新完善慈善供给体系(八)丰富慈善募捐形式。支持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民政部指定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和自有平台开展公开募捐或定向募捐。引导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依法开展公开募捐。鼓励慈善组织、其他组织或个人依法开展义拍、义卖、义展、义演、公益创投等活动。推动慈善捐赠由捐钱捐物向捐技术、技能、股权、证券、产权、服务等形式拓展。发展互联网公益慈善,创新网络众筹、移动众筹、手机捐赠等新型募捐方式,拓宽“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慈善一日捐”等公众参与慈善渠道,逐步扩大慈善捐赠参与面。(九)发展慈善信托。鼓励信托公司根据慈善组织需求,探索研发适合慈善事业的信托产品和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各界运用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慈善活动,尤其是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设立慈善信托,丰富慈善信托类型,推动慈善信托成为慈善工作新动力。社区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可以通过设立慈善信托进行慈善资金和慈善项目管理。依法依规设立的慈善信托,开展扶贫济困慈善活动,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十)拓展志愿服务。出台兵团志愿服务办法,完善志愿服务招募、注册、培训、服务记录、激励回馈、服务保障等政策,加强志愿服务活动监管。加强各级志愿服务联合会、志愿者协会建设,推动公共场所、文化场馆、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建设志愿服务站点。全面推广运用志愿者信息管理平台,引导党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学校、连队社区等建立志愿服务队伍,构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机制健全的志愿服务体系。(十一)完善应急慈善。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鼓励慈善组织、志愿者等在有关人民政府的协调引导下依法开展或者参与慈善活动。鼓励慈善组织、慈善行业组织建立应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协商合作,提高慈善组织运行和慈善资源使用效率。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所开展的公开募捐,应当及时拨付或者使用募得款物,在应急处置与救援阶段至少每五日公开一次募得款物的接收情况,及时公开分配、使用情况。无法在募捐活动前办理募捐方案备案的,应当在活动开始后十日内补办备案。(十二)提升慈善援建兵团效能。各师市和兵团有关部门要把慈善援建兵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对口援建省市建立更加紧密的沟通协作机制,坚持“近期项目落地”和“远期项目筹备”两手抓,推动成熟的慈善项目加快落地,科学谋划师市和团场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慈善项目。兵团民政局要用好慈善公益组织对口支援兵团大会等交流合作机制,加强慈善援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将各师市的慈善援建效能纳入对师市民政工作的年度考核范围。四、探索建构以需引供慈善格局(十三)拓宽慈善资源参与兵团民生保障服务范围。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等目标,谋划一批关爱职工群众、临时救助、慈善帮扶等民生保障项目,不断扩大慈善资源募集规模,支持慈善资源向南疆师市、边境团场倾斜,引导慈善力量参与解决困难职工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提高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十四)引导慈善资源助推兵团基层社会治理。围绕加快推进兵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谋划一批培育壮大连队社区社会组织、推广志愿服务、大力发展社会工作等项目,引进全国性社会组织、对口援疆省市优质慈善资源落地兵团连队社区,提升基层组织动员能力,激发连队社区活力,有效解决职工群众多元需求,实现职工群众更加规范有效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加快推进兵团基层治理现代化。(十五)引导慈善资源参与提升兵团人力资本和智力支持。围绕弘扬爱国主义和兵团精神、胡杨精神、老兵精神,谋划一批助学助教、职工技能提升、与兄弟省市互派研学、科技援疆、传承红色文化等项目,讲好兵团故事,以慈善服务促交流增合作,引导更多优质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源支持兵团发挥维稳戍边特殊作用。五、健全完善慈善政策制度(十六)完善政府购买慈善服务制度。适时将符合条件的慈善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鼓励财政性资金支持各类慈善组织依据慈善法开展慈善服务。加大留存兵团本级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宗旨的慈善孵化项目。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慈善服务的绩效评估体系和监管体系,提高慈善组织服务质量。(十七)依法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境外向兵团依法设立的慈善组织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慈善事业的物资,在有关法律及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享受进口税收优惠。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慈善公益设施建设,慈善公益设施用地依法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会展场所、体育场馆、影剧院、车站、码头、机场、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为慈善活动提供便利,减免相关费用。对慈善组织兴办的学校以及为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场所,按照居民用户80%的比例交纳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执行民用价格,固定电话、宽带费用执行家庭住宅价格。(十八)健全慈善表彰激励制度。出台“兵团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对在兵团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推荐其参评“中华慈善奖”等各级各类评奖活动。推动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形成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维稳戍边的强大力量。探索将参与慈善服务和志愿活动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慈善组织广泛吸纳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够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企业代表或个人担任慈善组织相关职务。(十九)创新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机制。发挥慈善捐赠的社会化优势、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优势和志愿服务的群众性优势,加强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有机互动,创新落实兵团“五社联动:鼓励社会工作为慈善事业提供人才和专业技术支持,慈善活动为社会工作提供资源或资金支持,促进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融合发展。引导社会工作者到慈善组织多点执业,为服务对象提供精细化专业服务。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动员连队社区居民参与慈善活动、链接慈善资源、强化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慈善组织合作开展慈善活动。六、巩固提升慈善支持系统(二十)培养慈善人才。依托高校社会工作、管理等专业,联合科研机构和大型慈善组织,加快培养一批兵团亟需的慈善理论研究、组织管理、项目实施、专业服务和宣传推广等人才。加强慈善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和职业教育培训I,合理确定慈善行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水平,建立健全以慈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评定、信用记录、社会保险、绩效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慈善人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鼓励慈善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建立慈善优秀人才目录和慈善专家库,加快建设兵团公益慈善智库。(二十一)加快慈善信息化建设。建立兵团慈善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向社会提供政策法规宣传、慈善组织培育、项目推介、慈善信托等综合性服务,提高兵团慈善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民政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慈善信息沟通共享、信用信息披露机制,提升慈善资源配置效率。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慈善相关数据互联互通,及时向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转介慈善需求信息,实现慈善信息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二十二)推进慈善金融建设。支持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根据慈善事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慈善组织提供资产保值增值、信贷、结算等方面的服务,为慈善捐赠提供金融绿色通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研发专门的公益慈善类产品和服务,满足银行业消费者的慈善需求。支持慈善组织和保险公司共同为慈善对象和志愿者购买保险产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捐助慈善事业,探索建立面向慈善行业的公益保险产品。(二十三)加大社会支持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为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按规定给予优惠。鼓励会计、审计、公证等机构对慈善活动提供服务时实行费用优惠。鼓励教育部门将慈善文化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将志愿服务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支持兵团慈善组织参与国内、国际慈善活动,加强国内外慈善组织的交流合作。鼓励引导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参与兵团慈善事业。鼓励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兵团各新闻机构以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对慈善服务、慈善人物、慈善事迹的宣传,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为慈善组织的活动开展、信息公开提供帮助支持和费用优惠。七、探索优化慈善监管机制(二十四)加强慈善行政监管。兵团民政部门要坚持“谁登记、谁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并落实日常监督检查、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等制度;要通过政府信息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组织、慈善活动相关信息。审计部门要依法对社会捐赠资金等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情况加强监督,审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财政、税务部门要依法对慈善组织的财务会计、享受税收优惠和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其他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二十五)建立慈善行业自律机制。兵团慈善总会牵头研究制定慈善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推进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权益、开展行业监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携手发展、共建慈善”的良好态势。健全慈善行业评估机制,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慈善组织开展评估,相关部门要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不具有公募资格的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慈善名义开展募捐活动的,必须联合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进行。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等,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发起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包括查验登记证书、募捐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等。个人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承担求助信息真实性查验义务。(二十六)加强慈善组织内部治理。推动慈善组织以章程为核心,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在人、财、物方面独立运作,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禁止强捐、索捐、摊捐等行为,履行信息及时公开义务,主动接受监督,提高慈善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慈善组织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等管理成本,按国家规定执行。严格规范使用捐赠款物,按照协议或承诺及时将募得的款物用于相关慈善项目,未经捐赠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款物用途。倡导募用分离,支持款物募集能力强的慈善组织和有服务专长的组织开展合作,提高款物募集和使用效益。(二十七)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兵团民政、共青团等各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慈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方式,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核实有关情况,情况属实的要依法查处。要切实保障捐赠人对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监督权利,捐赠人对慈善组织、其他受赠主体和受益人使用捐赠财产持有异议的,除向有关方面投诉举报外,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支持新闻媒体、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等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及不良现象和行为进行曝光。八、强化慈善工作组织领导(二十八)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各师市要将慈善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制定有关慈善事业发展计划或政策,强化工作协作配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二十九)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民政部门作为慈善工作主管部门,要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履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监督管理、行业规范、业务指导等职责;发展改革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慈善事业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要落实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税收优惠政策,配合做好慈善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管工作;人社等部门要联合民政部门共同指导和监督慈善组织依法落实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政策,维护慈善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自然资源、发展改革、住建等部门要统筹规划、调整慈善土地供应、设施建设,落实事业性收费标准;宣传、文旅、教育等部门要加大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力度,通信和互联网管理部门要对慈善事业宣传工作给予鼓励和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查处非法募捐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以慈善名义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责创新政策,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扶持力度。(三十)强化监督检查。各师市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订落实配套政策,科学编列慈善需求清单,对接慈善资源,提升慈善服务质效。兵团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研究制订具体政策措施。兵团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意见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与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推广慈善典型和先进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擦亮具有兵团辨识度的新时代慈善品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3月XX日

    注意事项

    本文(关于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新时代兵团大慈善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