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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2100吨碳纤维及玻纤维复合材料循环再生利用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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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2100吨碳纤维及玻纤维复合材料循环再生利用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2100吨碳纤维及玻纤维复合材料循环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上纬再生利用(江苏)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1六、结论84附表85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图附图三项目周边现状照片附图四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五盐城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图附图六项目所在地周边水系图附图七风光电装备产业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八风光电装备产业园产业布局规划图附图九江苏省生态管控空间示意图附图十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十一江苏省盐城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十二污染防渗图附图十三测绘图附图十四现场公示及网络公示图附件附件一项目委托书(PI)附件二项目备案证(P2)附件三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P3-5)附件四项目原辅料成分分析资料(P6-16)附件五建设单位承诺书(P17)附件六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的环评批复(P18-21)附件七项目所在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跟踪评价批复(P22-35)附件八土地证、租赁证明(P36-41)附件九固废意向合同、产品意向合同(P42-45)附件十危废仓库分区及责任说明(P46)附件十一危废处置协议、处置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P47-57)附件十二废水接管证明(P58)附件十三活性炭检测材料(P59-61)附件十四阜宁县企业环保信用承诺表(P62)附件十五固定污染物源排污许可分类说明(P63)附件十六三级审核单(P64-75)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100吨碳纤维及玻纤维复合材料循环再生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308-320956-04-01-20136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经济开发区协盒大道26号(具体地址)地理坐标(119度50分29.714秒,33度45分18.74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61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06、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4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江苏省阜宁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阜开投备(2023)69号总投资(万元)25174.1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0.34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Sl口用地(用海)翻(m2)租赁上伟(江苏)碳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2518m2(租赁5#厂房7185.16m2.2#仓库438L02m2、研发楼1640.5m2危废仓库一半区域14m2以及空地9297.32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电装备产业园的批复;审批机关:阜宁县人民政府;审批文号:阜政复(2013)15号规划名称: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编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电装备产业园规划的批复;审批机关:阜宁县人民政府;审批文号:阜政复(2014)1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阜宁县环境保护局;审杳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规划规划环境影响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阜环审(2015)27号);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盐环审(2022)23002号)。项目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相符性分析:(1)规划范围和期限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规划总面积19.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通榆河,南与沟墩镇接壤,西至渔深河、串场河、经一路,北至329省道、大好河、丰收路、射阳河。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基准年为2013年。园区紧邻射阳河、通榆河,329省道、204国道从园区南部穿过,园区的陆运和水运条件较好。其中工业用地651.37公顷,占总面积33.06%;居住用地115.21公顷,占总面积5.85%;绿地225.53公顷,占总面积11.45%;农林用地441.21公顷,占总面积23.154%;发展备用地166.87公顷,占总面积&47%。园区充分利用阜宁港优势发展仓储物流,港口用地51.27公顷,仓储用地10.23公顷。2015年7月9日,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取得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批复(阜环审(2015)27号)。2022年7月9日,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取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盐环审(2022)23002号)。(2)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园区产业定位为主要发展风电装备(含树脂材料、海工装备等)、光电光伏(不含前道单晶硅、多晶硅生产工序)、新能源电池(含帆电池等)、电子信息(不含电镀)、稀土应用、有色金属压延及加工等产业,其中风电装备与光电光优产业不涉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重金属污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苏环办(2011)177号)中提及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新能源电池产业也禁止引进铅蓄电池制造项目;园区还应加强含帆电池项目环保管理,确保钝污染物不外排进入外环境。本项目位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协鑫大道26号,属于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的范围,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玻璃纤维和碳纤维制造和复合材料再生循环利用项目,产品主要用于风力叶片、碳纤复合材料及玻纤复合材料,服务风电制造企业,不涉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重金属污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苏环办(2011)177号)中提及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土地利用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规划总面积19.7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651.37公顷,占总面积33.06%;居住用地115.21公顷,占总面积5.85%;绿地225.53公顷,占总面积11.45%;农林用地441.21公顷,占总面积22.55%;发展备用地166.87公顷,占总面积8.47%。园区充分利用阜宁港优势发展仓储物流,港口用地51.27公顷,仓储用地10.23公顷。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见附图七。(3)空间布局规划园区各产业按集群布置,发挥产业集聚功能。充分考虑现状居民区和规划居民区分布,在现有企业分布的基础上进行布局规划,居民区周边规划污染轻的产业。园区329省道以北区域发展较为成熟,少量空地主要引入风电装备产业,故329省道以北、丰收路以南发展风电装备产业;329省道以南、串场河以东区域发展光电光伏产业;通榆路与香港路之间区域在现有大中汽车后市场基础上发展汽车后市场产业;香港路与苏州路之间区域发展光电光伏、新能源电池、电子信息和有色金属压延及加工等产业。远景发展备用地为开发区未来拓展的主要发展空间,其范围内应当限制开发建设行为,不在此次规划期内。依托阜宁港、204国道、329省道等区域交通设施,在通榆河以西、临港路以东地块,发展物流仓储产业,加快阜宁港口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现代物流业,为开发区进区企业更好地做好物流服务,打造区域性物流中心。园区产业布局见附图八。(4)基础设施园区基础设施规划主要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热工程等规划。给水工程规划园区供水由阜宁城东水厂提供,拟建设规模为10万立方米/天(已建5万m3d),水厂水源取自通榆河,水厂取水口处于园区东边界。污水工程规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规划区内生活污水和预处理后的工业废水由污水管网收集后经泵站提升至阜宁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规划规模4万立方米/天,收水范围包括本园区范围、阜宁经济开发区及县城城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入海水道南泓。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简介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阜宁县北部,近期规模为2万td,远期规模为4万t/d。阜宁县城、化工园区和开发区的废水将全部排入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目前,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已于2009年12月顺利竣工,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的能力已达到4万t/d。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采用工业废水调节后混凝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沉砂预处理,混合污水采用A2/O+PACT工艺生化处理、脱色消毒的工艺流程。A2ZO工艺:在A/O工艺的基础上增设一个缺氧区,并使好氧区中的混合液回流至缺氧区,使之反硝化脱氮,这样就构成了厌氧/缺氧/好氧系统(Anaerobic/Anoxic/OxicSystem),简称A2OoPACT工艺:污水处理中,生化法的各种工艺在运行过程中的最关键之处是要维持活性污泥的活性和凝聚性(沉定性能)。而活性污泥的凝聚性能极易受进水水质和外界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出现二沉池水飘泥等异常现象。此时,在曝气池中投加粉末活性炭、混凝剂或其他化学药剂,往往会收到很好的效果,其中以投加粉末活性炭为多,该法称为PAcT法。因粉末活性炭对有机物的吸附能力远强于活性污泥,因此会产生粉末活性炭对进水有机物不断吸附、活性污泥微生物对粉末活性炭所吸附的有机物进行降解的现象,也因此,该法具有耐冲击负荷、提高难降解有机物去除能力等特点且可以改善活性污泥的沉降性能,减少或抑制污泥膨胀等。本项目所在地区市政污水管网已建成接管,本项目生活废水依托上伟公司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入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废水接管证明详见附件十二。供电工程规划供电主要依靠蒋好变、吴滩变、立新变、海翔变、施庄变。供电电压采用HOKV,配电电压采用10KV,使用电压为0.4KVoIOKV及以下线路采用电力电缆埋地敷设。供气工程规划园区气源由中压输气管线从区域燃气管网经香港路、329省道引入输送至园区。燃气管网在片区内形成环状网络,以保证供气安全性,所有燃气管道均地埋铺设。供气对象为企业、公共设施和居民。供热工程规划园区实施集中供热,由阜宁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热电)供应,目前已建成3x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2x15MW高温、次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服务范围为本园区、阜宁经济开发区及县城城区。目前,本项目地块已接通集中供热管网。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014年,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了原阜宁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审查文号:阜环审(2015)27号);2022年,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得到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盐环审(2022)23002号)。本次报告中园区内容均摘自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项目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环评相符性分析见表I-Io表项目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环评相符性分析序号与(阜环审(2015)27号)审查意见是否相符1严格项目准入条件,落实通榆河保护要求,保障生态红线安全,不符合产业定位的项目不得引进,园区通榆河岸线公里范围内禁止引入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本项目位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协叁大道26号,租赁上伟(江苏)碳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以上伟公司北侧厂界为边界,距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源保护等区域环保政策法规禁止引进的项目和开发行为,最大展度降低园区建设对毗邻的通榆河水源保护区、射阳河的影响,建议将有污染产生的企业布置在运离通榆河的区域,严格限制用排水量较大的项目入园,强化一级保护区内企业污染治理;制定通榆河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理因突发事故对通榆河境成的污染,为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建议适时将城东水厂取水口上移,具体迁移位置应根据取水口细合论证确定。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通榆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直线距离约680m,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本项目生产车间和原料贮存区域距离通榆河1081.57m,不在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中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详见附图十三。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光电光伏产业园,项目属于玻璃纤维和碳纤维制造和复合材料再生循环利用项目,产品主要用于风力叶片、碳纤复合材料及玻纤复合材料,服务风电制造企业,不涉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重金属污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苏环办(2011)177号)中提及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符合区域环境准入条件。2加快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度,重点完善园区污水管网,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排水管网,入园企业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阜宁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经水务部门审批通过的排污口进入纳污河流,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各企业不得自建燃煤锅炉,确因生产工艺要求需用持定供(加)热设施时,须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该废水依托上伟公司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接管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园区污水管网已布设到位,并实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中水回用”原则。3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阜宁县总量指标内,新上项目的So2、C0D、氨氮、氨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须在完成区域“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平衡解决,其他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另行核批。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在阜宁县区域内平衡;废水接管排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废水总量在污水处理厂内平衡;固废排放量为零。序号与(盐环审(2022)23002号)审查意见本项目是否相符1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按照原环评批复和环保要求进行园区后续开发,合理筛选入园项目,按规划布局引进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投资规模大、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轻的企业。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阜宁县中油恒燃石油燃气有限公司和江苏宏德贸易实业有限公司在2015年原规划环评批复之前已入住园区,维持现有规模,不得进行扩建。盐城中迈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和江苏虞家家具有限公司在原规划环评批复后入驻园区且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须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搬迁工作二江苏粤阜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等9家不符合规划产业布局的企业,须在2022年6月底前项目所在地位于风光电装备产业园,项目属于玻璃纤维和碳纤维制造和复合材料再生循环利用项目,产品主要用于风力叶片、碳纤复合材料及玻纤复合材料,服务风电制造企业,不涉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重金属污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苏环办(2011)177号)中提及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城东水厂取水口已于2022年底前完成搬迁工作;符合区域环境准入条件。搬迁至相应的规划产业用地区域。城东水厂取水口须在2022年底前完成搬迂工作。2优化园区用地布局。根据用地实际情况调整园区用地布局,盘活闲置工业用地,合理控制居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园区须在2022年底前完成园区内园区内通榆小区、必生小区、南苑小区、新民花苑等分散居民点的拆迁工作。3加强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及中水回用。加快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园区内企业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须在2022年底前全部接管并排入阜宁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推动中水回用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回用途径,提高中水回用率。阜宁县污水处理厂须在2022年底前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阜宁县污水处理厂已于2022年底前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该废水依托上伟公司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接管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园区污水管网已布设到位,并实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中水回用”原则。4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加快推进园区集中供热源及供热管网建设进度,实现园区集中供热。项目所在地集中供水、供电、供热、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便利。5完善固废危废管理输度。加强园区内企业的固废危废存储场地管理,建立园区危险废物统一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收集、储运、利用实施全过程监控和安全处置。本项目建成后制定固废危废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固废危废存储场地管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6强化园区内污染源监管。完善园区内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染控制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治。加强园区内现有企业污染物排放提标改造工作,进一步核减NOX、NH3排放,禁止新增Nox、NH3排放的项目落户。本项目不涉及NOx.NH3排放;符合园区污染源监管要求。7切实加强园区环境管理。健全园区环境管理机构,严格环境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园区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善、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计划和污染源监控计划。完成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乡定期对园区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排查,监督及指导事故应急设施建设、应急预案编制及重大风险源建档登记。本项目建成后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严格环境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验收制度。8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贯彻落实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并开展园区内各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本项目位于阜宁经济开发区协鑫大道26号,租赁上伟(江苏)碳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以上伟公司北侧厂界为边界,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通榆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直线距离约680m,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本项目生产车间和原料贮存区域距离通榆河1081.57m,不在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中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686号),项目所在地附近生态空间管控区详见表l-2o本项目与生态空间管控区相对位置图详见附图。表12盐城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名录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县(市、区)主导生态功能范围距离项目最近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通榆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阜宁县水源水质保护/阜宁县境内通榆河水域及两岸纵深各000米的陆域范围,扣减与通榆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区域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调整为:将通榆河开发区段两岸按照100m进行控制680m(上伟公司北侧厂界)由表1-2可知,本项目以上伟公司北侧界为边界,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通榆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直线距离约680m,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阜宁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686号)相关要求。根据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内容的第三十七条,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二)新设排污口;(三)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四)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五)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六)在河堤迎水坡种植农作物;(七)在河道内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设立鱼臂、鱼筋等各类定置渔具。本项目生产车间和原料贮存区域距离通榆河1081.57m,不在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中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详见附图十三。本项目位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内,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的内容,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属于淮河流域、沿海地区;对照关于印发V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详见表l-3o本项目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图详见附图。表L3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 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o2 .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 .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 .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迂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 .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1.本项目以上伟公司北侧厂界为边界,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通榆河(阜宁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直线距离约680m,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本项目生产车间和原料贮存区域距离通榆河1081.57m,不在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中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符合要求。2.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相关文件要求,详见表6o3、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不属于化工行业。4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5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属于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项目废气、废水指标总量在区域内平衡;固废排放量为零。环境风险防控1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 .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 .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1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区。2 .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3 .企业项目建成后建立环境事故应急管理系统。企业内部拟配备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4 .企业拟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建立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o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1.本项目新鲜水用量为1400m3a,水源来自当地自来水厂;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2.本项目不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3.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淮河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本项目属于玻璃纤维和碳纤维制造和复合材料再生循环利用项目,产品主要用于风力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德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叶片、碳纤复合材料及玻纤复合材料,服务风电制造企业,不涉及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生产,本项目不在通榆河保护区范围内。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废气、废水指标总量在区域内平衡;固废排放量为零。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项目区不属于缺水地区。沿海地区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本项目属于玻璃纤维和碳纤维制造和复合材料再生循环利用项目,产品主要用于风力叶片、碳纤复合材料及玻纤复合材料,服务风电制造企业,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废气、废水指标总量在区域内平衡;固废排放量为零。环境风险防控1.禁止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2.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的应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3.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管控。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该废水依托上伟公司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接管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不涉及海上运输。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至2020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全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25%o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3k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号)管控类别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一“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O禁止引进化学谕浆、立纸、制革、馥造、电镀、固废处置等项目。印染产业可在通榆河一、二级保护区之(1)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详见表I-Io(2)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电镀、固外适当发展,印染企业废水总排放量不得超过1万t/do(4)现有化工、医药项目不得扩建,并适时搬迁。废处置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印染产业。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医药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项目废气、废水指标总量在区域内平衡;固废排放量为零。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环境监管,建立跟踪监测制度,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2)建设工业区与居住文教功能区之间生态防护带、开发区与通榆河、射阳河之间生态防护林带及沿河沿路绿色廊道等。<1)企业投产后将成立环境风险应急控制指挥小组,建立跟踪监测制度,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2)本项目位于风光电装备产业园内,四周建设绿化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4)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HI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歼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1)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O本项目营运过程主要资源消耗为电能、水资源和热能,其中电能消耗约480万千瓦时/年,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新鲜水用量为1400m3a,水源来自当地自来水厂;蒸汽用量为300ta,来自蒸汽管网;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3)本项目与相关清洁生产标准相对比,清洁生产水平良好。(4)项目不涉及销售使用燃料。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阜宁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2年阜宁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水环境、声环境质量良好,大气环境为达标区。本项目对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等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当地的水、气、声、土壤的环境功能类别。总体来说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说明评价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基本满足相应空气质量标准。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属于玻璃纤维和碳纤维制造和复合材料再生循环利用项目,产品主要用于风力叶片、碳纤复合材料及玻纤复合材料,服务风电制造企业,租赁上伟(江苏)碳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厂房,用于建设纤维制造生产车间,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营运过程主要资源消耗为电能和水资源,其中电能消耗约480万度/年,新鲜水用量为1400m3a,蒸汽用量为300ta,项目资源消耗量较小;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风光电装备产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详见l-4o表14本项目与园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区称园名产业定位负面清单本项目1风光电装备产业园风电装彳(含树脂材料、海工装备等)、光电光伏(不含前道单晶硅、多晶硅生产工序)新能源电(含银电池等)、电子信息(不含电镀)、稀土应用、有色金属压延及加工等产业。风电装备:不具备生产单机容量2.5兆瓦及以上、年产量100万千瓦以上所必需的生产条件和全部生产配套设施等不符合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准入标准的一切项目等。光伏光电:前道单晶硅、多晶硅铸锭项目等。新能源电池:糊式锌镒电池、镉银电池;汞电池(氧化汞原电池及电池组、锌汞电池);开口式普通铅酸电池;含汞高于0.0001%的圆柱型碱镒电池;含汞高于0.0005%的扣式碱镒电池;含镉高于0.002%的铅酸蓄电池等。电子信息:含电镀生产工序项目等。稀土应用:稀土冶炼分离项目以及氧化锦、铅锡焊料生产项目;稀土氯化物电解制备金属工艺项目;氨皂化稀土萃取分离工艺项目;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1500吨/年以下、电解槽电流小于5000A.电流效率低于85%的轻稀土金属冶炼项目等。有色金属压延及加工:电解铝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优化产业布局项目除外);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5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再生铅项目;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50吨以下传统固定式反射炉再生铜生产工艺及设备;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稀土氯化物电解制备金属工艺项目等。本项目位于阜宁经济开发区协鑫大道26号,根据风光电装备产业园规划环评,项目所在地属于光电光伏产业园,项目属于玻璃纤维和碳纤维制造和复合材料再生循环利用项目,产品主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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