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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住建局《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汇编4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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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住建局《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汇编4份.docx

    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根据国家、省、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决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各类事故为目标,深化源头治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灭一批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有效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二、主要任务此次集中攻坚工作,主要任务是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控制一般隐患。对于清单中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分类归集制定攻坚计划,下决心、强措施、加力度、增投入,在本年度完成攻坚任务。对清单中的一般隐患,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推进“双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等方式进行整治。各乡(镇、街道)要根据集中攻坚阶段工作要求,将排查整治与集中攻坚两阶段工作结合起来,在对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集中攻坚的同时,也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原则,把握集中攻坚的特点,分清主次,注重实效。三、重点攻坚内容(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2 .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3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4 .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5 .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6 .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7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8 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9 ,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10 .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督促饲料生产加工、纸制品包装生产、水泥生产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更换防爆的电气设备,采取有效的控爆措施,及时规范清扫粉尘。(一)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四)冶金行业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3,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4 .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未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5 .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6 .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7 .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附属设备设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备;柜顶未设置防雷装置。8 .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9 .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10 .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未设置总管切断阀。IL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五)建材行业1.水泥工厂煤磨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或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2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方且作业前未进行风险分析。3 .燃气窑炉未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4 .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水冷构件泄漏。5,进入筒型储库、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间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启动、热气涌入等隔离防护措施。6 .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水冷、风冷保护系统存在漏水、漏气,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六)机械行业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7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或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查。8 .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9 .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没有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10 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11 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12 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七)轻工行业1.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设施设备,未采取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装置和隔热防护措施。2 .白酒储存、勾兑场所未规范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3 .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未设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4 .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炉、窑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出现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5 .喷涂车间、调漆间未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八)纺织行业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未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或单独设置。2,保险粉、双氧水、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等危险品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的;保险粉露天堆放,或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九)商贸行业在房式仓、筒仓及简易仓囤进行粮食进出仓作业时,未按照作业标准步骤或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作业。(十)外包项目管理发包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承包企业外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是否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足额向承包单位提供保障作业安全所需的资金并监督使用;是否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是否向承包单位提供与外包项目安全生产相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是否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并进行全面评价;是否将外包项目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纳入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演练。承包单位是否建立相关安全生产制度;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依法取得与承接项目相对应的作业资质;是否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项目作业方案;是否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依法依规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进入危险区域作业或进行危险作业的许可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根据承接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十一)“双控”体系的运用1.督促企业做到“六个”提高:一是提高开展“双控”体系建设制度的实效性。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和XX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XX年试行)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健全“双控”体系有关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落细工作任务。二是提高风险辨识的完整性、科学性、精准性。督促企业发动一线作业人员重新对人、机、环、管等四个方面内容的风险和危险源进行分类分项排查辨识,深入研判辨识风险,组成评审小组,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每一部位、每一个岗位风险辨识情况进行审核,更新制定四级风险(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级清单。三是提高风险管控措施的操作性。结合企业风险分级清单和作业场所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有实操性的措施和巡查频次管控风险,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人,对全员定期开展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人员掌握本岗位的风险、管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掌握排查管控本岗位或场所风险的方法、标准。四是提高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闭合性。企业对登记在册的风险和隐患,必须严格执行管控和整改措施,整改一条就销号一条,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加强过程督促,完成整改要求。五是提高“双控”数据上传的及时性。按照“自查、自报、自改”的要求,督促系统管理员完善风险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清单,落实全员使用“双控”APP,及时在双控系统中上报相关数据。六是提高“双控”体系运用工作的积极性。企业建立健全“双控”体系运用奖惩机制,将安全生产“双控”体系运用情况纳入企业的安全生产奖惩体系,严格对“双控”体系运用的岗位、班组、车间实施奖惩,推动“双控”体系运用工作落到实处。(十二)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台账。二是制定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检测制度。三是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确保安全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有效。开展智能化监测预警处理系统的深入调研,督促企业在重点场所、环节、设备安装智能化监测控制、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设备。(十三)应急演练加强培训,提升企业应急演练应知应会。采取会议培训、企业自主学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方式,强化应急管理特别是应急预案演练知识的培训,提升企业应急演练水平。督促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对综合预案或专项预案演练一次,每半年对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一次。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督促企业规范编制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按照计划、准备、实施、评估总结和改进等五个阶段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为纲,根据此次集中攻坚工作方案中的重点攻坚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要将精干力量投入到此次攻坚工作中,要深入企业开展检查、调研,帮助、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圆满完成集中攻坚任务。(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在攻坚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的企业要按有关法律规定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罚;对在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工作中敷衍塞责、拒不整改的,要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指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将企业主体责任纳入生产规划、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实现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二、重点任务(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日常监察、监督检查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层级、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预报预警机制,建立并落实企业内部安全责任主体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覆盖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由工信局牵头,各相关职责部门配合)。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按照XX省安全生产条例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在岗在位、町守现场,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由工信局牵头,各相关职责部门配合)。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依据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班组和岗位人员交接班安全交底、班前会提示讲解、班后会评点分析等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岗前安全检查,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由工信局牵头,各相关职责部门配合)。(一)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符合生产工艺和技术要求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或市场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或外部在线服务专家团队,达到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健全、人员配备合格达标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由工信局牵头,各相关职责部门配合)。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XX号)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器材及演练、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科技创新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应建立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从业人员免费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由工信局牵头,各相关职责部门配合)。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在内的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学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键岗位人员应当按规定培训合格后上岗,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调换工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开展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要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采取大培训、以执法推进培训等方法提高工贸企业培训力度和从业人员素质,同时督促企业增加技术力量,增加师资力量自行培训;另外要拓展安全培训的专业技术面和覆盖面,增强实际操作性,通过培训要求班组长以上人员达到作业现场手指口述,从业人员熟悉岗位风险,明晰防范措施,应急处置及时(由工信局牵头,各相关职责部门配合)。(三)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1、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企业要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结合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安全风险,分类梳理、评估,科学确定风险类别和等级,形成风险辨识管控清单,并持续更新完善,实现“一企一码一清单”。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管控范围和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突出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及时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合理确定风险管控层级和措施,对重大风险实施多级联合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相关职责部门配合)。2、建立完善风险警示与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开展员工风险知识及应急处置专题培训,确保每名员工掌握安全风险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重大风险清单。2024年年底前实现与政府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安全风险自动预测预警(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相关职责部门配合)。3、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岗位、班组、车间、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完毕,应组织验收。企业要加强双重预防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和在线预警。企业要按照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工会组织的要实行“双报告”(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相关职责部门配合)。4、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创建水平。企业要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建立符合自身风险管控实际、与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双重预防体系。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和深度,开展针对性培训,增强创建意识,增加技术专家力量;二是加快推进标杆企业建设,选取示范企业,重点辅导,强化创建;三是建立示范企业,组织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观摩学习标杆引领,全面普及;四是提请政府加大支撑政策,提高企业创建内动力;五是通过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向小微企业延伸,2024年年底前,企业按照“五有”标准,基本建成信息畅通、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迫溯的双重预防体系;2025年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6年年底前,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相关职责部门配合)。(四)持续性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接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一是采取规模先行,示范带动,督促规模以上工贸企业积极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在前期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工贸企业基础上,通过先规模以上企业再带动小微企业创建;二是强化标准化的运行质量,严防掏了钱就算完,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从严检查标准化运行质量(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相关职责部门配合)。(五)多策并举,持续不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高温熔融专项整治:针对高温熔融企业制订方案开展一次专项整治,从形象上、安全条件上、本质安全上使全市高温熔融企业有一个新的提升;液氨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液氨使用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和标准化达标企业运行情况,巩固重大隐患治理成果,不断提升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有限空间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作业点数、涉有毒有害气体有限空间”等3个底数,建立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台账,实施动态监管,健全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实现有限空间作业规范化管理;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再摸底、再排查,重点核查“零报告”地区,更新完善粉尘涉爆企业台账,实施分类监管。通过专家排查诊断、部门执法检查、挂牌督办等措施,消除粉尘涉爆企业“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推进粉尘涉爆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相关职责部门配合)。三、时间安排从2024年XX月至2024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4年X月至X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制订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二)组织实施(2024年X月至X月)。完善工作制度、推动重点工程、建立工作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重点推动(2025年)。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2026年)。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织密行动防线。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履行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二)强化智能监管,夯实工作基础。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完善双重预防信息系统,实现分级管控,推进风险实时监测预警智能化。落实监管责任,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三)严格执法检查,推动精准服务。将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清单,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执法检查,坚持重大风险、重大隐患、亡人事故、失信惩戒企业必查,坚持安全知识必考,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严格进行查处。坚持服务型执法,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四)注重典型引路,鼓励创先争优。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选择不同基础条件的企业,先行先试,适时采取座谈、观摩、竞赛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冶金制造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冶金制造行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冶金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二、主要任务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理念不牢固、责任体系不完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工作落实有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实现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长效机制,集中整治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工作重点(一)严格管控易燃易爆气体重大安全风险。1.深入开展易燃易爆气体管线综合治理。以机械、建材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煤气、天然气、氧气、丙烷、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线排查治理,企业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自查自改。重点排查敷设有易燃易爆气体管线的生产车间内是否规范设置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是否与排气设备、紧急切断阀连锁,报警器是否设在值班室或仪表间进行集中管理监视,易燃易爆气体管线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规范设置可靠切断、放散和泄爆、抑爆、控爆等装置。2024年底前,企业要完成自查自改工作,并将自查自改情况和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报送县应急局,县应急局将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督促企业彻底整改。2024年,组织开展全县易燃易爆气体安全整治专项执法活动,对未规范设置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可靠切断、放散和泄爆装置,一律停止使用。确保全县机械、建材行业使用煤气、天然气、氧气、丙烷、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企业达标率100%。2,持续开展煤气安全专项整治。借鉴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冶金、有色、机械铸造行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企业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煤气浓度检测报警信息系统,并将报警信号传输至中控室进行集中管理监视;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以及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规范设置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和安全警示标志;在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设置可靠的隔断装置;煤气水封和排水器的设置、水封高度、给(加)水装置等符合标准要求。2024年底前,企业要完成对标自查、整改。2025年底前,全县冶金、有色、机械铸造企业要实现煤气检测报警信号传输信息化、通风装置连锁智能化、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3.强化易燃易爆区域检维修作业安全监管。企业要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完善易燃易爆区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盲板抽堵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区域危险作业审批和作业前安全条件确认环节的管控,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易燃易爆区域作业。特别要强化外协单位作业人员专项培训、方案审核、安全交底和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企业要加强喷涂作业及喷涂场所安全风险管控,生产过程中要优先选用安全、环保、具有良好阻燃性的水性漆料;要在涂装调漆间和喷涂室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与强排风设施连锁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有效管控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聚集导致火灾、爆炸和人员中毒窒息的安全风险。监管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特别是强化对易燃易爆区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和喷涂作业的执法检查,对检维修作业环节发生过事故或喷涂场所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5年底前,冶金制造企业要实现危险作业规章制度标准化、现场作业行为规范化,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二)提高工贸企业内部配套危化装置本质安全水平。1.开展配套危化装置集中整治。对建成时间早、未经正规设计或未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的空分装置和煤气储存设施,企业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评价机构进行设计诊断和安全条件专项评价;对配套有LNG、柴油、氨水等用途单一、风险较小的储存设施,要进行安全条件专项评价,编制安全设计诊断和专项评价报告。2024年底前,配套有LNG、汽油、柴油、氨水等储存设施(不含煤气)的企业,要完成专项安全评价,并对专家组和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整改。2025年底前,配套有空分装置和煤气储存设施,且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或未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企业,要完成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和安全验收评价,并对设计诊断和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整改。2,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涉及煤气、液氨、LNG、液氧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的不间断信息采集、监测和自动化控制系统,配备防泄漏报警装置,设置紧急切断、紧急处置装置和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依法对储罐、管道、仪表等成套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要立即整改。2025年底前,全县冶金制造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对标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率要达到100%。3,推动技术创新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推动企业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配套危化装置各生产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内部配套的空分、制氧(制氢)装置,要在空气纯化装置出口、空气分离装置主冷凝蒸发器等重点工艺环节设置连续在线分析和超标报警装置,在制氧间、氧气贮罐间等重要场所设置氧含量定期检测装置,在压缩机润滑油系统、空气分离装置等主要设备上设置油压、油温报警和连锁控制系统;所有配套的焦化装置,都要完善焦炉机械三大车联锁、电捕焦油器煤气氧含量在线检测报警及联锁和加热炉煤气管道低压报警及连锁装置,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每一套在线监测报警装置平稳运行。2025年底前,所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要全部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三)提升粉尘爆炸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1.深化粉爆专项治理。持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治理。企业要严格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l5577-2018)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完善粉尘输送管道中的火花探测和消除火花装置、惰化防爆工艺设备上的氧浓度监测报警装置、袋式除尘器进出风口的压力差监测报警装置,建立包括清扫范围、清扫方式、清扫周期等内容的粉尘清扫制度,在粉尘作业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2025年底前,涉及有煤粉制备工艺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在除尘器、煤粉仓、磨尾、煤粉系统的管道等处规范设置防爆(泄爆)阀,在煤磨进出口设置温度监测装置,在煤粉仓、除尘器上设置温度和CO超限监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2025年底前,企业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在干式除尘系统规范设置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控爆设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全部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要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2025年底前,涉及金属粉尘、煤粉尘的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2.开展粉尘防爆专项培训和执法行动。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传媒的作用,积极采取举办粉尘爆炸基础知识讲座、制作粉尘爆炸微电影和事故警示教育片、组织粉尘爆炸知识竞赛等方法手段,深入开展粉尘爆炸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抓好粉爆场所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提高涉爆粉尘企业自主管理能力。2025年,县应急局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源头治理。1.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严格对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强化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的抽查检查,建立纠错机制。及时纠正偏差,提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质量。加强对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确保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源头无缺陷。2024-2026年,所有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率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抽查率不少于90虬2,强化企业业务技能培训。企业依法对一线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特别要强化新入厂、转岗、复岗员工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I,真正使每一名员工熟知自身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措施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熟练掌握设备设施、作业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的操作(使用)技能,全面提高企业自身防范事故的能力。(五)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针对企业不同的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的执法频次、重点内容,实现科学精准执法。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差、问题隐患突出、曾经发生事故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强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规范制作现场检查记录,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确保执法处罚公平、公正、准确、合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多次重复同类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及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切实解决屡犯屡改、屡改屡犯的问题。四、时间安排2024年X月至2024年X月,分4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2024年X月)。各企业可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二)排查整治(2024年X月至2024年X月)。各企业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5年)。县应急局将针对重难点问题,采取现场推进会、专家定期会商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隐患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推动冶金制造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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