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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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docx
江西省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及省内外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矿山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进一步强化;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矿山井下人员减少10%左右,正常生产的煤矿中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的占比80%以上;矿山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分类处置取得显著进展,大中型非煤矿山占比达到20%以上;矿山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完备,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和强烈意愿大幅提升,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二、主要任务(一)提升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1.加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联合省委党校组织全省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大中型露天矿山、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每年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参加专门安全教育培训,“五职”矿长必须有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统筹采取视频直播授课、专题研讨交流、网络自学等方式,实现全省矿山、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2 .加强“三项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首次取证的地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严格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五科”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主体专业毕业且有5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依法限期整改直至停产整顿,并严肃追究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3 .严格执行矿山安全培训规定。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推动矿山企业变“招工”为“招生:推动各市县合理布局、整合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和考试点。对矿山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坚决整治假培训、假考试、假证书等乱象。坚持“逢查必考”,加大对矿山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4 .推进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出台我省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全面细致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叫应回应响应机制,严格执行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办法。聚焦从业人员紧急撤离和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督促矿山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紧急撤离和逃生避险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避灾路线、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自救器使用安全避险应急处置要求。(二)推进矿山法规标准提升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5 .提升矿山法规标准保障。适时研究修订我省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已经或计划修订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山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并加强新政策、新法律法规宣贯。6 .健全完善矿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矿山企业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向属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报告,由主要负责人跟踪督办,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逐一整改销号。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7 .健全完善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机制。建立完善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制度,监管部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挂牌督办,该停产整顿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督促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确保闭环管理。2024年底前建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和动态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市县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8 .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管理和调查处理机制。完善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实现矿山企业自查上报、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实行清单制度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发现部门要成立调查组,查明原因,认定责任,提出问责建议。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依法提请关闭;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依法予以处罚,并严肃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有上级公司的,要严肃倒查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三)严格矿山源头管控。9 .合理设置金属非金属矿山。相邻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应满足相关安全规定。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露天矿山不得以山脊划界,原则上禁止将最低标高设在侵蚀基准面以下,以凹陷方式开采。除符合规定的情形外,新设采矿权范围不得与已设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重叠,可集中开发的同一矿体不得设立2个以上采矿权。原则上不再新设包含2个以上独立生产系统的采矿权(露天和地下联合开采的除外)。不再新增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出让登记矿种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10 .科学确定开采规模。矿山新建、扩建项目应满足最低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要求。采矿许可证证载规模是拟建设规模,矿山企业应充分考虑资源高效利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论证并确定生产规模后申请核准(备案);设计单位应按照核准(备案)主要内容编制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矿山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和经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IL严格矿山安全准入。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相邻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应满足相关安全规定,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采矿权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再延期。不得新设开采矿产资源储量不能同时满足最低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要求的采矿权。严格执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政策控制尾矿库总量,严禁新建“头顶库”,新建四等、五等小型尾矿库应当采用一次性建坝。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各级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责任单位应制定审查规范,强化安全设施设计实质内容审查和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现场核查。矿山开发没有进行一次性总体设计的,不得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四)推动矿山关闭退出、转型升级和萤石矿安全专项整治。12 .推动分类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进一步摸清全省矿山基本情况,制定完善分类处置措施,健全关闭退出遗留问题配套政策与保障机制。对长期停工停产、资源枯竭的、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灾害严重且难以有效防治的矿山,要积极引导退出。深入推进产能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严格执行江西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实施方案(赣发改能源(2020)172号),相关煤矿保留期限届满后,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及时实施关闭退出。对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越界开采、以采代建、持勘查许可证采矿且拒不整改的,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且拒不整改仍然生产建设的,或者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提请地方政府按程序予以关闭取缔。13 .整合重组一批非煤矿山。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扶优汰劣、分类处置”的原则,推动大型非煤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推进同一个矿体分属2个以上不同开采主体的非煤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不满足相关安全规定的非煤矿山,以山脊划界的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矿山和同一开采主体2个及以上“零边界”且开采矿种、相同的非煤矿山等企业整合重组,统一开采规划、生产系统和安全管理,实现矿权、规划、主体、系统、管理“五统一”,严防假整合。14 .升级改造一批矿山。规范小矿山技改扩能,明确技改扩能建设期限,实现机械化开采。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矿山安全监管,杜绝落后产能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改扩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原则上采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应严格论证。中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不得有4个以上生产水平(中段)同时采矿;煤矿原则上一个水平生产,同时生产水平最多不得超过2个。推进开采深度超过800米或者生产规模超过30万吨/年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用机械化撬毛作业。15 .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对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不再排尾作业、停用超过3年的尾矿库,其生产经营主体应当及时闭库治理;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属地人民政府予以及时闭库治理。具备销号条件的尾矿库应当按照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要求销号。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矿或擅自回采。尾矿库封场期间及闭库销号后,须按照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16 .开展萤石矿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萤石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赣应急字(2024)13号)部署要求,整治萤石矿山设计与现状不符、未有效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采场参数不符、现场管理制度未落实、重点设备设施不合格、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到位等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切实做好企业自查自改、监管部门督导执法、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标准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推动萤石矿山本质安全保障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升。(五)强化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和安全科技支撑。17 .制度化开展隐藏致灾因素普查。常态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严格执行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2024年底前,推动矿山企业查清3-5年采掘范围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每座矿山灾害防治等级。督促各县(市、区)、各矿山建立完善矿山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台账,动态掌握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情况;对普查不清的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对弄虚作假的推倒重来,严肃追究矿山企业和普查单位责任。2025年底前,推动属地政府对连片矿区统筹组织开展区域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时予以治理。18 .推进矿山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工程治理、系统治理、区域治理。该鉴定不鉴定、该戴帽不戴帽、不按等级设防或鉴定弄虚作假的,立即整改直至停产整顿。督促矿山企业落实重大灾害治理主体责任,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管理制度、机构和队伍,保障治理资金投入,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冒险组织生产建设的,依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推动建设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等示范矿井。19 .数字赋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加快推动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按要求使用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推动地下矿山企业健全完善人员定位、安全监测监控、通信联络、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等系统。持续推进矿山、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推动非煤地下矿山、露天高陡边坡和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基本建成并运行,2025年底前实现矿山主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 .加强矿山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发挥高校、科研院所、设计单位和涉矿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作用,强化矿山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矿山重大灾害预防与治理研究,组织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矿山信息化、智能化装备和机器人研发及应用示范推广。持续开展矿山安全科技进企业活动,强化地面“三堂一舍”(澡堂、食堂、会堂和宿舍)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和安全管理,开展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和自救器“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推广矿山先进技术装备,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严格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撑,加强矿山领域安全评价、设计、检测、检验、认证咨询、培训、监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21 .提升矿山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快灾害严重矿山智能化建设,力争到2025年底,大中型和灾害严重的地下矿山通风、排水、高低压供电管理实现无人值守,打造一批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灾害严重矿井、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山,必须进行智能化改造。推动非煤矿山智能化提速扩面,推动更多煤矿加快实施“一优三减”,提高“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煤矿占比。(六)加快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22 .规范矿山企业外包队伍管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对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实施安全工作统一管理、安全会议统一布置、安全培训统一计划、安全监管统一职责、人员招聘统一把关、安全责任统一考核、安全隐患整治统一安排、技术服务统一提供、安全标准化建设统一检查,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凡是矿山企业挂靠、违规发包转包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违规挂靠施工资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将爆破作业专项外包的,依法责令改正直至停产整顿。23 .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动态监管,每年对全省矿山开展动态达标检查。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标杆)企业单位。细化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政策,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正常生产的煤矿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水平,新取证的非煤矿山要在6个月内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七)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24 .深入推进精准安全检查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执法、远程监察等工作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的查处,加大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行为,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二用好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用电量监测等信息化手段,精准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执行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市县进行约谈通报。25 .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及时报送事故信息;加强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和典型较大事故跟踪督导,对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一律提级调查并挂牌督办,其中,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由省级负责调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市级负责调查,由省级挂牌督办,督促加快事故调查进度,精准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对存在瞒报谎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的,一律依法进行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强化警示教育,发生较大事故或涉险事故的,一律约谈企业及上级公司,制作警示教育片,责令停止生产、开展全员集中培训;发生死亡事故的矿山,必须停产整顿,严格组织验收。26 .强化国家监察督政和督导帮扶。严格执行抽查、交办核查、约谈、报告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坚持多约谈、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曝光,将责任、压力层层传递到基层末梢。动态调整矿山安全生产省级专家库,推动市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和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想干好、愿投入但技术弱、基础差的矿山,督促市县组织专家进行“一对一”定向帮扶。强化对矿山安全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督导检查和评估,连续2年列入省级重点县(市、区)名单的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省安委办报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推动重点地区攻坚的下一步具体对策措施,对连续3年列入省级重点县(市、区)名单的,省安委办适时将有关情况通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八)深化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27 .深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宣传。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赣鄱行”等主题宣传活动,推进矿山安全生产宣传“进机关、进矿区、进企业、进班组、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每次执法作为一次安全宣传的机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增强全社会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8 .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健全完善矿山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向社会公布接收矿山安全生产举报的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完善并落实举报受理、核实、办理、反馈、追责等闭环管理机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九)推进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提升。29 .强化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每年组织全省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战锻炼和专业训练,强化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加大实操培训力度,加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到矿山企业锻炼交流力度,完善考核奖惩机制,选树执法先进典型,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30 .提升执法装备水平。加强全省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增加装备配备种类并及时更新执法终端设备,实现执法装备之间基础数据兼容、共享,不断增强装备智能化水平。按要求配备使用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记录仪。3L强化执法监督。全面使用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和全过程执法监督,实施执法文书修改留痕管理、智能提醒。按照江西省矿山安全监管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加强执法监督评议,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倒查制度,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类的重大事故隐患长期未查出的、长期只检查不执法、问题隐患描述避重就轻、规避处理处罚的,启动倒查机制,按照江西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核实责任追究办法,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全省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由省应急管理厅为牵头部门,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地区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各市县也要建立涵盖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公安、自然资源、工信、能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明确矿山领域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分年度制定攻坚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工作目标,统筹推进矿山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牵头部门要定期向本级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汇报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衔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推动我省矿山领域地方法规尽快出台。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矿山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重大灾害治理、智能化矿井建设、执法装备配备等方面的资金支持。督促矿山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满足安全生产需求。(三)强化督促检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利剑作用,狠抓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对矿山安全问题久拖不决或对整改函、建议函不落实不反馈的市县人民政府,严肃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并通报上一级党委政府。(四)强化激励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挖掘推广一批先进典型经验,培育选树一批示范单位。推动各市县、各部门加大对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以示范引领推动工作落实。联系人及电话:省应急管理厅煤监处杨瑶,0791-85257298;非煤矿山处谢晓斌,0791-85257038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