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实施方案.docx
-
资源ID:1211392
资源大小:47.02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4年深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实施方案.docx
2024年深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陵水黎族自治县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二十条措施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范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乡镇(不含椰林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移交地方的原农场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二、实施内容(一)深化招聘管理制度改革1 .每年底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空余编制为基础,制定下一年度全年招聘工作计划。根据用人单位具体要求,使用50%左右的招录岗位面向海南省户籍人员公开招聘;10%左右的招录岗位定向招聘已在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满5年且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行业准入资格的编外医务人员;如年度招聘工作计划分批次进行,面向海南省户籍人员不得超过年度招聘计划的50%、定向招聘编外医务人员不得超过年度招聘计划的10%o 2 .以公开招聘、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招聘和定向招聘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满6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借调、调动和报考公职岗位。确需借调的,须经 县人社局同意并向县委组织部备案,且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服务期内调离的,须经县人社局同意并向县委组织部备案,且按规定缴纳违约金。未经同意报考公职岗位或私自报考后辞职的,5年内我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录用。(二)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3 .基层初、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编制数内总量控制,按需设岗,考上即聘,不受比例控制。“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期间在技术岗位聘用上,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优先推荐聘岗。医德医风、 一轮聘任, 人选表现,4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和聘期考核,由所在单位制定职称层级竞聘制度,考核标准细化到个人业务完成量、综合服务能力,每轮聘期3年,聘期结束后须参与新重新按竞聘标准确定岗位聘任人选。根据岗位需要和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按高一个岗位等级聘用或原岗位续聘;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低聘或解聘,上下幅度各为所聘岗位级别的20%。(三)深化绩效管理制度改革 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年度考核指标要统筹考虑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不低于60%o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在扣除公用经费等支出结余部分,用于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员的绩效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 取各项基金后的余额核定为绩效工资增量,在绩效工资中单列,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卫生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全科医生津贴、加班补助、值班补助、夜班补助、下乡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原则上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的薪酬分配。各医共体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内部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向卫健委备案后实施。6 .实施陵水黎族自治县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二十条措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制度,不再执行陵水黎族自治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调整方案(试行)(陵卫(2022)160号)中工作补贴标准。乡镇工作补贴发放与工作岗位、年度考核相挂勾。对长期不能正常履职的或虽取得医疗卫生技术专业职称但不在相应医疗卫生技术岗位的、定向规培生在上级医院定向规培期间不得领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借调人员按借入单位标准发放,借入单位不属于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发放范围单位的,不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经单位领导批准,被安排外出参加培训或进修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暂停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待培训进修考核合格后发放;培训进修考核不合格的,不得领取培训进修期间的人才乡镇工作补贴。 乡镇工作补贴每月按60%随工资发放,年终依据考核结果差异化发放余下部分: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 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级的“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优秀”发放100%、“良好”发放85%、“合格”发放60%,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余下部分。“优秀”等级不超过人员总数的22%,具体比例以各年度人社部门通知为准。年度考核根据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要求,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岗位设置,坚持“人岗相适”原则,由医共体牵头制定年度考核办法、各卫生院制定考核细则具体实施。派驻乡村振兴工作队人员考核结果以组织部门通知评定,不占考核等级比例。7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全科医生津贴,按500元/月标准,持有全科医生技术职称,但不在全科医生岗位服务的,不得享受全科医生津贴,按实际职称等级发放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中午工作超过十二点半、下午工作超六点半、晚上工作超过十一点半标准,一班次给予40元的加班补助,一天内不得超过三班次,所需经费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有收入经费支出。 8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自行返聘中级及以上职称退休人才开展医疗业务工作或设立专家工作室,返聘前向卫健委报备。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候鸟”人才和省内退休专业技术人员,除协议工资外,给予不低于3万元/年的补助,此项经费由县财政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5:5分担,县财政承担上限为1.5万元/年。以上人员根据具体的门诊诊疗量和实际产生的影响效益由用人单 位制定考核方案,年终考核后发放,其中考核“优秀”发放100%、“良好”发放85%、“合格”发放60%,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四)健全城乡双向流动机制9 .在卫健委的监督下赋予县域医共体用人自主权,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负责制定人员调配方案,实行人员统一招聘、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医共体对新招录的基层成员单位新进人员,安排到牵头医院具体业务科室跟班学习612个月,并相应安排有一定资历、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612个月。(责任科室:基层室、体改室;配合单位:各医共体、乡镇卫生院;落实时间:2023年3月起,长期坚持)10 .乡村医生每年到所属辖区内乡镇卫生院或由辖区内乡镇卫生院推荐到县级直属医疗卫生机培训学习2次,累计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周。各基层卫生院组织当地有名望、有独门绝活的乡村医生通过“师带徒”等方式培养青年村医。(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室;配合单位:各乡镇卫生院;落实时间:2023年3月起,长期坚持)IL“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实际工作岗位享受相应工作津贴。服务期满愿意继续服务基层的,经本人向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可以由医共体办理编制调动等相关手续,报县卫健委备案。 (五)健全人才培育体系 12 .实施定向订单培养工程。结合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项目的情况,每年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中医学、全科、预防医学、药剂、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急需紧缺人才不少于10名(含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培养的和我县自行培养的“订单式”定向培养生)。本县培养的基层医疗机构定向培养生要求:陵水县户籍高考考生报考本科提前批、A批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或海南省内医学院校(本科)的临床医学、中医学、全科、预防医学、药剂、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专业作为定向培养,具体专业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求为准。定向培养生给予在校期间逐年报销学费并给予生活费用补贴8000元/学年,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定向培养生源毕业后需回到本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至少6年(临床医学专业不包含住院医师规培时间)。可提前预留编制,如在现有空编用满的情况下,根据退休人员空出来的编制进行“退一补一”机制,且在入编之前与编制人员同工同酬,此类毕业生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或直接参加住院医师规培期间,前2年内必须考取初级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未按时考取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予以解聘,并退回定向培养的学费及各项补贴;未完成最少服务年限离职的,退回定向培养的学费及各项补贴,并处以150%的违约罚金,记录个人征信。 13 .实施卫生健康系统“乡荟陵河”人才(培养)工程,于2022-2024年内培养至少100名各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每年选派 不少于20名优秀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到省内外优质三级医院进行为期3-12个月的培训进修,选派对象中基层业务骨干占比不低于40%o14 .实施乡村振兴村医培养工程。以省内医学类院校为载体,面向我县具有中专、高中学历的农村青年,每年定向培养不少于10名能扎根基层、技能良好的青年村医,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毕业后作为编外人员在村卫生室连续服务6年,服务期满后参加乡镇卫生院编制内聘用考试,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六)打造改革示范样板15 .每年将一批优秀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调入意向单位。基层医务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满10年(不含规培时间),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3年评为优秀,取得中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可以申请陵水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调动。一名基层医务人员在陵水工作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工作调动。申请在医共体内部单位调动的,由医共体党委给予办理调动,申请跨医共体调动的,由医共体党委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协调办理。申请调动人员确属急需紧缺人才的,可以留用2年再行调动。每年实施调动人数原则上为医共体内部调动1个、跨医共体调动1个。 16 .每年将一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表现优秀的编外人员定向考核招聘入编。面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椰林镇医疗机构)服务满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编外医、技、药、护 人员,采取理论知识考核与实操相结合,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效综合考虑的方式,由卫健委组织医共体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招聘。编制使用按照相关规定比例解决。17 .在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实施公开选调领导班子成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公开选调领导班子成员,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二是取得医疗卫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是年龄不超过40周岁泗是必须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在编医务人员。岗位根据实际空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求设定。18 .通过猎头公司等第三方机构为基层引进一批好院长。通过猎头公司等第三方机构推荐优秀人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基层卫生院院长,年薪35万元/年,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年薪制卫生院长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二是取得医疗卫生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是年龄不超过50周岁泗是要求必须有10万及以上人口的乡镇卫生院至少10年的院长任职经历、或担任乡镇卫生院长5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有2年评定为“优秀”、或担任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领导班子成员5年以上任职经历。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七)健全服务保障机制 19 .落实基层医务人员住房问题。在本县乡镇从业,同时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基层医务人员,可申购一套安居房。根据基层医务人员需求提供公租房保障,在本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 务人员(医、护、药、技),且无购房记录、无实际居住地、工作满2年、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可按我县公租房审批流程申请居住。2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正高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给予50万元安家费,按每年10万元结算,分5年结算完成;在岗前5年经用人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8万元/年的特殊津贴,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给予一套县城区域不低于80m2的人才公寓居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副高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给予40万安家费,按每年8万元结算,分5年结算完成;在岗前5年经用人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6万元/年的特殊津贴,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给予一套县城区域不低于60m2的人才公寓居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985的“211”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给予30万安家费,按每年6万元结算,分5年结算完成;在岗前5年经用人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4万元/年的特殊津贴,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给予一套县城区域不低于60m2的人才公寓居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满10年的以上三类人才将赠予该套人才公寓100%的房屋产权。(八)加强经费保障及宣传引导 21 .此项改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医疗机构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来源。加强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宣传,大力表彰激励扎根基层矢志奉献的医疗卫生人才典型、宣扬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