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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历代盐文学作品选注》补遗之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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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历代盐文学作品选注》补遗之三.docx

    【中国历代盐文学作品选注补遗之三,置于第十三卷民国(下)张爱萍(词一首)南乡子解放陈家港之后】新四军淮南盐务管理局(文一篇)抗日战争期间,新四军于1940年10月黄桥决战大捷后乘胜东进,在敌后各县建立抗日民主政权。1941年初“皖南事变”爆发后,作为反击,新四军派员武装接管原驻东台县城的国民党“两淮盐务管理局”及其所属淮南各煎盐场、通泰盐务稽核支所及其所属各放盐处,隶属苏中抗日民主政权,开展灶民运动,推行民主改革,发展食盐产销,征收盐税,辅助财政开支,支持抗日战争。后渐演变为与“淮北盐务局”并列而两、并行不悖、分区管盐的“淮南盐务局”,只管辖以东台为中心、向南北展开的苏中沿海地区盐场。东台灶区五年来灶民工作总结前言本灶区前划分为三个总场,分草地、东何、耕富。草境总场包括小海场、丁溪场(现丁海乡);东何总场包括东台、何垛、安梁场(现临海乡);耕富总场包括富安、角斜、桥茶(现黑苴乡)。灶民工作开辟,是在1940年冬季及1941年春季间。但各个场有各个不同的具体情形。例如,时间先后的不同,工作任务的不同,灶民的剥削关系不同,每个时期中领导上抓紧与松弛不同,行政区域的管辖及工作区的经常变动的不同。例如,1945年春以前的灶区行政是由各分场长兼任的,1943年10月前灶区(现在的场)又是属各个区署领导的,在今年夏初方统一划分灶区。根据上述的不同情形,灶民工作可分为两个不同的地区来介绍说明。现分:南,郝苴乡、堤东乡、华振乡三乡(即已往的桥富场),灶民工作一开始,即以减租斗争为主的,故择选郝苴乡为中心来代表一般情形。北,是临海乡、洋东乡、丁海乡、川东乡(已往的东何总场与草塘总场),灶民斗争开始是以涨桶价斗争为主的,但丁海乡能代表其他一般的情形,以丁海乡为中心的介绍,其他乡作补充说明。由于灶区过去领导上的经常变迁,过去没有给我们留下更丰富的材料可考据。同时这次调查在时间、人力的限制,各方面的材料是不够充分的。但为了目前需要,暂时,将现有材料作一初步整理,以供研究。第一部分灶区的一般概况经济上的特点A.灶民的生产方法灶民住居荒深的海边一带,瞭望遍地柴草及光沙。灶民每家有灶屋一间至三间(长年居住),外有煎房一间,内有灶、锅、SL卤,盐场一大块。日用工具:灰箕、灰沟、卤池、灰帚、草刀、牛车、小车等用具。这些用具,初期全由盐场主供给的。生产过程:每块场上,需要有四个劳动力至七个劳动力(视每场的大小,劳动力亦应增减)。生产时,先将草灰调泥若干,每天清晨,洒在广阔的场上。太阳上升时,阳光向下射照,土质内的盐分随水蒸气上透,灰热时可以吸收盐分。经一天洒哂后,至晚即收灰,用扫帚、灰板、灰箕,大男小女的,将灰堆积到灰沟里,然后用脚踏紧灰质,然后用咸水浇上灰面。水经过灰层的下漏,至卤池里,即名“卤”。然后,再将卤置于盐锅辅之内,以草烧之,约四小时之煎烧,卤渐渐淤结,水份上升;然后用皂角或油若干投入锅内,霎时间即成干盐,而后即取之。B.灶民的剥削(以本军在1940年初来时为标准)1 .垣商给灶民的剥削垣商的来源是有历史性的。他是封建社会中的特权人物,在旧社会中有法定的“垣权二垣商领到垣权后,即集资设立垣场(即“盐包场”),并豢养许多爪牙为他服务。灶民所产的盐,均须低价卖给垣商,否则即所谓“犯法”,即有被逮捕、刑逼、罚款的危险。但卖给垣商之盐,总得不到1/2的代价。垣商低价收买,高价出售,从中获利。垣商因尽量低价收买灶民之盐,促使灶民生活无法维持。在迫不得已时,灶民走私(即不通过垣商,将盐自动卖给盐商)。在这情形下,垣商豢养着一批实业保安队,日夜不息的来缉私(1940年以前,每个公司垣商均有)。如果被查到时,即将此灶民百般的刑讯敲打,使灶民肉体不能忍受时,逼不得已,只好承认大批罚款。这一罚,甚至弄得倾家荡产,或打得皮肉开花,最低限度,也得要罚了三十到四十伏火的盐。其次,垣商再豢养着一大批的所谓“查灶员”,常下灶,借“查灶”之名,来敲诈灶民。如虎如狼的,要灶民巴结他,甚至容忍其强奸灶民妻女的卑鄙行为。反之,他即会玩弄他没有良心的手段,说灶民“私起火伏”、“走私”等罪名,立刻有飞来之祸的危险。这是灶民最痛心的事。再次,养着一批流氓坨工。在灶民每次盐送到垣场时,坨工拿灶民的盐用275斤木桶量之(名日“拨盐”)。这是坨工敲灶民之机会。灶民在此时,必须给他一定的“酒钱”,否则,他将灶民之盐,尽量设法来多量给垣商,有2030斤的伸缩性。除此外,垣商还订出一定的标准来,灶民在每桶盐上,还要公开的给坨工“工资费”若干,例如在每次量盐时,不足一桶的,硬被坨工索去。除此外,每逢春秋季节时,坨工要到灶民户去要盐,每块场子要出200斤到300斤的额外负担。反之,在灶民送盐至包场时,该坨工故意拖延时间不量盐(因灶民送盐至包场,近者十里,远者几十里),当天下雨时,灶民的盐会受到不应有的损失;到晚,坨工还要偷灶民的盐。再次,是垣商用高利贷剥削灶民。当生活难以维持,向垣商借钱,一次再次的借,到灶民无力抵还时,垣商即将灶民之私有财产作抵押(灶民在开始时,民国十年以前的大多灶民,是“自亭”,生产手段、工具、原料是自己的。在垣商历史性的传统剥削下,灶民的自亭现已全部变成“商亭”。目前区内的自亭,只有少数几家了)。2 .亭主给灶民的剥削(以本军在1940年未来以前为标准)亭主是占有一切生产手段(即盐场兼煎房)、生产工具(盐S及一切用具等)、生产原料(煎草等)的人。过去有自亭(即灶民自己的)、业亭(即业主的,也是公司的)、商亭(即垣商收买灶民的,与公司结合一体的)。现在,东何总场以北的灶民,大都、85%是商亭;从梆富场来说,业亭占70%,自亭占30%。所以说,亭主与垣商,是往往“二位一体”的东西,不管其剥削属何。剥削方法如下:亭主配给灶民的煎草,造给灶民的煎房、卤池、工具等,招灶民来煎盐。灶民在其每次产量中,要拨给总数的50%或40%、甚至60%之盐交给亭主,作为租金、草金。东台场以北的亭主,一般的剥削较重,一般的均须50%,有个别小场60%;安梁场以南,剥削较轻,一般的是40%至30%比例。自亭(即“一切自有”的亭场)而缺乏生产原料(即草),灶民向公司典草者,一般的要交盐的总产量之25%(如郝苴的富安场);但也有不交盐的,如桥茶场,灶民向公司典草煎盐,灶民煎一伏火的盐,交草租六元(在19371940年),但此时每桶盐价二元四角。每伏火只能产三桶盐,要除去六元,也等于亭主得6/7,而灶民只得1/7。这种剥削,比东台场以北更重几倍。这是在草的贩运上剥削。其次是“活租草”与“呆租草”的剥削。一向是活租草。现在的呆租草情形:亭主每块场子配合一块草田,如该块场子能产百伏火者,即有一百伏火的草田。以后由灶民每年去斫草来煎盐,租亦与一般的相等,40%50%。但由于草的亏耗,亦有不够烧的。如果没有烧到一百伏火的,草没有了,灶民再向公司典草,那就要从一百伏火加租(但实际上是没有烧到一百伏火的)。当然,这种是较少的。一般的灶民喜欢包呆租,但公司最毒辣的,如一包呆租,公司不管灶民天灾虫荒。如从1935年前,海边一带常遭受海潮淹没。草被潮淹没后,要二年不长。此时,公司仍要收他所规定的租。这是使灶民破产、生活迫入极苦的原因之一。其次,亭主不乐意时,他无条件的改用他的生产手段和工具、资源。因此,灶民是遭受拘键,这是亭主从经济地位来达到政治上的统治灶民。3 .二道股给灶民的剥削一道箍,一般的是灶民中的封建势力的爪牙,他是与灶头、灶长结合着的,常年不劳动,游荡着玩的。他的生产手段、工具、原料,均是公司送给他的;交租很便宜,比灶民的租要便宜到2/42/5。一道箍将租来之场,再租给灶民(不出劳动力)。他既无生产手段,又无生产原料及工具等,如城市中之二房东。但租给灶民(所谓“帮煎”)时,要交二道箍产量之50%60%;而二道箍除向亭主交租外,可不劳而得20%30%。另外一种二道股剥削更重,除与同上的剥削租外,还要上所谓“一榻平”,即牛车、皂荚、灯油,全要帮煎对半分担。总之,二道箍是不分轻重,不劳而获,尽量榨取灶民之汗血,而自己天花乱醉地玩狂。这是场区属于有封建势力的流氓。【帮煎与正煎之剥削】“正煎”是向公司租取生产手段、工具、原料的,而“帮煎”是当正煎缺乏劳力时,正煎即招帮煎来生产,名为“晒份盐”:帮煎得总产量1/3,而正煎得2/3,交租等均由正煎去。但正煎常只有一个劳动力,而帮煎常是三个到四个。而正煎不以劳动力来计算的,而是以正煎出亭场、帮煎出劳力为标准的。这是一种形式。另有一种“清二分”的,就是:交租、皂荚、油,一切生产资料大家负责,以劳动力为标准;但在总产量中,抽出20%来给正煎(所谓“合法的剥削”)。另有一种是较进步的,就是一切生产原料、租金等,均是合理负担,合理生产,余利按劳力来分配。这种是最进步的合作生产方式。但这种是极少数的,而且是发现在最穷苦的正煎中的。另外一种正煎是专门雇短工来劳动的.其中,分短工、月工、季工、年工。但这种工资是很小的:按1943年春,季工劳动,每月只有法币五元;年工劳动,每年只有粮一石至一石二斗。4 .封建的额外剥削以上几种,是灶民生产关系上的剥削。这里是额外封建统治到经济上的剥削。从灶民的历史上,就有所谓灶头、灶长、百长、灶董的一套统治机构。除给灶民政治上统治外,在经济上还有如下的负担:灶董,是每场有一个的,是亭主中的封建头子。过去灶民的亭场分配,均属他处理的。他无行政权,只有支配其产权。灶民在每年必须要送年礼;灶董家有婚丧喜事时,要发动去送礼。盐垦公司开辟后,凡属公司的,此种灶董已取消。但有些地区,直至本军来时还存在,如柳茶、角斜、富安三场的部分灶民中,还存在某种程度的势力的。灶长,是属场署领导的(他领导二个灶头至三个),专管灶民的日常问题,有行政权。灶民每年每块场,要给三桶七分盐,为“灶长费”(每桶275斤)。在灶长家有婚丧喜事,都去送礼。灶长的祝寿事每年都有的。灶头,属于灶长领导的。他领导一个至二个百长(灶保长),也是用来统治和敲榨灶民。灶民每年要有二桶半盐,分给灶头,所谓“灶头费”。此外,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剥削方法。百长,是灶保长,又名“贼头子”。他是灶长、灶头的小爪牙,最卑鄙、最可耻。灶民每年须给他一桶半盐,谓“百长费”。其次,是场警的暴行。在民国纪元前时,所谓“巡灶员”,又名“场差官”,常下来敲榨灶民。到民国以后,改名为“场警”,常驻灶区,如:小海、沈灶、桥茶、角斜、太原等地。此种场警,除他缉私时敲榨灶民外,还勾通私盐贩子来敲诈。例如,事先派盐贩子,到灶民家强买私盐,或将私盐半夜送入灶民草堆中,然后带场警去缉查。查到后,即将灶民百般的敲打,轻者皮破血流,重者骨折筋跛。然后,再由灶头、灶长等来作鬼作人(串通的)的罚,认缴大批罚款后放出(多者罚去其私有财产全部,少者罚去半年的生产盐几十桶,这是灶民最伤心的事)。除此以外,场警与海匪一一灶民中之流氓结合起来为匪,每天晚上大肆抢掠。例如:民国十五年至二十五年,遍地皆匪,灶民家里不能积五斗粮、十块钱。白天为场警,披着场警的狗皮来缉私,夜里出来抢劫。例如:沈灶镇的场警,太原公司实保团,大来公司的实保团,均是灶民最切骨仇恨的。灶民的生活与特点A.灶民的历史根据各方面的考据,灶民是于明末清初时,被充军而来的,其有三百余年之历史。(注一,如临海的朱全余,原是灶民,在民国八年后转为农民,现为地主及船主。根据他的家谱,只有五代的考据,五代以前的祖先已无从查考。注二,民国纪元年前,灶民不准到范公堤西的。如果要去的话,要经官方核准,并不准携带枪械、武器及三五人集体而往。注三,灶民所有亲戚均在范公堤以东的。范公堤以西的灶民无亲戚的。注四,韩国钧、张骞称灶民均为“土人”。注五,在明朝时,这里已有灶民。这许灶民本是工人,但很稀少,所过生活仍属原始。后来在明清之间,又增加了一批。从此灶民较多,生活方法己日渐改进。8 .灶民的生活由于灶民的历史根源之故,所谓“囚徒”,再加上层的封建统治和非人剥削,所过生活当然不如农民。这里举示与几个灶民的谈话经过,就可以看出灶民当时生活和社会地位。问:你在民国二十年前所过的生活如何?答:不谈生活,说起来,我格从来过的是苦日子。早晨在场上晒灰,不知午饭在哪里。家里没粒粮,吃枇糠;批糠吃光了,只好吃蒿子。蒿子有的时候很少,有时候多。每年要断冬粮、春粮三四个月。问:在民国九年大水时,你们不能哂灰,你们生活怎样的?答:这几年当儿,不能晒盐,灶民常年饿肚子。饿了肚子,把裤带束束紧。饿了三四天,跑不动,躺在锅门口,一面等着救命的老爷来发粮赈救,一面等鬼神将我带到阴间去。这一年饿死的人很多。不但荒年如此,就是旱干年也不得过,饿着肚子等鬼神来的事常有的。问:你们记得在共产党、民主政府未来之前,哪年过得最好?答:从来一向过的是苦日子。在民国八年,公司来收买亭场时,灶民一起将亭场卖给公司(领交公司的租),每块场子能得到二千吊至三千吊钱,灶民过了二三年快活日子。后来,钱用光了,还是不得过。还有,新四军在东台时,因为过去的场署怕灶民走私,这一年亦过了不差的日子。我俚过去几年,夫妻两人,只有一条裤子。过夏,在家里的人不穿裤子。看见灶长老爷或场爷下来时,没裤子穿的,用盐包捆起来见人的。总之,过去,我俚很早就要退灶,不烧盐,可是老爷不准。但不退灶,可要挨饿,日子真难过,真不像脚下的日子好。综观以上的谈话中,可以看出,灶民在此时(特别是在民国以前的时期及民国初期)所过的生活,真是非人所能忍受的生活,没有一时一刻灶民不都在生命的饥饿线上挣扎着,过着长期的奴隶生活。C.灶民的文化水平由于灶民一贯来做囚笼里的奴隶,生活上,每年劳动难获半饱,再加上封建社会政治的黑暗统治,因此养成灶民普遍的不识字。灶民历史上,从未有什么学校;在目前,还只有个别的私塾。因此,在灶区中,98%是不识字的。但这些个别识字的,多是灶民阶层中的统治人物。总观以上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因此形成灶民在政治上落后,不易接受新鲜事物,保守妥协性较浓厚,阶级性差;在政治上的觉悟与政治的要求是没有的。表现在典型的自私自利,见富贵者拍马奉迎,对灶民本身团结性差。由于政治的落后,文化不开化,曾经历史上所谓“囚人”、“土人”,因此在灶民中,民风太坏,禀性放荡,赌嫖吃喝,男女关系有一妇妍三夫之事甚多,因此,灶民卫生极差,传染性和传统性、不正常的病,与一般地区不同,传统性的梅毒、花柳达20%(当然也有传染性的);害天花及害疮的占40瓦由于灶民的社会思想的处境在海边,几百年受着海匪、流氓、封建势力影响了灶民,因而流氓作风浓厚,特别表现在只顾眼前、不顾将来的醉生梦死思想,”今天有酒今日醉”;又所谓“熄火穷”,吃起来大鱼大肉,饿起来束束裤带而已。总之,灶民在政治上与其他农民不同。这是灶民的特性的根源。第二部分群众运动的发展过程本区的灶民斗争,一般的可分为两种: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中心任务。例如:小海、丁溪、川东、东台、安梁场(过去是由二个总场:草场总场、东何总场),现行政区划分洋东、川东、丁海、临海四乡领导;其中,一般的均是以“涨桶价”斗争为中心任务。围绕着这一斗争任务中,进行了减租等斗争。但其中以丁海乡为主,现以该乡来代表四乡的灶民斗争共同性来说明。如柳茶、角斜、富安场(过去是桥富总场),现由郝苴、华振两乡领导;其一般的经以“减租”斗争开辟工作,以郝苴为中心,来说该三场的灶民斗争。A.丁海乡的灶民斗争过程一、丁海乡的一般情形丁海乡位居于海边(全乡包括丁溪、小海两场之中心),东沿海滩,北至垦区,西至滨海区竹港乡,南至本区川东乡。该有盐场151块,其中商亭(即亭主兼垣商的统一剥削体)73%,自亭(即亭主不兼垣商,而将手段出租)有27%。在本军未来前及未进行斗争前,灶民生产的盐必须廉价逼卖给垣商,就是自亭也是如此。这是已有的历史性的剥削。但曾有二次灶民自己卖私盐。一次在民国十八年间。在海边灶区一带遍地皆匪。当时有兵痞(那是过去的缉私兵),与灶民中之流氓一一海匪一体的勾结起来,当时强买灶民之盐,灶民就纷纷走私。但在这一年中,灶民生活并无改善。在这批匪的勾结强买下,夜间按户抢劫,在表面上灶民之盐是出卖的,在实际上是被他们抢去的。因此,这一年中,灶民生活更形饥饿困苦。后至十九年,公司建立保安团镇压后,灶民的盐仍受垣商收买。另一次在民国三十年(1941年),本军已抵此地,政权还未建立。在这空隙下,垣商统制不严,灶民又开始大量走私。到“八一三扫荡”后,小海盐包场被伪军占领后,灶民走私更无限制。到该年冬季时,局面较平,又恢复了垣商收盐制度。二、灶民的租制剥削,垣商情形在1940年的草租,可分三种剥削,剥削情形如下。a.垣商一般的是标地包草租的。即是:每块场估计每年能出多少盐,如一百伏火的,由垣商划出一块草地来(其中能产煎一百余伏火的草),给灶民自斫后煎。灶民的生产工具,一般均由亭主负担修理。灶民每伏火,要交一半的盐,给垣商作为租金。就是说,垣商要得灶民全部产量的50%。b.自亭(就是一切都是自己的),是灶民中的封建经济头子(与封建地主相同),他将生产工具、原料等全部租给灶民,由灶民来劳动,能煎多少盐,斫多少草(包括草租),他都不管。这是使灶民受剥削更具体。灶民生产的盐,要交50%-60%的盐租,该租由商垣代收。而灶民除交租外,下余之盐,必须仍卖给垣商。这种剥削,比商亭剥削更严重些。c二道股剥削在本乡较多,占25%0其中所谓“正煎”,向亭主租取生产手段、工具、原料后,他即将该场再转租给更穷的灶民(因经济地位及封建势力之关系,只有一部分人向垣商租得到场子)生产,而二道股即可不劳而得其利.例如,交场子租40%(因此种“二道股”,与垣商一亭主关系最密切,所以租额比一般灶民轻些),二道股不劳而得50%,“帮煎”流汗劳动,他不过得到30%。这是二道股剥削的一种。另一种,名叫“净四六分”,就是帮煎生产之盐,先交租30%或50%,余下50%或60%,而二道股要得6/10,帮煎只能分得4/10。这种剥削,是最严重的中间剥削。三、斗争过程【第一阶段,1940年冬,灶民斗争的开始】在本军东进,地方政权还未建立时,东台县委住在东台城。此时常有工作同志下来,至沈灶、小海一带,进行调查讯问工作。由于新四军初到,声势滔滔,灶民看着新四军讲理、好说话的观念;由于灶民一贯受尽非人道生活,反抗垣商剥削的情绪,酝酿在一部分灶民的思想中。春季,是继续进行“涨桶价”斗争。因粮价继续上升,而桶价未涨。此时在XX工作同志领导下,当时抓住了几个积极分子,即“灶抗会”的代表等,事先在灶干会议上进行了讨论,然后发动群众,召开全乡的灶民大会(到了百余灶民),讨论了增加盐价问题,大家一致同意。当时,由工作同志带领,到垣商那里去进行斗争。垣商早己溜走了。后来灶民再回来,转向管理局去请愿增价。后管理局召开垣商、亭主、灶民的联席会议,双方提出理由。灶民提出每桶盐价要增加到三斗三升荒粮,垣商只承认二斗五升。后来管理局仲裁二斗八升,垣方不同意,灶方也不同意(装假)。坚持了半天,垣方同意了。灶民提出:“五天内吃什么?”管理局答允“由政府拨粮暂借”,垣商提出“五天后收盐”(此时主要是敌人对盐封锁,无法出口)。于是,大家同意,散会。过了五天、十天、二十天,不见垣商收盐,亦不见答复。灶民在灶干的鼓动下,决定明天一早,以太阳出为目标,来围着垣商住宅。这一决定后,到第二天,果然有百余灶民,分头将垣商王云广包围交涉。灶民与他说道理,结果将他放在藤椅里,扛向太和盐公司去。此时,所有的垣商,都被灶民逼在一起,用自己组织的“灶民队”来站岗,不准垣商外出。经过一天包围,到午后,场长、区长到场,垣方还是不承认。灶民一直坚持到下午,垣商承认先拨每个灶民户两斗粮,限三天拿款来收盐。灶民不信任垣商的话,要拖他们下海,一番下海去死。然后区长保证后,灶民才回去。过了三天,灶民将粮已吃光了。五天、八天又过去了,不见回信。灶抗会又动员灶民开会,决定动员全体灶民,再去包围垣商,仍以日出为号。到第二天,灶民到了近百人,将垣商个个请到场公署(在群众力量下拘押的)。垣商见了场长,说:“民主政府说道理,为什么要这样呢?”灶民说:“那么,你们为什么不遵守民主政府的判决呢?”后来,经场长说服后,垣商承认到第二天即开始收盐。在这次斗争中,灶民获利的统计如表:每桶盐原价每桶增加合计合当时粮价4元8角2元4角7元2角2斗6升在这次斗争胜利,扩大了对其他各场的斗争影响,鼓舞了灶民斗争情绪。但最缺乏的,是斗争结束后,没有很好的进行组织工作,巩固灶抗会的机构,在灶民中进行教育。因此形成灶民已得利益后,只知道场署、政府的帮忙,而对自己力量的认识是不够的。从这一次斗争以后,其他各场亦推进了涨价斗争。例如:洋东、临海的灶民,亦进行了斗争。其中,临海灶民斗争较全面,而得到利益亦较大(比丁海还多20%),川东、洋东的收获较少。“八一三”大扫荡,根据地形势恶化,工作局面混乱而停顿。由于整个根据地形势转变,东面失守,再加上工作基础的薄弱,在这环境下,工作渐形停滞。在此前,该地又划分给滨海区工作委员会领导,工作同志临时撤走。直至1942年春,才派工作人员来领导工作。在这半年中,灶民干部开始犯错误。例如:灶抗会收车费,设税收粗粮,灶民大量走私(只要向灶抗会干部交税,走私没事)。在此时的场署亦无法控制,就是这样一直下去。到年底,在灶民干部中,因分赃不匀,灶抗会代表中有一个土讼师XX,发动灶民向政府控告(这家伙是个投机分子。事实上,当时的一套收税、车费等,是他一个人出的主张)。后来经政府查明,将他捉去(台北行署),定了一年徒刑(后来退出了,现在是税警,反动)。另方面,政府宣布,明令灶抗会将灶民的费税款退还灶民(但实际上已被用了,未全退回)。这一来,灶民干部的威信一落千丈。灶民对灶抗会不当是自己的组织,而是当作剥削或统治他们的一种机构。在一时,干部的情绪也低落。到了年底时,“灶抗会”的三个字,在灶民中已经忘记。在冬季,县委派下苏广一同志来领导灶民,组织“灶抗会”。当即有个别的积极分子,当时以赵振同为首的,涌出了五六个积极分子,名为“灶民代表”,互推谢文如为总的灶民代表(其中,还涌进了些流氓及土讼师),很志高气扬的写了一个呈文,由这批积极分子送到东台。经杨辛同志的鼓励,几个积极分子很兴奋的回来,也开了一个名誉上的灶民大会(实际上,此时80%是怕的),在这会上,宣布了政府已承认灶民涨盐价了。会后,并将垣商一起请到东台。经东台县政府及管理局周局长的调解下,垣商承认涨价。在这次斗争中,虽未发动群众,但在经济利益上,是有了收获的表现。原价增价合计合当时粮价7.2元9元16.2元2.84这次增价斗争以后,在领导上,没有普遍的进行教育,认真的组织灶抗会,涨价以后无声无浪,管理局贴了一张布告,明令增价。这是领导上单纯的政治路线的结果。到了农历的年底,苏广一回到东台去,灶民更无人领导。到十二月二十八日,灶民总代表谢文如,在东台,被公司垣商收买的土匪暗杀在东台(枪打死的)。这一消息传到灶民中,特别传到积极分子中,使灶民干部在斗争意志上,是一个严重的打击。这一情绪的低落,领导上并未能给予鼓励和检定。这是灶民运动掀起全面热潮中一个大的损失。总观以上的事实,一年来,灶民工作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追求其原因,是领导上对灶民工作重视不够,灶民干部嫌少,因此形成顾此失彼。如川东,在这一年中,并未有真的发动灶民,因此灶民所得的实际利益很少,灶抗会架子也没有搭起来。临海、洋东,灶抗会是在夏秋搭起来的,但灶民所得利益不及丁海乡。在这一年中,可以看出,灶民基本上是没发动起来。就是丁海的连续斗争中,参加斗争的灶民只有百余人。特别是当时领导上的行政与干部路线,停留在几个积极分子身上;同时,在每次涨价时,均是管理局明令规定的,而不是灶民用自己的力量斗出来的,灶民亲眼看到垣商承认的。因此形成灶民对自己的力量看不清,而对涨价依靠管理局行政上来代办之。丁海的灶民,在基本上是发动了一大部分的,百余灶民参加了连续斗争,但组织工作没有与群众斗争相结合起来。在这一连续斗争中,仅仅发展了二个党员。这是一个较大的缺点。由于干部无政治上的保证,及整个环境的变化,因此形成“八一三大扫荡”后干部犯错误,普遍的走私。川东、丁海、临海、洋东均有此严重的现象,其中以丁海为最普遍而严重。【第二阶段,灶民工作的恢复和灶抗会的整理】1942年,在“八一三扫荡”前,川东、丁海、洋东的灶民,划给滨海工委领导。由于环境的恶化,在领导上,对该地区较松懈。因此,该三个场的灶民工作一度停顿。直至1942年10月,才开始恢兔工作局面(在1942年5月,滨海工委将该三场,又划给滨海的潘撤区领导)。但在这时间,临海乡在滨海工委领导下,是继续的进行了斗争。在春季斗争中,健全了灶抗会组织,普遍的进行了会员登记,也收了会费。灶抗会实行了值日办公制度。临海在这春季斗争中,桶价由十六元二角涨至二十八元,合当时的粮价二斗五升。到了1942年10月,川东、丁海、洋东,各区区委均派了工作同志来领导灶民工作。灶抗会再重整旗鼓。当时提出的口号是:“桶价要依粮价走”,“老桶要改新桶"。这一口号的提出,是被群众接受而拥护的。在这斗争中,以丁海为中心突破,推动川东、洋东二乡的。在这次斗争中,群众虽拥护灶抗会的口号和要求,但不敢参加活动。开会时,大多数灶民是不来的。在此形势下,也没有完整的灶抗会组织,只是几个活动分子包办这一斗争。而斗争的路线是走的行政路线,灶民的积极分子经向场署要求后,由场署公布了价格:由每桶七十元,涨至百五十元,合当时的粮价二斗六升。丁海、川东、洋东的灶民斗争,在这一年,就是这样过渡到第二年。但临海乡,在这年底,进行了一个“算旧账”斗争。因当时敌对我控制与封锁盐产时,垣商无法卖出;公司收了灶民的秋产盐,没法卖得出去,大量的盐堆积在垣场上;而灶民生产之盐,亦堆积在灶屋里。到了冬季,敌对我盐的控制,基本上被打垮,垣商开始运盐。但公司在这青黄不接之际,欠了盐款未还。时值年底,灶民均需向公司收款,并卖盐过年,而公司没钱。在此情形下,发动了一个巨大的斗争。当时斗争口号是:“算回旧账”,“卖尽积盐”,“增加桶价”。这三个口号提出后,被群众所拥护。当即在支部中讨论后,转到灶干中到群众中,酝酿一星期后,灶民中普遍的谈论着:“是的,今年算不清账,卖不尽盐,不放老太爷过年!”斗争开始的第一天,开全乡灶民大会,到会有三百灶民,连婆婆妈妈也来听。大会一致决定:派出代表十余人,向垣商谈判;灶民回去,一天内候信(己是腊月二十五日)。结果,十余个代表到六子苴公司谈判未成,他们不承认,说:“盐款被赵漳北带走,往太州,还未回来。要过一个月,答复代表。”回来后,第二天,再开灶民大会,宣布:“公司借口赵漳北在太州未回,拖拉时间,不接受灶民要求。”大家讨论决定:“到二十八日一早,去包围垣商代理人张小山,要他过不成年!”第二天,第三天,灶民成群结队的,三面向太源公司垣商经理部包围。到会灶民有二百余人。当时,除派代表向垣商谈判说理外,还紧紧包围着垣商代理人张小山,不准他吃饭。理由是:“灶民是己饿了好几顿。"灶民多,四面拥挤着。开始时,垣商不接受;灶民坚持到晚上六时(因天在下大雪,一天不吃东西,吃不消),灶民烧点开水吃。直至七时,垣商看见灶民决不妥协让步,后来承认:”在二十九日开始,到三十日,算清旧账;和每块场子,先收十桶盐,其余等到明年再说。"灶民连夜高呼“胜利”而回。在这次斗争中,每桶盐换到蚕粮二斗六升,公司以粮换盐,每块场十桶盐得粮二石六斗;旧账,每户灶民,平均有一千元以上者。因此,这年灶民过年问题解决了。在三十日夜上,灶民多笑嘻嘻的,提鱼肉回来过年。这次斗争,是确立灶民的群众优势,在政治上、经济上打垮了垣商,也是第二年取消垣商的序幕。1943年,是开展全面斗争的灶民工作走向新方向的开始。一九四三年春,地委巡视团至川东、洋东、丁海,进行灶区生活调查。时值灶民春产。召集了灶抗会长及灶民的积极分子,进行布置动员后,召开了百余灶民会议。撤换了贪污的副会长王太康,成立了川东、丁海、洋东三乡灶民的“联抗会”(赵振同为总会长),选择以丁海为中心,定时集中了(党员十余人)训练三天。后即进行全面组织灶抗会,指定会长代表。灶抗会组织在此时一致的组织起来。在干部中进行教育,全面的提出“涨价斗争”的口号。灶民运动从此惊天动地的开始。斗争的开始,是各乡代表集体到场署请愿,要求涨价。经场长同意后,由场署召开灶、垣、亭联席会议,由区署与场署主持。当时,此会上,灶方提出“每桶盐价要增加至二斗六升荒粮”,垣方当场不承认。等了一个时辰,灶民代表对区长说:“你如果不解决,请你送我们到管理局去。”此时灶民一致呼啸着:“到管理局去!”而垣商又怕到管理局去。一直坚持到晚上,垣商不得已,只好接受灶民的要求,承认每桶盐价二斗六升粮,保证回去以后即“开桶”。这一斗争就是这样胜利结束了(由70元增至203元)。这一斗争,虽然在领导上是比较周密的,事先有了准备,事后发展了党员,开始转变了过去“运动与组织工作的脱节”;但严格的说,还是没有发动群众掀起热潮的,在领导上,仍是少数的积极分子,及依靠行政的“代替包办群众斗争”的。它虽推动了川东、洋东的群众运动,但在发动群众、掀起热潮、确定优势上,还是相当不够的。在劳方,由于干部的包办,因此在这次斗争中,基本上是“左”的。特别是在这春荒之际,盐的销路不畅,垣商是实在存有许多困难;而一下子要求三斗八升粮,是过高的。其次,是表现在干部的策略生硬,很易造成对方僵局。再则,既取仲裁的形式,那就须听仲裁的意见。例如,“送至管理局去“,场长也说:“垣方不承认,只有送到管理局去“。但一方面,由于灶民已得实际利益,因此,灶民在这次以后,对灶抗会的看法转变了,参加会议亦较多而自愿了,从每次开会的人数上面,可看到这是灶民工作的转变关键。四三年秋,由于以上的斗争的胜利,锻炼了灶抗会的斗争性,同时亦养成了灶民单纯从经济利益出发;到秋季,粮价大涨,而灶民又要求涨价了。其原因,是此时盐己畅销,敌人的封锁已交给伪军办理,盐能大量出口。在此情形下,灶民又进行秋季涨盐价斗争。在这次斗争中,参加斗争的亦有二百余名。一个灶民大会,一个代表会议,就解决了问题。场署即明令规定价格:每桶盐法币315元,合当时的粮三斗一升半(由203元涨至315元)。在这次斗争以后,灶抗会进行了全面登记,交纳了会费,共1800个会员,每个会员收会费盐六斤。灶抗会自上而下进行整理。从此后,灶民组织走上健全阶段。改了老桶老斗,启用新桶新斗,是场署提出的,支部布置的(补群众团体列表如下:1943年乡别丁海川东洋东临海郝苴华振1943年盐场数1511993301332051661943年会员数10501240240013511230未登记【一九四四年春,取消垣商的斗争过程和策略的应用问题】在1944年春产时,垣商因伪币受到限制,管理局提出“物资易盐”的办法后,使垣商在转运上受到限制。而灶民产盐堆积甚多,除要求垣方收盐外,还提出了“增加桶价”。斗争开始时,灶民提出之要求,垣方不接受。后来,灶抗干部将垣商拖到总场,垣商态度很坚决,提出“不收盐”,并要请管理局批准“停止收盐”。管理局给予批准,明令取消垣商。垣商自愿取消“垣权”的客观原因:1 .灶民经过了五次的增价斗争,灶民在政治上已得到完全优势;并在每次斗争中,有了政权作后盾的明确保证。相反的,垣商在这五次斗争中,大大地削弱他的封建威信,从经济剥削到政治上的统治已不存在。同样,亦看清楚我政府对他们的态度(如,垣商很可怜,向局长说:“政府对垣商的政策到底如何?")。垣商经常对我们怀疑,明确的看到政府对他们的态度(例如,在未取消垣商前,政府组织灶民合作社,以盐易粮;垣商在经济冻结时,场署发放散票,让灶民自由卖盐)。这是使他们自知孤立而取消的原因之一。2 .贸易管理工作的开展,对敌经济斗争的加强,特别是以物资易盐,即是给垣商一个严重的打击(因垣商运盐,是不可能全运物资来易的,而伪币又不准用,是垣商在经济上冻结、不流通的原因)。3 .垣商本身的分化,各找自己的发展前途。例如,太源垣商大巨头,在垣权未取消前:马必成将盈利卷往海安开钱庄,赵漳北卷巨款在太州开设转运公司,张小山以大量现款购金属。由于各个人的社会关系、背景不同,因此,所作的行动亦不同。这是太源垣商自动垮台的原因之一。由于垣商本身存在着以上的不利条件,基本上己经动荡;再加上我们基本灶民给他们在经济上的威胁,政治上的打击,他不再愿维持了。但垮台主要原因,是经济上的冻结(如太源盐商在1942年12月即垮台了),为了政治上的刺激而垮台的是少数。但这些人是有成见的。如马必成、赵漳北,垮台后,就改为投敌。而对政治成见较浅的,或无成见的,他虽已垮台,但大都是在根据地改业,并未投敌(当然,经济也建筑在政治的基础上)。我们对垣商政策的掌握和策略的应用问题:根据管理局的垣商政策,主要是采取“脱化”政策。就是说,我基本上是尽一切力量,来消除垣商的。问题很简单:垣商在政权上是不可靠的;在灶民的斗争关系来讲,是革命的对象之一。因为他是带着浓厚的封建剥削的,而又是封建势力根深蒂固者。所以,我们对他,一贯以来,采取限制、削弱,在一定的程度上,坚决取消之。当然,垣商也是我们在一定条件上的统战对象之一。所以,我们执行这一政策,是应该利用一切宛转的方法,和各种斗争有机的结合起来。这是我们在执行垣商政策上的策略的应用问题。例如:我们在垣商经济冻结时(1943年冬),我们用“扶持垣商”的方法。在“扶持垣商”的口号下(对垣商而言),我们放散票、发冬贷,决定“以盐还贷”,不通过垣商。在对敌经济斗争中,提出“以物资易盐”时,垣商又冻结了。我们适当的提出:“灶民自己该解决暂时的困难,不过分逼垣商(这是主要麻痹垣商);灶民应该组织合作社,以盐投股,直接由合作社来处理灶民的食粮问题。”垣商在此情形上,既不能干涉,又不能不承认。因此,灶民合作社的建立,是打消垣商的一个“前奏曲”。垣商在此时,亦看得很清楚。XX垣商见此情形,来向政府问:“对垣商政策到底如何?"但我们回答他:“政府是尽量扶助垣商的。”我们并不公开告诉他“取消垣商二等到1944年灶民春产斗争开始时,我们主观力量已具备了,灶民有了合作社,能解决问题。在瓜熟蒂落时,取消垣商,并用很巧妙的方法,让垣商自己来请示“废垣”,政府当即给予批准之。这一政策的执行,我们是通过了各式各样的方法方式来达到的,是有计划有意义的、”从削弱到取消”的一个有机的合体。本区的垣商取消以后,灶民生活并未受威胁,盐销相反的通畅。灶民的盐价可以不受半点剥削,换到了粮食。这是我们政策上正确的执行的果实。现将垣商取消后,与未取消前的桶价,比较如下:九垣收桶价合粮九合作社收桶价比前增加合粮九桶价合粮四3153+1升四4401253斗四四4806斗年元5合年元元5升年元从以上统计看来,垣商取消后,灶民实得利益是增加了原有利益之45%合作社能解决灶民的生活,而且改善灶民的生活。这是合作社向前发展扩大的物质基础,也就是说,合作社掌握了群众,有了群众力量。这是灶民真正得到政治上、经济上利益的开始。B.郝苴乡的灶民斗争过程一、郝苴乡一般的情形该乡位居海边,北至临海乡之灶民区,西至赞北,南至堤东、华振两乡,东靠黄海。灶民经济凋散,一般灶民生活是很苦的。但流氓很多(因靠近东北之源港)。在本军未来时,土匪较多,常有打劫行客之事。特别是鱼舍、花园界子以北一带更形复杂,流氓大都是孙二富(过去是海匪)、吴道生(海匪)、南港伪渔会之戴国田及唐康新(己枪决)等的徒弟。全乡共有盐场205块,其中,灶亭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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