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考试测试试卷答案.docx
金融法测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6分)1、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偿还债务。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B)A、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B、丙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C、丙应承担15万元保证责任,因丙对甲和乙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D、丙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2、下列哪种类型是中期贷款的贷款期限?(A)A、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B、2年以以上(不含2年)5年以下C、1年以上(不含1年)6年以下(含6年)D、2年以以上(不含2年)5年以下3、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000元,其中2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还,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C)。A、甲无须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B、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4、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证券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是(D)A、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B、发行股票的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C、为该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证券中介机构D、该上市公司中从事技术研发的般员工5、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00元。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甲表示愿以30000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正确?(A)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乙银行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告知乙银行C、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乙同意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6、下列哪项属于政策性银行?(A)A、国家开发银行B、民生银行C、中国农业银行D、中国银行7、人民币的发行机关是(A)A、中国人民银行B、政策性银行C、商业银行D、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8、海天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因出现法定情形被暂停上市。下列哪些表述不符合暂停上市的规定?(C)A、海天公司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的规定履行义务B、海天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行为C、海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D、海天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9、甲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以其一处房产作抵押并登记,同时提出保证人丙企业为连带保证人为其担保。贷款到期后,甲企业不能履行债务,则:(B)A、首先由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不足部分以房产作价给付B、首先以房产作价偿付,不足部分由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C、可直接将此房产过户给银行所有,不足部分由丙企业承担D、银行有权选择放弃要求甲企业以房产作价给付,而直接要求丙企业承担责任10、下列哪种情形下,投资者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C)A、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的50%时B、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C、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D、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0%而继续进行收购的11、根据中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应当由以下哪个机关决定?(B)A、中国人民银行B、国务院C、证券业协会D、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12、周某以公司债券出质,债券上未进行任何记载。周某按约定将债券交付给质权人。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C)A、质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B、质押合同不成立C、质押合同生效,但不具有对抗效力D、质押合同生效且具有对抗效力13、下列关于借款人行为说法不正确的是(B)A、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B、在个贷款人同辖区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取得贷款C、经贷款人同意将抵押物出卖D、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二、简答题(任选五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出现哪些情形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可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答: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2 .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的。3 .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的。4 .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5 .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2、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哪些货币政策工具?答::(1)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2)确定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3)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4)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5)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6)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3、逃汇行为有哪些表现?答:(1)违反国家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2)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在境内的费用,由对方付给外汇的;(3)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或者境内所购物资在境内进行投资的;(4)以虚假或无效凭证、合同、单据等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4、简述融资租赁的主要形式。答:1、直接融资单一投资者租赁,体现着融资租赁的基本特征,是融资租赁业务中采用最多的形式2、转租凭是指由两家租赁公司同时承继性地经营一笔融资租赁业务3、售后回租又称租租赁,指由设备的所有者将自己原来拥有的部分财产卖给出租人以获得融资便利,然后再以支付租金为代价,以租赁的方式4、杠杆租赁杠杆租赁又称平衡租赁,是融资相赁的种高级形式,适用于价值在几百万美元以上,有效寿命在10年以上的高度资本密集型设备的长期租凭业务5、根据中央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简述中央银行的职能。6、简述融资租赁的特征。答:(D租赁可以节约融资成本(二)租赁能起到三重作用<三)融资租赁的特点是两权分离(四)融资租赁迅速、灵活、方便7、上市公司出现哪些情形,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可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答:一、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的规定履行义务二、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三、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8、简述综合类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答:1.证券经纪业务2 .证券自营业务3 .证券承销业务4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证券业务9、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有哪些形式?答:1.通过合谋或者集中资金操纵证券市场价格2以散布谣言等手段影响证券发行、交易;3.为制造证券的虚假价格,与他人串通,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虚买虚卖;4.出售或者要约出售其并不持有的证券,扰乱证券市场秩序5以抬高或者压低证券交易价格为目的,连续交易某种证券;6.利用职务便得,人为地压低或者抬高证券价格;7.其他操纵市场的行为三、论述题(任选两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1、我国金融立法的不足主要有哪些表现?应在哪些方面加强?答:表现:L立法层次不高、法律效力低2.法律系统性差。新旧法律之间、不同层次的法律之间矛盾、抵触之处甚多,大批过时的、与高层次法律相矛盾的法规、规章亟待清理。3金融立法内容抽象、欠缺可操作性,致使金融业务活动和金融监管活动难以依法规范进行。加强:1.积极研究起草外汇管理法、融资租赁法、信托法、投资基金管理法和期货管理法等,争取早日审议通过,以尽快建立和健全我国?去体)彳本系2 .笳萱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配套法规,使其更具有操作性。主要应有货币政策操作规程、金融监管工作规程等,使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行政,进步发挥其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职能。3 .制定政策性银行管理的基本法规,规范政策性银行的组织及业务开展,建立和完善财政投融资体系。4 .起草和制定商业银行法实施细则及配套法规,强化商业银行的商业性、法人性、独立性,提高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立法,规范各类金融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2、试述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答:1.物价稳定目标:指一般物价水平在短期内没有显著的或急剧的波动,保持在一定的限度内。2 .充分就业:指有能力并愿意参加工作的人,能在较合理的条件下,随时找到适当的工作。充分就业不是社会劳动力100%的就业。3 .经济增长:所谓经济增长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商品和劳务总量的增长,也可以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来衡量。不能单纯追求国民经济的数量增长,因为经济增长同时会带来的空气污染、水资源污染等问题,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4 .国际收支平衡:狭义的国际收支是指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以国际经济交易为对象的外汇收支。广义的国际收支是适应广泛的国际交往对国际收支概念扩展的需要,是全部国际经济交易的系统记录。目前世界各国一般都采用广义的国际收支的概念。3、请谈谈你对于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思路。4、结合我国实际论述外汇管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答: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以来,人民币经常项目分步骤实现了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逐步提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日益市场化,外汇市场逐步建立并取得长足发展,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H益完善。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对于我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和府外贸易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增长1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总量的增长2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总体上促进了我国贸易顺差的增长(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了我国外汇储备的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汇储备总体保持稔定增长、近几年大幅增长的态势。从1979-1988改革开放的第个十年比建国至改革开放前的29年,外汇储备增长了H3.3%,1989-1998第二个十年比第-个十年增长了258.3%,1999-27第三个九年比第二个十年增长了877%,增长速度可谓惊人。2(X)3年增长突破I(XX)亿美元,2(X)4-2006每年增长突破2000亿美元,2007年增长突破4(XX)亿美元,达到15282.49亿美元5、试述客户对银行的义务。四、案例分析题(任选两题,第题12分,共24分)(一)甲市某机械生产企业在一周内分三次从同一商业银行设在该市的三家支行各获得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的贷款,并从该银行设在乙市的分行再获得100万元贷款。这些贷款到期后经商业银行多次催还,均无着落,该商业银行诉致法院。经查,这些贷款中的一半已被该企业投资于房地产,另一半则转贷给房地产公司,以牟取高额利息,现因房地产不景气,资金无法收回。并且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未要求该企业提供任何担保,贷款手续亦由各分、支行长一手办理,也未按规定向有关机构报备贷款情况。1、借款企业存在哪些违法行为?答:从同一商业银行同一辖区(市)的三家同级机构(支行)取得贷款(1分):无房地产经营资格,而将所贷款项投资于房地产(1分):套用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2分);未按期归还贷款(1分)。2、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存在哪些违法行为?答:发放贷款未要求借款企业提供任何担保(2分):没有实行审贷分离制(1分):乙市分行发放异地贷款未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1分);没有对借款企业进行贷后检查(1分)。(二)2005年5月20日,甲公司董事长A先生打电话给公司董事B先生,通知他两天之内将召开一次特别董事会。虽然董事会还有两天才召开,但是B先生已经获悉了有关公司合并的传闻。他立即给他的父亲C先生、他的儿子D先生和他的秘书E小姐打了电话,建议他们指示各自的经纪人关注甲公司的股票,并暗示他们应该买进该公司的股票。除C先生外,D、E都在2005年5月21至22日,大量买进了甲公司的股票。2006年5月29日,甲公司向证券市场公布了其与太平洋公司合并的消息。问:1、B先生是不是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为什么?答:B先生是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B先生是甲公司的董事,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属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2、B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为什么?B先生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证券法第76条规定,知悉证券内幕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得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入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不定买卖证券,泄露内幕信息指使他人据此买卖证券也样构成内幕交易。B先生尽管没有自己买卖证券,但是指使他人据此买卖证券,也构成了内幕交易。(三)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以一套设备(价值约80万元)为该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丁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当事人对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的范围和顺序均未作约定。现因甲公司无力还款,乙银行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承担责任而引起纠纷。(1)乙银行可否任意选择丙公司或者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答:可以。以物权法第176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人,又有第三人提供物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本案中,丙公司为该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丁公司为该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且未约定担保范围,担保物权人乙银行可以选择丙或丁承担担保责任。故乙银行可任向丙公司或丁公司或丙公司和丁公司请求承担担保责任。(2)若乙银行选择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丁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否要求丙公司承担相应的份额?为什么?答:不可以。根据物权法第176条规定,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所以丁公司承担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甲公司追偿,不可要求丙公司承担相应的份额(四)2005年7月30日,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贷款200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两个月后,乙银行与甲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金额200万元,月利率8%。,还款期限2006年9月30日。同时,该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约定:“甲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丙公司在担保方一栏加盖了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贷款到期后,甲公司因项目投资失败,未能偿还本息。乙银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代为清偿借款,丙公司加以拒绝。乙银行遂将甲公司和丙公司一并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它们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问:1、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哪些基本的法律关系?答:.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丙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2、本案中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保证合同有效C保证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但是具体形式可以多种,本案中的保证合同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形式,是有效的。3、丙公司能否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丙公司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为本案中的保证是般保证,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乙银行就主合同(借款合同)进行诉讼或者仲裁,并且就甲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得到清偿前,丙公司可以拒绝履行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