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厂外管廊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_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厂夕K廊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编制日期J2023型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0-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57-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68-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8-七、结论"80-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管廊整体走向及周边环境关系图附图3海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图附图4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图附图5项目与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土地利用规划关系图错误!未定义附图6项目与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编)土地利用规划关系图附图7项目与生态红线关系图附图8项目与东方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关系图附图9东方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附图10项目与海南东方工业园区公共管廊及管线规划(2017-2030)位置关系图附图H环境监测布点图附图12项目用地及周边环境现状(1)附图12项目用地及周边环境现状(2)附图13项目区域生态现状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厂外管廊项目项目代码2304-469007-04-01-62462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海南省(自治区)东方市八所镇乡(街道)海南省东方临港产业园地理坐标起点坐标:E108o3873.21r,N1904'19.527”折点1:E108o38,6.602w,N1904'15.853折点2:E108o37,40.841w,N19o47.115w折点3:E108o37,44.732%Nl9。3'44.574终点坐标:E108o37,50.912w,N19o3,21.41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7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长度:300Om用地面积:10765?建设性质立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Il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8900环保投资(万元)87.5环保投资占比(%)0.98施工工期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团量目前新建管廊段的管架搭建正在施工,期间并未收到投诉,未收到相关处罚通知。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本项目属于成品油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1、规划名称:东方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审批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琼府函(2018)156号规划情况2、规划名称: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审批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的批复(琼府函(2013)27号3、规划名称: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审批机关:东方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东府函(2020)129号4、规划名称: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编)审批机关:东方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东府函(2021)38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上述规划中仅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完成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如下:规划环评名称: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琼土环资函(2014)100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东方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的符合性根据东方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第二章布局八、产业布局(二)产业发展目标2.第二产业中内容要求:以油气产业升级、产业链延伸,做优做精做强油气产业带动工业化,发挥临港工业对东方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以南海资源开发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新材料、航空等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油气产业集群,壮大海洋新型产业,促进航运、边贸和工业旅游等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推进产业园区外工业项目产业结构调整,能源项目建设,海南临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建材工业产业结构,能源工业产业结构,园区的产业发展格局。本项目位于东方临港产业园(原为东方工业园),是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厂外管廊项目,本次项目建有输油管线,由厂区边界铺设至码头,属于油气产业,符合东方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中对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的产业定位布局要求。2、与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符合性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产业定位:以天然气化工、精细化工产业为基础;着重发展八所港重要门户港口,积极拓展国际航运I物流及面向东盟的贸易产业;同时引进南海资源开发装备制造产业;从而将东方临港产业园打造成海南自由贸易区(港)的重要现代化临港产业基地。发展目标为:现代化油气加工储运基地,东南亚国际航运物流基地,面向东盟的综合贸易中心,南海开发装备制造后勤基。产业规划为:天然气化工产业、精细化工产业、油气储备产业、新能源产业、海洋装备制造产业和国际贸易产业。本项目为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厂外管廊项目,属于规划中油气储备产业发展方向,符合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要求。3、与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编)的符合性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编)是东方临港产业园内建设用地指标难以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而重新修编的,与前述规划修编的产业定位和发展目标一致,故本项目符合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编)o4、与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的符合性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中园区定位为:以现有产业为基础,充分利用周边丰富的资源条件,依托公路、铁路、港口等交通优势,将东方工业园区打造成海南省以天然气化工、精细化工产业为主,能源产业、生物化工、南海资源开发配套装备制造业和物流边贸等配套产业为辅的临港新型工业基地。产业规划为2个主导产业:天然气化工产业和精细化工产业链,4个辅助产业:能源产业、南海资源开发配套装备制造业、生物化工产业、物流边贸产业。7个产业链中其中一个为“配套油气储备与物流储运产业链”。本项目为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厂外管廊项目,属于规划中配套油气储备与物流储运产业链中的项目,符合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的要求。5、与海南省东方市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1)与总体规划环评报告书结论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总体规划环评报告书结论,海域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中要求东方工业园区必须杜绝废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生态影响评价中要求东方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同时要搞好绿化系统,以之弥补生态损失;规划调整的意见与建议j中建议剔除10万t/aEVA项目和5万t/a聚乙烯醇项目,规划60万吨/年MTO项目暂缓实施或再进行甲醇和天然气来源的可行性研究后再实施。本项目为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厂外管廊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I水均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项目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建设完成后及时恢复土地原貌;本项目不属于总规环评中建议剔除I或暂缓实施的项目,综上符合总体规划环评报告书结论的要求。(2)与审查意见的符合性根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海南东方工业园区规划功能区形成“一带、三轴、四区”的总体布局,四区即为生产加工区,边贸、物流仓储区,综合服务区,发展备用区四大区,其中边贸、物流仓储区包括边贸,港口、铁路物流仓储,原油、成品油、LNG储运三部分。函中规划的环境优化调整措施中要求剔除10万t/aEVA项目和5万t/a聚乙烯醇项目。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包括严格执行入区项目的产业准入条件,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立港区管理信息系统和事故应急调度制度。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贮存和生产环节的安全设计和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教育,完善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按照“企业自救、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制定园区和企业内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建立联动机制,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本项目为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厂外管廊项目,项目行业类别符合园区规划产业定位和入区项目的产业准入条件,不属于审查意见中建议剔除的项目。本次项目需编制厂外管廊的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且与东方工业园区、八所港码头应急预案相衔接。综上,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工程属于其中“第一类耳他巧合鼓励类第七项石油、天然气,中的“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性分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属于海南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中的鼓励类“二、工业,“,(一)石油、天然气,“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许可准人类,同时根据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有关情况的说明: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Ao因此,项目的建设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相符。2、与海南省油气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符合性海南省油气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延长油气产业链条,提高科技含量,形成上游勘探开发、中游储运加工综合利用、下游新材料卜体化发展格局,建成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和服务保障体系,勘探开发向南海远深拓展,实现增储上产,强化就地转化加工,储炼销服持续发展。同时对推进天然气储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炼油化工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天然气消费市场、推进油气储备基地建设、完善油气物流运输销售网络、快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油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环境影响与保护措施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本项目为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厂外管廊项目,项目设有输油气管线,从厂界铺设至码头,为厂区一期项和拟建装置目的原料和产品输送,符合规划中卜完善油气物流运输销售网络''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满足海南省油气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要求。3、与海南东方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72030)相符性专项规划中要求:(1)大气环境工业废气处理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为100%,园区内工业废气排放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2)水环境工业废水处理率、排放达标率为100%。(3)声环境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标覆盖率100%。(4)固废污染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率均为100%;危险废物处理率为100%。本项目运营期检修产生的管道清洗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东方市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水体,废水100%处理和达标排放。阀门泄露废气产生量较小,在大气扩散作用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全部处理,处理率可达100%。综上,本项目符合海南东方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72030)O4、与“三线一单”相符性(1)项目与关于东方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2021年6月23日)相符性分析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东方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2021年6月23日)的通知,按照国家和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部署安排,结合实际,东方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为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建立国土空间全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东方市陆域及近岸海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等3类环境管控单元,在一张图上落实生态保护与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利用管控要求,按照环境管控单元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本项目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在生态环境允许范围内,项目建设与东方市“三线一单”是相符的。表项目与东方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管控单元分类实施意见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重点管控单元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项目为输油管道项目,运营过程中通过对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2)项目与海南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三区三线版),本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且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环境敏感区,不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I设控制地带内(详见附图7)。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2)环境质量底线本评价按照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原则,充分衔接环境质量目标,合理确定卜区域、分阶段的环境质量底线目标,项目通过测算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和控制!情景,明确大气、水环境质量底线与允许排放量,基于大气、水环境系统的功能、结构、承载等空间差异化特征,衔接整合区域管理要求,明确各类分区管,要求,构建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噪声等指标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总体环境现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将污染物排放降至最低程度,并能够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区域环境能维持现状。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后不会降低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属于管道运输业,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海南省三线一单成果发布系统查询(见附件11),项目所在地属于东方市东方工业园区2和东方市东方八所码头1,管控单元编码分别为ZH46900720002、ZH46900720001,均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管控要求详见下表。表12与海南省“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符合性陆域综合管控单元编码ZH46900720002单元类型东方市东方工业园区2管控维度项目有关管控要求本项目合况符情空间布局约束执行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禁止各类船舶加注燃油质量不达标的油品,加强对冒黑烟船舶的监督管理,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投入运营。2、禁止不符合园区功能定位的企业入驻。3、禁止建设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执行土壤环境(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2、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本项目为陆地管道运输项目,属于规划中油气储备产业发展方向,本项目无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不属于“三高”行业。项目建设范围为东方傲立厂界西北侧至南堤码头围墙处,厂区内和码头内设施设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管道不穿越河流,不会对生态功能造成损害,选址选线较为合理。且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能,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符合以发展油气化工、南海资源工程装备制造及服务、航运贸易、能源储备为主导产业,严禁不符合园区功能定位企业入驻。优化产业园区布局,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影响;完善集中供热、污水收集与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污染物排放管控执行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产业园区必须配套污水集中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产业园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对管控区内污染较重的企业限期整改,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快推进生态园区建设和循环化改造,完善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配套管网建设,确保稳定运行,园区内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已铺设好,项目产生的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和运营期检修管道清洗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东方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执行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新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行业污染防治先进技术。项目主要使用的能源为电能等清洁能源,项目采用密闭无缝钢管运输,密闭性较好,废气产优化园区用能结构,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生量较小,且经大气扩散作用下浓度较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加强企业管理减排和推动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提升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严格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限值执行,污染较重、排放不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控执行土壤环境(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2、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焊料、废防腐涂料以及运营期产生的含油手套及抹布、清管废渣以及废防腐材料经分类收集后依托厂区危废间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已做好防渗处理,危废分类收集于专用危废桶中暂存,并做好各项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措施。项目施工期占用的临时用地可在施工结束后种植绿化来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符合园区应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本项目不属于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依托厂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废可完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加强环境风险源防范。以产业园区为对象,以排放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定期评估各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用地使用过程土壤环境污染。对于在产中、高风险企业,在一企一档的基础上,在风险源和厂区周边定期进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监测;对于已明确存在土壤污染的建设用地,应依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水平,并明确应修复治理措施。在产高风险地块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并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按要求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做好自行监测。陆域综合管控单元编码ZH46900720001单元类型东方市东方八所码头1管控维度项目有关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空间布局约束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投入运营。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禁止各类船舶加注和使用质量不达标的燃油,禁止冒黑烟船舶进港。本项目管廊及管道铺设经过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装卸区用地内,在码头内的设施设备不在本次建设范围,项目不涉及用船和陆域污水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控制陆源污水排放入海,减少对近海海域污染。符合严格执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相关排放要求。船舶靠港优先使用岸电。港口装卸机械及港区内部运输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5、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件的符合性表13与环发201277号文件的符合性分类环发201277号拟建项目情况三、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强化环境风险评价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环境风险识别应包括生产设施和危险物质的识别,有毒有害物质扩散途径的识别(如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等)以及可能受影响的环境保护目标的识别。本项目按照要求进行了环境风险识别,识别出本项目的主要危险物质为凝析油、石脑油、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及其伴生气,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成品油管道泄漏及着火爆炸事故。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环境风险预测设定的最大可信事故应包括项目施工、运营等过程中生产设施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物质发生泄漏等事故,并充分考虑伴生/次生的危险物质等,从大气、地表水、海洋、地下水、土壤等环境方面考虑并预测评价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本项目环境风险开展了风险判定和环境风险分析,详见“环境风险”专项报告。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结合风险预测结论,有针对性地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对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充分论证。风险评价专项提出了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进行了充分论证。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应按照现行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要求,对现有工程的环境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价,针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提出相应的补救或完善措施,并纳入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验收内容。本次环评对已建工程的环境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应作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结论的主要内容之一。无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的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受理;经论证,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的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拟建项目已设置环境风险专项章节。-IO-,、本项目选址合理性(1)用地规划相符性1)与总规相符性分析根据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厂外管廊项目I报建的复函(详见附件8),经核实东方市总体规划(2015-2030),本次新建厂外管廊路由涉及IV级保护林地、园地、公路用地、工业园区等规划地类,且部分用地在海岸带200米范围内。本项目新建管道属于市政基础设施供热管道类别,根据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此类管道路由符合开发边界外准入情形第二款,根据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修订)管廊占用海岸线陆域200米范围符合该目录的第六款准入情形。2)与“三区三线”相符性分析经套核东方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2021-2035)(详见附件8),该管廊项目走线部分用地位于滨海南路段,不在“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罗带河南侧路段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项目用地均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3)与海南东方工业园区公共管廊及管线规划(2017-2030)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南东方工业园区公共管廊及管线规划(2017-2030),本项目管廊路由为2020年至2030年规划辅管廊(详见附图10),因此,本项目管廊走向与海南东方工业园区公共管廊及管线规划(2017-2030)是相符的。综上,本项目厂外管廊项目符合东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设内容符合开发边界外及生态保护红线准入情形,路由走向符合海南东方工业园区公共管廊及管线规划(2017-2030)。4)项目施工临时使用林地的合理性项目沿疏港三北路铺设管廊段涉及临时使用国有储备地面积0.1688公顷,为IV级保护林地。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的通知、园区管委会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厂外管廊项目已按程序依法办理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详见附件12、附件13和附件14o待该段管廊搭建完成后,于一年内实施临时用地复是,恢复临时使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复垦完成后将由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I划局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因此,项目施工临时使用林地具有合理性。(2)污染管控可行性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具有短暂性,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也会随之消失。施工对占地的开挖、堆放材料等的影响可通过施工结束后种植绿化来恢复生态环境。项目运营期管道阀门法兰泄露产生非甲烷总燃废气、检修时会产生管道清洗废水、含油手套及抹布和废防腐材料等,非甲烷总烧废气经产生量较小,通过加强阀门泄漏检测与修复,减少泄漏几率,对环境影响较小;管道清洗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备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东方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含油手套及抹布和废防腐材料等固废则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而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j的污染物经采取环保措施可得到有效处置,达标排放,加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产量现状总体较好,各环节要素均满足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各污染防治措施运行良好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小。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从环境角度考虑选址是可行的。二、建设内容i本项目位于海南东方临港产业园(海南省东方工业园区)内,新建厂外管廊项目长度约3000m。项目起于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厂区,由厂区北侧出厂区,沿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北侧围墙向西敷设至疏港三北路,沿疏港理A三北路西侧继续向南敷设,到达园区三路,向前继续至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地理位置公司第二装卸区用地围墙处,在第二装卸区内沿途敷设到达大门北侧前向东跨越疏港三北路,与海南华盛公司厂外管架相接至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即南堤码头),路线走向见附图2。管道起点:E108o38,23.21,N19o4z19.527";终点:E108o37,50.912%N19o3,21.419%1、项目建设背景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傲立”)拟建设的120万吨/年南海原料油及轻烧综合利用生产基地及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简称“二期项目”)已于2021年9月8日取得了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南海原料油及轻燃综合利用生产基地及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浦环函2021107号)。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厂内一期装置改造、新建生产工艺装置、配套设施以及厂外从厂界至南堤码头的管1廊工程。在二期项目管廊工程建设过程中,东方傲立厂区内一期项目正常生产,罐区至码头装卸船管线一直租赁东方石化闲置的丙烯晴装船管线和丙酮卸项目组船管线作为东方傲立的原料卸船和产品装船。2022年8月,因东方石化的丙烯以隹秋晴项目建设完成投产,由东方石化至东方傲立厂内的装船管线、卸船管线被东方石化收回,不具备原料卸船和产品装船条件,导致装置无法继续生产,目前一期装置处于停工状态。结合东方傲立的发展规划,为了一期装置能尽早恢复生产以及拟建装置的原料和产品的输送,需新建相关物料输送管道,从厂区边界铺设至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即南堤码头)。原有项目管廊长度为2400m,本次项目管廊长度调整为3(X)0m,且新建8条管线。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按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执行。因此,本项目属于重大变”重新报批项目,在新增厂外管廊建设长度的基础上,新建八条管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五,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的第147项“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且项目选线非穿越城市五网工程,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天然林、自然保护区、居住区、文物保护单元等环境敏感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从东方傲立厂区至东方石化厂界段的现状地上管道,隶属于东方傲立管理,由于该段管线中除生产物料输送外,仍存在氮气、蒸汽等公用工程辅助材料的输送,也考虑到后续其他物料合作的可能性,因此保留现状输送管道,不进行拆除。本次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东方傲立的原料和产品运输体系,增强成品油输送便利性,降低成品油运输成本等,增强公司效益,具有一定的前瞻M及发展潜力。2、项目组成及规模本项目起于东方傲立石化有限公司厂区西北角,止于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新建厂外管廊及DN600原料卸船管线、DN250石脑油装卸船管线、DN250燃料油装卸船管线、DN200液化石油气装卸船管线、DNIOo液化石油气气相平衡线、DN150低压蒸汽线、DN80凝结水线和DN150污水线等八条管线。其中,污水管线输送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至疏港三北路东侧接驳园区污水线,其他管线均由厂区运输至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除污水线路管道长度为1370m,其他线路管道双向长度均约3.0km(两进六出)。本项目的管线物料输送量为:凝析油31.25万吨/年、石脑油25.9万吨/年、燃料油16.65万吨/年、液化石油气10万吨/年。近期管线物料输送至现有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装卸区,远期待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南堤码I头)建成后则输送至该码头。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和第二装卸区内设施由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不在本项目范围。本项目新建厂外管廊,共计两段,总长度约3000m,从厂际铺设至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第一段从厂际铺设至华盛管廊,新建三层,长度约2153m,其中第一、二层主梁和中间梁均布荷载均为2.2tm,第三层为预留层,主梁和中间梁均布荷载均为3.1tm.第二段从华盛管廊铺设至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在华盛管廊基础上新建两层,长度约695m,主梁和中间梁均布荷载均为2.2tm.拟建项目组成及规模见下表2-Io表2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类别名称主要内容及规模备注上体程厂外管廊及输油管线管线同构管廊平行铺设,均为架空铺设,管线路由长度约3()()0m°原料管线管材规格为:610*9.53mm无缝钢管,设计压力0.68MPa;石脑油管线管材规格为:273.1*6.35mm无缝钢管,设计压力0.68Mpa:燃料油管线管材规格为:273.1*7.8mm无缝钢管,设计压力0.68Mpa,:液化石油气管线管材规格为:223.l*6.35mm无缝钢管,设计压力0.78Mpa0无穿越河流,有穿越现有市政道路五处。管道制管执行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GB/T9711-2017),钢制弯管执行油气输送用钢制感应加热弯管(SY/T5257-2012)o辅助工程防腐架空管道采用涂防锈漆,涂装要求:涂料的涂装可采用高压无气喷涂或刷漆,环氧富锌底漆,干膜厚度60m,环氧云铁中间漆,干膜厚度160m,聚氨酯面漆,干膜厚度100m,总干膜厚度320m0架空部分执行油气架空管道防腐保温技术标准(SY/T7347-2016)o环保工程施工期生态占地类型占地为IV级保护林地、园地、公路用地、工业园区用地,不涉及占有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施工作业带宽8m,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在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占地面积架空管道建设本身不涉及永久性征地,项目全线管廊用地为10765m2,施工期材料堆场、防腐、预制加工区设置于项目厂区内北侧,占地200Om2。堆料要采取覆盖措施,及时洒水,防止造成扬尘等。土方开挖主要为管廊支架打桩固定产生的土方,挖方量约为646m3o土石和堆料要采取覆盖措施,设置简易排水沟,土方和物料堆放要及时洒水,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扬尘等。废气管廊工程设置作业带围挡、堆料覆盖帆布、洒水抑尘等;选择合理的焊接方法,选择符合规范的防腐涂料。/运输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土方堆放大风天停止作业(达到四级及以上风速时),土堆和建筑材料遮盖。材料堆放大风天停止作业(达到四级及以上风速时),建筑材料遮盖。/废水试压废水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避免夜间施工、设置围栏或围墙、减少运输车辆鸣笛。/固废土方本项目挖填方量较小,土方可以做到平衡,不需设置取弃土场。/施工废料废焊料统一收集后由施工单位进行回收。废防腐涂料交危险废物处置公司接收处置。分类收集后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装入厂区内设置的垃圾桶内。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营期废气本项目不设站场和阀室,厂外管线设有一处阀门,有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经大气扩散作用下浓度较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废水正常运行期间不产生废水。检修时会产生管道清洗废水,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噪声运行期间不产生噪声。/固废本项目管道检修时会产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防腐材料,氮气扫线会产生清管废渣,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表22项目输送管线详情表序号管道名称管径mm输送量t/a输送介质隶属东方傲立的管线起止及长度备注1P-100l60031.25万凝析油由南堤码头输送至至东方傲立西北厂界约3000m厂界至华盛管廊段布置在管廊层,华盛至码头段布置在管廊三层2P-100225025.9万石脑油由东方傲立西北厂界输送至南堤码头约3000m厂界至华盛管廊段布置在管廊一层,华盛至码头段布置在管廊三层3P-IOo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