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2023年度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docx
-
资源ID:1227519
资源大小:18.38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林业局2023年度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docx
林业局2023年度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局干部职工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鉴全局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关于做好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奖励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考核原则2023年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二、考核时间2024年2月。三、考核范围和对象局机关科级及以下全体干部职工。四、考核内容和方法(一)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平时考核的重点是完成所在岗位的职责和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和出勤等情况。坚持把履职尽责情况和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二)坚持政治素质考核与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度考核要做到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三)坚持多方评价相结合。年度考核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职工评价相结合、机关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确保年度考核结果全面、客观、公正、准确。五、考核等次及评优比例(一)考核等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二)特殊情形年度考核等次确认1.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市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工作人员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考核。上述人员不计入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考核优秀人数不占原单位的优秀比例。2.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依据。3,岗位调任或转任人员,由调任或转任后的工作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转任前的情况由原单位提供。对本年度军队转业干部或退伍安置人员,由转业或安置后的单位进行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4 .借用、挂职锻炼一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应遵照编制所在原则在原单位进行考核,计入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的基数,如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计入原单位优秀等次指标。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休产假、工伤假的,在当年度内产假、工伤假不与病事假累计计算;当年度休产假、工伤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同时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说明相关情况。(三)优秀指标分配原则。根据关于做好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总数的23%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25%评定。所有评优人数按向下取整计算。六、考核程序(一)建立考核机构,制定考核方案。按要求成立局考评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XX任组长,XX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XX为成员。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XX同志牵头负责,主要职责为考核方案制定、考核测评汇总统计、考核等次评定初步意见及其他干部考核有关组织协调工作。(二)个人总结,民主评议。被考核人要对本人本年度完成岗位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在总结时,要重点说明工作业绩,同时也要实事求是地剖析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今后改进的办法和努力的方向。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局统一组织述职,其他干部职工述职由局分管业务领导分口召集开展。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被考核人要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撰写工作总结。(三)提出考核意见,初步确定等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的内容与标准,主动征询或听取干部群众及所在支部对被考核人的反映和意见后,进行综合分析,本着客观、全面、慎重和负责的精神,在对干部职工进行综合、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副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含借用人员)由科室负责人写出评语,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写出评语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局考评领导小组对照各科室(单位)年初量化工作目标,根据各科室(单位)工作量、工作成效以及承担任务完成情况,可视情增加科室(单位)人员优秀等次指标。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四)公示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局人事科负责将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和民主测评情况以及本年度被考核人奖励、惩戒、培训等情况综合汇总后,提交经单位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等次。原则上,优秀指标向主要工作获国家林草局、省委、省政府、省林业局和市委、市政府表彰、肯定,为全市林业高质量考核、林长制考核和综合考核作出重大贡献的科室(单位)倾斜。对获得市级以上劳模、省级以上综合奖项或全国单项奖励的先进个人应评定为优秀等次。(五)考核结果运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干部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惩、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并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上报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和有关备案材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归档。七、其他事宜(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考核,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等文件要求执行。(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经单位教育后仍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当年内被效能告诫一次的,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内被效能告诫两次的,考核应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次年内再次被效能告诫的,考核应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三)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按相关奖励规定给予奖励。对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在落实工资不增档、不晋升职务职级和不晋升技术等级等规定的同时,采取减发当年年度考核奖总额的20%惩罚措施,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予以辞退。(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