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10·13”较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1013”较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10月13日8时44分许,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一采区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较大水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29.1万元。事故发生后,山西省政府主要领导立即对事故抢险和调查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山西煤监局、山西省煤炭厅、山西省安监局以及晋中市政府、寿阳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中监察分局于2016年1()月18日组织晋中市监察局、公安局、煤炭局、总工会及寿阳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1013”较大水害事故联合调查组,并邀请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参加,对这起事故进行了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概况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段王集团)位于寿阳县平舒乡段王村,成立于2010年1月,由原寿阳段王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兼并6座煤矿组建而成。段王集团股东持股情况为:冀中能源股份公司持股72%,冀中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持股1.24%,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晋中分公司寿阳县公司持股3.1%,山西省寿阳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85%,其他持股比例22.81%。段王集团拥有段王集团本部矿、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友众煤业有限公司三个子公司,共有职工4820余人,注册资金1亿元,资产总额34亿元,生产能力合计为450万吨/年。段王集团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16)DQ021Y1B2,有效期为2016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Bo(二)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概况1.基本情况山西寿阳段王集团平安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煤业)位于寿阳县平舒乡平舒村,2009年1()月30日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58号文批准该矿为兼并重组整合单独保留矿井。平安煤业的主体企业为段王集团,股东持股情况为:段王集团持股51%,山东汉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平安煤业井田面积为8.4245K11,截止到2016年9月,剩余可采储量为4724Kt0平安煤业属证照齐全有效的生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0Kta,核定生产能力760Ktao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类型,属低瓦斯矿井。2.矿井主要系统概况(1)开拓系统矿井采用斜井-立井开拓方式,共有主斜井、副立井、回风立井三个井筒。目前矿井有一个采区,布置有运输上山、轨道上山、回风上山三条采区巷道。(2)提升运输系统矿井主斜井安装DTLIoO/2x160KW型带式输送机,担负矿井煤炭提升任务,副立井安设JKMD35x4(In)E型提升机,担负矿井人员、肝石、设备运送任务。(3)通风系统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其中主斜井、副立井为进风,总进风量为4372min,回风立井为回风,总回风量为4462r3min°(4)供电系统矿井采用35KV双回路供电,两回路供电电源分别引自宗艾和平头IlOKV变电站。(5)排水系统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440m3d,最大涌水量为1728m7do副立井井底设有中央水泵房和主、副水仓。中央水泵房安装3台MD200-50x6型耐腐离心泵,主、副水仓有效容量为2000m3o排水管路为3趟2198mm无缝钢管,经副立井井筒到达地面污水处理站。井下各作业地点积水采用潜水泵经89x3mm无缝钢管排至采区轨道上山水沟内,沿水沟自流至中央水仓。(6)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矿井安装有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通信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等安全避险系统。3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平安煤业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生产机运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部经理、机运部经理、通防部经理、副总工程师等矿级领导。矿级领导以下实行科、区管理,设有安全科、调度室、技术科、通防科、机电科5个职能科室和运输工区、综采工区、综掘工区、炮掘工区4个生产区队。目前平安煤业在册职工647人,其中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1人,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4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在技术科内成立地质防治水组,协助总工程师承办矿井防治水具体技术工作。矿井设立了探放水队,探放水队的行政管理由通防科负责,业务管理由技术科负责。4 ,矿井证照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l400002009121220050462,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7日,批准开采15#煤。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719815892H,有效期至2050年1月27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16)D148),有效期至2019年5月11日,批准开采15#煤。(三)事故区域相关情况1 .井田15#煤层露头及风氧化带情况15#煤层露头及风氧化带位于该矿井田内北部,煤层露头被第四系覆盖。第四系由黄土、砂土、亚粘土、粘土及砂砾层组成,主要含水层为底部的砂砾层。砂砾层含24层稳定的细一粗砂,总厚度625m,局部为强富水含水层。2 .事故发生地点概况事故发生地点为一采区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迎头(22号测点以北4()m处,详见事故现场示意图)。一采区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附近区域15#煤层厚4.2m4.5m,平均厚度4.35m。煤层倾角6。16。,平均11。,采用EBZ-160型综掘机,沿15#煤层底板,向井田北部掘进。巷道为矩形断面,设计采用锚网梁加锚索联合支护。事故发生地点煤层倾角约14°,巷道顶板标高为+964.6m,对应地面标高为+1086.6m,盖山厚度为122m。二、事故发生前安全管理及政府监管情况(一)平安煤业安全管理情况平安煤业制定了区队、安全员、业务科室、带班领导隐患排查制度,规定每周四开展一次全矿井安全大检查。平安煤业在事故发生前的隐患排查、安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一采区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的水害隐患。(二)段王集团安全管理情况2016年9月至本次事故发生前,段王集团对平安煤业共组织了两次安全检查,共发现9条隐患。其中:9月8日发现4条隐患,9月22日发现5条隐患。(三)寿阳县职能部门相关监管人员履职情况2016年9月至本次事故发生前,寿阳县职能部门相关监管人员对平安煤业共进行3次安全检查,共发现10条隐患。其中:9月7日寿阳县安全监管巡查队(五人小组)发现4条隐患,9月8日寿阳县安监局通风技术股和安一股共同对该矿进行防治水检查,发现2条隐患,9月22日寿阳县安全监管巡查队(五人小组)发现4条隐患。三、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前一采区运输上山掘进面作业情况10月9日早班,工人在一采区运输上山安装第一根锚索时发现锚索的预紧力不够,打第二个锚索孔时钻孔内有泥沙流出,未拔钻杆,班长李甲林命令停止了施工,撤出了人员。随后,李甲林将这一情况电话汇报了区长贾传森。贾传森安排李甲林把流出来的沙子带上井让领导查看后再做决定,李甲林同时又将这一情况向调度室进行了汇报。接到汇报后,总工程师曲正战于10月9日15点30分带领炮掘工区工程师李飞、技术科高守文、安全科王宜维到运输上山掘进迎头察看情况。察看后,现场决定停止继续向前掘进。曲正战安排在迎头锚索孔的下方打了3根木点柱,在两帮打了护帮木点柱,同时安排回撤设备、打设临时栅栏,也确定了探巷开门(开口)位置。10月9日技术科下达了探巷开门通知单,当天探巷开始施工。2016年10月10日通防部研究后,决定在在22号测点以北22米处构筑密闭墙,1()月11日中班密闭墙施工完毕。密闭墙结构为木质临时密闭,即在巷道内打了四根木点柱,用钉子把木板钉在木点柱上,最后用水泥抹面。(二)事故经过10月13日6点30分,炮掘工区区长贾传森组织当班的工人召开了班前会,36人参加会议。小队长孔召印等11个人(包括遇难矿工:朱传义、贾明生、贺桂福)去运输上山和探巷清理巷道。区长助理张显臣先去找风管、水管,然后也去了运输上山参加清理巷道。当班安全员是付全喜。事故发生时,事故区域共有13人。7点50分左右,孔召印等11名工人到达运输上山和探巷,开始清巷工作。7点55分,班长李甲林发现密闭墙有水往外流,水的颜色为黄色,立即向队长孔召印进行了汇报,孔召印就立即给炮掘工区打电话,当时接电话是工区卫生员褚洪合,褚洪合说“区长开会去了”,孔召印告诉褚洪合:“等区长回来告诉区长说,正迎头打密闭的地方流出来的水有点黄,带点沙8点16分20秒区长贾传森给井下孔召印打电话询问情况,孔召印汇报了现场情况,贾传森让孔召印把现场情况汇报矿调度室。8点16分46秒、8点23分孔召印两次向调度室进行了汇报:运输上山有出水,并伴有泥沙。8点13分,当班调度员狄文龙接到炮掘工区区长贾传森电话说:“运输上山迎头密闭往外流黄水”,他作记录时,又接到井下孔召印的电话汇报说:“运输上山迎头密闭往外流黄水,还有沙”。挂断电话后,狄文龙分别给值班领导王绥增、张世良和技术科沈腾飞、通防科满中元、通防经理李军等人打了电话,又亲自到五楼会议室向正在开会的调度室副主任梁效勇、总工程师曲正战、生产经理张成、安全矿长张常青等人汇报了情况。孔召印向井上汇报了情况后对闭墙进行观察时,区长助理张显臣也走了过来,孔召印向张显臣作了汇报,张显臣拿一根长约1米的铁棍向迎头左侧的一条缝里捅了捅,发现那里面没有水,然后又在底板处捅了几下,发现捅不动。8点25分,井下工人王光亮给贾传森打电话汇报:“水一个劲的大,浑、杠浑”,贾传森让他把现场情况再向调度室汇报。8点33分,安全科科长刘广志与区长助理张显臣通了电话,了解了井下现场情况。8点39分、8点43分安全员付全喜两次给安全科打电话进行了汇报。安全科宋文军接了电话,随后向刘广志作了汇报。8点44分许,密闭里面“轰”的一声巨响,现场人员大声喊“快跑”,工人们都往外跑。位于运输上山刮板输送机头的贾明生、探巷里的朱传义、运输上山探放水钻场附近的贺桂福被泥水流冲倒,遇难。其余10人安全脱险。事故发生时,总经理邱运来正带领有关人员在井下进行“周四安全大检查”活动,在检查到轨道上山途中,遇见跑出来的工人,得知运输上山发生了事故。(三)事故抢救情况事故发生后,晋中市政府立即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成立了平安煤业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抢险救援工作全面展开。1 .制定搜救方案,监控事故区域情况,修筑补水截流墙。一是责成专人检测、察看、记录现场状况,为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可靠依据。二是修筑补水截流墙,把不断流出的补给水分流到其它巷道。三是修筑了多道堵水安全墙,确保救援人员的现场安全。2 .疏通救援通道,采取多头搜救10月14日开始清淤,快速疏通了150107回风联络巷和运输上山之间的通道,开始了双向清淤。3 .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10月13日14时40分,发现遇难矿工朱传义。10月15日10时40分,发现遇难矿工贾明生。10月17日13时53分,发现遇难矿工贺桂福。截至10月17日下午16时35分,3名遇难人员全部升井,救援工作结束(遇难者具体位置见事故现场示意图)。(四)事故报告经过2016年10月13日8时44分许,事故发生。10月13日9点07分许,安全员付全喜向调度室调度员狄文龙电话汇报了事故情况。当时正在井下进行安全检查的总经理邱运来得知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并清点人数。约10点35分,邱运来安排调度室上报事故情况。10时4()分,平安煤业向寿阳县政府汇报了事故。11时()1分,寿阳县政府向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中监察分局汇报了事故。(五)事故当班领导带班情况事故当班由平安煤业总经理助理兼安全副总工程师祁培新带班。祁培新于10月13日7点从副立井下井,检查了中央变电所和中央水泵房,又检查了15101回采工作面、15105工作面联络巷。8点25分,祁培新去了150111回采备用工作面进行检查。9点15分,祁培新行走至150111运输顺槽液压泵站附近,得知运输上山发生事故,立即组织150111回采工作面所有人员撤离,随即参与抢险救援。四、事故现场勘查及技术分析(一)事故现场勘查1.一采区运输上山与轨道上山之间主要有3条联络巷,由北向南依次为150113运输顺槽联络巷、150109回风顺槽联络巷、150107回风顺槽联络巷。2 .溃泄出的水和泥砂最远到达了150109回风顺槽联络巷和150107回风顺槽联络巷之间的一采区运输上山巷道低洼处。此处距一采区运输上山掘进面迎头约440米。截至现场勘查时,巷道内溃出泥砂量约2480m二3 .现场勘查时,一采区运输上山巷道内仍不时有溃泄的泥沙流出。4.在3条联络巷和一采区轨道上山中堆积有清理出的泥砂块、皮带、溜槽、锚杆、锚索等,许多清理出的设备发生了扭曲、折弯,可见溃出的泥砂冲击力巨大。(见图1)图(轨道上山)清理出的淤积物图12(轨道上山)清理出的皮带图1-3损坏的皮带图14 (150109回顺联络巷内)损坏的皮带架、锚索、锚杆4 .10月19日上午9时许地面现场勘查时,地表塌陷东西长约15.2m,南北长约19.5m,深约4m。(10月13日事故发生后抢险救援指挥部派人查看,事故地点对应地表未见异常,10月19日早晨才发现事故地点对应地表出现塌陷)。(见图2)图2地表塌陷坑(二)事故技术分析L事故地点顶板地质条件分析根据距事故地点最近的A38钻孔的资料以及事故前在巷道顶板施工锚索时揭露的情况综合判断:(1)事故地点巷道顶板构成情况:由下至上依次为:L2m厚顶煤、4.5m厚基岩,再往上进入砂砾层含水层。(2)事故地点已接近15#煤层露头及风氧化带,顶板基岩层厚度由A38钻孔处的48m变薄至4.5m,存在剥蚀风化现象(导致顶板打设的锚索预紧力不足)。(见图3)2 .砂砾层富水性分析一采区运输上山位于15#煤层Sl向斜的轴部,向斜两翼地表有太安河和西沟河经过,侧向补给较强,在事故地点上部形成一定的汇水作用;事故地点顶板基岩剥蚀风化且砂砾层较厚,具有一定储水空间,综合判断事故地点上部的砂砾层富水性较强。3 .溃泄机理分析水源分析:本次涌水的水质检测报告显示:PH值8.42,溶解性固体含量360.9mgL,水质类型为Ca-HCo3,表现出明显的第四系水水质特征。物源分析:井下巷道内溃物成份以砂为主,含泥,根据A38钻孔资料及锚索施工揭露情况分析,判断本次事故溃泄物来源于事故地点顶板的风化基岩、松散砂砾层。溃泄通道分析:事故地点顶板基岩层仅有4.5m厚,且已剥蚀风化,顶板强度降低,造成锚索预紧力未达到支护要求,顶板失稳垮落,形成溃泄通道。(三)事故类型经事故调查组分析认定,该起事故为水害事故。五、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本次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29.1万元。六、事故原因和性质(一)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一采区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接近15#煤层风氧化带,顶板基岩厚度变薄至4.5m,且已剥蚀风化、强度降低,造成锚索预紧力未达到支护要求,顶板失稳垮落。上部富水性较强的砂砾层经顶板垮落形成的通道溃入井下,导致事故发生。4 .间接原因(1)平安煤业地质防治水工作能力不足,对特殊地段地质灾害处置不当。对风氧化带附近砂砾层含水层富水性及危害性的认识不够。10月9日早班,在运输上山掘进施工过程中发现顶板揭露砂砾层,只是做了临时密闭墙,密闭墙没有起到挡水作用,反而起到了“障眼”作用。矿井水文、地质专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特殊地质灾害认识不足。(2)平安煤业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在重大水害预兆面前未能及时下令撤出作业人员。发现运输上山巷道密闭墙内出现淌黄水、黄泥,并且夹带有沙的事故征兆时,事故现场的班组长、带班区队长只知连续汇报险情,没有组织人员撤离的意识。接到井下封闭巷道淌黄水、泥沙等异常情况汇报后,矿级领导防范意识不强,没有命令现场人员及时撤离。(3)平安煤业主体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平安煤业对运输上山北部井田风氧化带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未探清查明。平安煤业对事故地点接近风氧化带,揭露砂砾石层含水层造成的严重后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4)段王集团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段王集团对平安煤业地质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监督管理不足,指导不够,没有认真履行主体企业安全风险等级管控职责,在事故前的安全检查中未发现一采区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的水害隐患。(5)寿阳县职能部门相关监管人员监管不到位寿阳县安监局及寿阳县安全监管巡查队的相关监管人员对平安煤业安全生产指导不力,日常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在事故前的安全检查中未发现一采区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的水害隐患。()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七、责任划分与处理建议(一)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1.付全喜,男,45岁,群众,事故当班安全员,发现事故征兆后,只是向安全科汇报,未及时组织人员撤离,违反了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罚款人民币5000元。2 .狄文龙,男,26岁,群众,平安煤业事故发生时当班调度员,接到井下事故征兆汇报后,应急处置不及时,违反了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罚款人民币100()元。3 .贾传森,男,5()岁,群众,平安煤业炮掘工区区长,接到井下事故征兆汇报后,应急处置不及时,违反了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罚款人民币IoOOO元。4 .刘广志,男,56岁,中共党员,平安煤业安全科科长,对运输上山掘进期间出现锚索预紧力不足、揭露砂砾层等情况安全管理不到位,接到井下事故征兆汇报后,应急处置不及时,违反了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罚款人民币100OO元。5 .管伟,男,34岁,群众,平安煤业技术科科长,对矿井采掘工作面接近风氧化带区域地质变化认识不足,对事故地点出现锚索预紧力不足、揭露砂砾层等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违反了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罚款人民币30()0元。6 .曲正战,男,48岁,中共党员,平安煤业总工程师,对矿井采掘工作面接近风氧化带区域地质变化认识不足,对运输上山掘进期间出现锚索预紧力不足、揭露砂砾层等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接到井下事故征兆汇报后,重视不足,应急处置不及时,未能正确履行总工程师职责,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给予撤职处分。7 .张常青,男,54岁,中共党员,平安煤业安全矿长,对运输上山掘进期间出现锚索预紧力不足、揭露砂砾层等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对运输上山的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及时,未能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给予撤职处分。8 .邱运来,男,50岁,中共党员,平安煤业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主持公司总支委工作,全面负责平安煤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指导不到位,对矿井采掘工作面接近风氧化带区域地质变化认识不足,对运输上山掘进期间出现锚索预紧力不足、揭露砂砾层等安全隐患重视不够,未能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力,未能正确履行党总支书记职责,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对事故的迟报应负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建议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并处上年度收入的60%的罚款,计人民币63171元。9 .张世良,男,51岁,中共党员,平安煤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运输上山掘进期间出现锚索预紧力不足、揭露砂砾层等安全隐患重视不够,未能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平安煤业董事会免去其董事长职务。矿井有透水征兆情况下未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和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10 .杨宝仁,男,53岁,中共党员,段王集团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平安煤业采掘工作面接近风氧化带区域地质变化认识不足,落实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不到位,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处罚款人民币30()0元。IL白书民,男,55岁,中共党员,段王集团总工程师兼技术部部长,对平安煤业采掘工作面接近风氧化带区域地质变化认识不足,技术管理指导不够,落实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不到位,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处罚款人民币30()()元。12 .沙雨勤,男,52岁,中共党员,段王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负责集团安全生产工作,未能及时发现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对所属平安煤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款人民币50()()元。13 .张会发,男,45岁,群众,寿阳县安监局驻矿特派员。对平安煤业日常监管不到位,在事故防范工作中有漏洞,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记过处分。14 .张代生,男,40岁,群众,寿阳县政府五人小组队员。对平安煤业日常监管不到位,在事故防范工作中有漏洞,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记过处分。15 .李普宁,男,55岁,中共党员,寿阳县安监局总工程师,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对平安煤业风氧化带采掘作业业务指导不到位,在事故防范工作中有漏洞,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二)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1.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12)34号”文件规定,责令平安煤业实行整顿恢复机制。2 .平安煤业发生一起较大责任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给予平安煤业罚款人民币69万元的行政处罚。3 .本起事故发生后,平安煤业未能在规定的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违反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建议给予平安煤业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4 .平安煤业在有透水征兆情况下,未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和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处罚款人民币200万元。八、防范和整改措施及建议煤矿企业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促进煤矿生产安全健康、稳定发展。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生产安全漏洞,完善相关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提出如下措施建议:(一)平安煤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切实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平安煤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矿井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做到按制度管理、依程序办事、照措施执行,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作业。(一)平安煤业要进一步加强技术管理,进一步做实水害防治基础工作平安煤业要立即制定科学有效措施,封堵事故发生巷道。在未查明风氧化带确切位置及附近砂砾层富水情况前,停止在煤层露头及风氧化带附近所有的采掘活动。通过地表踏勘、钻探工程、物探等手段,对井田内煤层露头及风氧化带位置范围进行量化确定,查明致灾地质因素,进行开采安全性评价,消除灾害隐患。补充水文勘探工程,进一步查明砂砾层含水层富水性并分析其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加强封闭不良钻孔的调查工作,对封闭不良或不清的钻孔,留设保护煤岩柱。对顶板特殊地段加强支护。进一步完善防治水机构,增加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全员地质防治水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全员防治水意识,制定完善防突水应急预案,并做好井下突水的识别和撤人措施的应急演练。按规定要求落实探放水工作,在有效物探的基础上,编制有目的性和针对性的钻探设计,并认真执行。加强对矿井隐蔽致灾因素的探查和评价,强化安全风险等级管控,防治类似事故发生。(三)平安煤业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的灾害征兆辨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平安煤业要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提升全员业务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干部职工的水害预兆辨识、水害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要结合矿井实际灾害情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四)段王集团要强化安全和技术管理,全面排查同类事故隐患。段王集团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整合矿井、水患严重矿井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对煤矿水文地质等业务管理与技术指导,要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主体企业安全风险等级管控职责,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五)寿阳县职能部门相关监管人员要着力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寿阳县职能部门相关监管人员要着力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升安全监管实效,更大限度发挥安全监管作用。对与平安煤业地质条件相似的煤矿进行全面排查,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